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聚合力統籌治理。實行村級管理與網格化管理相結合,以“村規民約”開展村級自治,將全鎮按村(社區) 劃分為 19 個網格并配備好網格員,同時依托鎮綜治中心、村議事堂,建立市域社會治理“調解室”。調解室成立以來,共接待群眾 35 人,幫助解決問題 30 次,矛盾化解率達98%。
(2)優服務化解難題。持續開展國家反詐APP 推廣安裝等工作,將 12345 熱線、安全隱患排查、矛盾糾紛化解等民聲渠道整合進聯動處置模塊,再進行分流處置,真正實現“線上網絡”與“線下網格”的深度融合;統籌綜治、公安司法等部門,為群眾提供組團式服務,引導其通過法律途徑,全面維護自身權益。今年來,累計化解矛盾糾紛 53 起,申請法律援助6人。
(3)重引領強化宣傳。充分發揮領導干部帶頭學法模范守法、嚴格執法示范作用,以“關鍵少數”帶動“最大多數”;依托“法律明白人”網校在 14 個村(社區)培養 70 名“法律明白人”,進一步推動農村法治宣傳教育工作。今年以來,組織開展各類法治宣傳活動共 4 場,發放法治宣傳資料 8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