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類別 | 事項名稱 | 公開內(nèi)容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主體 | 公開時限 | 公開渠道 | 公開屬性 | 公開形式 | 公開對象 | 咨詢及監(jiān)督 舉報電話 | |
行政處罰 | 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擅自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方式采購的,擅自提高采購標準的,委托不具備政府采購業(yè)務代理資格的機構辦理采購事務的,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在招標采購過程中與投標人進行協(xié)商談判的,中標、成交通知書發(fā)出后不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的,拒絕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監(jiān)督檢查的處罰、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與供應商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的,在采購過程中接受賄賂或者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在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中提供虛假情況的,開標前泄露標底的處罰、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隱匿、銷毀應當保存的采購文件或者偽造、變造采購文件的處罰、對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的,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供應商的,與采購人、其他供應商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的,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的,在招標采購過程中與采購人進行協(xié)商談判的,拒絕有關部門監(jiān)督檢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處罰;對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的,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供應商的,與采購人、其他供應商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的,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的,在招標采購過程中與采購人進行協(xié)商談判的,拒絕有關部門監(jiān)督檢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處罰;對集中采購機構在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考核中,虛報業(yè)績,隱瞞真實情況的處罰;對采購人未依法編制政府采購實施計劃或者未依法將政府采購實施計劃報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備案,規(guī)避公開招標,未依法在評標委員會、競爭性談判小組或者詢價小組推薦的中標或者成交候選人中確定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未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政府采購合同履行中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采購金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10%,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政府采購合同,未依法公告政府采購合同,未依法將政府采購合同副本備案的處罰;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依法定方式實施采購,未依法在指定的媒體上發(fā)布政府采購項目信息,未依法執(zhí)行政府采購政策,違法確定采購需求、編制采購文件導致無法組織對供應商履約情況進行驗收或者國家財產(chǎn)遭受損失,未依法從政府采購評審專家?guī)熘谐槿≡u審專家,非法干預采購評審活動,采用綜合評分法時評審標準中的分值設置未與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相對應,對供應商的詢問、質(zhì)疑逾期未作處理,通過對樣品進行檢測、對供應商進行考察等方式改變評審結果,未依法組織對供應商履約情況進行驗收的處罰;對集中采購機構內(nèi)部監(jiān)督管理制度不健全、對依法應當分設、分離的崗位、人員未分設、分離,將集中采購項目委托其他采購代理機構采購,從事營利活動的處罰;對采購人員不依法回避的處罰;對供應商向評標委員會、競爭性談判小組或者詢價小組成員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中標或者成交后無正當理由拒不與采購人簽訂政府采購合同,未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將政府采購合同轉(zhuǎn)包,提供假冒偽劣產(chǎn)品,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政府采購合同行為的處罰;對評審階段資格發(fā)生變化,供應商未依法通知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的處罰;對供應商捏造事實、提供虛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進行投訴的處罰;對供應商與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的處罰;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與供應商惡意串通的處罰;對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未按照采購文件規(guī)定的評審程序、評審方法和評審標準進行獨立評審或者泄露評審文件、評審情況的處罰;對政府采購評審專家與供應商存在利害關系未回避的處罰;對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收受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賄賂或者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處罰;對招標采購單位以不合理的要求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供應商、對潛在投標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或者招標文件指定特定