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單位職能簡介。
(1)執行
(2)執行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4)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5)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和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
(6)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7)辦理上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21年重點工作。
1、加強基層黨建。定期研判,細化措施,抓實黨建工作。一是按照區委的統一部署和謀劃,扎實做好社區“兩委”換屆的宣傳、摸排、組織等工作,全力保障社區“兩委”集中換屆工作任務圓滿完成。二是進一步嚴把黨員入口關,創新推進黨員積分量化管理模式,進一步加強黨員的思想教育。三是持續抓好“黨員活動日”和“雙報到”活動,推動黨員干部承諾踐諾,努力解決好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的問題。四是抓好社區黨群服務中心親民化改造工作,按照時間節點和工作要求全面完成第一批納入改造的社區黨群服務中心。五是加快社區干部的梯次培養力度,為社區干部的更新換代儲備更多優秀人才;持續探索推進機關、社區干部的雙向培養流動機制,通過“上掛下派、內教外學”的方式,真正給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優秀干部搭建好施展才能的舞臺。
2、抓實意識形態。堅定不移地抓實意識形態,提高看齊擔當短板意識。將意識形態領域新思想、新理論、新政策納入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切實做到向黨中央看齊,向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看齊;抓好意識形態陣地建設,加大中國傳統文化成就正面宣傳,既體現組織意圖,又反映群眾意愿。凝聚干事擔當氛圍,堅持把意識形態工作的規矩立起來、嚴起來、緊起來,做到有錯必糾、有責必問,不斷鞏固“一把手”親自抓意識形態工作、班子成員分工負責的責任體系。充分調動大家共同參與意識形態工作的積極性,著力補齊短板,推動意識形態工作再上新臺階。
3、強化廉政建設。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改進作風,建設節約型機關,完善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確保基層財務管理更加有序。全面從嚴管黨治黨,落實民主集中各項制度。加強工作督查指導,提升為民服務能力。加大違法違紀問題查處力度,縱深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堅定不移地抓好正風肅紀,確保廉政建設合力推進。
4、常抓疫情防控。落實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常態化排查登記中高風險地區返達人員,做好居家醫療觀察和核酸檢測。
5、維護社會穩定。持續深化人民調解,強化基層基礎工作,加大群防群治力度,充分發揮網格作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對企業、老舊小區、餐館等重點區域消防、食品安全督查整治;加強應急救援處置能力建設,提高防災減災救災能力。
6、抓好重點工作
(1)抓好征地拆遷。通過“一個項目落實一名領導牽頭、基層組織和社會力量作用交替發揮、設置倒排期限重點突破”等辦法,確保按照時間節點全面完成征拆工作。
(2)持續打好保衛戰。嚴格落實河長制工作要求,加強河道巡查,守牢生態底線;對重點行業、企業進行定期和不定期走訪,建立巡查臺賬,對群眾反映的環保問題及時調查處復。
(3)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持續開展綜合整治,扎實推進環境治理,重點抓農貿市場規范管理和轄區環境衛生集中治理,打擊違規經營,遏制噪音污染,規范亂停亂放,改善背街小巷、衛生死角臟、亂、差等頑固問題。
(4)扎實抓好物業管理。大力推行“1556 ”小區治理模式,推進完成城鄉社區治理試點工作“三社聯動”“社區便民服務型”“智慧型”驗收評估、社區居委換屆選舉工作。
(5)深入推動社區建設。抓好社區黨組織活動場所規范化建設,通過抓選配、抓培訓、抓激勵等措施,選優配強社區黨組織書記,加強“帶頭人”及后備干部培訓教育,發揮“帶頭人”引領示范作用,推動社區建設發展;將思想政治、法治宣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與科普知識、惠民政策、生活禮儀、家訓家風等進行有機結合,通過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方式,廣泛宣傳社會主流思想,純潔社區風氣,提升居民素質;按照《集體資產管理辦法〉加強對各社區、小組集體資產的管理,充分發揮集體資產效益。
(6)扎實推進依法治理。進一步完善依法治理等一系列文件,抓好落實依法治理,通過“法律七進”,結合“三官一員一律”進基層活動,豐富法律服務載體,提升法制宣傳教育。
(7)切實保障民生工程落地落實。通過持續排查,確保困難群眾得到及時救助,真正做到應退則退、應保盡保,為轄區殘疾人制定量體裁衣、個性化服務工作方案,并落到實處,確保100%完成獎勵扶助、特別扶助對象無差錯,孕前優生健康檢查、計生“三結合”幫扶任務。
(8)完善網格化服務管理。一要按照“街巷定界、規模適度、無縫覆蓋、動態調整”的要求,進一步優化網格布局,提升網格化管理工作科學化水平。二要按照“網格化管理、組團式聯系、多元化服務、信息化支撐、全范圍覆蓋、常態化保障”的要求,依托全省統一的社會管理綜合治理信息系統平臺,實現網格信息流程標準化、工作臺賬電子化,使社區管理工作在平臺上實時可查。
(9)常態化抓好創建工作。加強氛圍宣傳,提高創建工作的實效性,增強居民的文明素養及文明行為;加強組織、督查督辦,細化責任,明確到人;進一步落實老舊院落的“七清五有”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創
二、部門概況
朝陽街道辦事處下屬二級單位3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3個。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朝陽街道辦事處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我辦2021年收支總預算1456.68萬元(上年結轉139.02萬元,年初預算1317.66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減少8.38萬元,主要原因是社區干部報酬減少。
(一) 收入預算情況
朝陽街道辦事處2021年收入預算1456.68萬元,其中上年結轉139.02萬元,占9.54%;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456.68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1年支出合計1456.68萬元(上年結轉139.02萬元,本年預算1317.66)其中:基本支出1217.9萬元(上年結轉38.64萬元,本年預算1179.26萬元),占83.61%;項目支出238.78萬元(上年結轉100.38萬元,本年預算138.4萬元),占16.39%。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朝陽街道辦事處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為1317.66 萬元,比2020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減少8.38萬元,主要原因是社區干部報酬減少和按照中央相關要求壓減年度預算總額。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317.66萬元、上年結轉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 139.2 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450.86 萬元(其中上年結轉40.5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850.98萬元(其中上年結轉93.3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 23.71萬元、城鄉社區支出71.99萬元(其中上年結轉1.8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 47.43 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9.21萬元(其中上年結轉3.21萬元)、其他支出2.5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朝陽街道辦事處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317.66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減少8.38萬元,主要原因是社區干部報酬減少和按照中央相關要求壓減年度預算總額。
(二)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317.66萬元,占100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410.29萬元,占31.14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57.6萬元,占57.5 %;衛生健康支出 23.71萬元,占 1.8%;城鄉社區支出70.13萬元,占5.32 %;住房保障支出 47.42 萬元,占3.6 %;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6萬元,占 0.46%;其他支出2.5萬元,占0.19 %。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類)人大事務 (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項):2021年預算數為 0.5萬元,主要用于:關于人大事務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1年預算數為264.64萬元,主要用于:正常運轉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郵電費、印刷費等日常公用經費。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21年預算數為 0.2萬元,主要用于:商品服務支出等。