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類別 | 事項名稱 | 公開內容 | 公開依據 | 公開主體 | 公開時限 | 公開渠道 | 公開形式 | 公開對象 | 咨詢及監督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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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信息 | 1.機構概況 | 機構名稱、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辦公電話、傳真、通信地址、郵政編碼 | 三定方案 | 辦公室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政務微博 □政務微信 □移動客戶端 □微視 □手機短信推送 □電視 □廣播 □報刊 □信息公告欄 □電子信息屏 □政務服務中心(行政審批局) □便民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點(室) □圖書館 □檔案館 □其他 | ■全文發布 □區分處理后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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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機構職能 | 依據三定方案確定的本部門法定職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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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領導分工 | 領導姓名、職務、照片、工作履歷、主管或分管工作、主要活動和重要講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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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內設機構 | 局機關內設機構名稱、職能、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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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下屬事業單位概況 | 下屬事業單位名稱、職能、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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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6.法律、法規 | 國家有關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地質環境相關法律、法規和全省國家有關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地質環境相關法律、法規地方性法規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法規監察室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公開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政務微博 □政務微信 □移動客戶端 □微視 □手機短信推送 □電視 □廣播 □報刊 □信息公告欄 □電子信息屏 □政務服務中心(行政審批局) □便民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點(室) □圖書館 □檔案館 □其他 | ■全文發布 □區分處理后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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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部門和地方政府規章 | 國家部委和省政府有關有關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地質環境相關法律、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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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政策文件 | 以上一級名義制定或通川區自然資源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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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報道 | 9.政務動態 | 通川區自然資源局政務要聞、通知公告、工作動態、機關黨建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各股室、直屬事業單位、片區所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政務微博 □政務微信 □移動客戶端 □微視 □手機短信推送 □電視 □廣播 □報刊 □信息公告欄 □電子信息屏 □政務服務中心(行政審批局) □便民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點(室) □圖書館 □檔案館 □其他 | ■全文發布 □區分處理后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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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請公開和公開年報 | 10.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范圍、時限等;依申請公開受理機構、申請方式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辦公室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政務微博 □政務微信 □移動客戶端 □微視 □手機短信推送 □電視 □廣播 □報刊 □信息公告欄 □電子信息屏 □政務服務中心(行政審批局) □便民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點(室) □圖書館 □檔案館 □其他 | ■全文發布 □區分處理后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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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政府信息公開報告 | 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 次年3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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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依申請公開 | 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服務指南(受理機構、申請方式、申請處理、收費等);在線受理申請表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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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工作(重點領域信息) | 13.