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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門概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職能
第一條根據《達州市通川區機構改革方案達市委辦〔2019〕 9號)、《關于〈達州市通川區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通區機改〔2019〕2號)、《關于區農業農村局增設副局長領導職數的批復》(通區編發〔2021〕8號)、《關于調整設置達州市通川區鄉村振興工作機構有關事項的通知》(通區編通〔2021〕8號)和《關于深化農業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通知》(通區編通〔2020〕5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達州市通川區農業農村局(簡稱區農業農村局)是通川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第三條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區委農辦)設在區農業農村局,接受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承擔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履行決策參謀、統籌協調、政策指導、推動落實、督導檢查等職能,組織開展“三 農”重大問題研究、重要文件起草,審核把關涉農政策文件,牽頭推動區委鄉村振興工作部署落實,牽頭組織開展鄉村振興實績考核和考評激勵,牽頭會同區農業農村局、區鄉村振興局統籌協調指導鄉村振興工作。區委農辦內設股室負責區農業農村局、區鄉村振興局的規劃發展、督查檢查等相關工作。
區委農辦設下列內設機構:
區委農辦秘書股(規劃發展與督導股)。主要負責統籌“三農”重點工作任務、研究協調“三農”領域重點問題、組織開展“三農”重大問題調研、重要文件起草、“三農”工作政策指導等工作。負責擬定全區鄉村振興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全區促進城鄉融合發展、產業規劃、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有關政策措施,參與集鎮、村莊建設規劃編制等鄉村振興規劃編制工作。負責督促指導并檢查相關部門、鄉鎮貫徹落實重要決策部署的落實情況。推動農業農村工作重要決策部署的落實情況。推動農業農村工作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落地落實。牽頭對相關部門、鄉鎮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建設現代農業園區等“三農”重要政策、重大項目、重點工作履行情況開展考核檢查。
第四條區農業農村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的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區農業農村局接受區委農辦的統一領導和管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職責范圍內開展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區“三農”工作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三農”有關規范性文件,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領域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以及區委、區政府關于“三農”方面的決策部署。參與涉農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相關
政策制定。
(二)擬訂深化全區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措施。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工作。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與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
(三)牽頭負責鄉村產業振興工作,承擔推動脫貧地區農業產業發展工作。指導全區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和鄉村企業發展工作。指導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并實施現代農業園區的政策與規劃,負責現代農業園區評定、評審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政策和主要農產品進口建議,研究制定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有關工作。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推進數字農業發展。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工作。
(四)負責全區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實施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負責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落實促進糧油、畜禽、水產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改善,促進農業綠色發展。負責漁政、網具監督管理。
(五)負責制定全區農業產業機械化、智能化、數字化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農業裝備技術攻關和關鍵技術開發,引進、示范和推廣農業裝備新技術、新機具,指導全區農業裝備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農業機械化使用安全監管工作。指導設施農業、農機庫棚、機電提灌、機耕道等基礎設施建設。
(六)負責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推進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依法組織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生產基地認定、產品認證、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七)組織開展全區農業資源區劃和資源保護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負責農村能源建設和資源環境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提出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政策建議,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資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
(八)負責全區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承擔農作物種子(種苗)、食用菌種、蠶種、飼草良種、種畜禽、水產苗種、農藥、獸藥(漁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農業生產資料的監督管理職責,牽頭負責“瘦肉精”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獸醫醫療器械、肥料。監督實施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獸藥(漁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地方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蛆織獸醫醫政、獸藥(漁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全區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實施動植物防疫和檢疫相關政策。推進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管理全區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并組織撲滅。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牽頭管理外來農業物種。監測、核查、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種苗)、化肥、獸藥(漁藥)等農業生產救災物資的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后生產恢復。
(十)負責全區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資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照規定權限,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全區農田建設管理。擬定農田建設發展規劃,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負責全區農田建設管理、高標準農田建設和耕地質量管理,編制農業綜合開發涉及農田建設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的計劃,并組織實施和管理。
(十二)制定全區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劃和有關政策并組織實施,牽頭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推進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業推廣體系建設,組織農作物、畜禽、水產養殖等新品種育種攻關和農業先進技術引進、試驗、轉化、示范、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三)指導全區農業農村人才工作。制定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和農業科技人員創新創業,開展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四)牽頭開展全區農業對外合作工作,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交流合作,組織開展農業投資促進活動,推動農業開放合作。
(十五)編制全區煙草種植規劃方案,督促檢查煙葉種植方案貫徹落實。協調煙草工業、商業做好相關工作。組織實施煙草扶持項目。
(十六)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全區農業綜合執法。負責監督指導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由區本級辦理的涉農違法案件。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十七)依法依規負責農業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業機械、農(獸)藥、飼料、漁業、畜禽、屠宰行業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實施農村沼氣項目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監督管理。對農業園區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實施行業監督管理。負責制定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并組織實施。
