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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區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2022)
  • 來源:區財政局
  • 作者:admin
  • 發布日期:202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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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川區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2022)
    序號部門項目名稱收費標準政策依據資金管理方式
    外事僑務辦





    1.認證費(含加急)1.商業文件每份100元。
    2.民事類證書每證50元。
    3.領事認證加急費:在第3個工作日內認證證書的,每份(證)收加急費50元。
    價費字〔1992〕198號,計價格〔1999〕466號,川發改價格〔2016〕603號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2.代辦簽證費1.赴北京辦理簽證,每人次第一國350元,每增加一國加收100元。
    2.赴重慶、云南辦理簽證,每人次第一國200元,每增加一國加收100元。
    3.在成都辦理簽證,每人每國100元。
    價費字〔1992〕198號,計價格〔1999〕466號,財綜〔2003〕45號,川發改價格〔2022〕370號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教育





    3.公辦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城區幼兒園保教費上限1800元/期*生,下限750元/期*生。
    鄉鎮中心校幼兒園保教費上限1800元/期*生,下限650元/期*生,村小550元/期*生。

    《幼兒園管理條例》,財預〔2010〕88號,財預便〔2010〕129號,發改價格〔2011〕3207號,教財〔2020〕5號,川發改價格〔2012〕46號,川財預〔2015〕106號,川發改價格規〔2021〕237號,達市發改價格〔2022〕62號,通區發改〔2021〕199號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4.普通高中學費、住宿費學費上限450元/期*生,下限320元/期*生。
    住宿費上限500元/期*生,下限200元/期*生。                          (具體執行標準,按批復文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教財〔2003〕4號,教財〔1996〕101號,教財〔2020〕5號,川財綜〔2014〕29號,川發改價格規〔2021〕237號繳入中央和地方財政專戶


    5.中等職業學校學費、住宿費具體執行標準,按市級批復文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教財〔1996〕101號,教財〔2003〕4號,財綜〔2004〕4號,教財〔2020〕5號,川財綜〔2014〕29號,川發改價格規〔2021〕237號繳入中央和地方財政專戶


    6.公辦高等學校(含科研院所、各級黨校等)學費、住宿費、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期培訓費1.實行學分制的全日制本專科折算學年學費:理工類4100-4920元/生 f 學年;文法經史哲管農體、師范、民族類3700-4440元/生 f 學年;醫學類4100-6000元/生 f 學年;建筑及城規類5500-6600元/生 f 學年;藝術類5000-12000元/生 f 學年;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類6000-7200元/生 f 學年 。
    2.研究生:7200-24000元/生 f 學年;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高級工商管理碩士學費標準由培養單位根據辦學成本確定,并向社會公示。
    3.住宿費:800-1200元/生 f 學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財教〔2013〕19號,發改價格〔2013〕887號,教財〔2006〕2號,發改價格〔2005〕2528號,教財〔2003〕4號,計價格〔2002〕665號,教財〔1996〕101號,教財〔1992〕42號,發改價格〔2006〕702號,教財〔2006〕7號,教電〔2005〕333號,教財〔2005〕22號,教高〔2015〕6號,教財〔2020〕5號,川財綜〔2003〕21號,川價費〔2004〕118號,川財綜〔2013〕65號,川教〔2007〕190號,川發改價格〔2019〕357號繳入中央和地方財政專戶


    7.國家開放大學收費1.報名考試費:58元/人。
    2.本科學費60-85元/學分。
    3.專科學費50-75元/學分。
    4.課程考試費:35-40元/科。
    5.住宿費:800-1200元/生 f 學年。
    財綜〔2014〕21號,發改價格〔2009〕2555號,教財廳〔2000〕110號,財辦綜〔2003〕203號,教財〔2020〕5號,川發改價格〔2020〕691號繳入中央和地方財政專戶
    公安





    8.證照費




        (1)外國人證件費
    價費字〔1992〕240號,公辦〔2022〕136號


           ①居留許可1.有效期不滿1年的居留許可,每人400元;有效期1年(含1年)至3年以內的居留許可,每人800元;有效期3年(含3年)至5年(含5年)的居留許可,每人1000元。
    2.增加偕行人,每增加1人按上述相應標準收費;減少偕行人,收費標準為每人次200元;居留許可變更的,收費標準為每次200元。
    財綜〔2004〕60號,發改價格〔2004〕2230號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②永久居留申請1500元/人財綜〔2004〕32號,發改價格〔2004〕1267號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③永久居留身份證工本費1.每證300元。
    2.換發(有效期滿或內容變更)300元/證;丟失補發或損壞換發600元/證。
    財綜〔2004〕32號,發改價格〔2004〕1267號,財稅〔2018〕10號繳入中央國庫


