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執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命令和國家制定的法令、法規,接受同級黨委的領導,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各項決議,并報告執行決議、決定和命令的情況。
(二)制定并落實本行政區域的經濟計劃和措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及其他經濟保持平衡協調發展,全面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
(三)承擔國有資產、集體資產管理、監督及增值保值責任;保護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財產,保障集體經濟組織應有的自主權;監督企業和各種經濟聯合體、個體戶認真執行國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經濟合同。
(四)開展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的宣傳教育,保障公民的權利;制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規劃并組織實施;加強社區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來流動人口,處理人民來信來訪,調解民間糾紛,打擊違法犯罪,維護社會穩定。
(五)制定社會各項事業發展計劃,發展教育、衛生、科技、民政、廣播電視、文化、體育事業;組織實施義務教育和其他各類教育;推進社會保障、社會福利事業和養老保險工作;做好勞動管理、科普、老齡及宗教、僑務等工作。
(六)加強鎮級財政的監督和管理,按計劃組織、管理鎮財政收入和支出,執行國家有關財經紀律和政策,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統計工作。
(七)指導、支持、幫助村(居)民委員會的組織制度建設和業務建設,促進村(居)民委員會民主自治。
(八)制定和組織實施鎮村建設規劃;加強公用、市政設施、水利建設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
(九)協助和支持設置在本行政區域內不隸屬于鎮的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工作,監督其遵守和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十)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鄉村振興辦公室)
主要負責公文運轉、會議會務、組織宣傳、干部人事、機構編制、檔案管理、保密機要、績效管理、精神文明、老齡、統計、群團、綜合協調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負責促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和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工作,負責農村公益事業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推廣農業技術,調整產業結構和農村土地流轉承包和農村經營管理;負責依法獨立對鎮村兩級財政財務收支、內部控制和有關經濟活動,以及所屬村(社區)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等進行審計,為鄉鎮基層治理提供審計服務。
(二)黨建辦公室
主要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指導黨組織的設置和調整,負責黨代會的組織工作,參與人代會、政協聯絡會的組織工作,指導基層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指導黨員教育、管理和發展工作,督促基層黨組織加強流動黨員教育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黨內統計、組織關系轉接和黨費收繳、管理等工作,檢查指導基層黨組織堅持“三會一課”制度,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負責農村基層黨建工作,加強黨員隊伍建設,負責組織、宣傳、統戰(民族宗教)、政法以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農村基層思想文化宣傳和意識形態工作。
(三)綜合執法辦公室(生態環境保護辦公室、村鎮建設辦公室)
主要負責統一組織和統籌協調指揮基層站所、區級部門派出執法力量,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以鄉鎮名義開展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生態環境資源綜合保護和規劃利用,指導轄區內生態環境管理和節能工作,依法開展污染防治工作,做好飲用水源保護、河道治理、水質監測等工作,配合相關部門落實河長制和生態環境保護日常監督檢查等工作,按照管理權限承擔轄區內的環境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鄉村規劃建設、村(社區)規劃編制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公共設施維護、征地拆遷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自然資源保護、小城鎮規劃和建設等工作。
(四)經濟發展辦公室(統計工作站)
主要負責營造經濟發展環境,促進民營經濟、特色產業、各類協會、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供銷合作經濟發展,負責投資促進、商貿和社會經濟工作,負責農村市場流通、監管工作;負責完成國家統計調查的鄉鎮統計調查任務,實行國家統計標準,執行全國統一基本統計報表制度,執行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監督檢查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的實施,搜集、整理、分析、提供和管理鄉鎮的基本統計資料,組織指導鄉鎮有關部門、人員加強鄉鎮基礎統計工作建設,健全鄉鎮的統計臺賬制度和統計檔案制度,組織鄉鎮統計業務工作,建立健全鄉鎮統計信息網絡。
(五)社會事務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
主要負責農村基層政權建設和民主法制建設,負責民政、教育科技、文化體育旅游、衛生健康、社會保障、醫療保障、退役軍人服務、農民工服務、殘疾人服務等社會管理,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社會管理、物業管理,負責國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業委會建設,健全自治平臺,動員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村(居)民等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基層治理工作,加強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規范化建設,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基層治理體系,指導和監督村(居)務公開;負責行使下放的行政許可及帶有審批性質的行政權力事項的行政審批等工作。
(六)財政所
主要負責編制年度財政預算草案并組織執行,負責管理和監督行政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各項財政收支,執行會計集中核兌,負責各項涉農惠農補貼資金等國家、省、市、區級專項資金的管理和核對,管理和監督預算的執行,編制財政年度決算,管理行政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的國有資產,指導監督村級財務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村(社區)財務預決算、財務公開等工作。
(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應急管理辦公室、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主要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和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等工作,普及農村法治教育,依法開展轄區平安建設、信訪維穩工作,加強“網格化”建設,維護農村社會穩定;負責貫徹執行應急法律、法規、政策,建立完善應急響應和救援預案并組織實施,負責開展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應急培訓和演練等工作,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做好安全生產、防洪抗旱、地質災害、森林防滅火、防災減災救災、公共衛生、疾病防控、食品藥品、農村道路交通運輸等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以及環境污染事故等突發事件的應對和應急救援工作,履行安全生產屬地管理職責,負責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隱患排查、檢查報告和應急搶險救援處置等工作,對轄區內重大危險源和重大隱患建立檔案,并實施監控管理,配合調查處理安全生產事故,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加強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識,綜合管理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制定轄區突發公共安全事件預警、應急預案,負責公共安全,構建公共安全防控體系。
三、辦公地址:通川區磐石鎮新巷15號
四、辦公時間:9:00-12:00 13:00-17:00(節假日除外)
五、聯系方式:0818-3830291
六、負責人姓名:張星宇 黨委副書記、鎮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