(十八)負責職責范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形態、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
1. 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農業綠色發展、高質量發展,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 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
3. 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復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簡化項目審批程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4. 統籌推進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將區農業農村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行政職能交由區農業農村局承擔。
(二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委農辦、區鄉村振興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區委農辦、區農業農村局、區鄉村振興局在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框架下工作,區委農辦處于領導地位。區農業農村
局、區鄉村振興局接受區委農辦的統一領導和管理,同時具有相對獨立性,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職責范圍內開展工作。區農業農村局、區鄉村振興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區委農辦相關工作,接受區委農辦的統籌協調。區農業農村局、區鄉村振興局起草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行業規劃、重大資金項目安排、出臺重大創新舉措等重要事項要報區委農辦主任辦公會。區農業農村局、區鄉村振興局主要負責同志要按規定參加區委農辦相關會議。
(2) 區委農辦履行決策參謀、統籌協調、政策指導、推動落實、督導檢查等職能,組織開展“三農”重大問題研究、重要文件起草,審核把關涉農政策文件,牽頭推動區委鄉村振興工作部署落實,牽頭組織開展鄉村振興實績考核和考評激勵,牽頭會同區農業農村局、區鄉村振興局統籌協調指導鄉村振興工作。
(3) 區農業農村局牽頭負責鄉村產業振興工作,承擔推動脫貧地區農業產業發展工作。
(4) 區鄉村振興局負責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統籌推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有關具體工作。統籌推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組織開展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組織實施全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牽頭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有關工作。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等工作。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
2. 與區經濟和信息化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全區煙草工業發展相關工作。區農業農村局負責煙葉種植等相關工作。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農業裝備工業相關工作。區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業機械化相關工作。
3. 與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局會同區農業農村局建立健全協同配合機制,推動鄉村旅游工作。區農業農村局負責休閑農業推動工作。
4. 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5. 與區衛生健康局、區林業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牽頭擬訂中醫藥產業發展規劃,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提出中藥材資源保護建議。區農業農村局協調指導中藥材種植基地建設與生產技術。區林業局負責劃定野生藥材保護區,制定具體保護措施。
第五條區農業農村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信訪辦)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政務信息、政務公開、輿論監督、安全、保密、信訪、督查考評、檔案管理等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牽頭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維穩工作。負責機關政務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史志編撰工作。負責績效管理、國有資產、政府采購及機關后勤服務管理工作。負責信息宣傳工作,制定全區農業宣傳工作方案。組織開展全區“三農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宣傳,組織策劃全區農業宣傳重大活動,負責對外宣傳協調聯絡。
(二)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宣傳和貫徹執行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務院、省、市、區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制度及其他規范性文件;集中行使種子(食用菌)、化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獸醫獸藥、生豬屠宰、動植物檢疫、水產漁政、農藥、農機、農產品質量、農村合作經營、農村宅基地違法用地行政處罰以及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執法職責;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農村改革與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股)。承擔全區農業和農村體制改革工作。負責農村改革綜合性、全局性政策研究,統籌協調和組織推進農村改革工作。制定農村體制改革、機制創新工作方案。指導發展農村多種形式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協調并組織實施農村改革試點示范、經驗總結等工作。參與指導區域經濟和縣域經濟發展工作。起草“三農”有關規范性文件。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農業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行政應訴、行政調解、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及備案。負責農業普法工作。負責區級部門涉及“三農”工作政策性文件的審核把關。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指導本行業綜合執法工作。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集中承擔區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牽頭農業領域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四)農村合作經濟服務指導股。提出鞏固完善全區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牽頭起草全區農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農民承包地管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集體資產管理等規范性文件。指導宅基地、農民承包地“三權”分置、土地經營權流轉、糾紛調解仲裁管理,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調解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配合做好宅基地確權登記辦證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承擔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指導、發展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負責農經統計工作。參與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工作。起草全區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體系發展規劃,負責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研究制定農業生產性服務相關扶持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農業科技推廣等公益性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培育經營性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
(五)發展規劃與園區工作股(特色產業發展股)。負責起草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區域發展規劃,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牽頭推進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負責農業園區規劃布局,制定現代農業園區建設標準,承擔各類現代農業產業園區監測、評價、考核和監管。指導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組織協調全區鄉村產業發展。起草促進鄉村特色產業、休閑農業的政策措施。制定水果、蔬菜、茶葉、花卉等經濟作物發展的政策、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承擔經濟作物檢疫性有害生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防災減災工作。指導煙葉、蠶桑等產業發展,負責煙草扶持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鄉村產業振興、推動脫貧地區產業發展工作,承擔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
