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總體部署,按照國家鄉村振興局關于防止返貧動態監測排查和信息采集的工作安排,結合《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省鄉村振興局關于開展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回頭看”工作的通知》(川農領辦〔2021〕63號)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持續壓緊壓實各級黨委和政府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責任,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11-12月,在全鎮開展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回頭看”,同步開展防止返貧動態監測風險排查和相關信息采集。“回頭看”工作由鎮黨委領導小組牽頭抓總,鎮鄉村振興辦統籌實施,綜合組織幫扶責任人、監測聯系人和各級力量,一村一戶地查、一項一項地過,戶看“收入變化和六有”是否有弱項,村看“五有”是否有短板,鄉看“三有”是否管好用好,鎮看“四個不摘”是否落實等,進一步找準短板弱項和問題,拿出過硬舉措,推動問題解決,及時發現返貧致貧風險,落實幫扶措施,確保年度目標任務全面完成,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經得起檢驗,為后評估工作打好基礎。
二、工作任務
(一)看戶收入變化和“六有”有沒有弱項。對象為所有脫貧戶和監測戶(含已標
1.脫貧戶。以幫扶責任人為主,會同村干部在11月15日前入戶開展排查。一看2021年家庭年人均純收入及收入結構變化情況,收入來源是否穩定,是否存在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情況。二看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是否存在輟學失學現象,學生資助是否落實。三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今年是否按政策進行財政全額代繳,是否按規定比例進行報銷。四看唯一住房是否存在安全隱患。五看飲水水量、水質、取水方便程度、保障率是否符合要求。六看生活用電是否能滿足照明、能保障基本家用電器用電需求。七看是否有電視且能正常收看。
2.監測戶。以監測聯系人為主,會同村干部開展排查。一看收入變化情況。二看住房安全、義務教育、醫療保障和安全飲水是否有保障。三看幫扶措施是否落實到位,幫扶成效如何。四看致貧返貧風險點是否消除(消除風險的監測戶看風險點消除是否穩定)。對消除風險的監測戶符合再次認定條件的,要按照程序進行認定,再次標注風險。
(二)看村“五有”有沒有短板。對象為脫貧村(脫貧村與非脫貧村合并、視為脫貧村),以村干部和駐村工作隊為主,對村“五有”作用發揮情況排查。一看村集體經濟組織運行、2021年經營性收入情況。二看硬化路管護情況。三看文化室作用發揮情況。四看衛生室醫療服務作用發揮情況。五看通信網絡是否保持通暢。
(三)看鄉“三有”有沒有管好用好。對象為有脫貧人口的鎮街委,以行業部門和鎮干部為主,對鎮“三有”是否管好用好開展排查。一看中心校教學用房、師資力量、圖書配置是否滿足教學需要。二看衛生院建筑面積、床位、醫師、醫療設備是否滿足基本醫療需求。三看便民服務中心進駐事項能否滿足當地群眾的需要,是否有規范的內部管理制度和群眾辦事指南。
(四)看區“四個不摘”有沒有落實。由鎮級統籌力量,黨政分管領導、行業部門、駐村工作隊具體負責進行核查。一看黨委和政府、行業部門、駐村工作隊責任是否落實到位。二看過渡期主要政策是否保持總體穩定,重點關注“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產業、就業、兜底保障等政策調整優化和有效銜接情況,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村支持政策落實情況。三看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重點工作接續推進情況,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有沒有健全和落實,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機制,易地搬遷后續扶持,脫貧人口就業和務工人數變化,鄉村特色產業、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等工作情況。扶貧項目資產后續管理,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駐村幫扶安排部署情況、工作落實情況。四看監督檢查機制健全完善情況,是否對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相關工作開展了監督檢查,國家、省、市、區督查巡查、考核評估、專項審計、媒體輿情反映問題的整改安排部署情況和整改成效。
(五)看易地搬遷集中安置點后續扶持有沒有到位。重點是看集中安置點,由村統籌力量進行排查。一看易地搬遷群眾外出就業、就地就近就業、自主創業、就業培訓情況,產業扶持政策、資產收益使用等相關政策落實情況,搬遷群眾收入來源情況。二看易地搬遷戶低保政策、特困救助政策和城鄉養老保險的對接情況。三看安置點人居環境、基礎設施和社區服務配套完善情況。四看安置點社區治理和易地搬遷群眾的社區融入政策及其效果。五看易地搬遷后續扶持資金投入情況。
