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4年第10號
?為適應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技術進步需要,促進節約能源,鼓勵使用新能源,現就《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關于節能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74號)中享受車船稅優惠的節能、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對財稅〔2018〕74號文中第一條第(一)項、第(二)項中涉及的節能乘用車、輕型商用車、重型商用車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進行更新,具體要求見本公告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對財稅〔2018〕74號文中第二條第(二)項中涉及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標準進行調整,具體要求見本公告附件4。
三、享受車船稅優惠的節能、新能源汽車產品其他技術要求繼續按照財稅〔2018〕74號文有關規定執行。
四、本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號同時廢止。2024年7月1日前企業完成申請的,相關技術要求繼續按照財稅〔2018〕74號文和2022年2號公告規定執行。2024年7月1日后,新申請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節能、新能源汽車車型,其技術要求按照本公告規定執行,符合條件的列入新的《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新《目錄》)。
新《目錄》自第六十五批開始。新《目錄》公告后,第四批至第六十四批《目錄》同時廢止,原《目錄》中符合本公告技術要求的車型將自動轉入新《目錄》,不符合本公告技術要求的車型應于2024年7月1日前完成整改,整改符合要求的可申請列入新《目錄》。
五、新《目錄》公告前,已取得的列入第四批至第六十四批《目錄》的節能、新能源汽車,不論是否轉讓,可繼續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政策。
附件:1.節能乘用車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
2.節能輕型商用車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
3.節能重型商用車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
4.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