           ④出入境證100元/證公通字〔1996〕89號繳入地方國庫


           ⑤旅行證50元/證公通字〔1996〕89號繳入地方國庫


        (2)公民出入境證件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價費字〔1993〕164號,價費字〔1992〕240號,發改價格〔2017〕1186號,財稅函〔2018〕1號,發改價格〔2019〕914號,發改價格規〔2019〕1931號,公辦〔2022〕136號,川發改價格〔2019〕292號,川發改價格〔2019〕554號


           ①因私護照(含護照貼紙加注)普通護照首次申領、補發、換發120元/證。發改價格〔2013〕1494號,計價格〔2000〕293號,價費字〔1993〕164號,發改價格〔2017〕1186號,發改價格〔2019〕914號,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22號,川發改價格〔2019〕292號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②出入境通行證1.每證15元。
    2.多次出入境每證 80 元。
    價費字〔1993〕164號,發改價格〔2017〕1186號,公辦〔2022〕136號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③往來(含前往)港澳通行證(含簽注)1.往來港澳通行證收費標準每證60 元。
    2.前往港澳通行證收費標準每證 40 元。
    3.內地居民赴港澳簽注的收費標準,一次有效簽注每件 15 元,二次有效簽注每件 30 元,短期(不超過一年)多次有效簽注每件 80 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兩年以下(含兩年)多次有效簽注每件 120 元,兩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簽注每件 160 元,長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簽注每件 240 元。
    發改價格〔2005〕77號,計價格〔2002〕1097號,發改價格〔2017〕1186號,發改價格〔2019〕914號,川發改價格〔2019〕292號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④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限于補發、換發)成人每人350元,兒童每人230元。財稅〔2020〕46號,發改價格〔2020〕1516號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含簽注)1.電子通行證每證 200 元。
    2.一次有效通行證每證40 元。
    發改價格〔2004〕334號,價費字〔1993〕164號,發改價格〔2017〕1186號,計價格〔2001〕1835號,發改價格規〔2019〕1931號,川發改價格〔2019〕554號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⑥臺灣同胞定居證每證 8 元發改價格〔2004〕2839號,價費字〔1993〕164號,發改價格〔2017〕1186號繳入地方國庫


           ⑦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含簽注)1.往來臺灣通行證收費標準,電子通行證每證60元,一次有效通行證每證 15 元。
    2.大陸居民前往臺灣簽注收費標準,一次有效簽注每件 15 元,多次有效簽注每件 80 元。
    發改價格〔2016〕352號,計價格〔2001〕1835號,價費字〔1993〕164號,發改價格〔2017〕1186號,發改價格規〔2019〕1931號,川發改價格〔2019〕554號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3)戶籍管理證件工本費(限于丟失、補辦和過期失效重辦)
    財綜〔2012〕97號,價費字〔1992〕240號繳入地方國庫


           ①居民戶口簿居民戶口簿每證(含外殼內頁)收取工本費6元。《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財綜〔2012〕97號,川價字非(1996)132號


           ②戶口遷移證件戶口遷移證、戶口準遷證每證4元(包括發證中有關的表格、材料等費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財綜〔2012〕97號,川價字非(1994)230號


       (4)居民身份證工本費1.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收取工本費每證20元。
    2.向遺失補領、損壞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收取工本費每證40元。
    3.為居民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收取工本費每證1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財綜〔2004〕8號,財綜〔2007〕34號,發改價格〔2005〕436號,發改價格〔2003〕2322號,財稅〔2018〕37號,川價發〔2005〕29號,川發改價格〔2018〕226號繳入地方國庫


       (5)機動車號牌工本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發改價格〔2004〕2831號,計價格〔1994〕783號,價費字〔1992〕240號,行業標準GA36-2014,發改價格規〔2019〕1931號,川價發〔2005〕28號,川發改價格〔2019〕554號繳入地方國庫


           ①號牌(含臨時)1.汽車反光號牌每副100元、不反光號牌每副80元。
    2.掛車反光號牌每面50元、不反光號牌每面30元。
    3.三輪汽車、低速貨車、拖拉機反光號牌每副40元、不反光號牌每副25元。
    4.摩托車反光號牌每副35元、不反光號牌每副50元。
    5.機動車臨時號牌每張5元。   




