〔2019〕第4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規定,通川區青寧鎮部分區域已納入我區建設規劃范圍,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具體范圍:青寧鎮巖門社區,保豐村一組、二組、三組、四組、六組,長梯村二組、三組、四組、五組及汪家扁大院,青安路(安云青寧馬渡)旅游環線沿線范圍。
二、上述范圍內,未經區級相關部門合法審批的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新、改、擴建房屋,否則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達州市通川區人民政府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