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發改局:關于《達州市通川區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實施方案》解讀
通區府辦發〔2024〕23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蓮湖景區管委會,經開區管委會,區級相關部門:
《達州市通川區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達州市通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1月28日
通川區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落實省委十二屆六次全會、省委財經委員會第八次會議和市委五屆九次全會精神,加大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力度,切實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貴、慢問題,根據省發改委、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四川監管局關于印發《四川省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川發改財金〔2024〕551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建立分級工作機制
(一)建立通川區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協調工作機制由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擔任召集人,區政府分工副主任、區發改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區經信局、區科技局、區財政局、區住建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稅務局、區工商聯負責同志以及各大型銀行通川支行、達州銀行、達州農商銀行通川支行、成都農商銀行通川支行等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協調工作機制辦公室設在區發改局,區發改局履行第一牽頭部門職責,相關區級部門(單位)、金融機構派員參加。區發改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下設若干工作小組,同時根據省市文件要求,從區財政局、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有關金融機構等部門(單位)各抽調1名業務骨干成立工作專班,集中在區發改局辦公,確保工作對接順暢、金融服務到位。
區工作機制負責貫徹落實上級關于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的決策部署和區委、區政府工作安排,細化制定通川區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實施方案,加強統籌協調,強化資源保障,推動相關職能部門結合實際研究出臺更多可感可及的配套支持政策。定期調度分析,做好指導督促,組織開展政策解讀輔導,協調解決各地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完善統計監測、信息簡報、工作通報等制度,及時向上級工作機制報送工作進展、典型案例等。
區工作機制負責統籌協調,因地制宜細化落實,強化資源保障,做好指導督促,加強監測分析,協調解決本地區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匯總并向上級工作機制報送工作進展。組織委辦局、鄉鎮(街道)和工商聯等基層組織,摸排小微企業融資需求,推薦至銀行機構。及時按照上級要求報送轄區內申報清單、推薦清單和清單內小微企業的貸款情況等,做好工作協調和調度。工作專班組織開展“千企萬戶大走訪”活動,要制定專業細致、可操作、可落地的走訪活動計劃,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對走訪人員開展全員培訓。初步審核“申報清單”,形成“推薦清單”,推送至銀行機構,引導銀企供需對接。
(二)各銀行機構建立工作專班。在通川區設有機構的銀行,相應建立各層級工作專班,由本級機構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組長,分管負責同志任副組長,普惠金融、公司業務、個人信貸、內控合規、財務會計、資產負債、信用管理、人力資源、信息管理、科技研發、文化宣傳等相關部門為成員部門。