(六)農產品質量監管與品牌培育股。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檢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體系認證管理。負責“三品一標”農產品的證后監管。承擔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有關工作。牽頭農業規模化工作。
(七)種植業與農藥肥料股。指導和監督農業補貼政策的實施。起草種植業(糧油)產業發展政策、規劃,指導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和管理。指導種植業(糧油)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承擔發展節水農業工作,牽頭農業防災減災。承擔肥料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生產、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負責農藥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的監督管理。開展農業植物檢疫體系建設,并組織監督管理農業植物檢疫工作,發布疫情并組織撲滅。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承擔糧油收儲政策的調查研究,起草全區農作物種業發展政策、規劃。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承擔農作物種子(種苗)、食用菌種、蠶種等監督管理職責。組織抗災救災和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開展種子基地、良繁體系建設。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
(八)科技培訓與農產品加工促進股(職業農民與家庭農場發展和市場與信息化股)。承擔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及相關體系建設。承擔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開展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工作。負責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指導農村可再生資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牽頭農業面源污染工作。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的管理。指導農業職業教育和學歷教育工作。牽頭研究制定職業農民教育培訓、認定管理、職稱評定、生產生活扶持等制度。負責實施新型職業農民教育培訓,指導培訓基地建設。牽頭農業農村領域人才隊伍建設,負責職業農民職稱認定工作。組織實施農村實用人才、技能型人才扶持政策。開展農業農村“雙創”工作,組織實施家庭農場發展相關政策,開展家庭農場的示范創建和監督管理。指導農業科技人員創新創業工作。指導促進農民增收工作。
負責實施全區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承擔農業農村數字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設相關推進工作,提出項目建議和扶持措施,指導農業農村生產、經營、管理、服務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有關工作。負責農業固投工作,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負責農村經濟運行分析研究。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指導外向型農業發展。負責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協調管理與有關農業國際組織和機構合作、交流。牽頭負責農業會展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機關外事僑務、涉農國外智力引進工作。承擔涉及港澳臺地區的有關農業事務。負責制定全區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戰略及指導意見并組織實施。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監測分析、教育培訓、技能開發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農產品加工相關技術規范和標準。負責組織指導農產品加工技術創新和推廣。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承擔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的認定和監測工作。負責農產品加工項目規劃、招商引資及落地協調服務。組織實施農業“引進來”戰略,組織協調境外農業企業來通川投資工作。指導農產品出口基地建設。研究農業投資促進的有關政策,負責農業招商、經貿洽談等工作。
(九)畜牧漁業與飼料獸藥股。負責制定全區畜牧業、漁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保護和合理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水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牽頭組織畜牧標準化、畜牧體系化建設,指導畜牧業結構調整、規模化養殖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負責畜牧業、漁業項目管理與指導實施。負責種畜禽、魚種、草種的監管和種質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工作。指導奶業發展,監督管理生鮮乳生產收購運輸環節質量安全。協助畜牧業、漁業和飼料行業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的技術指導和服務。負責畜牧業、漁業生產環節“瘦肉精”等違禁物質的監管工作。起草全區畜禽種業發展政策、規劃,組織實施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承擔飼草良種、種畜禽、水產種苗等監督管理職責。
(十)獸醫股。負責獸醫標準化、獸醫體系建設。負責獸醫行政管理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負責動物防疫檢疫和動物產品檢疫工作。擬訂獸醫和生豬屠宰地方規范性文件及行業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官方獸醫、鄉村獸醫、執業獸醫和動物診療機構管理。承擔全區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具體工作。
(十一)農田建設股。負責全區農田建設管理工作。擬定農田建設發展規劃,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負責高標準農田建設和耕地質量管理。編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建設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的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和管理。負責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指導實施農田建設技術標準及規范。承擔全區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日常工作。
(十二)農業機械化股。負責制定全區農業機械化、智能化、數字化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農業設備技術攻關和關鍵技術開發,引進、示范和推廣農業機械新技術、新機具。指導設施農業、農機庫棚、機電提灌、機耕道等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實施農業機械與裝備項目,開展農機購置補貼。推薦支持推廣農機產品目錄;承擔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的登記、牌證核發和駕駛操作人員的監督管理;負責農業機械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的監督管理相關工作,承擔農業機械事故責任認定、調解處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區農業機械安全監督檢查,組織指導農機抗旱排澇工作。
(十三)計劃投資財務股。提出扶持全區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并監督實施。負責農業投資項目統籌整合、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負責編報部門預決算并組織執行。負責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財務日常工作。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的政策制定和改革試點。指導農場體制改革、農場農業資源開發利用、農場國有資產管理、財務和統計工作。負責國有農場土地保護、使用管理。指導農場重大項目推薦、審核、立項并監督實施。
(十四)黨建辦(政工人事股)。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上級黨組織關于加強黨的建設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機關黨建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意識形態、機關政治、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及機關精神文明建設相關工作。負責政治理論學習。負責黨員教育、管理、培訓、培養和發展黨員工作。負責機關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工作及統戰工作。指導本系統及下屬事業單位黨建工作。牽頭做好機關駐村幫扶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和內控工作。承擔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干部隊伍建設、機構編制、工資和干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開展農業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干部培訓和機關人才隊伍建設。負責農業行業技能鑒定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當年取得的主要事業成效。
2021年農業農村經濟總體平穩,截至目前第一產業增加值23.4億元,增速達6.8%,第三季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90元,增長1437元,增速11.5%,全市排名第一,增速類區排名第三位,預計全年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11.5%以上。重點工作推進情況主要體現在:
(一)糧豬生產穩中向好。完成全年糧食播面48.1萬畝,預計糧食總產18.5萬噸以上,能全面完成全年糧食生產任務。2021年新建成萬頭豬場3個,千頭豬場5個,截止10月累計生豬出欄31.2萬頭、生豬存欄26.3萬頭,分別同比增長41.3%、46.5%,預計全年可出欄生豬32萬頭以上。目前,全區無重特大動植物疫病發生。
(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全域推進。示范區建設基本完成,蒲家、北山、梓桐等核心區人居環境提升項目和蒲家鎮藍莓現代農業園區提升項目已基本完成;以兩項改革“后半篇”文章為主的26個村9020戶農村無害化衛生廁所改造全面推進,截止目前已完成8163戶,完成率達90.5%;創新“廁污共治”試點,累計建成60余個“小微動”和“MBBR”農村居民集中居住生活污水站點;目前蒲家鎮樂云村向家坪、北山鎮鐵佛村魯家塝、梓桐鎮漁河村聚居點、磐石鎮金龍村一期美麗庭院建已基本完成,全區累計建成美麗庭院達110余個。
