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衛健局單位職能簡介。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衛生計生工作的方針、政策與法律、法規以及區委、區政府關于衛生計生方面的決策部署;負責起草衛生計生發展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草案;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擬訂實施農村衛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統籌規劃全區衛生計生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全區衛生計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2.負責擬訂全區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并組織實施;制定全區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劃;組織和指導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指導全民健康教育。
3.貫徹實施職責范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托幼園所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管理規范、標準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參與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修定,企業標準備案管理;參與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開展食品安全標準知識宣傳,承辦上級部門規定或交辦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任務,為食源性疾病及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提供技術支持。
4.負責組織擬訂并實施基層衛生和婦幼衛生、計劃生育服務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區基層衛生和婦幼衛生、計劃生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計生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5.負責制定全區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制定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國家衛生計生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組織實施衛生計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范,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依法監督管理采供血和臨床用血質量。
6.貫徹執行公益性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推進和諧醫患關系建設,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7.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組織執行基本藥物采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8.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中醫藥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中醫藥地方行政規范性文件,擬訂全區中醫藥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對全區中醫藥工作實行全行業管理,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
9.組織實施促進全區出生人口性別比平衡的政策措施;組織監測計劃生育發展動態,負責全區計劃生育相關數據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發布計劃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制定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制定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推動實施計劃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劃,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10.組織建立計劃生育利益導向、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劃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負責協調推進有關部門、群眾團體履行計劃生育工作相關職責,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機制;提出穩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1.制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制度并組織落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衛生計生信息共享與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12.組織擬訂全區衛生計生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計生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貫徹落實國家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
13.組織擬訂全區衛生計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計生相關科研項目,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畢業后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
14.完善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范衛生計生行政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落實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制。
15.負責衛生計生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參與區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根據省、市要求,參與衛生計生國際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助工作。
16.負責區干部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17.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區重大傳染病防治工作委員會、區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區地方病及病害防治領導小組、區獻血領導小組、區人口和計劃生育領導小組、區醫改領導小組、區狂犬病防治指揮部、區干部保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8.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19.承擔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20.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21年重點工作。
1. 抓實抓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2. 深入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3. 切實提高醫療服務水平
4. 持續推進健康扶貧工作。
5. 做好做實惠民保障工作。
6. 提升人口發展與計劃生育服務水平。
7. 穩步推進愛國衛生和“四城同創”工作。
8. 不斷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9. 全面提升安全維穩和衛生應急處置能力。
二、部門概況
衛健局下屬二級單位27個,其中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個,其他事業單位26個。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通川區衛生健康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通川區衛生健康局2021年收支總預算1936.68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減少934.5萬元,主要原因是結轉金額減少。
(一)收入預算情況
通川區衛生健康局2021年收入預算1936.68萬元,其中:上年結轉496.14萬元,占25.62%;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440.53萬元,占74.38%。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1年支出合計1936.6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05.23萬元,占26.09%;項目支出1431.45萬元,占73.91%。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通川區衛生健康局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為 1936.68 萬元,比2020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減少934.5 萬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結轉資金減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440.53 萬元、上年結轉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96.14 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8.46 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9.13 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779.84 萬元、農林水支出46.7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2.47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通川區衛生健康局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440.53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減少189.3萬元,主要是2020年鄉鎮衛生院收支差額納入年初預算。
(二)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8.46 萬元,占0.44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9.13萬元,占2.54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779.84萬元,占91.90 %;農林水支出46.77萬元,占2.41 %;住房保障支出52.47萬元,占2.71 %。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衛生健康支出(類)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1年預算數為 999.08 萬元,主要用于: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郵電費、印刷費等日常公用經費。
2.項目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紀檢監察事務(款)其他紀檢監察事務支出(項):2020年預算數為8.46萬元,主要用于:衛健局派駐紀檢工作的項目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 45.48 萬元,主要用于:實施養老保險制度后,部門按規定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職業年金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 3.66 萬元,主要用于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工傷、生育、失業保險費支出。
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21年預算數為 34.67 萬元,主要用于: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6.項目農林水支出(類)扶貧(款)其他扶貧支出(項):2020年預算數為46.77萬元,主要用于:援涼干部定補助經費的項目支出。
7.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1年預算數為 52.47 萬元,主要用于:部門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8.項目衛生健康支出(類)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0年預算數為125.1萬元,主要用于:局機關辦公費、差旅費(事權專項)支出的項目支出。
9.項目衛生健康支出(類)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款)其他計劃生育事務支出(項):2020年預算數為49.02萬元,主要用于:免費婚前醫學檢查、全科醫生轉崗培訓補助資金、孕前優生檢查補助資金。
10.項目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項):2020年預算數為75.82萬元,主要用于:重點人群新冠肺炎疫苗接種經費。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通川區衛生健康局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503.95萬元,其中:人員經費 414.64 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生活補助、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89.31 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等。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通川區衛生健康局單位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4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4萬元。
通川區衛生健康局單位現有公務用車2輛,其中:轎車2輛。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通川區衛生健康局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通川區衛生健康局2021年未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1年,通川區衛生健康局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74.34萬元,比2020年預算減少0.45萬元,減少0.6 %。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通川區衛生健康局安排政府采購0萬元,主要用于0。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0年底,通川區衛生健康局共有車輛0輛,其中,公務接待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績效目標是預算編制的前提和基礎,按照“費隨事定”的原則,2021年通川區衛生健康局按要求編制了績效目標,從項目完成、項目效益、滿意度等方面設置了績效指標,綜合反映項目預期完成的數量、成本、時效、質量,預期達到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可持續影響以及服務對象滿意度等情況。
十一、名詞解釋
1. 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 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3.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4. 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上個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5. 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6.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7.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8. “三公”經費: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專項業務(項):反映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開展專項業務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3. 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學前教育(項):反映各部門舉辦的學前教育支出。
14. 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于培訓的支出。
15.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1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19.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映財政部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2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附件:1.部門收支總表(表1)
2.部門收入總表(表1-1)
3.部門支出總表(表1-2)
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表2)
5.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表2-1)
6.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表(表3)
7.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表3-1)
8.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表3-2)
9.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表3-3)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表4)
1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表4-1)
12.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表(表5)
13.2021年省級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6)
14.2021年專項預算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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