的供應商、含有傾向性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供應商的其他內(nèi)容的,未依法組成評標委員會,在招標過程中與投標人進行協(xié)商談判,或者與中標供應商另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zhì)性內(nèi)容的協(xié)議的,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無正當理由不與中標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的,拒絕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監(jiān)督檢查的處罰;對中標供應商中標后無正當理由不與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簽訂合同的,將中標項目轉(zhuǎn)讓給他人,或者在投標文件中未說明,且未經(jīng)采購招標機構同意,將中標項目分包給他人的,拒絕履行合同義務的處罰;對評標委員會成員明知應當回避而未主動回避的,在知道自己為評標委員會成員身份后至評標結束前的時段內(nèi)私下接觸投標供應商的,在評標過程中擅離職守,影響評標程序正常進行的,在評標過程中有明顯不合理或者不正當傾向性的,未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評標方法和標準進行評標的處罰;對政府采購信息指定發(fā)布媒體違反事先約定收取或者變相收取信息發(fā)布費用的,無正當理由拒絕發(fā)布信息提供者提供信息的,無正當理由延誤政府采購信息發(fā)布時間的,發(fā)布政府采購信息改變信息提供者提供信息實質(zhì)性內(nèi)容的,其他違反政府采購信息管理的行為的處罰;對單位和個人非法干預政府采購信息公告活動的處罰;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依法在指定媒體上發(fā)布政府采購信息的,未依法組成談判小組、詢價小組的,在詢價采購過程中與供應商進行協(xié)商談判的,未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確定成交候選人的,泄露評審情況以及評審過程中獲悉的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的處罰;對采購人未依法采用非招標采購方式的,未依法確定成交供應商的,未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或者與成交供應商另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zhì)性內(nèi)容的協(xié)議的,未依法將政府采購合同副本報本級財政部門備案的處罰;對成交供應商未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或者與采購人另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zhì)性內(nèi)容的協(xié)議的,成交后無正當理由不與采購人簽訂合同的,拒絕履行合同義務的處罰;對談判小組、詢價小組成員收受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其他利害關系人的財物或者其他不正當利益的;泄露評審情況以及評審過程中獲悉的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的;明知與供應商有利害關系而不依法回避的;在評審過程中擅離職守,影響評審程序正常進行的;在評審過程中有明顯不合理或者不正當傾向性的;未按照采購文件規(guī)定的評定成交的標準進行評審的處罰;對采購人未按照規(guī)定編制采購需求的;向供應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給予的贈品、回扣或者與采購無關的其他商品、服務的;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確定中標人的;向中標人提出不合理要求作為簽訂合同條件的處罰;對采購代理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在所代理的采購項目中投標或者代理投標,為所代理的采購項目的投標人參加本項目提供投標咨詢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設定最低限價的;未按照規(guī)定進行資格預審或者資格審查的;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確定招標文件售價的;未按規(guī)定對開標、評標活動進行全程錄音錄像的;擅自終止招標活動的;未按照規(guī)定進行開標和組織評標的;未按照規(guī)定退還投標保證金的;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進行重新評審或者重新組建評標委員會進行評標的;開標前泄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shù)量或者其他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情況的;未妥善保存采購文件的;其他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的情形的處罰;對評標委員會成員確定參與評標至評標結束前私自接觸投標人;接受投標人提出的與投標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說明,對于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nèi)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補正的除外;違反評標紀律發(fā)表傾向性意見或者征詢采購人的傾向性意見;對需要專業(yè)判斷的主觀評審因素協(xié)商評分;在評標過程中擅離職守,影響評標程序正常進行的;記錄、復制或者帶走任何評標資料;其他不遵守評標紀律的行為的處罰;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拒收質(zhì)疑供應商在法定質(zhì)疑期內(nèi)發(fā)出的質(zhì)疑函; 對質(zhì)疑不予答復或者答復與事實明顯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說明; 拒絕配合財政部門處理投訴事宜的處罰 | 權力名稱、權力類型、責任主體、責任事項、追責情形、監(jiān)督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四川省行政權力指導清單(2021年本)》) | 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股 | 編制或調(diào)整后5個工作日內(nèi)公開 | R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政務微博 □政務微信 □移動客戶端 □微視 □手機短信推送 □電視 □廣播 □報刊 □信息公告 □電子信息屏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點(室) □圖書館 □檔案館 □其他 | R主動公開 □依申請公開 □不予公開 | □預公開 R全文發(fā)布 □脫密(脫敏)公開 □政策解讀 □現(xiàn)場宣講 □其他 | 社會 | 0818-5909925 | |
