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解決征拆過程中不同環節的重點任務和突出問題,區征拆中心職工深入項目一線講政策、答疑解惑,走到群眾中間,辦實事、辦好事、解難題,把黨的領導貫穿于基層征拆工作的全過程、各方面,為高質量完成項目征拆任務打下良好的基礎。
征拆“事前”,傾聽群眾訴求,及時排查矛盾糾紛開展調處化解,向群眾講明征拆政策和補償安置辦法。當群眾發生涉征拆糾紛和訴求時,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主持調解,并邀請鄉鎮社區、小組組長參與,及時做好說服、疏導等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做到“小事不出組”。這是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模式的第一級——現場化解。
征拆“事中”,采取多元化解、評調聯動、應急處置等工作機制,及時化解處置涉征拆矛盾糾紛,并主動梳理歷史遺留問題予以解決。若現場無法化解糾紛及訴求,則成立征拆攻堅專項小組,協調鄉鎮及各級相關部門人員參與,上門開展入戶化解,集中釋疑解惑,宣傳法律政策,消除群眾積怨,努力做到“大事不出中心”。此為矛盾糾紛化解的第二級——入戶化解。
征拆“事后”,對于項目尾聲仍無法解決的遺留問題或糾紛,如各類頑固個訪人員或集訪群體,則召開專題會議,綜合分析信訪問題根源所在,協調轄區鄉鎮主持調解,立足實際需求,組織司法局、派出所、有關行政部門等人員參與,多方合力化解矛盾糾紛,做到“難事不出區”。此為矛盾糾紛化解的第三級——集中化解。
今年以來,共及時排查、有效防范征拆中出現的矛盾糾紛苗頭隱患問題24個(集訪問題7個,個訪問題17個),受理了涉及市區征收補償資金兌付、失地農民社保補償、超期周轉房費用、房屋安置等問題的來訪群眾近400余批次(其中集訪19批次,3500余人次;個訪390余人次,切實有力保障“和諧征拆”順利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