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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職能簡介。
主要職能:1、按照規定權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監督檢查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測繪等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執行情況;2、負責全區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3、負責全區(中心城區外)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4、負責全區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依照有關標準組織考核。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負責全區(中心城區外)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工作;5、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宏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6、組織編制并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組織擬訂并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征收征用、林地征(占)用、用地預審、臨時用地備案工作。7、負責全區(中心城區外)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規劃審批工作。負責全區(中心城區外)臨時建設、臨時用地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全區(中心城區外)組織建設工程規劃驗線、竣工規劃核實、用地核驗工作。負責全區(中心城區外)建設工程總平面布置圖、規劃設計方案審查。負責全區(中心城區外)臨時建(構)筑物的方案審查。負責全區(中心城區外)建筑外墻立面裝飾審核工作。負責制定、修改和執行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等規范性文件。負責全區(中心城區外)組織建設項目的規劃驗線工作。負責全區(中心城區外)建設項目的規劃核實工作。承擔區規劃委員會的日常事務工作;8、負責統籌全區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全區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并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負責開展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9、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并實施全區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10、負責管理全區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擬訂全區地質勘查規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區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地質礦產勘查專項。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采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11、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并實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組織、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保障工作;12、負責全區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批。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13、負責全區測繪地理信息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全區基礎測繪管理和地圖市場監管工作。負責全區測繪單位的資質和從業人員的資格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測繪地理信息市場監管工作,組織協調測繪地理信息安全監管工作,查處測繪地理信息違法行為。負責全區測繪地理信息成果和質量監管工作。負責全區測量標志的管理與保護工作。負責全區涉密測繪地理信息成果的使用審批,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務。負責全區(中心城區外)地理信息系統的建立和維護管理工作;14、負責全區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擬訂全區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區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推進全區林業數字化建設;15、組織全區林業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開展退耕還林,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16、負責全區森林、濕地資源及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并監督執行全區林木采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全區濕地保護規劃,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組織開展荒漠調查,組織擬訂石漠化防治規劃;17、負責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采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18、負責監督管理全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負責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并按程序報批,組織審核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19、負責推進全區林業改革相關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等重大改革意見并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20、擬訂全區林業資源優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并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指導林業現代園區建設、花卉、特色經濟林、森林林下經濟、森林康養和生態旅游產業發展。推進林業綠色產業發展;21、組織全區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質量。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22、負責全區林業行政違法案件的查處;23、負責落實全區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涉及森林防火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組織、指導開展全區森林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火災預防工作,發送森林火險信息。組織指導全區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24、監督管理全區林業區級以上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預算內投資、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區政府規定權限,核報、核準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投資項目。參與擬訂全區林業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生態補償工作;25、推動全區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和對外合作。牽頭制定并實施全區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計劃。組織制定地方技術標準、規程規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科技專項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組織開展全區自然資源系統對外交流合作。承擔全區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有關工作;26、配合國家、省、市對區政府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督察。查處全區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測繪地理信息等領域違法案件;27、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28、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29、職能轉變:(1)、將達州市國土資源局通川分局的職責、區林業局的職責,區發展和改革局的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城鄉規劃管理職責,區水務局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區農業局的農村土地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以及相關部門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區自然資源局。(2)、落實關于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并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統籌推進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承擔自然資源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行政職能;30、依法依規承擔相關行業領域的災害監測、預警、防治工作及搶險救援的技術保障工作。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并實施地質災害、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組織、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并提供應急救援的技術保障。組織、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建設等工作。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火災預防工作,發送森林火險信息,組織指導全區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區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31、負責劃定野生藥材保護區,制定具體保護措施。
(二)2021年重點工作。
1、全面完成“三調”掃尾工作。2、劃定“三線”,完成國土空間規劃實施方案,確保2021年重點項目用地保障。3、完成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4、編制完善第四輪礦產資源規劃。5、做好房地一體及易地扶貧搬遷不動產登記工作。6、全面啟動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7、全面推進露天礦山生態修復工作。8、加快實施雙掛鉤項目。9、加大土地收儲、出讓及存量土地處置力度。10、是加大2019—2020年季度衛片違法圖斑整改力度,確保通過省、市驗收。11、持續用力開展森林草原防滅火專項整治工作。12、進一步完善機構設置,充實人員,全面提升業務水平。13、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打造一支干凈、純潔、擔當的自然資源隊伍。
二、部門概況
通川區自然資源局下屬二級事業單位2個,其中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個,其他事業單位1個(機構改革實施階段其他事業單位設置中)。