銀行機構工作專班負責調動全行資源,主動對接當地工作機制和各工作專班的工作安排,積極參與走訪活動,健全授信審批、及時反饋、風險監控等全流程操作規程,加強對下級分支機構工作專班的督促指導,協調解決分支機構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發揮基層機構敢貸、愿貸積極性,有效滿足小微企業合理的融資需求,促進信貸資金直達基層。
二、高質量形成“兩張清單”
(一)開展走訪摸排,初篩形成“申報清單”。一是堅決落實好國家、省要求。各部門(單位)在2024年11月啟動“千企萬戶大走訪”活動,以行業主管部門提供的相關經營主體名單為基礎,剔除非正常經營等不符合基本條件的經營主體,形成走訪目標企業清單。區市場監管部門應組織梳理在本級登記注冊的企業名錄,對于符合小微企業劃型標準,由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的,及時將名單推送給行業主管部門或鄉鎮(街道)。各行業主管部門(單位)、鄉鎮(街道)要按照目標企業清單名錄,組織委辦局和工商聯深入園區、社區、鄉村,摸排轄區內小微企業情況和融資需求,認真聽取回應企業訴求,切實幫助小微企業解決實際困難。要用好現有的“信易貸”“銀稅互動”“科創貸”“園保貸”“鄉村振興貸”“民企首貸通”“涉農產業金融鏈長制”等融資對接機制和特色金融產品,提高走訪質效。走訪后按照“合規持續經營、固定經營場所、真實融資需求、信用狀況良好、貸款用途依法合規”等5項標準進行初篩,形成“申報清單”,提交給區工作專班。轄區內銀行機構也可結合本行客戶資源,向區工作專班推薦小微企業。二是結合通川區實際拓展覆蓋范圍。一方面積極穩妥向下拓展,鼓勵各地結合轄內實際,將走訪范圍向下擴展至個體工商戶、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其他經營主體。另一方面積極穩妥向上拓展,適時研究將工作范疇進一步向上擴展至中型企業,加快落實階段性擴展至中型企業的續貸支持政策。
(二)對“申報清單”進行審核,形成“推薦清單”。區工作專班收到“申報清單”后,組織發改、經信、農業、商務、市場監管等相關職能部門進一步按照上述5項標準進行審核,按職責提供小微企業注冊資本、經營狀況、逃廢債、項目審批信息、產業和環保政策、抵質押、涉法涉訴等相關情況,推動涉企信息應享盡享,提升銀行對企業風險畫像的精準度。經行業主管部門確認,并報區工作機制召集人簽字確認后形成“推薦清單”。加強與區重點產業鏈協同推進機制聯動,支持“建圈強鏈”,對重點產業鏈上的小微企業,符合條件的可作出專門標識并優先納入“推薦清單”。落實工作機制、工作專班和行業主體責任,嚴格企業申報材料的初審把關,加強信息甄別,防范道德風險。
三、建立融資供需有序對接機制
(一)工作專班結合實際明確與當地銀行機構工作專班的對接方式。區工作專班要把握好職責邊界,尊重企業意愿并結合企業貸款和獲取金融服務情況,以及銀行經營特色,分批次向轄區內的銀行機構推送“推薦清單”。原則上優先推送已有信貸關系的銀行,同一家企業同一批次推送不超過3家銀行。區工作專班向多家銀行推送同一家企業后,應及時跟進協調銀行有序對接企業,及時收集掌握企業授信、貸款情況,并向推送名單的其他銀行共享,避免重復對接和多重過度授信。
(二)銀行機構主動對接各地工作機制、工作專班和企業。要按照區工作專班的統一調度選派業務骨干參加專班工作,深入一線、深入基層,了解小微企業實際融資需求,積極發揮專業優勢,幫助企業選擇適配的金融產品。積極對接“推薦清單”企業融資需求,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和本行授信審批條件自主作出信貸決策,在收齊企業申請材料30日內作出是否授信的決定并及時反饋。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優先采取線上方式辦理貸款審批,線下方式應開辟綠色通道、優化審批流程、加快辦理速度,及時發放貸款,做到“應貸盡貸”“能貸快貸”;對不符合條件的企業,向區工作專班及時反饋具體問題及跟進輔導修復建議,由區工作專班指導鄉鎮、街道跟進輔導,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在依法合規的基礎上,對抵押登記等事項開辟綠色通道,并聯審批加快辦理。對區重點產業鏈上的小微企業,工作專班要重點跟進組織輔導修復。經修復后符合條件的企業,區工作專班和銀行機構要及時跟進按流程辦理。對兩張清單以外符合授信條件的企業,銀行機構也要積極予以支持。
四、壓實風險防范責任
