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國、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負責區政府規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發布前的合法性審查。牽頭組織區政府規范性文件、重大決策實施后的評估工作。承辦區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報送備案工作。負責區政府各部門規范性文件的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發布工作。負責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區政府各部門規范性文件報送區政府的備案審查工作。組織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
(三)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區政府各部門、鄉鎮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監督檢查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監督人員的證件管理,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指導全區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承辦向區政府申請的行政復議、行政賠償案件,代理區政府行政應訴案件。
(四)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和依法治理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協助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做好人民監督員的選任和管理工作。牽頭組織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加強司法所建設。將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職業健康法律法規納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內容并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宣傳普及,做好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工作。
(五)負責管理社區矯正工作。監督開展刑罰執行和改造罪犯的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六)負責擬訂全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全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警用裝備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指導監督局下屬事業單位財務工作。負責局下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八)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負責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負責本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全區外來企業投訴處理和民營企業法律服務工作。
(十)管理全區司法所工作。指導和監督司法所行使司法行政管理職責,管理法治宣傳、社區矯正、人民調解、安置幫教、法律服務等工作。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將區司法局下屬事業單位所有行政職能交由區司法局機關承擔。
二、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處理區司法局日常政務和事務。負責本機關文電、會務、接待、機要、檔案、保密、信訪、綜治維穩、安全生產、績效管理、信息宣傳、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司法行政輿情管理、車輛調度和維護等工作。承擔綜合公文的起草審核、重大政務督辦、史志年鑒編纂等工作。
(二)法治調研督察股。開展全面依法治國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議。承辦全面依法治區工作規劃建議的協調工作。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區有關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見和措施。擬訂本系統發展戰略、發展規劃、重大政策。推進司法行政改革。擬訂全面依法治區決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計劃,開展重大專項督察,提出督察意見、問責建議。接受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區政府各部門法治工作重要決定和方案的備案。
(三)合法性審查股。牽頭組織區政府規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發布前的合法性審查。牽頭組織區政府規范性文件、重大決策實施后的評估工作。承辦區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報送備案工作。承擔區政府其他涉法事務的論證工作。負責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區政府各部門規范性文件報送區政府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區政府各部門規范性文件的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發布工作。組織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
(四)社區矯正管理股。監督開展刑罰執行和改造罪犯的工作。監督檢查社區矯正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執行工作。監督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愿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
(五)行政復議與應訴股。監督協調全區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工作。辦理向區政府申請的行政復議案件和因之引發的行政訴訟、市政府裁決案件。辦理向區政府申請行政賠償的案件。指導、監督、協調有關部門辦理以區政府為被告的其他訴訟和仲裁案件。
(六)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股(外來企業投訴股)。負責全區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監督檢查和評價工作。協調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和行政執法的普遍性重要性問題。負責行政執法人員、監督人員的證件管理,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協調各鄉鎮、各部門在執法中產生的重大矛盾和爭議。指導行政裁決工作。辦理有關行政執法投訴舉報案件。指導監督全區外來企業投訴處理工作。為外來企業、民營企業及投資者提供法律、政策咨詢服務,依法組織調解和協調,幫助維護其合法權益。會同有關部門對外來企業投訴事項進行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辦理向區司法局申請的行政復議案件、行政賠償案件和以區司法局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
(七)普法與依法治理股。開展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各鄉鎮、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指導監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承擔區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工作。指導各鄉鎮、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開展法治創建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將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職業健康法律法規納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內容并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宣傳普及。
(八)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擬訂保障人民群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指導人民團體、群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協助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做好人民監督員的選任和管理工作。牽頭組織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加強司法所建設。
(九)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行政審批股)。負責規劃和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臺建設工作。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工作。編制通川區司法鑒定和公證名冊并公告。指導社會組織和志愿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督促指導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司法鑒定人、法律援助工作者為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工作提供法律服務。監督管理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工作。指導監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管理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工作。監督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推進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負責本機關“放管服”改革工作。負責審核區司法局行政許可事項。負責行使市司法局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和初審。承擔本機關政務服務事項的清理和納入電子政務平臺的工作,推進行政權力依法規范運行。
(十)裝備財務保障股。負責本系統財務、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中央和省級政法補助專款和基建投資的使用工作。負責本系統警用裝備和警車等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本機關的預決算、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政府采購和基本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局下屬事業單位財務工作。負責局下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指導推進本系統科技與信息化工作。擬訂本系統電子政務和科技信息化發展規劃、技術標準并協調落實。負責本機關科技信息化基礎建設和涉及重大信息化項目的規劃、設計、實施和管理。負責本機關網絡信息安全工作。
(十一)政治處(黨建辦、警務處)。負責本系統黨的建設、班子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本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負責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本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其下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本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紀律作風建設工作。
(十二)機關黨組織和工青婦組織按區委相關規定配備。
三、辦公地址:通川區大北街49號二樓
四、辦公時間:9:00-12:00 13:00-17:00(節假日除外)
五、聯系方式:0818-2122328
六、負責人姓名:王杰 通川區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