           ②號牌專用固封裝置上述號牌工本費標準均包括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及號牌安裝費用。單獨補發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每個1元。



           ③號牌架車主自愿安裝號牌架的,鐵質號牌架及同類產品每只5元(含號牌安裝費),鋁合金號牌架及同類產品每只10元(含號牌安裝費)。



       (6)機動車行駛證、登記證、駕駛證工本費1.機動車行駛證工本費標準為每本 10 元。
    2.機動車登記證書工本費每證10元。
    3.駕駛證工本費為每證1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發改價格〔2004〕2831號,財綜〔2001〕67號,計價格〔2001〕1979號,計價格〔1994〕783號,價費字〔1992〕240號,發改價格〔2017〕1186號 繳入地方國庫


       (7)臨時入境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工本費臨時入境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工本費標準為每本 10 元。《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財綜〔2008〕36號,發改價格〔2008〕1575號,發改價格〔2017〕1186號 繳入地方國庫


    9.外國人簽證費非對等國家簽證收費標準為130-672元/人,按國別對等收費國家簽證收費標準為304-2240元/人。以上均為人民幣。計價格〔2003〕392號,價費字〔1992〕240號,公辦〔2022〕136號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10.中國國籍申請手續費(含證書費)50元/人次;加入、退出和恢復中國國籍證書200元/證。價費字〔1992〕240號,公通字〔1996〕89號,公辦〔2022〕136號繳入地方國庫

    11.非機動車登記費1.號牌工本費:20元/輛。
    2.行駛證工本費:10元/本。
    3.以上收費包括了非機動車的登記受理、審核、車輛檢測、鋁制反光號牌、號牌安裝以及行駛證、照相和塑封費用。
    4.非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遺失、損壞以及變更、過戶、換領時,按照上述標準收費。
    《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非機動車管理規定》(省政府令第222號),川價發〔2008〕84號繳入地方國庫
    民政





    12.殯葬收費一、基本服務:1、遺體接運:往返10公里以內遺體運輸、抬移消毒等服務190元/具,往返10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305元。2、遺體存放:冰柜存放200元/天/具,冰棺存放加收20元/具/天;3、遺體火化:平板爐火化400元/具,揀灰爐火化900元/具;4、骨灰寄存:55元/年/盒。                             二:延伸服務:1遺體殯殮服務:遺體防腐:90元/具;遺體潔身350元/具;化妝整容280元/具;整形縫合400元/具。  2、遺體告別服務:普通型靈堂200元/天/間;中檔型靈堂500元/天/間;高檔型靈堂800元/天/間;悼念大廳1300元/天/間。三、特需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發改價格〔2012〕673號,川發改價格〔2012〕989號,川發改價格規〔2021〕237號、達市發改價格[2020]43號繳入地方國庫
    自然資源





    13.土地復墾費 10-20元/平方米《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土地復墾條例》,財稅〔2014〕77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號,《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2012)繳入地方國庫


    14.土地閑置費已經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一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按照10-30元/平方米繳納土地閑置費;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必須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動工開發期限開發土地。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閑置費。《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發〔2008〕3號,財稅〔2014〕77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號,財稅〔2021〕8號,《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2012),川稅發〔2021〕28號繳入地方國庫


    15.不動產登記費1.80元/件(住宅類)。
    2.550元/件(非住宅類)。
    3.每增加一本證書加收證書工本費1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財稅〔2014〕77號,財稅〔2016〕79號,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財稅〔2019〕45號,財稅〔2019〕53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號,川財規〔2019〕13號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16.耕地開墾費征用該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之和的1倍至2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財稅〔2014〕77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號,《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2012)繳入地方國庫
    住建





    17.污水處理費達州城區:居民用水0.95元/噸,非居民用水1.4元/噸,特種行業2元/噸,自備水源按非居民用水標準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財稅〔2014〕151號,發改價格〔2015〕119號,《四川省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川財綜〔2015〕4號,川發改價格〔2015〕345號,達市發改價格〔2017〕276號繳入地方國庫


