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村(社區)、鎮級各部門:
根據《達州市通川區2023年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信息動態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經鎮黨委、政府領導同意,現將《金石鎮2023年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信息動態管理工作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達州市通川區金石鎮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日
金石鎮2023年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信息動態管理
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國家、省、市、區關于年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信息動態管理工作安排部署,扎實做好全鎮2023年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信息動態管理工作,持續跟蹤監測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有關情況,全面掌握脫貧戶、監測戶的基本情況、收入和“兩不愁三保障”等信息,結合全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實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和省委十二屆二次、三次全會,市委五屆六次全會和區委六屆五次全會決策部署,堅持“省負總責、市區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堅持“實事求是、群眾認可”的原則,據實采集年度相關信息,確保數據真實可靠,經得起歷史和實踐檢驗。
二、工作內容
對脫貧戶、監測戶、脫貧村有關情況進行采集錄入,對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息系統(以下簡稱“全國信息系統”)數據信息進行更新完善和動態管理,收集匯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有關情況。主要包含4項具體內容:一是脫貧戶、監測戶“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鞏固情況;二是脫貧戶、監測戶家庭年人均純收入等指標變化情況;三是脫貧戶、監測戶家庭成員自然變化情況;四是脫貧村和駐村工作隊等指標變化情況。
(一)采集“兩不愁三保障”、飲水安全相關信息。
采集脫貧戶、監測戶家庭生產生活條件變化信息,住房保障上是否屬于危房、危房等級、是否列入改造計劃,是否飲水安全等。
(二)采集家庭收入信息。年度統計周期內(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脫貧戶、監測戶家庭和成員的工資性收入、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生產經營性收入和生產經營性支出,填入《通川區2023年度脫貧戶和監測戶家庭收支核算表》。
1.工資性收入核算,按照《國家脫貧人口收入信息動態管理監測指標解釋和計算口徑》中的工資性收入計算口徑,沿用脫貧攻堅期以來的做法,在入戶采集或農戶提供的務工收入是扣減了必要的就業成本后剩余的收入,對照《通川區2023年工資性收入參考范圍》如實采集。
2.財產性收入核算,土地征收補償費用,按協議明確的年限分攤計算,協議未明確年限的按承包年限分攤計算,分攤年限按征遷時的剩余承包年限均攤,對照《通川區2023年財產性收入參考范圍》如實采集。
3.轉移性收入核算,梳理匯總《通川區2023年脫貧戶、監測戶享受惠民政策到戶到人政策臺賬》鎮鄉村振興辦分解推送到村并組織采集人員入戶前將脫貧戶和監測戶各項政策性收入支出填入《通川區2023年度脫貧戶和監測戶家庭收入核算表》,采集人員入戶與脫貧戶和監測戶核實轉移性收入即可。
4.經營性收入核算,脫貧戶和監測戶從事生產經營獲得的變現收入和自產自用的實物計為經營性收入,征收土地的經濟作物補償費用按預計產出年限分攤計算,對照《通川區2023年度主要農產品、常見農資價格參考范圍》如實采集。
5.經營性支出核算,脫貧戶和監測戶從事生產經營的支出費用對照《通川區2023年度主要農產品、常見農資價格參考范圍》如實采集。
以上四項收入采集完成后由農戶認可并簽字確認。