“放管服”改革 | 改革動態、“雙隨機一公開”(市場主體名錄庫、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抽查結果公示)、“雙公示”(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結果公示)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行政審批股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政務微博 □政務微信 □移動客戶端 □微視 □手機短信推送 □電視 □廣播 □報刊 □信息公告欄 □電子信息屏 □政務服務中心(行政審批局) □便民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點(室) □圖書館 □檔案館 □其他 | ■全文發布 □區分處理后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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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重大建設項目 | 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 各股室、直屬事業單位、片區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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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減稅降費 | 用地用礦等成本的政策措施以及落實情況 | 地質礦產股、利用地籍股、財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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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民生工程 | 地災治理和避讓搬遷工程等執行情況 | 地質礦產股、直屬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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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脫貧攻堅 | 脫貧攻堅項目批準實施情況和工作推進情況 | 耕保規劃股、法規監察室及相關股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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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18.(共23項)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審批;探礦權轉讓審批;探礦權新立、變更、延續、保留和注銷登記;采礦權新立、延續、變更登記發證與注銷登記;采礦權轉讓審批; 開采礦產資源劃定礦區范圍批準;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治理恢復方案審查;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和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資質審批;政府投資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竣工驗收;建設用地改變用途審核;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附著物所有權轉讓、出租審核;鄉(鎮)村企業使用集體建設用地審批;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使用集體建設用地審批;臨時用地審批;土地復墾驗收確認;土地開墾區內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土地從事生產審查;一般保護古生物化石出境審批;一般保護古生物化石發掘審批;礦山閉坑地質報告審批;建設占用耕地補充審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協議出讓審核;國有未利用地占用審核; | 每一項行政許可的事項名稱、設定依據、申請條件、辦理材料、辦理流程、辦理地點、受理時間、辦理結果、聯系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行政審批股、耕保規劃股、利用地籍股、地質礦產股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政務微博 □政務微信 □移動客戶端 □微視 □手機短信推送 □電視 □廣播 □報刊 □信息公告欄 □電子信息屏 □政務服務中心(行政審批局) □便民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點(室) □圖書館 □檔案館 □其他 | ■全文發布 □區分處理后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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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19.(共73項)對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的處罰;對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當事人拒不交出土地、臨時使用土地期滿拒不歸還或者不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國有土地的處罰; 對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處罰;對違反規定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或者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處罰;對違反規定拒不履行土地復墾義務的處罰;對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的處罰;對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臨時占用耕地,逾期不恢復種植條件的處罰;對違反規定破壞或者擅自改變基本農田保護區標志的處罰;對違反規定使用虛假文件騙取土地登記或者涂改、偽造土地登記憑證的處罰;對違反規定未取得勘查許可證擅自進行勘查工作、超越批準的勘查區塊范圍進行勘查工作的處罰;對未經批準擅自進行滾動勘探開發、邊探邊采或者試采的處罰;對擅自印制或者偽造、冒用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的處罰;對違反規定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已經領取勘查許可證的勘查項目滿6個月未開始施工或者施工后無故停止勘查工作滿6個月的處罰;對探礦權人不按規定備案、報告有關情況、拒絕接受監督檢查或者弄虛作假的處罰;對違反規定轉讓探礦權、采礦權的處罰;對違反規定不辦理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變更、延續或注銷登記手續的處罰;對違反規定不按期繳納《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規定費用的處罰;對違反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范圍采礦的,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的處罰;對超越批準的礦區范圍采礦的處罰;對買賣、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礦產資源的處罰;對違反規定采取破壞性的開采方法開采礦產資源的處罰;對破壞或者擅自移動礦區范圍界樁或者地面標志的處罰;對開采回采率、采礦貧化率和選礦回收率連續2年達不到規定指標要求的處罰;對違反規定侵占、損毀地質環境保護工程設施、設備的處罰;對違反規定未進行地質環境影響評價的處罰;對應當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而未編制的,或者擴大開采規模、變更礦區范圍或者開采方式,未重新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并經原審批機關批準的處罰對未按照批準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治理的,或者在山被批準關閉、閉坑前未完成治理恢復的處罰;對未按期繳存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的處罰;對探礦權人未采取治理恢復措施的處罰;對擾亂、阻礙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工作,侵占、損壞、損毀礦山地質環境監測設施或者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設施的處罰; 對拒絕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行使檢查權,或在被檢查時弄虛作假,拒報或謊報地質環境勘查、監測和評價資料的,未按時提交或拒不提交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情況年度報告的處罰; 