    18.生活垃圾處理費1.居民:4元/月/戶
    2.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辦公駐地(含部隊、學校):2元/月/人
    3.生產企業單位:500人以下350元/月,500-1000人550元/月,1000-2000人900元/月,2000人以上1200元/月
    4.醫療機構:0.7元/月/平方米
    5.餐飲、娛樂、屠宰業:2元/月/平方米
    6.賓館、旅店、招待所:2元/月/床
    7.商業經營門市:0.7元/月/平方米
    8.集市攤點:10元/月/攤
    9.汽車站、貨運停發車站、火車站、港口、機場:0.6元/月/平方米
    10建筑垃圾:25元/噸
    11.自運垃圾:30元/噸
    12.委托代運垃圾:50元/噸
    13.其他:0.5元/月/平方米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國發〔2011〕9號,計價格〔2002〕872號,財稅〔2021〕8號,川稅發〔2021〕28號、達市價發[2006]263號繳入地方國庫


    19.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復費道路占用費:1.城區街道經營性占道1元/平方米
                2.城鄉接合部經營性占道1元/平方米
                3.臨時施工、堆碼占道1元/平方米
                4.建筑占道2-5元/平方米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建城〔1993〕410號,財稅〔2015〕68號,川財綜〔2012〕2號,川發改價格〔2018〕332號,達市價發〔2008〕214號繳入地方國庫
    交通





    20.車輛通行費(限于政府還貸)1.基本收費標準按投資8000萬元/公里計算,一類車為0.50元/車.公里。
    2.投資超過8000萬元/公里的,以1000萬元作為遞進區間,對應一類車收費標準調增0.05元/車.公里,初次批準上限為1.2元/車.公里。
    3.新建高速公路投資調整值(即超過8000萬元部分)按車道數折減。雙向四車道折減系數為1.0,雙向六車道折減系數為0.8,雙向八車道折減系數為0.7。
    4.高速公路收費車型分類,執行《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行業標準。其中,客車車型收費系數為1:2:3:4;貨車及專項作業車車型收費系數為1:2:3:3.9:4.7:5.4,六軸以上的貨車,每增加1軸收費系數調增0.9。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交公路發〔1994〕686號,川交發〔2005〕101號,川交發〔2020〕26號繳入地方國庫

    21.公路路產損壞占用賠(補)償費具體標準詳見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交通部2016年第62號令),《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條例》,川發改價格〔2012〕811號,川發改價格函〔2017〕1069號繳入地方國庫
    經信





    22.無線電頻率占用費1.集群無線調度系統:5萬元/頻點(全國范圍使用);1萬元/頻點(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使用);2000元/頻點(地、市范圍使用)。
    2.無線尋呼系統:200萬元/頻點(全國范圍使用);20萬元/頻點(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使用);4萬元/頻點(地、市范圍使用)。
    3.無繩電話系統:150元/每基站。
    4.廣播、電視:100—5萬/每套節目(省及省以下臺)。
    5.船舶電臺(制式電臺):100—2000/艘。
    6.微波站:20—300/每站每兆赫(發射)。
    7.地球站:250/站每兆赫(發射)。
    8.其他:固定電臺:1000/頻點;移動電臺:100元/臺。
    9.蜂窩移動通信:在全國范圍內使用的頻段,960 兆赫以下頻段1600萬元/兆赫/年,960-2300兆赫頻段1400萬元/兆赫/年,2300 兆赫以上頻段800 萬元/兆赫/年。在省級范圍內使用的頻段,960 兆赫以下頻段160 萬元/兆赫/年,960-2300兆赫頻段140 萬元/兆赫/年,2300 兆赫以上頻段80 萬元/兆赫/年。在市(地、州)范圍內使用的頻段,960 兆赫以下頻段由16 萬元/兆赫/年,960-2300 兆赫頻段14萬元/兆赫/年,2300 兆赫以上頻段8萬元/兆赫/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發改價格〔2013〕2396號,發改價格〔2011〕749號,發改價格〔2005〕2812號,計價格〔2000〕1015號,發改價格〔2003〕2300號,計價費〔1998〕218號,發改價格〔2017〕1186號,發改價格〔2018〕601號,發改價格〔2019〕914號,川發改價格〔2019〕292號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23.電信網碼號資源占用費1.固定電話網碼號。局號:600元/年.局號.本地網。短號碼:3位號(210萬元/年.號),4位號(60萬元/年.號),5位號(跨省使用:12萬元/年.號,省內使用:2.4萬元/年.號),6位號(跨省使用:1.2萬元/年.號,省內使用:0.24萬元/年.號)
    2.移動通信網碼號。網號:600萬元/年.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信部聯清〔2004〕517號,信部聯清〔2005〕401號,發改價格〔2017〕1186號繳入中央國庫
    水利





