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學技術廳關于印發《四川省科技計劃科技報告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省直有關部門(單位),各有關單位:
????科技廳制定了《四川省科技計劃科技報告管理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四川省科學技術廳
2023年6月9日
四川省科技計劃科技報告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科技部關于加快建立國家科技報告制度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4〕43號)、《科技部辦公廳關于加快地方科技報告制度建設的通知》(國科辦創〔2017〕47號)以及《四川省科技計劃管理辦法》(川科政〔2022〕4號)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科技報告是描述科研活動的過程、進展和結果,并按照規定格式撰寫的特種科技文獻,目的是促進科技知識的積累、傳播交流和轉化應用。科技報告是國家和我省基礎性、戰略性科技資源。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省級科技計劃項目專項資金前補助方式資助項目的科技報告的管理。市(州)級科技計劃項目參照執行。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四條 建立由四川省科學技術廳(以下簡稱“科技廳”)、四川省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以下簡稱“信息所”)、項目牽頭單位組成的四川省科技計劃科技報告組織管理體系,明確職責分工,健全工作機制。
第五條 科技廳負責我省科技報告制度建設的總體部署、統籌規劃、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國家科技報告制度相關政策,部署、指導和監督檢查我省科技報告制度建設工作;
(二)將科技報告工作納入我省科技計劃項目的過程管理;
(三)與項目牽頭單位簽訂項目任務合同書時明確規定呈交科技報告的要求;
(四)督促、檢查科技報告呈交工作,在項目驗收時審查科技報告呈交情況;
(五)組織開展科技報告宣傳培訓工作。
第六條 科技廳委托信息所負責我省科技報告的管理、服務、收藏等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按我省科技計劃類別擬訂科技報告標準和規范;
(二)收集、審核和收藏我省科技計劃項目科技報告,并出具科技報告收錄證書;
(三)收藏市(州)級科技計劃項目公開的科技報告和已解密解限的科技報告;
(四)按照保密規定確認科技報告的密級和保密期限、延期公開和延期公開時限,并報科技廳備案。涉密科技報告按照國家相關保密規定另行處理;
(五)建設、運行和維護四川省科技報告服務系統;
(六)開展科技報告的共享服務,以及產出分析、立項查重、項目實施績效評價等服務;
(七)推動科技報告交流利用。對科技報告進行統計分析,開展科技報告資源深度開發利用。
(八)建立基于科技報告的重大科技成果挖掘篩選和發布機制,定期匯總形成科技成果報告。
(九)開展科技報告宣傳培訓工作。
第七條 項目牽頭單位應充分履行法人責任,并在項目管理過程中執行科技報告工作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做好科技報告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建立本單位科技報告管理制度,將科技報告工作納入本單位科研管理過程,指定專人負責本單位科技報告工作;
(二)督促項目負責人組織科研人員撰寫科技報告;
(三)按照保密規定審核科技報告編號、格式、內容、密級和保密期限、延期公開和延期公開時限;
(四)按照規定的渠道和方式呈交科技報告;
(五)建立本單位科技報告獎懲機制,為科技報告工作提供保障條件;
(六)項目牽頭承擔單位負責協調參加單位共同完成科技報告工作,并由項目牽頭承擔單位統一呈交項目科技報告;
第八條 項目負責人要增強撰寫科技報告的責任意識,根據項目任務合同書的要求按時保質完成科技報告,并對內容和數據的真實性負責。
第三章 ?工作要求
第九條 科技廳在與項目承擔單位簽訂任務合同書時,明確項目牽頭單位應呈交科技報告的類型、時間和數量。應呈交的科技報告包括:
(一)最終科技報告。項目驗收前,應呈交一份最終科技報告;
(二)技術進展報告。項目研究期限超過2年(含2年)的,根據技術節點呈交研發過程中年度或中期技術進展報告;
(三)專題科技報告。根據項目的研究內容、期限和經費強度,應呈交包含科研活動過程記錄及基礎數據的專題科技報告,如實驗(試驗)報告、調研報告、技術考察報告、設計報告、測試報告等。
第十條 項目負責人應按照項目任務合同書要求和《科技報告編寫規則》(GB/T 7713.3-2014)、《科技報告編號規則》(GB/T 15416-2014)、《科技報告保密等級代碼與標識》(GB/T 30534-2014)等國家及我省相關標準規范組織撰寫科技報告,提出科技報告密級和保密期限、延期公開和延期公開時限。
(一)公開項目科技報告分為公開或延期公開,科技報告內容需要發表論文、申請專利、出版專著或涉及技術秘密的,可標注為“延期公開”。需要發表論文的,延期公開時限原則上在2年(含2年)以內;需要申請專利、出版專著的,延期公開時限原則上在3年(含3年)以內;涉及技術訣竅的,延期公開時限原則上在5年(含5年)以內。論文發表或專利申請公開后,延期公開科技報告應及時公開;
(二)涉密項目科技報告可以確定為秘密級,如該項目為機密或絕密級,科技報告應經降密或脫密處理后再行呈交。保密期限應根據項目任務合同書及國家有關保密規定提出。
第十一條 項目牽頭單位按照相關要求對科技報告的編號、格式、內容、密級和保密期限、延期公開和延期公開時限等進行審核,確保科技報告內容真實完整,格式規范。通過四川省科技報告服務系統向信息所呈交。
第十二條 信息所按照項目任務合同書約定及科技報告規范審查科技報告,對符合要求的進行收錄并出具科技報告收錄證書。對不符合要求的返回項目承擔單位補充完善。
第十三條 科技廳在項目管理過程中,及時檢查科技報告撰寫和呈交情況。在項目驗收時,將最終科技報告作為項目驗收技術報告。科技報告收錄證書作為驗收的必備條件。
第十四條 對科技報告存在抄襲、數據弄虛作假等科研不端行為的,按程序將相關項目負責人或承擔單位納入科研誠信記錄并依據相關規定處理,涉嫌違紀違法的移交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
第四章 ?共享使用
第十五條 通過四川省科技報告服務系統實現我省科技報告的開放共享。我省科技報告服務系統和國家科技報告服務系統實行互聯互通。
第十六條 科技報告按照公開與受控使用相結合的原則向社會開放共享。向社會公眾提供檢索以及公開和延期公開科技報告摘要信息瀏覽服務。向實名制注冊用戶提供檢索以及公開科技報告全文瀏覽、全文推送等服務。向科技管理人員提供檢索以及全文瀏覽、全文推送、統計分析等服務。延期公開科技報告全文實行授權受控使用,全文使用應得到科技廳授權或科技報告完成單位許可。鼓勵社會開展科技報告分析與深度利用。
第十七條 涉密和延期公開科技報告的保密期限或延期公開期限到期后,將自動公開。如需要延長保密期限或延期公開時限,應由項目承擔單位于到期前15個工作日將書面申請材料提交信息所,信息所確認執行,并報科技廳備案。
第十八條 在保密期限內的涉密科技報告的使用按照國家有關保密規定執行,解密后按公開科技報告管理和使用。
第十九條 科技報告使用者應嚴格遵守知識產權管理的相關規定,在論文發表、專利申請、專著出版等工作中注明參考引用的科技報告,確保科技報告完成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科技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