(三)采集家庭成員信息。年度統計周期內(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脫貧戶和監測戶及其家庭成員自然變化信息(含新生兒、婚入、戶籍遷入、刑滿釋放、收養、失聯人口回歸等人口自然增加和死亡、婚出、出國定居、判刑收監、戶籍遷出、失聯、分散供養轉集中供養等人口自然減少),在校學生是否有變化,是否存在失學輟學;家庭成員是否健康,是否有大病、長期慢性病、殘疾等,是否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商業補充醫療保險,是否接受醫療救助等變化信息。
(四)采集脫貧村和駐村工作隊信息。
采集脫貧村發生變化的信息,包括基本信息、發展現狀、集體經濟收入等,駐村工作隊發生變化的信息,包括駐村工作隊第一書記和隊員調整、駐村時間變化等。
三、工作安排
動態管理工作于10月啟動,12月底前結束,具體工作安排如下。
(一)方案制定(11月2日前完成)。完成動態管理工作方案、培訓方案、督導方案的制定,成立領導機構,組建工作專班,明確工作責任,安排部署相關工作。
(二)人員培訓(11月2日前完成)。11月2日前,完成對金石鎮幫扶責任人、監測聯系人、鎮村干部、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員、網格人員業務培訓,確保工作人員培訓全覆蓋。
(三)入戶采集(11月14日前完成)。入戶采集時,各村統籌幫扶責任人、監測聯系人、鎮村干部、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員、網格員等各方力量,以村為單位,按照“一名幫扶責任人一名鎮村干部(工作隊員、網格員)”“一名監測聯系人一名鎮村干部(工作隊員、網格員)”的方式,堅持“誰經營問誰、誰務工問誰、誰經手問誰”的原則,兩人一組,強弱搭配,相互配合,一人訪問,一人記錄,分類采集相關信息,采集完成后農戶和采集人員雙方簽字確認,對外出人員通過電話的方式聯系,據實統計相關信息,確保真實可靠;現場采集的以簽字為準,電話訪問的以錄音為準。脫貧人口信息由結對幫扶責任人負責,監測戶信息由監測聯系人負責,村信息由村支部書記、駐村第一書記負責,做到各項收入應算盡算,確保“兩個高于”增速目標能夠實現,入戶核算結束后要由第一書記及村“兩委”精通業務的干部逐一審核驗收,審核驗收通過后幫扶責任人、監測聯系人等信息采集人員方可離開。
(四)審核錄入(11月18日前完成)。堅持“誰審核誰負責、誰錄入誰負責”原則,督導指導組指導鎮包村干部、村黨支部書記、第一書記對采集的數據進行審核,審核是否有漏項、指標是否存在邏輯錯誤、收入信息是否真實等,審核人員在《2023年度脫貧戶和監測戶信息采集表》上簽字確認。審核簽字后,采取“一人錄入、一人核實”兩人一組的方式,分村集中統一開展信息錄入,堅持“簽字不齊的不錄,數據存疑的不錄,漏項的不錄”,確保錄入信息準確完整無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支部書記要親自研究、親自部署、親自推動,逐項梳理工作任務清單,確保任務清楚、責任清楚、時間清楚。壓實駐村干部、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幫扶責任人、網格員等信息采集人員的直接責任。
(二)嚴把時間節點。今年年度動態管理工作規范了收入口徑,增加了新的工作內容,時間緊、任務重,各村(社區)要嚴格按照工作安排明確的時間節點,倒排工期、壓茬推進,確保動態管理工作于12月10日前全面結束。
(三)確保工作質量。各村(社區)要對標對表,嚴格工作任務,采取有效措施,狠抓關鍵重點環節,確保工作質量。要把好數據“采集關、審核關、錄入關”,選優配強入戶采集員、數據審核員、數據錄入員。要強化信息數據質量把控,堅持實事求是、統一口徑、群眾認可的原則采集數據,堅決防止失真失實,對弄虛作假的要嚴肅追查問責。緊盯數據質量,持續做好數據分析和實地核實,采取有效措施,緊盯數據采集錄入的各個環節,堅決防止漏采、錯采,確保數據的準確性、完整性和真實性,提高數據采集質量,確保“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五、有關事項說明
(一)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信息中統計類指標的計算周期和狀態類指標的取值時點。
統計類指標(如收入、務工時長等)計算周期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狀態類指標(如健康狀況、在校生狀況)取值的時間節點為2023年9月30日24時。
(二)關于年度周期內脫貧戶家庭人口數計算。
脫貧戶家庭人口數按年度統計周期內實際在戶的家庭成員計算,其中自然增減人口按實際在戶月數(增加人員新增當月計,減少人員減少當月不計)除以12個月計算。
(三)關于《信息采集表》中“系統自動生成”的數據核實工作。
《信息采集表》中有“系統自動生成”的指標,數據來源是行業部門數據交換或由其它指標自動生成,只需核對信息內容,無需采集。如需修正,需要在對應的模塊中更正,如務工地點、務工時長信息不正確,在務工監測模塊中更正相關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