(一)區工作機制要加強對轄內小微企業融資情況及問題的督促指導和協調處理。依托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建設加強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健全小微企業融資風險分擔補償機制,提升防范化解違約風險的能力。全面掌握各行業、各鄉鎮(街道)“推薦清單”和清單內小微企業的貸款情況,對有反映“應進未進”“應貸未貸”的,要及時督促解決。
(二)工作機制要全面摸排轄區內的小微企業融資需求,“應進盡進”并加強合規性審核。鄉鎮、街道要發揮深入基層、貼近企業的優勢,對本轄區內的小微企業進行摸排,認真聽取回應企業訴求,切實幫助小微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同時,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把關,保證申報材料的合理性和客觀性。相關工作人員要履職盡責,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要做到“應進盡進”,不得幫助企業虛假申報騙取貸款。金融監管總局派出機構指導銀行機構了解小微企業實際融資需求等情況。
(三)銀行機構要充分調動一線信貸人員的積極性,加強風險管理,有效滿足小微企業的合理融資需求。銀行機構要全面客觀了解企業情況,指導企業制作相關申貸材料。要加強貸前調查、貸中審查和貸后管理,對貸款質量和風險進行有效監控,確保貸款資金不得流入限制性領域,不得用于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領域和用途。強化金融科技手段運用,提升對小微企業信用評估、風險識別和管控能力。建立健全盡職免責制度,對于無確切證據證明失職或履職不到位的信貸人員,應相應免除責任。各銀行機構要加強對本系統工作的部署指導,對工作機制的“推薦清單”小微企業應貸盡貸。
(四)企業要對申報材料真實性、完整性以及貸款合規使用負責。各行業部門(單位),鄉鎮(街道)要指導小微企業堅持誠信守信、如實提供申報材料,客觀反映經營情況,合理提出融資需求,明確貸款用途,確保貸款資金用于自身生產經營。對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貸款、不按用途使用貸款的,區工作機制要將其從“推薦清單”移出。嚴禁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
(五)嚴厲打擊非法中介亂象,防范化解衍生風險,凈化小微企業融資環境。各行業(單位)、鄉鎮(街道)要充分認識非法助貸、資金據客等中介亂象對抬高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擾亂金融行業秩序的嚴重危害性,認真組織非法中介亂象治理工作。集中開展摸底排查,建立異常中介名單共享機制,研究形成非法中介認定標準,協同推進打擊處置,有效遏制非法中介亂象。持續完善制度措施,縮短融資鏈條,規范金融市場制度,實現資金直達小微企業。同時,各地防范和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工作機制要嚴厲打擊侵害小微企業權益的各類非法金融活動,切實為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五、健全配套支持政策保障
(一)積極發揮融資信用服務平臺作用。加強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建設,推進稅務信息、市場監管信息等涉企信用信息歸集治理共享,提升信用數據質量,堅持公益性原則向銀行機構提供信息推送、信息查詢等服務。結合通川區增信體系建設,加快建立企業信用狀況綜合評價體系,統籌完善企業融資支持服務政策體系。注重用好現有融資對接機制和市重點產業鏈協同推進機制,相關牽頭部門及時梳理企業名單,為通川區高質量形成“兩張清單”提供支持。
(二)強化財政資金的引導撬動作用。落實小微企業貸款獎補等財政金融互動政策,激勵支持銀行機構增加小微企業信貸投放。充分發揮地方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擴大小微企業擔保業務規模,在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擔保費率不得高于1%的基礎上,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推動進一步降低擔保費率。研究出臺其他促進小微企業融資的財政支持政策,提高小微企業融資可得性。
