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FD-2018-004
達州市通川區人民政府
關于松材線蟲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18〕第15號
達州市通川區2015年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劃定并由國家林業局公告為松材線蟲病疫區縣。為有效防治松材線蟲病,確保森林資源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植物檢疫條例》及《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通告如下:
一、松材線蟲病是最具危險性和毀滅性的森林病害,被列為重大植物疫情,稱為松樹的“癌癥”,具有致病力強、傳播速度快、除治難度大等特點。
二、松材線蟲病寄主是松科植物,對人畜以及其他動植物無害。
三、全區范圍內的所有未經除害處理的松科植物均為疫木。疫木除治和清理由區人民政府統一部署,嚴格按照除治方案和技術規程實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阻撓松材線蟲病防控工作的正常開展。
四、全區停止辦理未經除害處理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檢疫證、運輸證。未經林業部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通川區調運、承運無《植物檢疫證書》的森林植物及其產品。
五、嚴禁從國家林業局公告的松材線蟲病疫區調入松類植物及其制品,主動做到不經營、不使用、不購進、不承運來自疫區的松樹、松木及其制品;確需從非疫區調入松類植物及其制品的,有關單位和個人要提前告知達州市通川區森林病蟲防治檢疫站,自覺接受檢疫檢查。
六、停止松樹商品性采伐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采伐、藏匿和存放松樹及枝椏,未經批準不得運輸、收購、經營、加工和使用松木;煤礦企業不得使用未經檢疫合格的松木作為坑木,不得使用未經除害處理的松木建房、制作家具和包裝材料。林業、公安、交通、安監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松木管理,防止疫情傳播擴散。
七、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蓮花湖管委會要嚴格落實松材線蟲病防控監管責任,充分發揮護林員、林業職工、村組干部、群眾等社會各界的監督作用,及時發現并舉報擅自采伐、藏匿、運輸、經營、加工、利用松樹疫木等行為。舉報電話:達州市通川區林業局0818—2152120、達州市通川區森林公安局0818—2244499。舉報郵箱:5326416@qq.com。
八、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期滿自動失效。
達州市通川區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