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市通川區江陵鎮人民政府
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1、(一)主要職能。促進經濟發展、增加農民收入。認真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方針政策和強農惠農措施,堅持科學發展,積極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產業結構調整。結合江陵鎮的實際情況制定發展規劃,培育特色優勢產業和特色經濟,扶持地方產業發展。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健全農村市場和農業服務體系。大力推廣先進科學技術,強化勞動力技能培訓,做好農村勞務輸轉,促進農民增產增收。
2、強化公共服務、著力改善民生。完善農村醫療、養老、救助等社會保障制度,加快新型農村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著力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推進新農村建設,不斷完善公益設施和基礎設施。加強教育、科技、衛生和精神文明建設,繁榮發展農村文化,提高農村人口素質。落實計劃生育政策,穩定農村低生育水平。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努力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不斷提高農民生活質量。
3、加強社會管理,維護農村穩定。普及農村法制教育,強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加強信訪和民事糾紛調解,維護農村公共秩序和社會穩定。加強安全生產、市場監管、動植物疫病防控和農產品質量監控等社會管理,健全農民權益保障機制,維護農村社會公平正義。建立健全應急保障體系,加強突發事件預警和管理,做好防災減災工作。負責民兵預備役、征兵和戰時民兵動員、民兵排(連)長的培養、選拔,做好民兵集訓工作。
4、推進基層民主,促進農村和諧。加強農村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不斷提高黨組織領導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和水平。重視群團組織建設,指導村民自治,引導農民有序參與村級事務管理,推進村務公開,促進社會組織健康發展,增強農村社會自治功能。
(二)2019年重點工作。
1、提升城市環境品質,全面打造美麗江陵。加力提速截污管網建設;大力開展排污口整治;加大對責任河湖管理與保護力度;全面強化環境監管執法,持續加大“散亂污”企業整治力度。
2、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激發村(社區)發展活力。完善鎮村(社區)統籌聯動發展機制,壯大集體經濟;全域推進美麗村居建設。
3、補齊民生服務短板,全面提升群眾幸福感。實施教育擴容提質;深入推進健康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文化惠民體系;守住兜住民生底線,提升困難家庭補助標準。
4、提升社會治理水平,全面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繼續強化社會治安管理,強化出租房視頻+門禁系統建設;筑牢公共安全防線,加強消防、食品、交通安全管理;創新基層社會治理,強化“智網工程”統領作用,深度應用全鎮社會治理信息平臺,不斷完善“網格化管理、信息化支撐、精細化服務、法治化保障”的社會治理新模式。整合人民調解、法律援助等資源,構建矛盾多元聯動預防化解體系。
5、加強執行力建設,全面提升行政服務效能。不斷加強政府自身建設,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和負面清單制度,完善信息公開制度,持續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改革,努力打造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
二、部門概況
江陵鎮人民政府下屬二級單位5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其他事業單位4個。
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江陵鎮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江陵鎮人民政府2019年收支總預算1185.4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增加225.12萬元,主要原因是村干部基本報酬標準提升。
(一)收入預算情況
江陵鎮人民政府2019年收入預算1185.4萬元。(二)支出預算情況
2019年江陵鎮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計1185.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46.17萬元,占88.26%;項目支出139.23萬元,占11.74%。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93.92萬元、公共安全支出3.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4.68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6.46萬元、城鄉社區支出10萬元、農林水支出768.8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0.02萬元、預備費5萬元、其他支出3萬元。四、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江陵鎮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185.4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增加225.12萬元,主要是村干部基本報酬標準提升。
?。ǘ┮话愎差A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93.92萬元,占24.8%;公共安全支出3.5萬元,占0.2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4.68萬元,占5.4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6.46萬元,占1.39%;城鄉社區支出10萬元,占0.84%;農林水支出768.82萬元,占64.86%;住房保障支出20.02萬元,占1.69%;預備費5萬元,占0.42%;其他支出3萬元,占0.25%。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19年預算數為2萬元,主要用于:人大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等。2.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19年預算數為123.83萬元,主要用于:政府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等。
3.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19年預算數為78.76萬元,主要用于: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伙食補助、印刷費、差旅費、維修費、公務接待費等。
4.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政務公開審批(項):2019年預算數為66.89萬元,主要用于:便民中心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補貼、伙食補助、印刷費、差旅費等。
5.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信訪事務(項):2019年預算數為1.5萬元,主要用于: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印刷費、差旅費等。
6.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事業運行(統計信息事務)(項):2019年預算數為0.33萬元,主要用于: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差旅費等。
7.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事業運行(財政事務)(項):2019年預算數為12.72萬元,主要用于:財政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補貼、工會經費、福利費等。
8.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4.38萬元,主要用于:財政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伙食補助、差旅費、交通費等。
9.一般公共服務(類)審計事務(款)其他審計事務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1.32萬元,主要用于:審計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等。
10.一般公共服務(類)紀檢監察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紀檢監察事務)(項):2019年預算數為1.8萬元,主要用于: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差旅費、交通費等。
11.一般公共服務(類)群眾團體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群眾團體事務)(項):2019年預算數為1.5萬元,主要用于: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印刷費、差旅費等。
12.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信訪事務(項):2019年預算數為0.4萬元,主要用于:團委、婦聯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差旅費。
13.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1萬元,主要用于: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印刷費、差旅費等。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民政管理事務)(項):2019年預算數為5.88萬元,主要用于:民政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補貼、工會經費等。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項):2019年預算數為16萬元,主要用于:社區辦公正常運行。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務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2.4萬元,主要用于: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伙食補助、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差旅費、其他商品服務支出等。