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信訪事務(項):2021年預算數為5萬元,主要用于:信訪維穩相關事務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項):2021年預算數為18.5萬元,主要用于:四城同創以獎代補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統計信息事務(款)事業運行(項):2021年預算數為0.5萬元,主要用于:統計信息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財政委托業務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15.87萬元,主要用于:村組代理中心各項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8萬元,主要用于:會核算中心辦公陣地維修及添置辦公設備所需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審計事務(款)其他審計事務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 2.1萬元,主要用于:審計事務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群眾團體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1年預算數為 1萬元,主要用于:群團關工委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群眾團體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21年預算數為6.5萬元,主要用于:群團事務支出包括紀檢、團委和婦聯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群眾團體事務(款)事業運行(項):2021年預算數為84.99萬元,主要用于:黨群服務中心事業單位人員及公用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21年預算數為2.5萬元,主要用于:黨建相關事務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 (款) 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項):2021年預算數為698.58萬元,主要用于:社區干部報酬,網格員報酬,殘疾專干補助 ,三職干部報酬及學校人員任社區副書記補助等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40.21萬元,主要用于:實施養老保險制度后,部門按規定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職業年金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社會福利(款)社會福利事業單位(項):2021年預算數為14.24萬元,主要用于:老協支出、網格員手持終端支出和便民服務中心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殘疾人事業(款)其他殘疾人事業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0.5萬元,主要用于:殘聯經費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4.06 萬元,主要用于: 事業單位的工傷失業生育險單位繳納支出。
3.衛生健康支出(類)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款)其他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 0.2 萬元,主要用于:計生辦辦公費、郵電費、印刷費等日常公用經費。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21年預算數為 12.13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2021年預算數為11.38萬元,主要用于: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4.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1.5萬元,主要用于:禁毒經費、網格經費等支出。
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環境衛生(款)城鄉社區環境衛生(項):2021年預算數為68.63萬元,主要用于:事業單位環境治理中心人員及公用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1年預算數為47.43萬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應急管理事務(款)安全監管(項):2021年預算數為6萬元,主要用于:安全經費經費支出。
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2.5萬元,主要用于:武裝經費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朝陽街道辦事處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179.26萬元,其中:人員經費 872.8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生活補助(社區干部報酬等人員支出)、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306.39 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包含13個社區辦公費用)、印刷費、手續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等。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朝陽街道辦事處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0.6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6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
朝陽街道辦事處現有公務用車0輛。
無公務用車購置的寫明:2021年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朝陽街道辦事處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朝陽街道辦事處2021年未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1年,朝陽街道辦事處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302.29萬元(含13個社區辦公等費用)。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朝陽街道辦事處安排政府采購4.1萬元,主要用于購置辦公設備。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0年底,朝陽街道辦事處共有車輛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績效目標是預算編制的前提和基礎,按照“費隨事定”的原則,2021年朝陽街道辦事處按要求編制了績效目標,從項目完成、項目效益、滿意度等方面設置了績效指標,綜合反映項目預期完成的數量、成本、時效、質量,預期達到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可持續影響以及服務對象滿意度等情況。
十一、名詞解釋
1. 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 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3.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4. 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上個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5. 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6.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7.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8. “三公”經費: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專項業務(項):反映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開展專項業務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3. 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學前教育(項):反映各部門舉辦的學前教育支出。
14. 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于培訓的支出。
15.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1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19.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映財政部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2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附件:1.部門收支總表(表1)
2.部門收入總表(表1-1)
3.部門支出總表(表1-2)
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表2)
5.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表2-1)
6.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表(表3)
7.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表3-1)
8.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表3-2)
9.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表3-3)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表4)
1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表4-1)
12.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表(表5)
13.2021年省級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6)
14.2021年專項預算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