(三)特色產業加快發展。2021年,全區新發展水果基地4000余畝,提升特色產業發展基地4500畝,培育省級園區1個,市級園區2個,區級園區3個。以譚家溝村“產業發展鄉村周末游”、鹽井壩村“草莓火龍果”、金龍村“生態休閑農業民宿”為試點示范,打造出蘇氏草莓、蒲家藍莓等39個特色精品示范基地,一鎮一業、一村一品基本形成。
(四)水產漁業持續發展。2021年,全區水產品養殖面積805公頃,水產品總產量6800噸,同比增長4.6%,實現漁業總值1.48億元,較上年增收2000萬元,增長15.6%。全區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漁和退捕各項工作順利完成,禁漁政策宣傳、執法能力建設、涉漁案件辦理等工作穩步推進,全年查處涉漁案件29起,向天然河流增殖放流各類魚苗102.25萬尾。
(五)農產品質量安全切實保障。完成國家部級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13個,省級例行監測167個,完成開展本級定量抽檢樣品量達到1.0批次/千人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考核目標786個,區鄉鎮級農殘快速檢測4100個,確保合格農產品上市銷售。全力推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建設“準入制”示范農貿市場1個,合格證標桿企業5家。督促指導農產品生產企業做好農產品追溯信息錄入。
(六)農業農村改革穩步推進。抓實兩項改革“后半篇”文章,實現涉改鄉鎮和村運行機制基本理順;深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開展合并村集體經濟融合發展試點,截至10月底集體經濟收入總量達530萬元,人均收入達19.6元;高質量培育農村新型經營主體,成功爭創國家、省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試點。全區現有農業產業重點龍頭企業36家,農民專業合作社456家,家庭農場588家。
(七)重大項目建設高效推進。涉及5個鄉鎮11個行政村的2020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已全面完工,2021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正進行招投標程序,擬于今年底前開工建設;輪作休耕項目已執行項目資金1086.5萬元,執行率95.3%;農村無害化衛生廁所改造已完成總任務數90.5%,鄉村振興示范區、農村美麗庭院建設項目已完成任務數80%,12月底可全面完成。
(八)一二三產深度融合。農產品加工產業深入推進,建成省級農產品加工示范園區,先后引進宏隆肉類(川漢子)、三圣宮(七星椒)、源美食品加工園、川大高新技術產業園等企業上百家,其中規上企業17家。休閑農業持續發展,2021年,全區休閑農業經營主體達212家,休閑農業綜合經營性收入達11500萬元,休閑農業接待消費人次約950萬,同比增長4%、10%。
(九)財稅收入超額完成。全局按計劃列支,無政府債務產生。今年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檢查、水產及禁捕和農業生產物資執法等,完成罰沒收入58.4495萬元,超計劃指導數46.4495萬元,占任務的487.96%,超2020年31.3295萬元,增速達115.52%。
二、機構設置
機構、人員、車輛情況。我局是通川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設置區委農辦秘書股等15個內設股室,轄13個單位,其中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2個,其他事業單位11個。
設行政編制25名(含區委農辦秘書股行政編制1名),現實有在職在編職工167人,托管(即2004年機構改革未聘用人員)15人,離崗待退7人,退休職工189人,勞務派遣人員24人。
現有公務用車5輛(含特種作業車輛4臺),納入機關事務管理局統一管理1輛。
第二部分 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區農業農村局收入為20,643.0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3,372.97萬元,項目經費17,203.4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收入20,576.37萬元,基金預算收入66.7萬元。上年結轉收回后余額937.60萬元。
與2020年相比,預算收入增加3,031.49萬元,增加17.21%,主要原因是2021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鄉村振興及廁所革命項目增加費用,新增輪作休耕項目支出。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計20,643.0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0,576.37萬元,占99.67%;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66.7萬元,占0.33%;年初財政應返還額度937.60萬元。
2. 財政非稅收入數。我局承擔著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2021年度財政非稅征收數為56.21萬元。為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我局農業執法部門分別在農藥、種子、食用農產品、水產和動植物防疫檢測工作中多次開展專項執法活動,大力懲治和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為確保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作了堅強的后盾。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農業局預算支出年總額為21,243.29萬元,其中人員支出3,169.21萬元,公用事業支出225.35萬元,項目支出17,848.74元。
與2020年相比,預算支出增加3,832.47萬元,增加22.01%,調整預算支出增加4199.61萬元,增加48.23%,主要原因是2021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鄉村振興及廁所革命項目增加費用,新增輪作休耕項目支出。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農業局預算支出年總額為21,243.29萬元,其中人員支出3,169.21萬元,公用事業支出225.35萬元,項目支出17,848.74元。
支出決算總額較2020年增加3,832.47萬元,增加22.01%,調整預算支出增加4199.61萬元,增加48.23%,主要原因是2021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鄉村振興及廁所革命項目增加費用,新增輪作休耕項目支出。
2021年區農業農村局支出決算總額為21,243.2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1,116.5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67.0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19.8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35.11萬元,農林水支出20,369.79萬元,城鄉社區支出24.7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6.70萬元(城鄉社區支出126.7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937.60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區農業農村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1116.5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3394.55萬元,項目支出收入17722.04萬元。
2021年區農業農村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1116.5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394.5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67.0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19.8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35.11萬元,農林水支出2672.5萬元),項目支出17722.04萬元(農林水支出17697.28萬元,城鄉社區支出24.75萬元)。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區農業農村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基本支出3394.55萬元,其中人員經費3169.21萬元,主要用于人員工資津貼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公用經費支出225.35萬元,主要用于日常辦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其他資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三公經費支出為2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萬元,公務接待6萬元。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鄉村振興工作的省級迎檢,市級迎檢等;公務接待費用未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區農業農村局財政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數66.7萬元。均為項目支出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數126.7萬元。主要是用于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建設及鄉村振興庭院建設項目。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無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無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如…(二級預算單位事業收入情況)等。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如…(二級預算單位經營收入情況)等。