(三)健全銀行機構內部支持機制。細化盡職免責情形,明確認定標準,做到“應免盡免”,為銀行基層機構和信貸人員松綁減負,激發敢貸愿貸的動力。優化貸款服務模式,合理壓縮小微企業貸款審批流程,大型銀行在達分支機構適當下放信貸審批權限,探索擴大抵質押物范圍。鼓勵發放信用貸款,創新與小微企業適配度較高的金融產品,加大續貸支持力度,減輕企業抵押擔保和資金周轉壓力,結合本行風險管控水平和信貸管理制度,將續貸支持范圍階段性拓展至中型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全面梳理銀行機構服務小微企業產品信息,匯總形成并動態更新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產品庫。
(四)加強貨幣政策支持。充分發揮支農支小再貸款再貼現政策、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碳減排支持工具、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工具等貨幣政策工具引導激勵作用,積極推進全國中小微企業資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運用。指導金融機構開展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能力提升工程。
六、強化督導指導
(一)加強工作調度。區級協調工作機制做好轄區工作成效的監測分析,全面掌握基層推薦清單和小微企業貸款情況,指派專人負責數據統計報送,統一填報口徑,明確報送流程,確保數據報送及時準確。強化日調度、周通報,不定期召開全體會議或專題會議,加強工作統籌調度,建立信息簡報、通報等工作機制,及時向黨委政府和上級協調工作機制報送工作進展成效,向基層單位傳導政策要求,提出工作建議。
(二)開展調研督導。區工作機制適時組織成員單位分片赴各行業、各鄉鎮(街道)進行工作輔導調研,加強政策指導,協調解決實際問題,及時通報各行業、各地、各銀行機構工作進展情況,適時總結評估各地工作機制運行效果,視情況決定后續是否轉化為常態化工作機制,促進區工作機制和工作專班高效運轉,確保見到實效。
七、落實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行業部門(單位)、鄉鎮(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抓緊建立健全工作機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形成上下貫通、責任清晰、有效銜接的工作格局,盡快啟動“千企萬戶大走訪”活動,加快推進融資對接,及早形成實物工作量。要加強協同配合,主動對接,選派骨干力量參加協調工作機制的工作,深度融入服務實體經濟大局,服從安排調度,切實擔當盡責,實現同責共擔、同題共答、同向發力。各工作專班和各銀行機構切實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堅持干字當頭,本著“跳起摸高”的原則,力爭取得更大成果。
(二)鼓勵基層創新。各行業部門(單位),各鄉鎮(街道)在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可結合實際創新工作方式,積極用好現有融資對接平臺,采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大力推動小微企業信用數據整合應用,努力提高工作專班、銀行機構和企業的融資對接效率和精準度。
(三)廣泛進行宣傳。區協調工作機制成員單位在門戶網站等公開平臺上發布宣傳小微企業支持政策、金融產品,結合職能職責和實際情況開展政策宣講,推動小微企業應知盡知、應享盡享,提升政策效果。強化輿情監測和管控,避免市場誤讀誤判和惡意炒作。及時收集報送典型案例,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和做法。
附件:通川區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
附件
通川區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
一、工作職責
加強組織統籌協調,強化市、區協同,制定通川區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實施方案;組織編制“兩張清單”,推動銀企精準對接;強化資源保障,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加強監測分析和工作調度,匯總并向上級工作機制報送工作進展;加強協調工作機制成效宣傳;組織開展調研督導和工作評估。
二、組成人員
召 集人:冉 然 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
副召集人:喻 偉 區政府副主任
何春林 區發改局局長
成 員:黎昌勇 區經信局總經濟師
彭仁貴 區科技局副局長
劉 江 區財政局黨組成員
譙國松 區住建局副局長
楊煥軍 區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葉澤林 區商務局副局長
