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第2號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據達州市國土空間規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規定,達州市通川區人民政府決定實施通川區柳家壩110千伏輸變電新建工程項目征地補償安置工作。根據對擬征地范圍內土地現狀調查、測繪情況,擬定了關于柳家壩110千伏輸變電新建工程項目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圍和目的
本批次擬征收通川區羅江鎮太河村2、3組等集體土地(具體征地范圍、位置、地類和面積以勘測定界圖為準),依據相關規劃,開發用途為公用設施用地。
二、土地現狀
根據土地現狀調查和勘測定界結果,該批次擬征收通川區羅江鎮太河村2、3組等集體土地0.3153公頃,其中:農用地0.3153公頃(其中:非永久基本農田耕地0.3153公頃,園地0公頃,林地0公頃,草地0公頃,其他農用地0公頃),建設用地0公頃,未利用地0公頃。擬征地位置和范圍以勘測定界圖為準,具體各組征地地類、面積如下:
被征地單位名稱 | 總面積 | 農用地 | 建設用地 | 未利用地 | |||||||
鄉(鎮、街道) | 村(社區) | 組(社) | 小計 | 耕地 | 園地 | 林地 | 草地 | 其他 農用地 | |||
羅江鎮 | 太河 | 2 | 0.2738 | 0.2738 | 0.2738 | / | / | / | / | / | / |
太河 | 3 | 0.0415 | 0.0415 | 0.0415 | / | / | / | / | / | / | |
集體土地小計 | 0.3153 | 0.3153 | 0.3153 | / | / | / | / | / | / | ||
合計 | 0.3153 | 0.3153 | 0.3153 | / | / | / | / | / | / |
三、征地補償費標準
1.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各市(州)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批復》(川府函〔2023〕222號)執行;
2.青苗、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批復》(川府函〔2020〕217號)和《達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達州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達市府發〔2018〕22號)文件執行。
3.房屋拆遷補償:由通川區人民政府確定的征拆單位按規定拆遷補償。
四、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措施
1.安置方式:城鎮企業職工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自愿申請一次性領取養老保險補償費。
2.社會保障措施: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川辦發〔2018〕59號)和《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四川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實施辦法的通知》(川人社發〔2018〕46號)的規定,將本次征地安置人員納入社會保障體系。
五、其他事項
公告時間: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3月5日
1.自公告之日起,除依法婚嫁,生育的人口外,新遷入人員不予安置;搶種、搶栽的農作物,經濟林木和搶建的建筑物、構筑物等不予補償。
2.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5日內,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如有不同意見或者要求舉行聽證會的,應當向通川區自然資源局提出。
3.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居)民和其他權利人應當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到通川區自然資源局辦理補償登記,簽訂《預征收補償協議》。
通川區自然資源局地址:通川區鳳北街道青杠埡路38號
聯系人:張舒娜 聯系電話:0818-2374442
達州市通川區人民政府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