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的原則,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后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提升我區防災減災救災本質能力,根據《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災害性天氣受威脅群眾緊急避險轉移工作的實施意見》(達市府辦發〔2023〕21號),結合我區實際,起草了《達州市通川區災害性天氣受威脅群眾緊急避險轉移工作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現廣泛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如有意見或建議的,請于2024年1月9日前,以函告或電告等形式向通川區應急管理局反饋。
聯系人:杜俊林,聯系電話:0818-2392863,郵箱:tcqjzjz@163.com。
地址:達州市通川區張家灣路115號。
達州市通川區應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8日
達州市通川區災害性天氣受威脅群眾
緊急避險轉移工作實施方案
(征求意見稿)
為有效防范應對災害性天氣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的嚴重威脅,全力做好受威脅群眾緊急避險轉移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達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達州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達州市災害性天氣受威脅群眾緊急避險轉移工作的實施意見》《達州市通川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決落實省、市、區有關部署要求,充分認清災害性天氣受威脅群眾緊急避險轉移安置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感,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壓實防范責任,加強監測預報預警,細化緊急避險轉移措施,扎實將“三個避讓”“三個緊急撤離”剛性要求落到實處,確保一旦遇到可能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的災害性天氣,能迅速對受威脅群眾采取緊急避險轉移措施,努力實現避免人員傷亡底線目標。
二、總體原則
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后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全力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切實保障好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三、責任主體
(一)各鄉鎮街委是落實緊急避險轉移工作的責任主體,統籌負責本轄區內受威脅群眾緊急避險轉移工作。緊急避險轉移指因災害原因必須緊急撤離,并對群眾的生產生活有直接影響,需要將群眾轉移至臨時安置點的。
(二)持續深化“區包鄉鎮(街委)、鄉鎮(街委)包村、村(社區)包組、干部包戶”的包保責任制,完善群防群治責任體系,確保責任落實到“最小單元”,當預警發布后,各級包保責任人要第一時間下沉一線,組織指導相關工作。
(三)各有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按照安全生產“三管三必須”的要求,切實履行好部門監管責任和企(事)業單位主體責任,加強風險隱患點日常巡查、排查和治理。公安、民政、自然資源、住建、交運、水務、文體旅游、衛生健康、應急等部門(單位)要加強工作指導,密切協同配合,做好本行業、領域緊急避險轉移工作責任全覆蓋。
四、預警信息發布
(一)水務、自然資源、應急等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情況,及時會商研判,發布洪澇、地質災害等綜合預警信息,并第一時間將預警信息通知到鄉鎮(街委)和行業主管部門,并督促加強值班值守。
(二)鄉鎮(街委)和行業主管部門收到預警信息后,要第一時間將預警信息傳遞至村(社區)、企(事)業單位負責人以及各風險區域和災害隱患點監測員。
(三)各鄉鎮(街委)要組織本轄區村(社區)干部、災害隱患點監測員為危險區域“吹哨”,“吹哨人”第一時間將災害預警信息傳遞至每名可能受威脅的群眾。
(四)要建立“叫醒”、“回應”機制,既要使用互聯網、廣播電視、短信、微信、微博等傳播手段,也要通過“村村響”、喇叭銅鑼、上門通知等方式,務必確保每一級預警信息發布后,能夠傳遞到點到位到人,并精準反饋落實情況。
五、明確轉移對象
(一)以鄉鎮(街委)為單位,重點轉移地質災害隱患點、山洪災害危險區、病險水庫(堤壩)、低洼地段、旅游景區及工地營地等區域受威脅群眾。水務、自然資源、住建、交運、文體旅游等行業主管部門指導鄉鎮(街委)建立人員轉移臺賬,轉移人員必須實事求是,轉移人數要以實際在家人數和災害發生時剛好在受威脅區域的非常住人口為準。
(二)各鄉鎮(街委)負責統計轄區內轉移人員并建立臺賬(含非常住人口);旅游景區轉移人員由景區報轄區鄉鎮(街委)統計;企(事)業單位和工地營地轉移人員由企(事)業單位(或施工單位)報所屬鄉鎮(街委)統計。