(一)、行政機關:達州市通川區自然資源局編制23名,其中行政編制22名,工勤編制1名;在職人員總數8人(系原達州市國土資源局通川分局下劃人員),其中行政已到崗人員8人。
(二)、達州市國土資源局通川分局執法監察大隊參公編制11名(系參公事業單位),在職人員5人。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通川區自然資源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通川區自然資源局單位2021年收支總預算27895.34萬元,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通川區自然資源局從達州市本級劃轉至通川區級,2021年度部門預算在通川區級財政執行。
(一)收入預算情況
通川區自然資源局2021年收入預算27895.34萬元,其中:上年結轉27235.36萬元,占97.63%;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59.97萬元,占2.37%。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1年支出合計27895.3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59.89萬元,占1.65%;項目支出27435.45萬元,占98.35%。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通川區自然資源局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為27895.34萬元,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通川區自然資源局從達州市本級劃轉至通川區級,2021年度部門預算在通川區級財政執行。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59.97萬元、上年結轉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50.1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26585.22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5.2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1.95萬元、城鄉社會支出26593.22萬元、農林水支出2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950.1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6.28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306.59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通川區自然資源局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659.97萬元,主要是機構改革通川區自然資源局從達州市本級劃轉至通川區級,2021年度部門預算在通川區級財政執行。
(二)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萬元,占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5.24萬元,占2.31%;衛生健康支出11.95萬元,占1.81%;城鄉社區支出8萬元,占1.21%;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608.50萬元,占92.20%;住房保障支出16.28萬元,占2.47%。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基本支出
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1年預算數為85.88萬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
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1年預算數為4.70萬元,主要用于:伙食費、醫療費和其他工資福利支出;
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1年預算數為22.38萬元,主要用于:辦公費、郵電費、印刷費等;
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其他自然資源事務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0.8萬元,主要用于:咨詢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等;
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1年預算數為1.77萬元,主要用于:固定資產的維修維護,網絡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
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1年預算數為1.70萬元,主要用于:廣告費、離休人員特需費、離退休人員公用經費;
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其他自然資源事務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0.04萬元,主要用于:生活補助、救濟金、醫療費補助、代繳社會保險費獎勵金等支出;
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其他自然資源事務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0.45萬元,主要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2.項目
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21年預算數為2.89萬元,主要用于:伙食費、醫療費和其他工資福利支出;
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其他自然資源事務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8萬元,主要用于:咨詢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等;
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21年預算數為487.91萬元,主要用于:伙食費、醫療費和其他工資福利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14.43萬元,主要用于:實施養老保險制度后,部門按規定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職業年金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0.82萬元,主要用于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工傷、生育、失業保險費支出。
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21年預算數為11.95萬元,主要用于: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6.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1年預算數為16.28萬元,主要用于:部門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通川區自然資源局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61.18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34.54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生活補助、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26.6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等。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通川區自然資源局機構改革實施階段,2021年納入通川區級部門預算,“三公”經費暫未做預算。
通川區自然資源局單位現有公務用車1輛,系特殊用車一輛編制在達州市級還未劃轉。
2021年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因機構改革實施階段公務用車編制還未核定,2021年度暫未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用于公務用車燃油、過路(橋)、維修、保險等方面的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通川區自然資源局2021年無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通川區自然資源局2021年無未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1年,通川區自然資源局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26.64萬元,2020年未納入本級部門預算無法做增減比。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通川區自然資源局安排政府采購18.62萬元,主要用于辦公設備購置。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0年底,通川區自然資源局共有車輛1輛,其中,無公務接待用車,特殊用車1輛。無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績效目標是預算編制的前提和基礎,按照“費隨事定”的原則,2021年通川區自然資源局按要求編制了績效目標,從項目完成、項目效益、滿意度等方面設置了績效指標,綜合反映項目預期完成的數量、成本、時效、質量,預期達到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可持續影響以及服務對象滿意度等情況。
十一、名詞解釋
1. 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 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上個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3. 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4.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5.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6. “三公”經費: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7.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9.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10.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映財政部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1.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附件:1.部門收支總表(表1)
2.部門收入總表(表1-1)
3.部門支出總表(表1-2)
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表2)
5.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表2-1)
6.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表(表3)
7.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表3-1)
8.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表3-2)
9.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表3-3)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表4)
1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表4-1)
12.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表(表5)
13.2021年省級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6)
14.2021年專項預算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