4.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主要是…(收入類型)等。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6.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從非財政補助結余中分配的事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9. 農林水(類)農業(款)行政運行(項):指行政單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非貧困村農技巡回服務科技轉化與推廣服務支出;(項):指畜禽良種養殖補助支出;病蟲害控制(項):指農作物病蟲害及動物疫病控制農產品質量安全(項):指作物病蟲害及動物疫情防控支出統計監測與信息服務(項):指農村產權六權同確支出農業生產支持補貼(項):指冬水田補貼;其他農業支出(項):指鄉村振興工作支出。扶貧(款)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指廁所革命支出;生產發展(款)生產發展(項):指農村人居環境建設支出;生產發展(款)其他扶貧支出(項):指貧困村駐村農技員支出;其他農村綜合改革支出;其他農村綜合改革支出(項):指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支出;
10.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 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 指 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撫恤(款)死亡撫恤(項): 指退休職工死亡撫恤支出。
11.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12. 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指行政事業單位按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項):指安居工程建設項目支出。
13.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14. 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指生態環境學習支出。
15. 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環境衛生(款)城鄉社區環境衛生(項):指農村人居環境支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項):指新村建設及鄉村振興支出。
(解釋本部門決算報表中全部功能分類科目至項級,請參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增減內容。)
16.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8.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9.“三公”經費: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0.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名詞解釋部分請根據各部門實際列支情況羅列,并根據本部門職責職能增減名詞解釋內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達州市通川區農業農村局
2021年度財政資金整體績效自評報告
一、部門概況
(一)機構、人員、車輛情況。我局是通川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設置區委農辦秘書股等15個內設股室,轄13個單位,其中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2個,其他事業單位11個。
設行政編制25名(含區委農辦秘書股行政編制1名),現實有在職在編職工167人,托管(即2004年機構改革未聘用人員)15人,離崗待退7人,退休職工189人,勞務派遣人員24人。
現有公務用車5輛(含特種作業車輛4臺),納入機關事務管理局統一管理1輛。
(二)單位主要職責。
區農業農村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的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區農業農村局接受區委農辦的統一領導和管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職責范圍內開展工作。主要職責是:
第一條根據《達州市通川區機構改革方案達市委辦〔2019〕 9號)、《關于〈達州市通川區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通區機改〔2019〕2號)、《關于區農業農村局增設副局長領導職數的批復》(通區編發〔2021〕8號)、《關于調整設置達州市通川區鄉村振興工作機構有關事項的通知》(通區編通〔2021〕8號)和《關于深化農業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通知》(通區編通〔2020〕5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達州市通川區農業農村局(簡稱區農業農村局)是通川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第三條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區委農辦)設在區農業農村局,接受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承擔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履行決策參謀、統籌協調、政策指導、推動落實、督導檢查等職能,組織開展“三 農”重大問題研究、重要文件起草,審核把關涉農政策文件,牽頭推動區委鄉村振興工作部署落實,牽頭組織開展鄉村振興實績考核和考評激勵,牽頭會同區農業農村局、區鄉村振興局統籌協調指導鄉村振興工作。區委農辦內設股室負責區農業農村局、區鄉村振興局的規劃發展、督查檢查等相關工作。
區委農辦設下列內設機構:
區委農辦秘書股(規劃發展與督導股)。主要負責統籌“三農”重點工作任務、研究協調“三農”領域重點問題、組織開展“三農”重大問題調研、重要文件起草、“三農”工作政策指導等工作。負責擬定全區鄉村振興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全區促進城鄉融合發展、產業規劃、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有關政策措施,參與集鎮、村莊建設規劃編制等鄉村振興規劃編制工作。負責督促指導并檢查相關部門、鄉鎮貫徹落實重要決策部署的落實情況。推動農業農村工作重要決策部署的落實情況。推動農業農村工作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落地落實。牽頭對相關部門、鄉鎮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建設現代農業園區等“三農”重要政策、重大項目、重點工作履行情況開展考核檢查。
第四條區農業農村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的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區農業農村局接受區委農辦的統一領導和管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職責范圍內開展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區“三農”工作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三農”有關規范性文件,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領域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以及區委、區政府關于“三農”方面的決策部署。參與涉農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相關
政策制定。
(二)擬訂深化全區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措施。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工作。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與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
(三)牽頭負責鄉村產業振興工作,承擔推動脫貧地區農業產業發展工作。指導全區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和鄉村企業發展工作。指導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并實施現代農業園區的政策與規劃,負責現代農業園區評定、評審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政策和主要農產品進口建議,研究制定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有關工作。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推進數字農業發展。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工作。
(四)負責全區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實施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負責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落實促進糧油、畜禽、水產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改善,促進農業綠色發展。負責漁政、網具監督管理。
(五)負責制定全區農業產業機械化、智能化、數字化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農業裝備技術攻關和關鍵技術開發,引進、示范和推廣農業裝備新技術、新機具,指導全區農業裝備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農業機械化使用安全監管工作。指導設施農業、農機庫棚、機電提灌、機耕道等基礎設施建設。
(六)負責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推進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依法組織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生產基地認定、產品認證、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七)組織開展全區農業資源區劃和資源保護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負責農村能源建設和資源環境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提出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政策建議,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資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