李 橋 區市場監管局總經濟師
李衛華 區稅務局副局長
許夕斌 區工商聯副主席
李 力 中國工商銀行通川支行行長
向振華 中國農業銀行通川支行行長
潘傳康 中國銀行通川支行行長
劉思言 中國銀行華夏支行行長
歐雪蓮 中國建設銀行通川支行行長
馬小龍 達州農商銀行通川支行行長
潘啟霞 中國郵儲銀行通川支行行長
李海春 達州銀行通川支行行長
王 潘 四川天府銀行通川支行行長
高 天 成都農商銀行通川支行行長
杜星燃 四川銀行通川支行行長
協調工作機制辦公室設在區發改局,下設綜合協調組、清單對接組、要素保障組、政策協同組、評估督導組等5個工作小組。辦公室人員組成:
主 任:曹志林 區發改局總經濟師
工作人員:(5組,共21人,每組第一位為組長)
(一)綜合協調組。負責工作機制推進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各組工作。負責與省、市協調工作機制,以及其他成員單位溝通對接。起草工作報告、協調工作機制簡報、領導講話稿。落實領導批示。總結宣傳協調工作機制工作成效、典型案例、經驗做法。
陳柏林 區發改局國民經濟綜合股股長
魏乾程 區財政局債金股股長
劉 丁 區經信局綜合股負責人
鄧雨霖 區商務局商貿服務股股長
韓雯昀 區科技局工作人員
王 剛 中國建設銀行通川支行副行長
(二)清單對接組。對接市協調工作機制,組織開展清單編制、信息填報培訓。對接區級相關部門(單位),收集整理各行業優質企業名單,并分行業、分批次推送區工作專班。指導各行業部門(單位)、各鄉鎮(街道)開展走訪活動,摸排企業融資需求。研究基層專班向銀行機構推送清單規則。統籌對接銀行工作專班,推動銀行機構及時作出信貸決策,確保“應貸盡貸”“能貸快貸”。
鄧雨霖 區商務局商貿服務股股長
李長平 區農業農村局計財股負責人
劉 丁 區經信局綜合股負責人
茍 凱 區工商聯會員股股長
葉秋霞 中國農業銀行通川支行公司部副經理
(三)要素保障組。根據銀行機構需求,組織編制融資信用信息共享清單,加強稅務信息、市場監管信息、金融信息等涉企信用信息歸集,并通過社會信用信息平臺共享至各級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和銀行機構。收集梳理各行業(單位)、鄉鎮(街道)反饋情況,及時督促協調相關部門解決小微企業在注冊資本、經營狀況、產業和環保政策、抵質押等方面遇到的各項問題。
朱成波 區發改局數據股股長
胡凱旋 區發改局體改股股長
李坤潔 區市場監管局信用股股長
廖亞利 區稅務局納稅服務股股長
王 棟 中國銀行通川支行客戶經理
(四)政策協同組。收集匯總銀行機構服務企業產品信息至各級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形成企業金融服務產品庫,供企業自主選擇。推動設立盡職免責制度。優化和落實財政金融互動政策,研究制定財政新增支持政策。發揮融資性擔保公司、保險公司等作用,降低融資擔保費率、擴大信用保險覆蓋范圍,降低綜合融資成本。
魏乾程 區財政局債金股股長
肖 偉 中國農業銀行通川支行副行長
潘傳康 中國銀行通川支行行長
王 剛 中國建設銀行通川支行副行長
王 棟 達州農商銀行通川支行副行長
楊 毅 中國郵儲銀行通川支行副行長
張銘涵 達州銀行通川支行行長助理
周 歡 四川銀行通川支行客戶經理
(五)評估督導組。加強工作督導,制定信息報送等制度。強化日調度、周通報,全面掌握通川區推薦清單和小微企業貸款情況。制定工作督導方案,組織赴各行業(單位)、鄉鎮(街道)開展督導調研,評估協調工作機制運行效果。研究制定指導性目標并分解任務、通報情況。
陳柏林 區發改局國民經濟綜合股股長
魏乾程 區財政局債金股股長
周 明 區住建局建管股股長
張銘涵 達州銀行通川支行行長助理
王 棟 達州農商銀行通川支行副行長
三、工作制度
(一)辦公制度。協調工作機制辦公室初期集中辦公,工作人員原則上不再負責原單位工作任務。后期視情況實行“集中辦公聯絡員”制度。
(二)會議制度。協調工作機制可根據需要召開全體會議、專題會議等,由協調工作機制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召集,各成員單位可根據需要向協調機制召集人提議召開。協調工作機制辦公室可發起召開辦公室會議、聯絡員會議。
(三)報告制度。各小組定期向綜合協調組匯報工作進展情況。重大事項、緊急工作隨時報告。
(四)發文制度。支持小微企業融資相關日常工作安排,可以“達州市通川區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辦公室”名義發文,由達州市通川區發展和改革局代章。
達州市通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1月2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