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達州市通川區碑廟鎮人民政府職能簡介。
落實國家政策,嚴格依法行政,發揮經濟管理職能,加強政策引導,制定發展規劃,服務市場主體和營造發展環境,搞好市場監管,大力促進社會事業發展,發展鄉村經濟、文化和社會事業,提供公共服務,維護社會穩定,構建社會和諧社會。
(二)2021年重點工作。
一是堅持黨建引領。突出抓好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持續加強對機關黨員干部的管理,全面修訂黨委運行規則,廣泛開展無職黨員定崗定責,不斷深化“1名班子成員 1名老干部 1名年輕干部”黨建工作傳幫帶機制。二是夯實基礎設施。加快推進省道201碑廟場鎮段改道建設、實施場鎮居民生活污水全域接入碑廟鎮污水管網工程,著力規劃場鎮停車場和健身廣場建設,大力推進村級建制后合并村聯網路建設,切實解決場鎮交通擁堵、停車難和農村斷頭路問題。三是推進有禮碑廟。深入挖掘紅色文化、農耕文化、孝善文化,制定出臺“有禮碑廟”實施方案,全面開展有禮(村)社區、有禮單位、有禮院落、有禮家庭創建工作,全域推進孝老節舉辦,投入資金加大機關大院和對場鎮整體風貌形象提升打造,積極開展品質機關創建。四是抓實重點項目。大力實施“一村一品”建設,積極支持正邦集團、盛康農業大力發展生豬養殖,大力培育現代白茶產業種植擴面,積極爭創省級現代農業循環示范園,推動碑廟鎮由農業大鎮向農業強鎮邁進。
二、部門概況
達州市通川區碑廟鎮人民政府下屬二級單位6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5個。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達州市通川區碑廟鎮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達州市通川區碑廟鎮人民政府2021年收支總預算1614.42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增加311.69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次性項目。
(一)收入預算情況
達州市通川區碑廟鎮人民政府2021年收入預算1614.42萬元,其中:上年結轉286.64萬元,占17.75%;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614.42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1年支出合計1614.4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22.93萬元,占75.75%;項目支出391.49萬元,占24.25%。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達州市通川區碑廟鎮人民政府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為1614.42萬元,比2020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增311.69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次性項目。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327.78萬元、上年結轉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86.64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01.22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支出24.3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0.80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7.11萬元、農林水支出680.3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7.19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3.5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達州市通川區碑廟鎮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327.78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增加86.83萬元,主要是增加了一次性項目。
(二)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50.35萬元,占41.46%;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20.30萬元,占1.5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72.80萬元,占13.01%;衛生健康支出37.11萬元,占2.79%;農林水支出476.53萬元,占35.89%;住房保障支出67.19萬元,占5.06%;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3.5萬元,占0.26%。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人大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21年預算數為1.3萬元,主要用于:人大工作經費支出。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1年預算數為341.23萬元,主要用于: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日常公用經費支出;項目支出,包括便民服務中心運行經費支出,解決2019年目標績效獎(補助)資金支出。
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政務公開審批(項):2021年預算數為85.56萬元,主要用于: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等人員經費以及差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21年預算數為36.13萬元,主要用于:正常運轉的項目支出,包括辦公費、差旅費、維修(護)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信訪事務(項):2021年預算數為4.9萬元,主要用于:信訪工作經費支出。
6.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20萬元,主要用于:解決工作經費支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財政委托業務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43.63萬元,主要用于: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等人員經費,差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等日常公用經費支出。項目支出,包括解決2019-2020年鄉鎮代理會計工作經費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10萬元,主要用于:項目支出,解決碑廟政府職工宿舍維修改造資金。
9.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審計事務(款)審計業務(項):2021年預算數為2.5萬元,主要用于:審計工作經費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審計事務(款)其他審計事務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1.2萬元,主要用于:其他審計事務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紀檢監察事務(款)其他紀檢監察事務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2.4萬元,主要用于:紀檢監察工作經費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群眾團體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21年預算數為1.5萬元,主要用于:團委工作經費支出。
13.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務(項):2021年預算數為20.30萬元,主要用于: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等人員經費以及差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勞動關系和維權(項):2021年預算數為20.11萬元,主要用于: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等人員經費以及差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項):2021年預算數為48.05萬元,主要用于:項目支出,如解決2020年村級建制調整改革獎補資金支出,解決涉改人員經費支出。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項):2021年預算數為8萬元,主要用于:社區經費支出。
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務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33.84萬元,主要用于:項目支出,碑廟敬老院運維經費支出。
1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52.27萬元,主要用于:實施養老保險制度后,部門按規定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職業年金支出。
1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殘疾人事業(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21年預算數為5.4萬元,主要用于:村社區殘聯專干補助支出。
2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5.14萬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工傷、生育、失業保險費支出。
21.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21年預算數為21.95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22.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2021年預算數為15.17萬元,主要用于: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23.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事業運行(項):2021年預算數為56.08萬元,主要用于: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伙食補助等人員經費以及差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24.農林水支出(類)扶貧(款)其他扶貧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1.32萬元,主要用于:其他扶貧支出。
25.農林水支出(類)農村綜合改革(款)對村民居委會和村黨支部的補助(項):2021年預算數為419.13萬元,主要用于:開展村民自治、村務公開等村民委員會和村黨支部工作的支出。
