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 達州市通川區蒲家鎮人民政府概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門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達州市通川區蒲家鎮人民政府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達州市通川區蒲家鎮人民政府2022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部門經濟分類科目)
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十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三、部門預算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達州市通川區蒲家鎮人民政府單位概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蒲家鎮人民政府職能簡介。
蒲家鎮人民政府在通川區委、區政府領導下,依據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行使行政管理職責,負責本轄區各項行政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通過組織群眾、宣傳群眾、教育群眾、服務群眾,切實履行發展經濟、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維護社會穩定的職能。努力把工作重點放在轉變政府職能,加強黨的領導,加強基層政權建設,建立廉潔高效、運轉協調、行為規范的服務型政府。
(1)是宣傳法律政策,促進村民自治。貫徹執行法律法規,落實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堅持依法行政,推進鄉鎮民主政治發展,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
(2)加強社會管理,創造良好環境。規范農村集體經濟管理,推進政務、村務公開;抓好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加強安全生產和公共安全,組織搶險救災、優撫救助,及時上報和處置重大社情、疫情、險情,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3)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組織指導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加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建設;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完善農業支持保護體系,推進農業現代化;支持保護農民興辦各種經濟組織,組織引導農村富余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增加農民收入,不斷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4)加強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調解民事糾紛、化解社會矛盾,接待上訪群眾,處理群體性突發事件,保證社會公正,維護社會秩序和社會穩定。
(5)發展公益事業,提供公共服務。搞好鄉村公共設施建設和小城鎮建設,開展社會保障服務;發展科教文衛事業,提供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信息服務,促進精神文明建設。
?(二)蒲家鎮人民政府2022年重點工作。
抓好實踐,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圍繞三城三地三片區發展戰略和七大行動,結合蒲家實際,將產業發展、鄉村振興、疫情防控、環境保護、民生改善、信訪維穩、安全生產等重點工作抓實抓好。一是深化鄉村振興。大力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引導和支持藍莓產業連片發展,以八口村、樂云村基地為龍頭,向外擴大規模,推進一、二、三產深度融合,確保省四星級現代農業園區創建成功。積極爭創省級鄉村振興先進鄉鎮,積極申報1個省級鄉村振興示范村和1個市級鄉村振興示范村。二是夯實場鎮基礎。全力構建蒲家至經開區融合發展模式,推動鳳北大道和經開區至蒲家主次干道內聯外暢,加快諸仙湖濕地公園和社會福利院失能失智老年人照顧中心建設,提檔升級農貿市場,推動城鎮品質化發展。積極爭創建省級百強中心鎮,推動文明創建各項工作。三是發展紅色文化。依托五高小和紅八十八師政治部舊址紅色文化,充分發掘紅色文化,擦亮蒲家紅色文化品牌。四是加強民生保障。健全村、組、戶“三級聯防”機制,筑牢常態化防疫屏障。健全城鎮、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支持教育事業發展,改善學校辦學條件,切實提升學校管理水平和質量。
二、部門單位構成
蒲家鎮人民政府下屬單位5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4個。主要包括蒲家鎮人民政府機關、財政所、農業服務中心、農民工服務中心、蒲家鎮便民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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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達州市通川區蒲家鎮人民政府
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蒲家鎮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110.66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上年結轉數是410.09萬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53.19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4.0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58.4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48.34萬元、城鄉社區支出87.35萬元、農林水支出313.1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4.97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1.06萬元。
蒲家鎮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預算總數1110.66萬元,比2021年收支預算總數減少76.9萬元,主要原因是村社區干部報酬未納入鄉鎮級年初預算。
(一)收入預算情況
蒲家鎮人民政府2022年收入預算1110.66萬元,其中:上年結轉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85.17萬元,占34.92%;上年結轉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24.92萬元,占2%;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00.57萬元,占63.08%;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
(二)支出預算情況
蒲家鎮人民政府2022年支出預算1110.6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62.02萬元,占59.6%;項目支出448.64萬元,占40.4%。
二、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蒲家鎮人民政府2022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數1110.66萬元,比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數減少76.9萬元,主要原因是村社區干部報酬未納入鄉鎮級年初預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00.57萬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上年結轉410.09萬元(其中24.92萬元為上年結轉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53.19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4.0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58.4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48.34萬元、城鄉社區支出87.35萬元、農林水支出313.1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4.97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1.06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蒲家鎮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700.57萬元,比2021年預算數減少486.99萬元,主要原因是村社區干部報酬未納入鄉鎮級年初預算。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83.90萬元,占54.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5.19萬元,占20.72%、衛生健康支出27萬元,占4%、城鄉社區支出48.97萬元,占7%、農林水支出66.17萬元,占9.5%、住房保障支出28.28萬元,占4.06%、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1.06萬元,占0.02%。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2年預算數為391.61萬元,主要用于: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郵電費、印刷費等日常公用經費。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民政管理事務、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撫恤、殘疾人事業(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義務兵優待金、其他殘疾人事業支出(項):2022年預算數為36.11萬元,主要用于:日常事務支出、保障政府職工離退休人員經費支出、遺屬補助、殘疾專干補助等。
3.衛生健康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計劃生育機構、行政單位醫療、事業單位醫療(項):2022年預算數為27.92萬元,主要用于:日常支出、財政集中安排的行政事業單位基本醫療繳費?! ?/span>
4.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2年預算數為28.28萬元,主要用于:部門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5.農林水(類)農村綜合改革(款)對村民委員會和村黨支部的補助(項):2022年預算數為66.17萬元,主要用于:對村民委員會和村黨支部的補助、村級組織運轉。
6.城鄉社區(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項):2022年預算數為88萬元,主要用于:村社區辦公經費等支出。
7. 公共安全支出(類)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項):2022年預算數為2.57萬元,主要用于:武裝部運轉資金。
