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8年,區殘聯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139.10萬元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區殘聯安排政府采購、購買服務預算110.5萬元,主要用于殘疾人輔具、殘疾人家庭體育健身器材、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等采購。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底區殘聯沒有車輛,2018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績效目標是預算編制的前提和基礎,按照“費隨事定”的原則,2018年省殘聯10萬元以上專用項目按要求編制了績效目標,從項目完成、項目效益、滿意度等方面設置了績效指標,綜合反映項目預期完成的數量、成本、時效、質量,預期達到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可持續影響以及服務對象滿意度等情況。
十一、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即八一康復中心的醫療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捐贈收入、八一康復中心培訓收入等。
4.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5.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于培訓的支出。
6.科學技術支出(類)技術研究與開發(款)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項):指反映從事技術開發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實用價值的專項技術開發研究的支出。
7.科學技術支出(類)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其他科學技術支出(項):指反映其他科學技術支出中除以上各項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 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未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 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殘疾人事業(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殘疾人事業(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殘疾人事業(款)機關服務(項):指反映為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提供后勤服務的各類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的支出。其他事業單位的支出,凡單獨設置了項級科目的,在單獨設置的項級科目中反映。未單設項級科目的,在“其他”項級科目中反映。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殘疾人事業(款)殘疾人康復(項):指反映殘疾人聯合會用于殘疾人康復方面的支出。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殘疾人事業(款)殘疾人就業和扶貧(項):指反映殘疾人聯合會用于殘疾人就業和扶貧等方面的支出。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殘疾人事業(款)其他殘疾人事業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殘疾人事業方面的支出。
17.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的支出。
18.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
19.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支出。
21.其他支出(類)彩票公益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體育事業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項):指反映用于殘疾人體育相關方面的支出。
22.其他支出(類)彩票公益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殘疾人事業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項):指反映用于殘疾人康復及宣傳文化等支出。
23.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25.“三公”經費:納入省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