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達州市通川區鐵路幼兒園 2017年部門決算編制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職責
1、貫徹國家教育方針,依法開辦幼兒教育任務。
2、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實施素質教育,組織學生學習德智體美勞等知識。
3、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4、依法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
(二)內設機構
根據教育法,達州市通川區鐵路幼兒園實行園長負責制。由園長、副園長組成領導班子。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核定人員編制:11名事業編制,領導職數2名(正、副各1名)
(四)2017年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1、脫貧攻堅,做實做好
我園響應通川區政府號召,積極開展脫貧攻堅工作,全園財政供養人員不分上班下班、不分白天黑夜,只要領導隨時安排,職工隨時行動,走村入戶,為幫扶戶宣傳政策、算收入賬,根據貧困戶致貧原因有側重地選擇幫扶措施,為他們送電視、電飯煲、衣服、被子等,把黨和人民的溫暖送到貧困戶家中。在我園經費相當緊張的情況下,撥款為幫扶戶修建房屋、門窗,貢獻我園的微薄之力。我園還帶領幼兒園牽手一組、六組的園長積極開展“扶貧一日捐”活動,積極參加陡坑村第二屆敬老節。12月5日四川省第三方評估檢查來到通川區,碑廟鎮陡坑村接受檢查,第三方評估組全覆蓋入戶調查,我園幫扶戶情況反映很好,受到了駐村領導的好評。
二、加強教研,送教下鄉
為了踐行黨的群眾路線,積極開展送教下鄉活動,4月6日,我們來到大山深處的通川區雙龍鎮硐廟村小學,為孩子們送去了服裝、書包等禮物,老師帶領孩子們做游戲、做手工,此事件通川教育4月19日以《鐵路幼兒園走進一個老師6個娃的學校》進行報道,我園以事件為題材,自創了散文詩《路》,在參加“通川區幼兒園慶‘七一’與黨同心,不忘初心”詩歌朗誦初賽中榮獲第一名。鐵路幼兒園的《路》進入了決賽。
三、規范辦園,迎接市級檢查
為進一步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確保全市學校順利開學,根據達州市政府《關于開展全市中小學2017年秋季開學工作專項督查的通知》精神,8月31日下午市政府督查室副縣級督查專員劉書煉、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李曉、市教育局安信辦主任王國煒、市財政局教科文科副科長宋方川等一行人到鐵路幼兒園進行開學工作督導檢查。對我園開學初所做的工作給予充分肯定,一致認為我園開學工作“規范、和諧、有序”,并對我園安全工作提出指導性建議。
四、科研興園,喜獲佳績
我園課題“快樂運動促進幼兒健康成長的實踐研究”,經過兩年半的研究與實踐,得到了各級領導專家的關心和指導,在課題組成員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豐碩的成果,于2017年6月完成結題,并按照達市教研{2017}2號文件的要求,參加了2017年達州市教育科研優秀成果評選活動,并獲得達州市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一等獎。
通川區教科局于12月9日在通川區第八中學舉行了首屆民辦教育教職工趣味運動會。
以我園為組長的牽手一組,共19個參賽隊中榮獲第二名(團體二等獎,幼兒園牽手組第一名)的好成績。
二、部門概況
事業單位1個,財政全額撥款,在編在崗職工11人。
三、收支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7年達州市通川區鐵路幼兒園鐵路幼兒園本年收入合計249.4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66.28萬元,占66%;事業收入83.13萬元,占34%。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49.41萬元。與2016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22.05萬元,增長10%。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49.41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增加22.05萬元,增長10%。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66.28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38.16萬元,占8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95萬元,占9.5%;醫療衛生支出4.2萬元,占2.5%;住房保障支出8.96萬元,占5%。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類)205(款)02(項)01: 支出決算為249.41萬元,完成預算100%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208(款)05(項)05: 支出決算為14.95萬元,完成預算100%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210(款)11(項)02:支出決算為4.2萬元,完成預算100%
4.住房保障(類)221(款)02(項)01:支出決算為48.96萬元,完成預算100%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66.28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09.63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46.46萬元、津貼補貼1.14萬元、績效工資20.56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14.95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4.2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13.36萬元、住房公積金8.96萬元。
公用經費56.65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9.11萬元、印刷費1.7萬元、水費1.51萬元、電費1.18萬元、郵電費0.88萬元、差旅費2.24萬元、維修(護)費39萬元、培訓費1.02萬元。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0萬元。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0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萬元。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比2016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支出0萬元。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7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支出249.41萬元。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本單位沒有機關運行經費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7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
一、國有資產占有情況說明
學校占地面積為3508.7平方米,其中房屋面積為平方米。固定資產總額為24.77萬元(其中房屋建筑物為0.0萬元;通用設備為 11.85 萬元;專用設備為 8.66萬元;圖書為0 萬元;家具為4.26萬元)。共有車輛0輛,其中: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0 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x 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 輛;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0臺(套)。
十二、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本單位沒有重點項目預算
十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6.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從非財政補助結余中分配的事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9.教育(類)普通教育(款)小學教育(項):指反映各部門舉辦的小學教育支出的支出。
10.教育(類)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項): 指反映各部門舉辦的初中教育的支出。
1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 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用支出。
1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 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醫療保障(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5.教育(類)特殊教育(款)特殊學校教育(項):反映各部門用于特殊教育方面的支出。
16.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8.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9.“三公”經費: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0.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