(八)負責全區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承擔農作物種子(種苗)、食用菌種、蠶種、飼草良種、種畜禽、水產苗種、農藥、獸藥(漁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農業生產資料的監督管理職責,牽頭負責“瘦肉精”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獸醫醫療器械、肥料。監督實施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獸藥(漁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地方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蛆織獸醫醫政、獸藥(漁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全區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實施動植物防疫和檢疫相關政策。推進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管理全區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并組織撲滅。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牽頭管理外來農業物種。監測、核查、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種苗)、化肥、獸藥(漁藥)等農業生產救災物資的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后生產恢復。
(十)負責全區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資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照規定權限,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全區農田建設管理。擬定農田建設發展規劃,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負責全區農田建設管理、高標準農田建設和耕地質量管理,編制農業綜合開發涉及農田建設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的計劃,并組織實施和管理。
(十二)制定全區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劃和有關政策并組織實施,牽頭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推進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業推廣體系建設,組織農作物、畜禽、水產養殖等新品種育種攻關和農業先進技術引進、試驗、轉化、示范、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三)指導全區農業農村人才工作。制定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和農業科技人員創新創業,開展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四)牽頭開展全區農業對外合作工作,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交流合作,組織開展農業投資促進活動,推動農業開放合作。
(十五)編制全區煙草種植規劃方案,督促檢查煙葉種植方案貫徹落實。協調煙草工業、商業做好相關工作。組織實施煙草扶持項目。
(十六)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全區農業綜合執法。負責監督指導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由區本級辦理的涉農違法案件。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十七)依法依規負責農業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業機械、農(獸)藥、飼料、漁業、畜禽、屠宰行業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實施農村沼氣項目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監督管理。對農業園區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實施行業監督管理。負責制定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并組織實施。
(十八)負責職責范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形態、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
5. 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農業綠色發展、高質量發展,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6. 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
7. 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復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簡化項目審批程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8. 統籌推進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將區農業農村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行政職能交由區農業農村局承擔。
(二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委農辦、區鄉村振興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區委農辦、區農業農村局、區鄉村振興局在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框架下工作,區委農辦處于領導地位。區農業農村
局、區鄉村振興局接受區委農辦的統一領導和管理,同時具有相對獨立性,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職責范圍內開展工作。區農業農村局、區鄉村振興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區委農辦相關工作,接受區委農辦的統籌協調。區農業農村局、區鄉村振興局起草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行業規劃、重大資金項目安排、出臺重大創新舉措等重要事項要報區委農辦主任辦公會。區農業農村局、區鄉村振興局主要負責同志要按規定參加區委農辦相關會議。
(5) 區委農辦履行決策參謀、統籌協調、政策指導、推動落實、督導檢查等職能,組織開展“三農”重大問題研究、重要文件起草,審核把關涉農政策文件,牽頭推動區委鄉村振興工作部署落實,牽頭組織開展鄉村振興實績考核和考評激勵,牽頭會同區農業農村局、區鄉村振興局統籌協調指導鄉村振興工作。
(6) 區農業農村局牽頭負責鄉村產業振興工作,承擔推動脫貧地區農業產業發展工作。
(7) 區鄉村振興局負責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統籌推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有關具體工作。統籌推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組織開展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組織實施全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牽頭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有關工作。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等工作。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
6. 與區經濟和信息化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全區煙草工業發展相關工作。區農業農村局負責煙葉種植等相關工作。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農業裝備工業相關工作。區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業機械化相關工作。
7. 與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局會同區農業農村局建立健全協同配合機制,推動鄉村旅游工作。區農業農村局負責休閑農業推動工作。
8. 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9. 與區衛生健康局、區林業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牽頭擬訂中醫藥產業發展規劃,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提出中藥材資源保護建議。區農業農村局協調指導中藥材種植基地建設與生產技術。區林業局負責劃定野生藥材保護區,制定具體保護措施。
第五條區農業農村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信訪辦)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政務信息、政務公開、輿論監督、安全、保密、信訪、督查考評、檔案管理等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牽頭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維穩工作。負責機關政務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史志編撰工作。負責績效管理、國有資產、政府采購及機關后勤服務管理工作。負責信息宣傳工作,制定全區農業宣傳工作方案。組織開展全區“三農 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宣傳,組織策劃全區農業宣傳重大活動,負責對外宣傳協調聯絡。
(二)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宣傳和貫徹執行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務院、省、市、區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制度及其他規范性文件;集中行使種子(食用菌)、化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獸醫獸藥、生豬屠宰、動植物檢疫、水產漁政、農藥、農機、農產品質量、農村合作經營、農村宅基地違法用地行政處罰以及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執法職責;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農村改革與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股)。承擔全區農業和農村體制改革工作。負責農村改革綜合性、全局性政策研究,統籌協調和組織推進農村改革工作。制定農村體制改革、機制創新工作方案。指導發展農村多種形式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協調并組織實施農村改革試點示范、經驗總結等工作。參與指導區域經濟和縣域經濟發展工作。起草“三農”有關規范性文件。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農業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行政應訴、行政調解、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及備案。負責農業普法工作。負責區級部門涉及“三農”工作政策性文件的審核把關。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指導本行業綜合執法工作。