    24.水土保持補償費1.一般性生產建設項目:1.3元/平方米。
    2.開采礦產資源的,建設期間,按照一般性生產建設項目收取;開采期間,石油、天然氣以外的礦產資源按照開采量(采掘、采剝總量)計征:0.3元/立方米。
    3.取土、挖砂、采石、燒制磚、瓦、瓷、石灰,根據取土、挖砂、采石量:0.3元/立方米。
    4.排放廢棄土、石、渣,根據排放量:0.3元/立方米。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財綜〔2014〕8號,發改價格〔2017〕1186號,川財綜〔2014〕6號,川發改價格〔2017〕347號,財稅〔2020〕58號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農業農村





    25.農藥實驗費
    《農藥管理條例》,價費字〔1992〕452號,發改價格〔2015〕2136號,發改價格〔2017〕1186號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1)田間試驗費60-200(每小區)



    (2)殘留試驗費15000-17500(一種劑型、一種作物、一處試驗點、兩年實驗期)



    (3)藥效試驗費750-900(每試驗點)



    26.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1.內陸水域漁業資源費年征收金額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專項采捕經濟價值較高的漁業資源品種,漁業資源費年征收金額,由省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海區漁政監督管理機構,在其批準發放捕撈許可證的漁船前三年采捕該品種的年平均總產值3%~5%的幅度內確定。
    2.經濟價值較高的漁業資源品種名錄,由國務院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財稅〔2014〕101號,財綜〔2012〕97號,計價格〔1994〕400號,價費字〔1992〕452號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十一林業和草原27.草原植被恢復費1.高寒草甸草地:2900元/畝。
    2.高寒沼澤草地:3000元/畝。
    3.高寒灌叢草甸草地:2900元/畝。
    4.亞高山疏林草甸草地:2900元/畝。
    5.山地草甸草地:2900元/畝。
    6.山地疏林草叢草地:2800元/畝。
    7.山地灌木草叢草地:2800元/畝。
    8.山地草叢草地:2800元/畝。
    9.干旱河谷灌木草叢草地:2900元/畝。
    10.干熱稀樹草叢草地:2900元/畝。
    11.農隙地草地:2100元/畝。
    《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財綜〔2010〕29號,發改價格〔2010〕1235號,川財綜〔2011〕31號,川發改價格〔2018〕573號繳入地方國庫
    十二衛生健康





    28.預防接種服務費20元/劑次《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財稅〔2016〕14號,財綜〔2008〕47號,發改價格〔2016〕488號,川發改價格〔2020〕640號繳入地方國庫


    29.鑒定費




      (1)醫療事故鑒定費1.省醫學會醫療事故鑒定費收費標準為參加鑒定的專家在9人以下(含9人)每例4500元,11人以上(含11人)每例5000元。
    2.市、州醫學會醫療事故鑒定費收費標準為參加鑒定的專家7人以下(含7人)每例2500元,9人以上(含9人)每例3000元。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財稅〔2016〕14號,財綜〔2003〕27號,發改價格〔2016〕488號,川價函〔2007〕84號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2)職業病診斷鑒定費1.首次診斷鑒定每例2000元。
    2.再次診斷鑒定每例300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財稅〔2016〕14號,發改價格〔2016〕488號,川發改價格〔2018〕332號繳入地方國庫


     (3)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鑒定費每例5000元《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財稅〔2016〕14號,財綜〔2008〕70號,發改價格〔2016〕488號,川發改價格〔2019〕240號繳入地方國庫

    30.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費16元/人次(含檢測試劑),其中混合檢測收費標準調整為3.5元/人次(含檢測試劑)。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0〕230號,川財規〔2020〕12號,川發改價格〔2022〕274號繳入地方國庫
    十三人防





    3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1.一類人防重點城市每平方米60元;二類人防重點城市每平方米50元;三類人防重點城市每平方米40元;其它省定人防重點縣(市、區)每平方米35元。
    2.自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工業生產企業在廠區范圍內的各類建筑;新建專業物流倉儲設施(不包括辦公建筑、生活服務設施、展示及交易建筑、培訓或研發建筑);單獨修建的公共廁所、垃圾站(房)、水泵房、消防站、變配電房(站)、開閉所、區域機房等公益建筑;加油站、加氣站、充電站、發射塔、水塔等建設項目、老舊居民樓小區改造項目新建民用建筑可不修建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收費標準為零。
    中發〔2001〕9號,計價格〔2000〕474號,川財綜〔2012〕28號,財稅〔2014〕77號,川發改價格〔2018〕193號,財稅〔2019〕53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號,財稅〔2020〕58號,川財規〔2019〕13號,川發改價格〔2021〕539號,達市發改價格〔2021〕76號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十四法院





