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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全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工作扎實有效開展,切實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根據《達州市通川區公共租賃住房實施細則》(通區府辦發〔2017〕78號)政策規定,現就通川區2024年度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請條件
城鎮低收入家庭對象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成員中至少有一人取得通川區城鎮常住居民戶口3年以上(含3年),其他成員戶口遷入須滿1年以上且必須是直系親屬關系;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低收入標準線22200元(含22200元)以下;
(三)申請家庭所有成員均無自有產權房,未參加房改房或集資建房、未租住國有公房和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僅靠在當地租房居住的家庭,或有產權房屋但面積未達到人均15平方米的保障標準。
二、申請人須提供的材料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應當以申請家庭的戶主為申請人;戶主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申請家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申請人應如實提交以下審核材料原件及其復印件:
(一)申請;
(二)家庭成員婚姻狀況材料;
(三)家庭收入情況的材料;
(四)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
(五)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或房屋產權證;
(六)社會保障卡復印件;
(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車輛、房產(房改房)等信息由受理社區統一查詢。
三、補貼方式及標準
采取按季度以貨幣補貼的方式打卡至符合保障條件的申請家庭(人)。低保家庭保障人口人均補助6元/月*平方米(1080元/年);低收入家庭保障人口人均補助3元/月*平方米(540元/年)。公共租賃住房人均保障面積為15平方米/人。
四、申請程序
(一)申請。申請人向所在社區或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填寫《通川區城鎮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申請表》或《通川區城鎮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復核表》,提交相關審核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二)初審。社區或單位對申請人家庭成員的戶籍、收入、住房等情況進行審查及公示后,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資料送所在鎮辦委或主管部門。
(三)復審。各鎮辦委或主管部門復審并進行公示后,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資料交區住保辦審核。
(四)核準。經區住保辦審核并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符合租賃補貼條件的,由區住保辦按規定標準將補貼資金采用直發打卡方式發放到申請家庭。
五、申請時間
符合保障條件的申請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3月18日前向所在社區提出書面申請,超過申請截止日的,將不予受理。
六、法律責任
(一)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的家庭須如實提供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等相關情況。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區住保辦停發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責令其退還已領取的補貼,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獲得公共租賃住房補貼的;
2、未如實申報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狀況的;
3、領取的租賃補貼未用于改善住房條件的;
4、家庭年收入連續一年以上超出規定收入標準的;
5、因家庭人數減少或住房面積增加,繼承等情形,人均住房面積超出規定住房標準的;
6、其他違反規定的情況。
達州市通川區住房保障辦公室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