對違反規定未經批準利用地質遺跡,對其造成危害或破壞的處罰;對未按照規定對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建設工程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配套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即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處罰;對違反規定對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不予治理的處罰;對違反規定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爆破、削坡、進行工程建設以及從事其他可能引發地質災害活動的處罰;對違反規定在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地質災害真實情況,在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以及監理活動中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的處罰;對違反規定偽造、變造、買賣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資質證書、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資質證書的處罰;對違反規定侵占、損毀、損壞地質災害監測設施或者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施的處罰;對未依照規定的期限匯交地質資料的處罰;對偽造地質資料或者在地質資料匯交中弄虛作假的處罰;對采礦權人不依照規定提交年度報告、拒絕接受監督檢查或者弄虛作假的處罰;對違反規定轉讓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使用權)的處罰;對不按規定測繪礦山(井)采礦工程平面圖或井上井下采礦工程對照圖的處罰;對違反規定無資質證書或者超越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承攬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及監理業務的處罰;對違反規定以其他單位的名義或者允許其他單位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業務的處罰;對違反規定未經古生物化石專家評審擅自采掘古生物化石,未將采掘報告提交備案,未提交采掘的古生物化石清單或者提交虛假清單,將采掘的古生物化石用于經營活動,故意損毀、破壞重點保護的古生物化石、產地以及采掘現場的處罰;對未經批準發掘古生物化石、未按照批準的發掘方案發掘古生物化石的處罰;對單位或者個人在生產、建設活動中發現古生物化石不報告的處罰;對單位或者個人違反規定,收藏違法獲得或者不能證明合法來源的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的處罰;對古生物化石發掘單位未按照規定移交發掘的古生物化石的處罰;對古生物化石收藏單位不符合收藏條件收藏古生物化石的處罰;對古生物化石收藏單位未按照規定建立對本單位收藏的古生物化石檔案的處罰;對國有收藏單位將其收藏的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違法轉讓、交換、贈與給非國有收藏單位或者個人的處罰;對古生物化石收藏單位之間未經批準轉讓、交換、贈與其收藏的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的處罰對單位或者個人將其收藏的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轉讓、交換、贈與、質押給外國人或者外國組織的處罰;對地質災害評估、治理、監理資質單位違反規定不及時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注銷手續的處罰對地質災害評估、治理、監理資質單位不按規定進行備案的處罰;對農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處罰;對農村村民因遷建住宅等原因,對原有宅基地逾期不復墾,或者拒不交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排使用的處罰;對在臨時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的處罰;對違反規定占用基本農田建窯、建房、建墳、挖砂、采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從事其他活動破壞基本農田,毀壞種植條件的處罰;對政府關閉煤礦未達相應關閉要求的處罰;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國有古生物化石非法占為己有的處罰;對偽造、變造不動產權屬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或者買賣、使用偽造、變造的不動產權屬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的處罰;對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構筑物重建、擴建的處罰;對礦山企業造成資源破壞損失的處罰;對違反《土地調查條例》及《土地調查條例實施辦法》相關規定的處罰;對違反《地質遺跡保護管理規定》的處罰;對《土地復墾條例》實施前已經辦理建設用地手續或者領取采礦許可證,本條例施行后繼續從事生產建設活動造成土地損毀的土地復墾義務人未按照規定補充編制土地復墾方案的處罰;對土地復墾義務人未按照規定將土地復墾費用列入生產成本或者建設項目總投資;土地復墾義務人未按照《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規定預存土地復墾費用的處罰;對土地復墾義務人未按照規定對擬損毀的耕地、林地、牧草地進行表土剝離的處罰;對土地復墾義務人未按照規定報告土地損毀情況、土地復墾費用使用情況或者土地復墾工程實施情況;土地復墾義務人未按照規定備案土地復墾方案、土地復墾規劃設計;土地復墾義務人未按照規定開展土地復墾質量控制和采取管護措施的處罰;對土地復墾義務人應當繳納土地復墾費而不繳納的處罰;對土地復墾義務人拒絕、阻礙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監督檢查,或者在接受監督檢查時弄虛作假的處罰;對收購、運輸違法采出礦產品的處罰;對因勘查、開采礦產資源造成礦山地質環境破壞或地質災害的處罰; | 每一項行政處罰的權力類型、權力名稱、設立依據、責任主體、責任事項、追責情形、追責程序、監督電話以及本行政機關認為具有一定社會一應的行政處罰決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行政審批股、法規監察股、執法監察大隊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政務微博 □政務微信 □移動客戶端 □微視 □手機短信推送 □電視 □廣播 □報刊 □信息公告欄 □電子信息屏 □政務服務中心(行政審批局) □便民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點(室) □圖書館 □檔案館 □其他 | ■全文發布 □區分處理后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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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檢查 | 20.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監督檢查;對基本農田保護的監督檢查對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的監督檢查;對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的監督檢查;對地熱、礦泉水水源地的監督檢查; | 每一項行政檢查的權力類型、權力名稱、行使層級、檢查結果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行政審批股、執法監察大隊、耕保規劃股、利用地籍股、地質礦產股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政務微博 □政務微信 □移動客戶端 □微視 □手機短信推送 □電視 □廣播 □報刊 □信息公告欄 □電子信息屏 □政務服務中心(行政審批局) □便民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點(室) □圖書館 □檔案館 □其他 | ■全文發布 □區分處理后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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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權力 | 21.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 對無權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超越批準權限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批準用地的,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序批準占用、征收土地的處理;企業改制土地資產處置 | 每一項其他行政權力的權力類型、權力名稱、行使層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行政審批股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政務微博 □政務微信 □移動客戶端 □微視 □手機短信推送 □電視 □廣播 □報刊 □信息公告欄 □電子信息屏 □政務服務中心(行政審批局) □便民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點(室) □圖書館 □檔案館 □其他 | ■全文發布 □區分處理后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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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務事項 | 22.