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工作。起草全區市場監督管理有關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質量強區、食品藥品安全、標準化、知識產權和品牌發展戰略,組織實施全區食品藥品安全等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全區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負責全區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和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落實全區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工作。完善全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組織查處大案要案、疑難案件,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監督管理全區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依授權承擔有關反壟斷調查工作。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依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
(五)負責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消費維權工作。依法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指導區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全區質量管理。擬訂并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推進品牌建設。統籌全區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產品質量事故調查,貫徹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全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控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全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產品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全區食品、藥品、特種設備等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食品、藥品、特種設備等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十)負責全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并組織實施,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指導督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注冊核查、備案和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全區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并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負責全區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后風險管理。落實化妝品監督管理制度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十二)負責全區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標準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流通質量管理規范。執行監督檢查制度,依職責查處零售連鎖的違法行為。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全區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范、監督商品量和計量行為。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全區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立項、制修訂工作,依法對標準制定和實施情況開展監督。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全區認證認可工作。監督管理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工作。
(十六)負責統一管理全區檢驗檢測工作。規范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七)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
(十八)負責知識產權的保護,負責組織商標、專利執法工作。
(十九)負責促進全區民營經濟發展。負責全區民營經濟發展工作的任務制定、調查研究、統籌協調、督促落實及民營企業合法權益保護。指導協調隸屬于通川區非公經濟組織綜合委員會的黨支部(委)開展黨建工作。
(二十)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二)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全區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辦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提高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區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準、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后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范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按國家要求大幅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促進優化營商環境。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藥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范系統性風險,讓人民群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依法依授權做好反壟斷調查工作。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一公開”和“互聯網監管”,加快推進市場主體監管信息共享和失信聯合懲戒,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服務水平。大力推行一個窗口對外服務,加快整合消費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知識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群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6.完善市場監管和執法體制。改革和理順市場監管體制,整合監管職能,加強監管協司,形成市場監管合力。深化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統籌配置執法職能和資源,相對集中行使處罰權,整合精簡執法隊伍,解決多頭重復執法問題。加快推進市場監管執法稽查機制建設,加大跨區域、跨部門、跨行業大案要案查處力度。
7.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推動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為民營經濟發展營造更好環境,幫助民營經濟解決發展中的困難,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加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保護,鼓勵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鼓勵民營企業守法經營、做強做大。
8、統籌推進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將區市場監管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行政職能交由區市場監管局機關承擔。
二、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
負責本系統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文秘、會務、文電、檔案、機要、保密、信訪、接待、調研、政務信息、機關安全、目標績效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制定并監督執行工作制度;承辦機關對外合作交流事務;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二)政策法規股
組織、協調或參與有關市場管理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審查、備案工作;負責市場監督管理法律宣傳和培訓,組織全系統的普法工作;推進依法行政,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辦本局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證的管理和法律文書的規范使用。
(三)綜合協調股
組織編制本部門應急預案并開展演練,承擔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對有關部門和鄉鎮(街、委)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運行的具體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統計、數據庫建立和數據分析;牽頭負責本單位環境保護、安全工作。
(四)信用監督管理股
指導實施個體工商戶統一登記注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組織推進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承擔指導登記注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登記注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承擔企業法人基礎信息庫的建立、維護工作;實施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對市場主體登記注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組織實施本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統一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系工作;負責企業檔案管理及查詢工作。
(五)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股(規范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
組織實施有關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管及禁止傳銷的制度、措施、辦法;協調指導經濟違法案件查處;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依授權承擔有關反壟斷調查工作。
(六)市場監督管理股
承擔依法規范和維護城區農貿市場市場秩序、行為的監管工作,配合開展有關領域專項整治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指導系統的合同監督管理工作;開展合同信用建設;組織實施動產抵押登記;組織實施合同、拍賣行政監督。
(七)消費者權益保護股