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33.37元,主要用于:實施養老保險制度后,部門按規定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職業年金支出。1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2019年預算數為5.56萬元,主要用于:遺屬補助的生活補助等。
1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殘疾人事業(款)其他殘疾人事業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0.46萬元,主要用于: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差旅費、生活補助等。
2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1萬元,主要用于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工傷、生育、失業保險費支出。
21.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計劃生育事服(款)其他計劃生育事務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0.5萬元,主要用于:流動人口計生服務工作經費。
2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19年預算數為15.96萬元,主要用于: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支出。23. 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10萬元,主要用于:場鎮基礎設施建設工作的項目支出。如:江陵社區場鎮基礎設施建設等支出。
24. 農林水支出(類)扶貧(款)其他扶貧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130.55萬元,主要用于:派駐第一書記補助及脫貧攻堅一線村組干部獎勵的項目支出。
25. 農林水支出(類)農村綜合改革(款)對村民委員會和村黨支部的補助(項):2019年預算數為638.27萬元,主要用于:村辦公經費、村社區干部報酬等。
26.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9年預算數為20.02萬元,主要用于:部門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27. 預備費(類):2019年預算數為5萬元,主要用于:按規定預留預備費。
28 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3萬元,主要用于:武裝經費開支等。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江陵鎮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046.17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756.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生活補助、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289.4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等。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江陵鎮人民政府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3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3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
2019年無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江陵鎮人民政府2019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9年,江陵鎮人民政府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26.3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3.88萬元,增長14.75%。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江陵鎮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購11.49萬元,主要用于采購會議桌椅、空調、打印機、電腦等。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底,江陵鎮人民政府共有車輛0輛。
(四)預算目標設置情況
1.專項預算績效目標管理情況。
按照專項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年初預算下達專項4萬元。同時,對2019年專項預算項目支出開展的績效目標進行設定。共設定完成專項預算項目1個:便民服務中心工作經費,專項預算績效目標5個,涉及財政資金4萬元,覆蓋率達到100%。
2.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情況。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對2019年開展的主要任務整體支出績效目標進行設定。共設定完成任務數6個:提升人居環境、四好村建設、便民服務維修改造、產業發展、市場化保潔、幸福養老院建設,每個任務績效目標7個,涉及財政資金276.54萬元,覆蓋率達到100%。
十、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區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1.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19年預算數為2萬元,主要用于:人大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等。
2.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政府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等。
3.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伙食補助、印刷費、差旅費、維修費、公務接待費等。
4.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政務公開審批(項):指便民中心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補貼、伙食補助、印刷費、差旅費等。
5.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信訪事務(項):指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印刷費、差旅費等。
6.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事業運行(統計信息事務)(項):指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差旅費等。
7.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事業運行(財政事務)(項):指財政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補貼、工會經費、福利費等。
8.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指財政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伙食補助、差旅費、交通費等。
9.一般公共服務(類)審計事務(款)其他審計事務支出(項):指審計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等。
10.一般公共服務(類)紀檢監察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紀檢監察事務)(項):紀檢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差旅費、交通費等。
11.一般公共服務(類)群眾團體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群眾團體事務)(項):群團的基本支出,包括印刷費、差旅費等。
12.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信訪事務(項):指團委、婦聯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差旅費。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反映單位離退休方面的支出。
14.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單位退休人員生活補助支出。
15.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本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支出。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反映單位按規定為職工繳納的工傷、生育、失業保障的支出。
17.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本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等支出。
18.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19.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其他等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
21.“三公”經費:納入區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2.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辦公用品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勞務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部門預算公開表_[919121]通川區江陵鎮政府.xls 通川區績效目標辦法附件1-1--1-5.xls 預算批復表_[919121]通川區江陵鎮政府.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