六、轉移措施
(一)各相關行業部門、鄉鎮(街委)、企(事)業單位要深入開展風險排查,重點梳理災害風險隱患點,充分研判雨情、水情、汛情、工情和災情,在危險點發生強降雨時、接到暴雨藍色及以上預警或預警信號時、出現險情征兆或對險情不能準確研判時,相關責任人要立即組織受威脅群眾緊急避險撤離。
(二)當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發布后,各級包保責任要下沉一線,組織指導做好相關工作。要特別落實孤寡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脆弱群體和外來旅游、務工人員的“一對一”緊急避險轉移措施,做到應轉盡轉,應轉早轉。
(三)對不愿意撤離的群眾,應按照省委、省政府“三個避讓”“三個緊急撤離”的剛性要求,應采取堅決措施予以強制撤離。對不顧勸阻執意返回的群眾,要依法懲戒教育,對破壞應急處置工作等擾亂社會秩序行為要嚴厲打擊。
七、工作保障
(一)加強預案修訂演練。相關部門、鄉鎮(街委)、企(事)業單位要根據不同預警等級,科學制定緊急避險轉移預案。明確災點、災種緊急避險責任人、轉移對象、預警信號、轉移路線等內容,做到干部清楚自己的崗位在哪里、組織哪些人轉移、安置到哪里、怎么安置,群眾知道怎樣轉移、轉移到哪里;各部門、鄉鎮(街委)、企(事)業單位要定期組織人員開展緊急避險轉移綜合演練,特別是要加強夜間和斷路、斷電、斷通信等特殊場景的實戰演練,提高指揮決策、部門協同和組織實施能力,提升基層干部群眾主動防災避險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相關部門、鄉鎮(街委)、企(事)業單位要根據演練和避險轉移實施情況及時修訂完善緊急避險轉移預案。
(二)科學設置安置場所。各鄉鎮(街委)要結合實際,確定避險轉移安置場所,按照“分散安置為主、集中安置為輔”的原則,優先選擇投親靠友的安置方式,同時充分利用活動室、學校、衛生室、鄉鎮(街委)行政區劃和村級建制調整改革后閑置的辦公用房等無安全隱患的公共場所進行安置,確保避險轉移群眾基本安全有保障,并加強對安置場所的檢查巡查力度。
(三)加強物資保障。各鄉鎮(街委)要做好救災物資保障工作,要根據情況將棉被、折疊床等保障基本生活的救災物資前置到村(社)、隱患點、危險區域等防災一線,幫助解決轉移群眾生活困難,做到有飯吃、有衣穿、有干凈水喝、有安全住處、有病能及時醫治。相關部門要適當前置救災物資,當各地安置避險轉移群眾工作時,適當給予鄉鎮(街委)物資幫助。
(四)加強宣傳教育。各鄉鎮(街委)和相關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對災害性天氣防御工作的宣傳力度,充分認識山洪災害防御的重要性,提高群眾防災避災意識。
(五)避險轉移人員補助
1、緊急避險轉移人員按照25元/人 f 天給予生活補助,每次自然災害避險轉移過程結束后5日內由鄉鎮(街委)報送實際轉移人數,由區應急管理局匯總后報區政府同意,由區級財政統籌保障。
2、鄉鎮(街委)轉移人員確認按以下程序進行:村(社區)登記建立名冊(附件3)→公示(3天)→鄉鎮(街委)審核匯總(附件2)→區應急管理局匯總并向區政府申報→補助資金兌現劃撥給鄉鎮(街委)。
3、旅游景區、工地營地或其他需要轉移人員由企業、施工單位或相關單位自行負責,財政原則上不予補助。
(六)災害信息員補助
1、災害信息員補助,是指鄉鎮(街委)級和村(社區)級災害信息員(AB崗)在災害應對中傳遞預警信息、組織轉移群眾、災情統計等方面的通訊補助。
2、補助范圍,全區所有鄉鎮(街委)級和村(社區)級災害信息員(AB崗)。
3、補助標準按30元/人 f 月計算。每年年初由鄉鎮(街委)提出申請報區應急管理局備案,其補助由區應急管理局每年末報請區政府同意,由區財政一次性兌現劃撥給鄉鎮(街委)。
4、災害信息員補助納入年度財政預算,由區級財政統籌保障。
八、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機制。各相關行業部門、鄉鎮(街委)、企(事)業單位要高度重視,建立健全緊急避險轉移常態化工作機制,落實相關責任人員抓好緊急避險轉移日常工作;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實施方案,堅決杜絕出現因災人員傷亡這一底線;實行轉移報告制,即鄉鎮(街委)每次緊急避險轉移群眾情況都要及時向區應急管理局報告,以便統籌全區救災工作。
(二)提前組織危險區人員轉移。預報強降雨可能造成災害時,相關區域防汛包保責任人要提前下沉一線,提前組織做好轉移避險準備,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強降雨期間,要加大巡查力度,緊盯阻水橋梁、漫水路段、河道險點、災害隱患點、山洪溝口等重點部位,發現異常及時預警并報告。鄉鎮、村組、相關企業和單位責任人接到山洪災害、地質災害轉移預警后,要立即果斷組織受威脅群眾轉移避險,扎實將“三個避讓、三個緊急撤離”剛性要求落到實處,做到應轉盡轉,應轉早轉。
(三)強化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要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制度,牢固樹立責任意識、首報意識、效率意識,按規定時限及時報告山洪災害、地質災害,尤其是人員傷亡、失聯與救援情況。
九、追責問責
(一)各相關行業部門、鄉鎮(街委)、企(事)業單位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要求,切實擔負起“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責任。