組織實施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相關法律法規,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指導基層市場監督管理所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指導“消費者權益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指導消費環境建設;組織指導投訴舉報維權體系建設;負責投訴、申訴、舉報中案源的收集、分流、統計及立案、銷案;實施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制度措施、規則指南;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全區價格監督檢查工作。
(八)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股
組織實施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負責網絡交易平臺和網絡經營主體規范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絡市場監測工作;依法維護網絡交易市場秩序。
(九)知識產權和廣告監督管理股
組織實施知識產權地方性法規、戰略、規劃、政策以及商標、專利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推進知識產權強區建設;負責知識產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保護及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原產地地理標志、地理標志產品、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的使用管理和保護工作;組織調處商標、專利糾紛;組織指導知識產權代理行業監管;制訂并實施全區品牌培育創建戰略規劃;組織推薦馳名商標申報工作;監管商標印制行為;負責廣告發布及其他各類廣告活動的監管,依法審批廣告發布登記,組織開展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查處商標侵權、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十)產品質量監督管理股
管理全區產品質量工作;組織擬訂全區產品質量工作的辦法和措施;分析報告全區產品質量狀況,制定并實施全區產品質量發展規劃、計劃;組織實施全區生產環節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及后處理工作;推行質量誠信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承擔產品防偽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見;擬訂全區產品質量監督工作制度;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相關產品、纖維及制品監督檢查工作;制訂并實施質量強區政策規劃及措施,實施質量獎勵,推進品牌建設;協助區質量強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十一)食品生產監督管理股
負責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擬訂并組織實施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指導督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承擔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工作。
(十二)食品流通監督管理股
監督實施流通環節食品、食鹽、特殊食品安全管理規范,負責食品、食鹽、特殊食品日常監管和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工作;掌握分析流通環節食品及特殊食品存在問題并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組織實施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協調糧食流通監管工作。
(十三)餐飲服務監督管理股
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范;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以及網絡供餐平臺監管;承擔餐飲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工作;掌握分析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并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十四)科技與宣傳股(網絡輿情應對股)
組織實施本部門科技項目;負責提出質量基礎設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擔相關技術引進、成果應用、技術改造和技術裝備管理事項;負責本部門信息化建設,承擔運行維護、教育培訓和應用推廣工作;擬訂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擔新聞發布管理工作和重大宣傳活動;組織協調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回復工作;組織實施全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商品等抽檢監測計劃,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藥品、商品等的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藥品、商品等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編制安全年鑒、安全狀況報告及形勢分析報告;組織排查風險隱患。
(十五)藥品化妝品流通監督管理股
組織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及指導開展日常監管;與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股共同實施互聯網藥品、化妝品交易服務行為和信息的監督工作;協助上級對藥品批發、零售連鎖總部開展監督檢查;組織實施藥品、化妝品零售、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的監督檢查。
(十六)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股
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的日常監管工作,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負責對互聯網醫療器械備案信息的監督檢查;依職責組織查處醫療器械經營使用違法行為;依法監管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依法對各類疫苗流通領域的監管;組織實施對醫療機構制劑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藥物濫用監測的技術工作;組織實施藥品各環節風險監測和評估工作;依職責查處特殊藥品、疫苗流通領域和醫療機構制劑違法行為。
(十七)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對全區范圍內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生產(包括設計、制造、安裝、改造、修理)、經營、使用、檢驗、檢測等實施監督管理;負責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執行情況;宣傳、貫徹實施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查處特種設備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協助上級部門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考核機構實施監督管理。
(十八)標準計量股
組織實施標準化發展戰略、規劃和管理制度;貫徹國家標準化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地方標準的立項、制修訂等工作;推動國際標準化工作;管理商品條碼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負責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組織實施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技術規范;監督管理商品量、能源計量、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規范計量數據使用;監督規范全區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市場;負責全區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區強制性產品認證和自愿性認證的監督管理。
(十九)民營經濟綜合協調股
負責全區民營經濟發展;督查民營經濟工作各項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組織開展民營企業評議政府部門、主要領導干部聯系重點民營企業工作;組織開展全區民營經濟發展調查研究,擬訂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
(二十)非公經濟組織黨建工作指導股
負責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促進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各項決策部署在非公經濟組織的貫徹落實;負責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綜合黨委黨建工作;指導區個體私營經濟協會工作。
(二十一)行政審批股
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工作;承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市場監管行政備案工作;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牽頭清理規范本系統審批服務事項,規范行政審批過程,集中承擔區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組織實施集中審批的有關業務培訓指導工作。
(二十二)計劃財務股
制定實施財務管理內控制度;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財務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及措施、辦法;管理本單位經費、財物、裝備和國有資產;編制本單位經費預算方案和年終決算報表及財物分析報告;辦理各項經費的申報、領撥、結算;負責本單位物資裝備、財政票據等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
(二十三)黨建辦
負責研究制定本單位黨委工作計劃、中心組政治理論學習并組織實施;負責機關政治、思想、組織、作風、意識形態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黨員教育、管理、培訓和發展工作;協調指導本系統及下屬單位的黨建、意識形態工作;負責脫貧攻堅工作;負責機關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工作和統戰工作;承擔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負責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
(二十四)政工人事股
負責本系統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職業資格等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勞動工資政策、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干部的選拔、考察、任免、獎 懲工作;負責干部隊伍建設工作,提出干部人才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三、辦公地址:達州市通川區大北街101號
四、辦公時間:9:00-12:00 13:00-17:00(節假日除外)
五、聯系方式:0818-239577
六、負責人姓名:肖新海 通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