不動產登記資料查詢;土地估價報告備案;擬建項目所在地區的礦產資源規劃、礦產資源分布和礦業權設置情況查詢;地質資料咨詢查詢;土地估價機構備案;采礦權抵押備案; | 每一項公共服務事項的名稱、設立依據、服務對象、行使層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行政審批股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政務微博 □政務微信 □移動客戶端 □微視 □手機短信推送 □電視 □廣播 □報刊 □信息公告欄 □電子信息屏 □政務服務中心(行政審批局) □便民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點(室) □圖書館 □檔案館 □其他 | ■全文發布 □區分處理后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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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教育 | 23.人事任免 | 人事任免公告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辦公室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政務微博 □政務微信 □移動客戶端 □微視 □手機短信推送 □電視 □廣播 □報刊 □信息公告欄 □電子信息屏 □政務服務中心(行政審批局) □便民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點(室) □圖書館 □檔案館 □其他 | ■全文發布 □區分處理后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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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人員考錄 | 招考通知,錄用公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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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教育培訓 | 年度培訓計劃和培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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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 | 26.預決算 | 年度通川區自然資源局預算和決算、專項資金預算,以及“三公”經費使用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財務室 | 經本級政府財政部門批復的部門預算、決算和報表,應當在批復后20日內公開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政務微博 □政務微信 □移動客戶端 □微視 □手機短信推送 □電視 □廣播 □報刊 □信息公告欄 □電子信息屏 □政務服務中心(行政審批局) □便民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點(室) □圖書館 □檔案館 □其他 | ■全文發布 □區分處理后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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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督查審計 | 督查審計信息公示 | 財務室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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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政府采購 | 采購、招標公告、中標公告等 | 相關股室、直屬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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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依法收費 | 自然資源收費項目、收費依據、收費標準等行政收費信息的情況 | 財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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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動交流 | 30.自然資源信息化 | 信息化工作推進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辦公室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政務微博 □政務微信 □移動客戶端 □微視 □手機短信推送 □電視 □廣播 □報刊 □信息公告欄 □電子信息屏 □政務服務中心(行政審批局) □便民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點(室) □圖書館 □檔案館 □其他 | ■全文發布 □區分處理后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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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人大代表建議 政協提案辦理 | 有關自然資源問題的人大建議及政協提案復文 | 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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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群眾信訪 | 信訪機構名稱、接訪地址和接訪時間等;督查地方信訪事項情況等 | 信訪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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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信箱回復 | 區委書記信箱、區長信息公開回復類信息 | 信訪室 | ■全文發布 □區分處理后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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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網上調查 | 在線調查自然資源相關工作開展情況和意見建議征集等 | 相關股室、直屬事業單位、片區所 | ■全文發布 □區分處理后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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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信息 | 35.綜合統計報告 | 地質災害防治情況、信訪情況、國有建設用地供應情況、違法案件立案及查處情況、礦產資源勘查許可證及采礦許可證發證情況、城市地價動態監測情況、建設用地預審項目統計、審批建設用地情況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地質礦產股、信訪室、法規監察股、利用地籍股、耕保規劃股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政務微博 □政務微信 □移動客戶端 □微視 □手機短信推送 □電視 □廣播 □報刊 □信息公告欄 □電子信息屏 □政務服務中心(行政審批局) □便民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點(室) □圖書館 □檔案館 □其他 | ■全文發布 □區分處理后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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