    32.訴訟費1.非財產案件
    (1)離婚案件每件26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案件每件4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100元。
    2.知識產權民事案件
    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3.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10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國務院令481號),川價發〔2007〕234號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十五市場監管





    33.商標注冊收費對提交網上申請并接受電子發文的商標業務,免收變更費,其他收費項目(除商標評審延期費和受理馳名商標認定費),按現行標準的90%收費。《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發改價格〔2013〕1494號,發改價格〔2008〕2579號,財綜〔2004〕11號,計價費〔1998〕1077號,財綜字〔1995〕88號,計價格〔1995〕2404號,價費字〔1992〕414號,發改價格〔2015〕2136號,財稅〔2017〕20號,發改價格〔2019〕914號,川發改價格〔2019〕292號繳入中央國庫


      (1)受理商標注冊費300元,限定本類10個商品。10個以上商品,每超過1個商品,每個商品加收60元。



      (2)補發商標注冊證費(含刊登遺失聲明費用)500元



      (3)受理轉讓注冊商標費500元



      (4)受理商標續展注冊費500元



      (5)受理商標注冊延遲費250元



      (6)受理商標評審費750元



      (7)變更費150元



      (8)出據商標證明費50元



      (9)受理集體商標注冊費1500元



      (10)受理證明商標注冊費1500元



      (11)商標異議費500元 



      (12)撤銷商標費500元



      (13)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費150元



    34.特種設備檢驗檢測費具體標準詳見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發改價格〔2015〕1299號,財綜〔2011〕16號,財綜〔2001〕10號,川發改價格〔2019〕175號繳入地方國庫
    十六藥品監管





    35. 藥品注冊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財稅〔2015〕2號,發改價格〔2015〕1006號,食藥監公告2015第53號,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8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75號,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9號,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5號,川發改價格〔2019〕491號,川財稅〔2020〕4號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1)補充申請注冊費2800元/個 f 次(常規),13500元/個 f 次(需評審)。



        (2)再注冊費12500元/個 f 次



    36. 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費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財稅〔2015〕2號,發改價格〔2015〕1006號,食藥監公告2015第53號,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8號,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9號,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5號,川發改價格〔2019〕491號,川財稅〔2020〕4號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1)首次注冊費39500元/個 f 次



        (2)變更注冊費16500元/個 f 次



        (3)延續注冊費16500元/個 f 次

    十七知識產權





    37.專利收費(含PCT專利申請收費)30-8000元/件 f 次《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財稅〔2016〕78號,財稅〔2017〕8號,發改價格〔2017〕270號,財稅〔2018〕37號,財稅〔2019〕45號,財稅〔2022〕13號,發改價格〔2022〕465號,川財稅函〔2022〕2號繳入中央國庫


    38.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收費50—1000元/件 f 次《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財稅〔2017〕8號,發改價格〔2017〕270號,發改價格〔2017〕1186號繳入中央國庫
    十八仲裁





    39.仲裁收費1.爭議金額1000元以下:80元。
    2.1001-50000元:4%。
    3.50001-100000元:3%。
    4.100001-200000元:2%。
    5.200001-500000元:1%。
    6.500001-1000000元:0.5%。
    7.1000001元以上部分:0.25%。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國辦發〔1995〕44號,財綜〔2010〕19號,川價函〔2000〕104號繳入地方國庫
    十九相關行政機關





    40.信息公開處理費1.按件計收: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費;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為一檔,每增加一檔,收費標準提高100元/件。
    2.按量計收:30頁以下(含30頁)的,不收費;31-100頁(含100頁)的部分:10元/頁;101-200頁(含200頁)的部分:20元/頁;201頁以上的部分:40元/頁。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辦函〔2020〕109號,川財稅〔2021〕2號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二十相關部門





    41.考試考務費1.職業技能鑒定考試考務費:30-400元/人 f 次;
    2.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50-320元/人 f 次。
    財稅〔2015〕69號,發改價格〔2015〕1217號,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川發改價格〔2020〕375號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或財政專戶 
    注:1.標注“★”號的為省級批準設立收費項目,其余收費項目均為國家批準設立。
        2.國家和省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發生變動時,將實行動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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