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集中承擔區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牽頭農業領域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四)農村合作經濟服務指導股。提出鞏固完善全區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牽頭起草全區農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農民承包地管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集體資產管理等規范性文件。指導宅基地、農民承包地“三權”分置、土地經營權流轉、糾紛調解仲裁管理,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調解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配合做好宅基地確權登記辦證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承擔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指導、發展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負責農經統計工作。參與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工作。起草全區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體系發展規劃,負責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研究制定農業生產性服務相關扶持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農業科技推廣等公益性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培育經營性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
(五)發展規劃與園區工作股(特色產業發展股)。負責起草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區域發展規劃,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牽頭推進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負責農業園區規劃布局,制定現代農業園區建設標準,承擔各類現代農業產業園區監測、評價、考核和監管。指導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組織協調全區鄉村產業發展。起草促進鄉村特色產業、休閑農業的政策措施。制定水果、蔬菜、茶葉、花卉等經濟作物發展的政策、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承擔經濟作物檢疫性有害生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防災減災工作。指導煙葉、蠶桑等產業發展,負責煙草扶持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鄉村產業振興、推動脫貧地區產業發展工作,承擔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
(六)農產品質量監管與品牌培育股。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檢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體系認證管理。負責“三品一標”農產品的證后監管。承擔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有關工作。牽頭農業規模化工作。
(七)種植業與農藥肥料股。指導和監督農業補貼政策的實施。起草種植業(糧油)產業發展政策、規劃,指導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和管理。指導種植業(糧油)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承擔發展節水農業工作,牽頭農業防災減災。承擔肥料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生產、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負責農藥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的監督管理。開展農業植物檢疫體系建設,并組織監督管理農業植物檢疫工作,發布疫情并組織撲滅。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承擔糧油收儲政策的調查研究,起草全區農作物種業發展政策、規劃。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承擔農作物種子(種苗)、食用菌種、蠶種等監督管理職責。組織抗災救災和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開展種子基地、良繁體系建設。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
(八)科技培訓與農產品加工促進股(職業農民與家庭農場發展和市場與信息化股)。承擔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及相關體系建設。承擔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開展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工作。負責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指導農村可再生資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牽頭農業面源污染工作。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的管理。指導農業職業教育和學歷教育工作。牽頭研究制定職業農民教育培訓、認定管理、職稱評定、生產生活扶持等制度。負責實施新型職業農民教育培訓,指導培訓基地建設。牽頭農業農村領域人才隊伍建設,負責職業農民職稱認定工作。組織實施農村實用人才、技能型人才扶持政策。開展農業農村“雙創”工作,組織實施家庭農場發展相關政策,開展家庭農場的示范創建和監督管理。指導農業科技人員創新創業工作。指導促進農民增收工作。
負責實施全區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承擔農業農村數字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設相關推進工作,提出項目建議和扶持措施,指導農業農村生產、經營、管理、服務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有關工作。負責農業固投工作,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負責農村經濟運行分析研究。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指導外向型農業發展。負責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協調管理與有關農業國際組織和機構合作、交流。牽頭負責農業會展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機關外事僑務、涉農國外智力引進工作。承擔涉及港澳臺地區的有關農業事務。負責制定全區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戰略及指導意見并組織實施。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監測分析、教育培訓、技能開發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農產品加工相關技術規范和標準。負責組織指導農產品加工技術創新和推廣。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承擔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的認定和監測工作。負責農產品加工項目規劃、招商引資及落地協調服務。組織實施農業“引進來”戰略,組織協調境外農業企業來通川投資工作。指導農產品出口基地建設。研究農業投資促進的有關政策,負責農業招商、經貿洽談等工作。
(九)畜牧漁業與飼料獸藥股。負責制定全區畜牧業、漁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保護和合理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水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牽頭組織畜牧標準化、畜牧體系化建設,指導畜牧業結構調整、規模化養殖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負責畜牧業、漁業項目管理與指導實施。負責種畜禽、魚種、草種的監管和種質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工作。指導奶業發展,監督管理生鮮乳生產收購運輸環節質量安全。協助畜牧業、漁業和飼料行業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的技術指導和服務。負責畜牧業、漁業生產環節“瘦肉精”等違禁物質的監管工作。起草全區畜禽種業發展政策、規劃,組織實施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承擔飼草良種、種畜禽、水產種苗等監督管理職責。
(十)獸醫股。負責獸醫標準化、獸醫體系建設。負責獸醫行政管理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負責動物防疫檢疫和動物產品檢疫工作。擬訂獸醫和生豬屠宰地方規范性文件及行業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官方獸醫、鄉村獸醫、執業獸醫和動物診療機構管理。承擔全區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具體工作。
(十一)農田建設股。負責全區農田建設管理工作。擬定農田建設發展規劃,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負責高標準農田建設和耕地質量管理。編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建設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的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和管理。負責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指導實施農田建設技術標準及規范。承擔全區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日常工作。
(十二)農業機械化股。負責制定全區農業機械化、智能化、數字化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農業設備技術攻關和關鍵技術開發,引進、示范和推廣農業機械新技術、新機具。指導設施農業、農機庫棚、機電提灌、機耕道等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實施農業機械與裝備項目,開展農機購置補貼。推薦支持推廣農機產品目錄;承擔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的登記、牌證核發和駕駛操作人員的監督管理;負責農業機械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的監督管理相關工作,承擔農業機械事故責任認定、調解處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區農業機械安全監督檢查,組織指導農機抗旱排澇工作。
