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市通川區軍隊離退休干部休養所
2017年部門決算編制說明補充公開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退役安置(款)軍隊移交地方離退休干部管理機構(項):指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郵電費、印刷費等日常公用經費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反映單位離退休方面的支出。
3.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單位退休人員生活補助支出。
4.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本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支出。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反映單位按規定為職工繳納的工傷、生育、失業保障的支出。
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本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等支出。
7.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8.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9.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其他等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
10.“三公”經費:納入區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1.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辦公用品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勞務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通川區軍干所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