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通川區文化執法大隊單位職能簡介。
宣傳、貫徹文化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對文化經營單位和文化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保護合法經營、制止和查處文化經營中的違法行為。總結、交流文化市場執法工作的經驗,并向有關立法機關和政府有關部門反映完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建議。
(二)2021年重點工作。
一是認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是深入開展“掃黃打非”工作
三是組織開展高考期間文化市場整治行動
二、部門概況
通川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個,年末實有人數16人。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通川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通川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2021年收支總預算183.91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增加14萬元,主要原因是:工資福利增加。
(一)收入預算情況
通川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2021年收入預算183.91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占0%;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83.91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1年支出合計183.9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83.91萬元,占100%。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通川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為183.91萬元,比2020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增加14萬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相關要求壓減年度預算總額。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83.91萬元、上年結轉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支出包括:工資福利支出99.7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6.3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0.6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9.0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30.54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0.58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通川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83.91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增加14萬元,主要是工資福利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36.99萬元,占75.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6.39萬元,占8.9%;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0.88萬元,占0.0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0.61萬元,占5.8 %;住房保障支出19.03萬元,占10%。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文化和旅游市場(類)文化和旅游市場管理支出(款)文化和旅游市場管理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136.99萬元,主要用于: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郵電費、印刷費等日常公用經費。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16.38萬元,主要用于:實施養老保險制度后,部門按規定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職業年金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0.88萬元,主要用于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工傷、生育、失業保險費支出。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21年預算數為10.59萬元,主要用于: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5.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1年預算數為19.03萬元,主要用于:部門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通川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83.91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53.3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生活補助、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30.5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等。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通川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
通川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現有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
無公務用車購置的寫明:2021年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無用于公務用車燃油、過路(橋)、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通川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通川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2021年未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1年,通川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183.91萬元,比2020年預算增加14萬元,增長0.92%。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通川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未安排政府采購。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0年底,通川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共有車輛0輛。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績效目標是預算編制的前提和基礎,按照“費隨事定”的原則,2021年通川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按要求編制了績效目標,從項目完成、項目效益、滿意度等方面設置了績效指標,綜合反映項目預期完成的數量、成本、時效、質量,預期達到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可持續影響以及服務對象滿意度等情況。
十一、名詞解釋
1. 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 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3.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4. 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上個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5. 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6.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7.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8. “三公”經費: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專項業務(項):反映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開展專項業務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3. 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學前教育(項):反映各部門舉辦的學前教育支出。
14. 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于培訓的支出。
15.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1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19.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映財政部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2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附件:1.部門收支總表(表1)
2.部門收入總表(表1-1)
3.部門支出總表(表1-2)
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表2)
5.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表2-1)
6.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表(表3)
7.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表3-1)
8.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表3-2)
9.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表3-3)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表4)
1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表4-1)
12.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表(表5)
13.2021年省級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6)
14.2021年專項預算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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