25.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1年預算數為67.19萬元,主要用于:部門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26.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應急管理事務(款)安全監管(項):2021年預算數為3.5萬元,主要用于:安全監管工作經費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達州市通川區碑廟鎮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096.60萬元,其中:人員經費818.7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生活補助、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277.8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等。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達州市通川區碑廟鎮人民政府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2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2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
達州市通川區碑廟鎮人民政府單位現有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
無公務用車購置的寫明:2021年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用于公務用車燃油、過路(橋)、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機關工作調研、脫貧攻堅、接待重要客商等工作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達州市通川區碑廟鎮人民政府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達州市通川區碑廟鎮人民政府2021年未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1年,達州市通川區碑廟鎮人民政府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277.83萬元,比2020年預算增加67.69萬元,增長32.27%。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達州市通川區碑廟鎮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購5萬元,主要用于辦公設備購置。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0年底,達州市通川區碑廟鎮人民政府共有車輛0輛,其中,公務接待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1.專項預算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本部門年初預算下達項目預算38.8萬元。對2021年專項預算項目支出績效目標進行設定,共設定完成專項預算項目2個(便民服務中心運行經費、碑廟敬老院運轉經費),涉及財政資金38.8萬元,覆蓋率達到100%。
2.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情況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對2021年開展的主要任務整體支出績效目標進行設定,涉及財政資金1614.42萬元,覆蓋率達到100%。
十一、名詞解釋
1. 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 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3.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4. 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上個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5. 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6.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7.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8. “三公”經費: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人大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人大工作經費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日常公用經費支出;項目支出,包括便民服務中心運行經費支出,解決2019年目標績效獎(補助)資金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政務公開審批(項):反映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等人員經費以及差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正常運轉的項目支出,包括辦公費、差旅費、維修(護)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信訪事務(項):反映信訪工作經費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反映解決工作經費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財政委托業務支出(項):反映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等人員經費,差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等日常公用經費支出。項目支出,包括解決2019-2020年鄉鎮代理會計工作經費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反映項目支出,解決碑廟政府職工宿舍維修改造資金。
1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審計事務(款)審計業務(項):反映審計工作經費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審計事務(款)其他審計事務支出(項):反映其他審計事務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紀檢監察事務(款)其他紀檢監察事務支出(項):反映紀檢監察工作經費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群眾團體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團委工作經費支出。
2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務(項):反映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等人員經費以及差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2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勞動關系和維權(項):反映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等人員經費以及差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2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項):反映項目支出,如解決2020年村級建制調整改革獎補資金支出,解決涉改人員經費支出。
2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項):反映社區經費支出。
2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務支出(項):反映項目支出,碑廟敬老院運維經費支出。
2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實施養老保險制度后,部門按規定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職業年金支出。
2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殘疾人事業(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村社區殘聯專干補助支出。
2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反映主要用于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工傷、生育、失業保險費支出。
29.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行政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30.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31.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事業運行(項):反映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伙食補助等人員經費以及差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32.農林水支出(類)扶貧(款)其他扶貧支出(項):反映其他扶貧支出。
33.農林水支出(類)農村綜合改革(款)對村民居委會和村黨支部的補助(項):反映開展村民自治、村務公開等村民委員會和村黨支部工作的支出。
34.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部門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35.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應急管理事務(款)安全監管(項):反映安全監管工作經費支出。
附件:1.部門收支總表(表1)
2.部門收入總表(表1-1)
3.部門支出總表(表1-2)
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表2)
5.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表2-1)
6.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表(表3)
7.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表3-1)
8.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表3-2)
9.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表3-3)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表4)
1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表4-1)
12.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表(表5)
13.2021年省級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6)
14.2021年專項預算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