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構職責:
(一)執行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命令和國家制定的法令、法規,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各項決議,并報告執行決議、決定和命令的情況。
(二)制定并落實本行政區域的經濟計劃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
(三)承擔國有資產、集體資產管理、監督及增值保值責任。
(四)開展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的宣傳教育,保障公民的權利,打擊違法犯罪,維護社會穩定。
(五)制定社會各項事業發展計劃,發展教育、衛生、科技、民政、廣播電視、文化、體育事業;加強計劃生育工作;推進社會保障、社會福利事業和養老保險等工作。
(六)加強鎮級財政的監督和管理。
(七)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的組織制度建設和業務建設,促進村(居)民委員會民主自治。
(八)制定和組織實施鎮村建設規劃,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
(九)協助和支持設置在本行政區域內不隸屬于鎮的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工作,監督其遵守和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十)承辦本級黨委、人大和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
負責鎮黨委政府公文運轉、會議會務、目標考核、績效管理、精神文明、深化改革、三星干部、品質機關打造、通川有禮、廣播、網絡輿情、地方志、檔案管理、保密機要、機關事務管理、節能減排、黨務政務公開、信息、宣傳、綜合協調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黨建辦公室
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意識形態、組織人事、機構編制、老干部、老協、關工委、、工會政工、干部管理,指導黨組織的設置和調整,負責黨代會的組織工作,參與人代會、政協聯絡會的組織工作,指導基層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指導黨員教育、管理和發展工作,督促基層黨組織加強流動黨員教育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黨內統計、組織關系轉接和黨費收繳、管理等工作、檢查指導基層黨組織堅持“三會一課”制度等工作。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綜合執法辦公室(生態環境保護辦、村鎮建設辦)
負責統一組織和協調指揮基層站所、區級部門派出執法力量,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相對集中行使處罰權,以鎮名義開展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生態環境資源綜合保護和規劃利用,指導轄區內生態環境管理和節能工作,依法開展污染防治工作,做好飲用水源保護,河道治理、水質監測等工作,按照管理權限承擔轄區內的環境保護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含防汛抗旱、河長制);負責以工代賑、項目建設、規劃建設(含危舊房改造)、城市創建、依法行政等工作。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鄉村振興辦公室(經濟發展辦)
負責促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和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工作,負責轄區經濟發展軟環境服務、脫貧攻堅后續工作、鄉村振興、招商引資、發展改革、土地雙掛鉤、自然資源(含地質災害防治、林業)、商貿物流(電商)、經信、民營經濟、商務等工作。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社會事務辦公室(民政、教科、衛健、社保、醫保)
負責科技、科協、知識產權、社會事務公開、武裝、民兵、預備役、國防動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殘聯、愛國衛生、政協、統戰(民族宗教)、外事、對臺、僑務、教育、衛生、統計、固投、金融等工作;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業委會建設,健全自治平臺,動員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村居民等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基層治理工作,健全基層治理體系,指導和監督村(居)務公開、財務公開。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財政所
主要負責編制年度財政預算草案并組織執行,負責管理和監督鎮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各項財政收支,負責會計集中核兌,各項涉農惠農資金等專項資金的管理和核對,管理和監督預算的執行,編制財政年度決算,“三資”托管等工作,指導村(社區)財務預決算、財務公開等工作。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應急辦、交管辦、城治辦、安辦)
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和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等工作,普及農村法治教育,依法開展轄區平安建設、信訪維穩、依法治理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應急、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負責道路交通、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防邪、精防、安全生產、公共安全、應急管理(含消防)、應急搶險救援處置、食品藥品監管、疫情防控等工作。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四中心
1.便民服務中心
主要承擔涉公共管理以及與群眾密切相關的政務服務、公共服務、便民服務事項等工作。
2.農業綜合服務中心
主要負責農業農村、農機農電等基層農業技術推廣、農作物病蟲監測與防治等工作。
3.農民工服務中心
主要負貫徹執行各級農民工服務保障綜合性政策法規、組織農民工技術培訓、勞務對接、勞務輸出、農民工,協助做好農民工權益保障等工作。
4.文旅融合發展中心
主要負責文化、旅游、體育、紅色一廊等工作。
三、辦公地址:通川區梓桐鎮紅軍路1號
四、辦公時間:9:00-12:00 13:00-17:00(節假日除外)
五、聯系電話:0818-3945119
六、負責人姓名:張茜芮 梓桐鎮人民政府鎮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