(二)健全完善檢查督查、調查評估等制度,明確獎懲規定,對因工作不落實、不到位、組織不力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的責任人要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三)加強監督檢查,做到轉移人員名冊、簽字名冊與實際上報轉移名冊相符,年末匯總數量與每次轉移人員累計數量相符,堅決避免弄虛作假或套取財政資金行為。
附件:1.鄉鎮(街委)不同預警等級需緊急避險轉移人員
統計表
2.鄉鎮(街委)年月日自然災害緊急避險移
人口匯總表
3.鄉鎮(街委)年月日緊急避險轉移人口明細表
附件1
鄉鎮(街委)不同預警等級需緊急避險轉移人員統計表
填報單位(公章): 填報時間: 年月日
序號 | 災害點位名稱 | 預警級別 | 按照應急預案需緊急避險轉移人口數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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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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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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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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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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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 說明 | 此表由鄉鎮(街委)保存并抄送區應急管理局備案。 |
附件2
鄉鎮(街委)年月日自然災害緊急避險轉移人口匯總表
填報單位(公章): 填報時間: 年月日
序號 | 氣象預警類別及等級 | 災害點位名稱 | 緊急避險轉移人口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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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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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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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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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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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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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此表為鄉鎮(街委)匯總表,每次災情結束后5日內由鄉鎮(街委)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報區應急管理局。
填表說明:氣象等級填寫藍色、黃色、橙色或紅色;災害點名稱填寫發生災害的具體地點,例 c c 山洪災害點;緊急避險轉移人口數填寫發生災害時在家人口和臨時在該災害點的外來人口,不能填寫災害點的戶籍人口。
附件3
鄉鎮(街委)年月日緊急避險轉移人口明細表
統計單位(公章): 時間: 年 月 日
序號 | 緊急避險轉移人員基本情況 | 簽字 | 備注 | |||||
災害點 位名稱 | 戶主 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聯系電話 | 單戶轉移人數 | 避險轉移天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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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 說明 | 此表在每次災情結束后5日內由鄉鎮(街委)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報區應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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