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第2號
為加強我區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管理,規范野生動物利用行為,嚴厲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維護生態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等規定,現就加強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野生動物資源屬國家所有,保護野生動物資源對改善生態環境,維護生態平衡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通川區全區范圍為禁獵區,全年為禁獵期。禁止違法獵捕野生動物、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
三、禁止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禁止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
四、全面禁止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
五、禁止使用毒藥、爆炸物、電擊或者電子誘捕裝置以及獵套、獵夾、地槍、排銃等工具進行獵捕,禁止使用夜間照明行獵、殲滅性圍獵、搗毀巢穴、火攻、煙熏、網捕、播放鳥鳴聲引誘捕鳥等方法在本區范圍內獵捕野生動物。
六、人工繁育野生動物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法取得人工繁殖許可證。
七、禁止網絡交易平臺、商品交易市場等交易場所,為違法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務。
八、違反本通告規定,由有關部門依照職責依法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全區境內所有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護野生動物的法律、法規和本通告要求,自覺保護野生動物,鼓勵公民對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違法行為進行舉報。
十、本通告自發布之日施行。有效期五年,期滿自行廢止。
舉報電話:通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0818-2131787
達州市公安局通川分局0818-2122209
通川區林業局0818-2242907
通川區森林公安局0818-2244499
達州市通川區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