8.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類)應急管理事務(款)安全監管(項):2022年預算數為21.48萬元,主要用于:安全管理及應急方面管理。
9.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2022年預算數為410.09萬元,主要上年結轉等。
四、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蒲家鎮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662.02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370.43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生活補助、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公用經費291.5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等。
五、“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蒲家鎮人民政府2022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1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
(一)公務接待費較2021年預算下降87.5%。主要原因是縮減不必要開支。
2022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接待考察調研、檢查指導等公務活動開支的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等。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與2021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無公務用車預算。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旅行車(含商務車)0輛,越野車0輛,大型客、貨車0輛。
2022年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
2022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用于0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蒲家鎮人民政府2022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
蒲家鎮人民政府2022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22年,蒲家鎮人民政府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662.02萬元,比2021年預算減少171.92萬元。主要原因是縮減經費。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2年,蒲家鎮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購預算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1年底,蒲家鎮人民政府共有車輛0輛,其中,定向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2022年部門預算安排車輛購置經費0萬元。其中,財政撥款預算安排0萬元,非財政撥款安排0萬元。擬購置定向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 c c 輛。安排大型設備購置經費0萬元,購置大型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情況
績效目標是預算編制的前提和基礎,2022年蒲家鎮人民政府所有項目按要求編制了績效目標,從項目完成、項目效益、滿意度等方面設置了績效指標,綜合反映項目預期完成的數量、成本、時效、質量,預期達到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可持續影響以及服務對象滿意度等情況。
2022年蒲家鎮人民政府開展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9個,涉及預算330.14萬元。其中:運轉類項目6個,涉及預算301.15萬元;特定目標類項目3個,涉及預算29萬元。
第三部分
達州市通川區蒲家鎮人民政府
2022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總表(表1)
二、部門收入總表(表1-1)
三、部門支出總表(表1-2)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表2)
五、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部門經濟分類科目)(表2-1)
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表3)
七、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表3-1)
八、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表3-2)
九、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表4-1)
十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表5)
十三、部門預算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表6)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表7)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區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5.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 財政委托業務支出(項):指單位開展財政綜合業務、預決算編審等委托其他單位進行財政管理工作的項目支出。
7.文化體育與傳媒(類)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款)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文化體育與傳媒方面的支出。
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民政管理事務(款)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項):反應開展村民自治、村務公開等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工作的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指按規定用于烈士和犧牲、病故人員家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以及喪葬補助費。
1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撫恤(款)義務兵優待(項):指義務兵優待方面的支出?! ?/span>
1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社會福利(款)老年福利(項):指對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務方面的支出。
1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殘疾人事業(款)其他殘疾人事業支出(項):指其他用于殘疾人事業方面的支出。
1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特困人員供養(款)農村五保供養支出(項):指農村五保供養支出。
1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指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1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款)其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支出(項):指其他用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支出。
1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計劃生育事務(款)其他計劃生育事務支出(項):指其他用于計劃生育事務管理方面的支出。
17.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8.節能環保支出(類)污染防治(款)排污費安排的支出(項):指用于排污治理方面的經費。
19.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款)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項):指城鄉社區、防災減災、名勝風景區規劃制定與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0.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項):指小城鎮路、氣、水、電等基本建設方面的支出。
21.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環境衛生(款)城鄉環境衛生(項):指城鄉社區道路清掃、垃圾清運與處理、公廁建設與維護、園林綠化等方面的支出。
22.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項):指農村路、氣、水、電等基本建設方面的支出。
23.農林水支出(類)農業(款)農業行業業務管理(項):指用于農業農村政策研究、土地承保管理、審計監督等農業行業一般性基本業務管理工作的支出。
24.農林水支出(類)農業(款)對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任職補助(項):指按規定對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任職補助支出。
25.農林水支出(類)扶貧(款)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指用于農村貧困地區鄉村道路、住房、基本農田、水利設施、人畜飲水、生態環境保護等生產生活條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26.農林水支出(類)扶貧(款)社會發展(項):指用于農村貧困地區中小學教育、文化、廣播、電視、醫療、衛生等方面的項目支出。
27.農林水支出(類)扶貧(款)其他扶貧支出(項):指用于其他扶貧方面的支出。
28.農林水支出(類)農村綜合改革(款)對村委會和村黨支部的補助(項):指各級財政對村委會和村黨支部的補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鄉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安排的村級組織運轉獎補資金。
29.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30.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3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3.“三公”經費:納入省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34.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