(十三)計劃投資財務股。提出扶持全區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并監督實施。負責農業投資項目統籌整合、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負責編報部門預決算并組織執行。負責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財務日常工作。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的政策制定和改革試點。指導農場體制改革、農場農業資源開發利用、農場國有資產管理、財務和統計工作。負責國有農場土地保護、使用管理。指導農場重大項目推薦、審核、立項并監督實施。
(十四)黨建辦(政工人事股)。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上級黨組織關于加強黨的建設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機關黨建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意識形態、機關政治、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及機關精神文明建設相關工作。負責政治理論學習。負責黨員教育、管理、培訓、培養和發展黨員工作。負責機關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工作及統戰工作。指導本系統及下屬事業單位黨建工作。牽頭做好機關駐村幫扶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和內控工作。承擔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干部隊伍建設、機構編制、工資和干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開展農業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干部培訓和機關人才隊伍建設。負責農業行業技能鑒定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部門整體預算及執行情況
(一)部門預算情況
1. 部門預算收入。2021年區農業農村局年初預算收入為2406.97萬元。其中人員支出1918.50萬元,公用事業支出290.96萬元,項目支出197.52萬元。
2. 財政非稅收入計劃數。2021年度財政非稅征收預算數5萬元。
3. 部門預算支出。2021年區農業農村局年初預算支出為2406.97萬元。其中人員支出1918.50萬元,公用事業支出290.96萬元,項目支出197.52萬元。
4. 部門三公經費預算情況。2021年度三公經費總預算2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萬元,公務接待6萬元。與2020年持平。
(二)部門預算執行情況
1. 部門實際收入。2021年度區農業農村局預算收入為20,643.07萬元。上年結轉1046,32萬元。合計21689.39萬元。
2. 財政非稅收入完成數。2021年度財政非稅征收數56.21萬元。實際完成財政非稅收入比計劃數多51.21萬元,增長10.25倍。
3. 部門實際支出。2021年度農業農村局預算支出總額為20219.43萬元,其中人員支出3148.1萬元,公用事業支出244.46萬元,項目支出16767.25萬元。
4. 部門三公經費實際支出情況。2021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數25.9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萬元,公務接待5.97萬元。與年初預算數持平。
5. 部門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對比分析。按照經濟分類,一、人員成本(人員的工資、津貼、福利等)支出合計3148.1萬元,年初預算數為1918.50萬元,增加1229.6萬元,主要原因為1、年初預算中原伙食費67.72納入公用經費預算;2、本年度人員增資部分未納入年度預算;3、本年度個人目標獎考核資金未納入年初預算內;4、本年度人員(含退休,勞務派遣人員)體檢費支出人均高于預算體檢費支出800元。二、辦公成本(包括辦公費15.22萬元,預算10萬元,增加53%;印刷費5.87萬元,預算4萬元,增加47%;水費1.48萬元,預算0.9萬元,增加65%;電費9.3萬元,預算8.1萬元,增加15%;郵電費11.27萬元,預算11萬元,增加3%;差旅費38.50萬元,預算20.48萬元,增加88%;維修費2.72萬元,預算1.2萬元,增加127%;會議費8.15萬元,預算5萬元,增加63%;培訓費2.05萬元,預算3萬元,減少32%;公務接待費5.97萬元,預算6萬元,減少1%;勞務費6.54萬元,預算2萬元,增加227%;委托業務費4.2萬元,預算2.5萬元,增加68%;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萬元,預算20萬元,與預算持平;其它交通費38.81萬元(含公務員車貼35.59萬元),預算47.45萬元,減少19%;其它商品服務支出11.35萬元(含黨建經費11.12萬元),預算15.18萬元,減少27%;辦公設備購置費3.59萬元,預算3萬元,增加20%。主要原因1、我單位人員太多,年初預算公用經費嚴重不足;2、我單位本年度增加勞務派遣人員12人,日常運行經費支出增加。
三、部門整體績效目標和完成情況
2021年農業農村經濟總體平穩,截至目前第一產業增加值23.4億元,增速達6.8%,第三季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90元,增長1437元,增速11.5%,全市排名第一,增速類區排名第三位,預計全年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11.5%以上。重點工作推進情況主要體現在:
(一)糧豬生產穩中向好。完成全年糧食播面48.1萬畝,預計糧食總產18.5萬噸以上,能全面完成全年糧食生產任務。2021年新建成萬頭豬場3個,千頭豬場5個,截止10月累計生豬出欄31.2萬頭、生豬存欄26.3萬頭,分別同比增長41.3%、46.5%,預計全年可出欄生豬32萬頭以上。目前,全區無重特大動植物疫病發生。
(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全域推進。示范區建設基本完成,蒲家、北山、梓桐等核心區人居環境提升項目和蒲家鎮藍莓現代農業園區提升項目已基本完成;以兩項改革“后半篇”文章為主的26個村9020戶農村無害化衛生廁所改造全面推進,截止目前已完成8163戶,完成率達90.5%;創新“廁污共治”試點,累計建成60余個“小微動”和“MBBR”農村居民集中居住生活污水站點;目前蒲家鎮樂云村向家坪、北山鎮鐵佛村魯家塝、梓桐鎮漁河村聚居點、磐石鎮金龍村一期美麗庭院建已基本完成,全區累計建成美麗庭院達110余個。
(三)特色產業加快發展。2021年,全區新發展水果基地4000余畝,提升特色產業發展基地4500畝,培育省級園區1個,市級園區2個,區級園區3個。以譚家溝村“產業發展鄉村周末游”、鹽井壩村“草莓火龍果”、金龍村“生態休閑農業民宿”為試點示范,打造出蘇氏草莓、蒲家藍莓等39個特色精品示范基地,一鎮一業、一村一品基本形成。
(四)水產漁業持續發展。2021年,全區水產品養殖面積805公頃,水產品總產量6800噸,同比增長4.6%,實現漁業總值1.48億元,較上年增收2000萬元,增長15.6%。全區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漁和退捕各項工作順利完成,禁漁政策宣傳、執法能力建設、涉漁案件辦理等工作穩步推進,全年查處涉漁案件29起,向天然河流增殖放流各類魚苗102.25萬尾。
(五)農產品質量安全切實保障。完成國家部級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13個,省級例行監測167個,完成開展本級定量抽檢樣品量達到1.0批次/千人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考核目標786個,區鄉鎮級農殘快速檢測4100個,確保合格農產品上市銷售。全力推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建設“準入制”示范農貿市場1個,合格證標桿企業5家。督促指導農產品生產企業做好農產品追溯信息錄入。
(六)農業農村改革穩步推進。抓實兩項改革“后半篇”文章,實現涉改鄉鎮和村運行機制基本理順;深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開展合并村集體經濟融合發展試點,截至10月底集體經濟收入總量達530萬元,人均收入達19.6元;高質量培育農村新型經營主體,成功爭創國家、省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試點。全區現有農業產業重點龍頭企業36家,農民專業合作社456家,家庭農場588家。
(七)重大項目建設高效推進。涉及5個鄉鎮11個行政村的2020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已全面完工,2021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正進行招投標程序,擬于今年底前開工建設;輪作休耕項目已執行項目資金1086.5萬元,執行率95.3%;農村無害化衛生廁所改造已完成總任務數90.5%,鄉村振興示范區、農村美麗庭院建設項目已完成任務數80%,12月底可全面完成。
(八)一二三產深度融合。農產品加工產業深入推進,建成省級農產品加工示范園區,先后引進宏隆肉類(川漢子)、三圣宮(七星椒)、源美食品加工園、川大高新技術產業園等企業上百家,其中規上企業17家。休閑農業持續發展,2021年,全區休閑農業經營主體達212家,休閑農業綜合經營性收入達11500萬元,休閑農業接待消費人次約950萬,同比增長4%、10%。
(九)財稅收入超額完成。全局按計劃列支,無政府債務產生。今年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檢查、水產及禁捕和農業生產物資執法等,完成罰沒收入58.4495萬元,超計劃指導數46.4495萬元,占任務的487.96%,超2020年31.3295萬元,增速達115.52%。
2021年我局及時、準確、高效地完成了預算編制,預算執行情況良好,支出管理規范,資金管理制度完善,會計核算和賬務處理規范,會計資料完整。定量分析社會效益指標的結果為項目實施、推廣技術、開展技術指導、技術服務、技術培訓、新品種試驗示范能有效輻射帶動周邊農戶;定性分析質量指標的結果為2021年1-12月均完成各項計劃任務,保障了單位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服務對象滿意指標:老百姓滿意98%以上。綜合績效評價:績效目標100%實現,社會效益績效顯著。
四、改進措施和建議
一是強化專項資金管理。在專項資金的使用上堅持專款專用、量入為出的原則,確保各專項資金按規定用途使用并嚴格進行績效評估和考核。
二是優化資金使用。進一步細化預算編制,編制范圍盡可能全面,不漏項,進一步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合理性、嚴謹性和可控性。
三提高涉農資金撥付效率。加大涉農投入,強化涉農項目管理,實施項目進度與質量管理并重,適時、及時撥付按規定資金,有效發揮資金使用效益。
四是抓好非稅收入管理。繼續加大對農產品執法工作的經費保障,著力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執法行動,大力打擊和懲治農業領域的違法犯罪行為,為農民增收、農業增效、農村致富奠定堅實的基礎。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決算表
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