(六)看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對象有沒有“漏測失幫”。以鎮村干部和駐村工作隊為主,參照6月份防止返貧集中排查方式方法,按照《達州市通川區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辦法(試行)》(通區委農領〔2021〕20號)有關要求,對所有農戶(除“回頭看”排查過的脫貧戶、監測戶外)開展防返貧動態監測集中排查。對符合監測戶條件的,按程序納入監測對象,及時開展幫扶。
(七)看信息資料有沒有更新完善。對象為所有脫貧戶、監測戶、行政村信息和各級資料。
1.脫貧戶信息。通過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打印《脫貧戶2021年度信息采集表》,在入戶核實時,更新2021年度發生變化的基礎信息。
2.監測戶信息。通過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打印《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信息對照表》,在入戶核實時,更新2021年度發生變化的基礎信息。
3. 監測戶位置信息。通過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手機APP功能,采集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的位置(經緯度)信息。
4. 新識別監測戶信息。使用《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信息采集表》,采集錄入新識別監測對象的基礎信息、返(致)貧風險、收入情況、幫扶措施等信息。
5. 已納入監測戶風險消除信息。使用《易返貧致貧戶消除風險信息采集表》,對需標注“風險消除”的監測對象,采集“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狀況、收入情況、幫扶措施和風險消除情況等信息。
6.脫貧戶、監測戶家庭成員自然變更信息。使用《2021年度脫貧戶和監測對象家庭成員自然增加情況表》《2021年度脫貧戶和監測對象家庭成員自然減少情況表》,采集2021年脫貧戶、監測戶家庭成員自然變更信息。
7. 行政村進行信息更新和采集。通過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打印《2021年度出列村信息采集表》,更新脫貧村2021年發生變化的信息。使用《2021年度行政村信息采集表》,對其他行政村相關信息進行采集。
8. 更新和完善工作資料。對開展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形成的資料,進行全面梳理,整理并按要求留存。
三、工作步驟
(一)開展業務培訓
1.11月10日前,鎮鄉村振興辦組織召開全鎮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回頭看”工作會議,分級分類對相關內容、方法、時間、工作要求等進行培訓。
2.11月10日前,鎮結合實際編制本單位工作方案,負責對鄉村干部開展業務培訓。
(二)幫扶力量到位
11月8日前,在保持脫貧攻堅時期幫扶關系不變的情況下,對因工作調整(調出區外)、退休、健康原因等無法履職的,由區委組織部負責統籌調整幫扶力量,確保每個脫貧戶都有幫扶責任人。
(三)有序開展工作
1.11月15日前,鎮組織鄉村干部、駐村工作隊、幫扶責任人進村入戶對脫貧戶、監測戶、脫貧村開展“回頭看”,完成相關信息數據更新和工作資料整理歸檔,對排查出來的問題要立行立改,同時建立問題臺賬、整改臺賬,村(社區)無法整改的上報至鎮鄉村振興辦,由鎮級行業部門按照職能職責限期整改到位,并將整改落實臺賬報鎮鄉村振興辦,由鎮鄉村振興辦對所有整改問題建立臺賬。
2.11月24日前,鎮鄉村振興辦統籌組織力量,在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中,完成各項信息數據錄入。
3.12月5日前,鎮按照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有關要求,結合集中排查、自主申報、日常摸排、部門推送、關聯監測等發現的風險信息,開展認定,對符合監測對象的要按程序納入監測幫扶。
4.12月10日前,形成“回頭看”工作報告、問題清單等,報區鄉村振興局。
(四)強化督導指導
由鎮紀委、鎮鄉村振興辦2個部門組成督查組,對各村(社區)“回頭看”工作開展情況實地督導指導,及時發現并指導問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工作領導。包片領導要督促指導所聯系村(社區)主要負責人、幫扶單位、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幫扶責任人做好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回頭看”和迎接后評估各項工作,親自安排部署;各村(社區)支部書記要具體抓,成立工作專班,落實責任,確保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注重工作質量。嚴格落實“鎮級統籌、部門負責、村(社區)抓落實”工作要求,強化村(社區)和部門的主體責任,全覆蓋、全方位進行排查,不留死角,發現短板弱項和問題不遮掩、不隱瞞,排查出的短板弱項和問題不作為年度目標考核的依據。
(三)做好邊查邊改。各村(社區)在“回頭看”中發現的短板弱項和問題,特別是存在“兩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飲水等問題要立行立改;需要一定時間整改的要建立臺賬,制定針對性措施,及時開展整改。
(四)嚴肅工作紀律。對排查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和弄虛作假的,要依規問責、嚴肅處理,并作為年度目標考核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