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通川區復興鎮政府2018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8年通川區復興鎮政府下屬部門5個,主要是政府、財政所、社會事務(政務)服務中心、計生站、規建辦(環衛辦)。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共計114.04萬元,比2017年預算146.78萬元減少32.74萬元,減少22.31%。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政府無預算采購。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底,通川區復興鎮政府共有車輛1輛。
2018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績效目標是預算編制的前提和基礎,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2018年通川區復興鎮政府4萬元以上專用項目(剔除涉密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從項目完成、項目效益、滿意度等方面設置了績效目標,綜合反映項目預期完成的數量、成本、時效、質量,預期達到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可持續影響以及服務對象滿意度等情況,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08.5萬元。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3、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人大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 行政運行(項):指各級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 信訪事務(項):指各級政府用于接待群眾來信來訪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統計信息事務(款) 行政運行(項):指統計、信息事務方面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財政委托業務支出(項):指財政委托業務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指其他財政事務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審計事務(款) 行政運行(項):指政府審計事務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紀檢監察事務(款) 行政運行(項):指政府用于紀檢、監察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群眾團體事務(款) 行政運行(項):指政府用于各級人民團體、社會團體、群眾團體以及工會、婦聯、共青團組織等方面的支出。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 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項):指開展村民自治、村務公開等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工作的支出。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務支出(項):指民政部門接待來訪、法制建設、政策宣傳方面的支出,以及開展優撫安置、救災減災、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會事務等專項業務的支出。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傷殘撫恤(項):指按規定用于傷殘人員的撫恤金和按規定開支的各種傷殘補助費。
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其他優撫支出(項):指其他用于優撫方面的支出。
1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農村生活救助(項):指用于農村生活困難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19、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款)其他計劃生育事務支出(項):指政府用于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20、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食品和藥品監督管理事務(款)食品安全事務(項):指政府用于食品監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21、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2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23、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款)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項):指政府用于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方面的支出。
24、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項):指政府用于小城鎮路、氣、水、電等基本建設方面的支出。
25、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環境衛生(款)城鄉社區環境衛生(項):指城鄉社區道路清掃、垃圾清運與處理、園林綠化等方面的支出。
26、農林水支出(類)農業(款)病蟲害控制(項):指用于病蟲鼠害及疫情監測、預報、預防、控制、撲殺等方面的支出。
27、農林水支出(類)扶貧(款)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指用于農村貧困地區鄉村道路、住房、基本農田、水利設施、人畜飲水、生態環境保護等生產生活條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28、農林水支出(類)農村綜合改革(款)對村民委員會和村黨支部的補助(項):指對村民委員會和村黨支部的補助支出。
29、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類)安全生產監管(款)行政運行(項):指用于安全生產監管方面的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31、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指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不能劃分到具體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項目。
32、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4、“三公”經費: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35、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