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廟鎮人民政府、區以工代賑辦:
根據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下達2023年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以工代賑任務)計劃的通知》(川發改賑〔2023〕294號)和達州市通川區財政局、通川區鄉村振興局等七部門聯合下發《達州市通川區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通區財〔2021〕128號)要求,轉下達碑廟鎮鹽井村2023年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以工代賑任務)計劃(見附表)。請認真落實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以工代賑項目工作流程的通知》、《關于規范采取招投標和政府采購方式實施以工代賑項目有關工作的通知》《四川以工代賑工作問答》等相關文件要求,及時對照《通川區碑廟鎮2023年省級財政以工代賑任務項目實施方案》內容,高效高質抓好組織實施,按程序加快完成項目任務計劃和施工建設,早日投入使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思想認識
以工代賑充分體現黨的為民情懷,彰顯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發揮基層組織的責任和擔當,激發群眾的內生動力,通過以工代賑項目實施,培訓村民增強務工就業和產業發展技能;組織當地群眾直接參與工程建設發放勞務報酬;當地公益、產業配套基礎設施更加完善。促進基層組織得到鍛煉,村民就業致富能力增強,群眾就近就業務工增收,基礎設施更完善,產業發展更廣闊,促進鄉村振興。
二、嚴格項目管理
嚴格執行國家、省、市、區下達項目任務計劃,按照“實施方案”中核準的建設內容和建設規模進行施工圖設計、建設和驗收,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整和變更,確因特殊原因需要調整的,須由項目村經審議等程序后,報請鄉鎮人民政府逐級向上級主管部門上報,核準、備案。
三、嚴格項目程序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規定,認真落實以工代賑項目政策要求,一是采用招標方式確定項目施工單位的,在編制招標文件時,應將組織當地群眾務工和及時足額發放勞務報酬等落實以工代賑政策相關事宜在單列條款中予以明確。二是依法不進行招標的以工代賑政府采購工程項目,按照政府采購規定的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等方式開展政府采購活動時,應在編制采購文件中明確落實以工代賑政策有關要求,作為供應商必須響應的實質性要求。三是業主單位應主動向投標人(供應商)介紹以工代賑政策,提供以工代賑政策的相關資料,在招標或采購文件單列條款中明確告知投標人(供應商)需吸納項目所在鄉(鎮)村為主的群眾參與項目工程建設,以及項目必須發放勞務報酬的最低額度。四是以工代賑項目業主單位與項目中標施工單位簽訂項目合同時,應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將落實以工代賑政策的相關內容作為項目合同的約定條款。
四、組織群眾務工
鎮黨委政府、村黨支部(黨委)負責落實《勞務組織方案》,并與項目中標施工單位共同做好群眾務工管理工作。村黨支部(黨委)在鄉(鎮)黨委政府的指導下,按照務工組織方案,結合項目工程實施情況,通過召開支部會(黨委會)審定組織群眾務工的相關事項,確定具體參加務工的群眾,以及務工時間、務工崗位、技能培訓、勞務報酬標準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有關事項。中標施工單位負責群眾在項目工程建設中的務工管理,并及時將群眾務工管理情況通報村黨支部(黨委),結合項目工程建設實際,共同做好群眾務工管理工作。
五、質量進度管理
項目資金下達后,碑廟鎮要及時成立項目建設領導小組,落實專人負責,項目業主單位根據計劃下達的建設內容和規模優化項目實施方案,編制建設工程施工方案,施工圖紙設計、工程造價預算,委托財評,以及辦理相關建設施工手續;督促和指導施工單位按照實施方案、工程設計、技術規范和質量標準施工,幫助協調解決工程建設中出現的問題;協調有關單位開展群眾崗前務工技能培訓,組織群眾務工,適時開展公示公開和建設全過程記錄。承擔監理職責的機構要安排專人跟班作業,全程監管,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項目施工單位及時簽訂群眾務工合同,做好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嚴格按照工程設計、技術規范和質量標準施工。全面落實項目建設監督機制,通過項目負責人和監理單位現場監督,組織責任心強的群眾參與監督,區級行業主管部門業務監督,質檢檢測和項目驗收綜合監督等,確保工程質量,持續發揮效益。
六、嚴格資金管理
碑廟鎮要認真按照《國家以工代賑管理辦法》、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以工代賑資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發改賑〔2020〕94號)等相關規定,加強以工代賑資金管理、使用。落實勞務報酬發放由區級財政部門通過“一卡通”方式直接發放給群眾和公示公開等制度,支付周期原則上不得超過1個月。區以工代賑辦要嚴格按照和達州市通川區財政局、通川區鄉村振興局等七部門聯合下發《達州市通川區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通區財〔2021〕128號)文件要求,據實列支項目管理費,專項用于項目前期設計、評審、招標以及驗收等與項目管理相關的支出。以工代賑項目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專賬核算、封閉運行,嚴禁擠占、挪用。不得用于占地、青苗賠償、施工管理和列支工作經費、差旅費、獎金、補助、生活費等。
七、開展項目驗收
按照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加強以工代賑項目驗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項目驗收工作,由中標施工單位對照招標文件、項目合同、務工組織方案等約定事項組織自驗,項目業主單位對項目建設內容質量、落實以工代賑政策和履行項目合同條款等進行初驗,區級以工代賑主管部門應會同縣級有關行業部門開展縣級綜合驗收,對以工代賑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綜合評價。
附件:通川區發展和改革局轉下達碑廟鎮鹽井村2023年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以工代賑任務)計劃(見附表)
達州市通川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3日
抄送:通川區財政局
達州市通川區發展和改革局辦公室 2023年7月3日
通川區碑廟鎮2023年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以工代賑任務)計劃表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內容 | 資金來源 | 實施主體 | 計劃投資(萬元) | 備注 |
1 | 通川區碑廟鎮2023年省級財政以工代賑任務項目 | 達州市通川區碑廟鎮鹽井村1組
| 1.新建硬化道路3.8公里;2.新建產業便道1.85公里;3.新建山坪塘2口;4.邊坡整治1200立方米。
|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下達2023年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以工代賑任務)計劃的通知》(川發改賑〔2023〕294號) | 碑廟鎮人民政府 | 371.3 | |
2 | 項目管理費 | 通川區 | 用于項目前期與項目管理相關的支出 | 《達州市通川區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通區財〔2021〕128號) | 以工代賑辦 | 3.7 | |
合計 | 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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