行政裁決 |
| 權力名稱、權力類型、責任主體、責任事項、追責情形、監(jiān)督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四川省行政權力指導清單(2021年本)》 | 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股 | 編制或調(diào)整后5個工作日內(nèi)公開 | R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政務微博 □政務微信 □移動客戶端 □微視 □手機短信推送 □電視 □廣播 □報刊 □信息公告 □電子信息屏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點(室) □圖書館 □檔案館 □其他 | R主動公開 □依申請公開 □不予公開 | □預公開 R全文發(fā)布 □脫密(脫敏)公開 □政策解讀 □現(xiàn)場宣講 □其他 | 社會 | 0818-5909925 | |
行政檢查 | 對政府采購活動及集中采購機構的監(jiān)督檢查 | 權力名稱、權力類型、責任主體、責任事項、追責情形、監(jiān)督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四川省行政權力指導清單(2021年本)》 | 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股 | 編制或調(diào)整后5個工作日內(nèi)公開 | R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政務微博 □政務微信 □移動客戶端 □微視 □手機短信推送 □電視 □廣播 □報刊 □信息公告 □電子信息屏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點(室) □圖書館 □檔案館 □其他 | R主動公開 □依申請公開 □不予公開 | □預公開 R全文發(fā)布 □脫密(脫敏)公開 □政策解讀 □現(xiàn)場宣講 □其他 | 社會 | 0818-5909925 | |
行政許可、行政處罰“雙公示” | 行政處罰信息(法人或其他組織) | 職權名稱、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處罰事由處罰依據(jù)、行政相對人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處罰結果、處罰決定日期、處罰機關、其他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四川省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函〔2016〕81號) | 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股 | 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nèi)(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 R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政務微博 □政務微信 □移動客戶端 □微視 □手機短信推送 □電視 □廣播 □報刊 □信息公告 □電子信息屏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點(室) □圖書館 □檔案館 □其他 | R主動公開 □依申請公開 □不予公開 | □預公開 R全文發(fā)布 □脫密(脫敏)公開 □政策解讀 □現(xiàn)場宣講 □其他 | 社會 | 0818-5909925 | |
行政處罰信息(自然人) | 職權名稱、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處罰事由、處罰依據(jù)、行政相對人名稱、處罰結果、處罰決定日期、處罰機關、其他 |
| 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股 | 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nèi)(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 R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政務微博 □政務微信 □移動客戶端 □微視 □手機短信推送 □電視 □廣播 □報刊 □信息公告 □電子信息屏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點(室) □圖書館 □檔案館 □其他 | R主動公開 □依申請公開 □不予公開 | □預公開 R全文發(fā)布 □脫密(脫敏)公開 □政策解讀 □現(xiàn)場宣講 □其他 | 社會 | 0818-5909925 | ||
政府采購
| 投訴處理決定 | 【相關當事人名稱及地址】 【投訴涉及采購項目名稱及采購日期】 【投訴事項】 【處理結果】 【執(zhí)法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 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股 | 實時公開 | R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政務微博 □政務微信 □移動客戶端 □微視 □手機短信推送 □電視 □廣播 □報刊 □信息公告 □電子信息屏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點(室) □圖書館 □檔案館 □其他 | R主動公開 □依申請公開 □不予公開 | □預公開 R全文發(fā)布 □脫密(脫敏)公開 □政策解讀 □現(xiàn)場宣講 □其他 | 社會 | 0818-5909925 | |
財政部門對集中采購機構的考核結果公告 | 【集中采購機構名稱】 【存在問題】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 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股 | 實時公開 | R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政務微博 □政務微信 □移動客戶端 □微視 □手機短信推送 □電視 □廣播 □報刊 □信息公告 □電子信息屏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點(室) □圖書館 □檔案館 □其他 | R主動公開 □依申請公開 □不予公開 | □預公開 R全文發(fā)布 □脫密(脫敏)公開 □政策解讀 □現(xiàn)場宣講 □其他 | 社會 | 0818-5909925 | ||
財政部門對代理機構的檢查結果公告 | 【代理機構名稱】 【存在問題】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 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股 | 實時公開 | R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政務微博 □政務微信 □移動客戶端 □微視 □手機短信推送 □電視 □廣播 □報刊 □信息公告 □電子信息屏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點(室) □圖書館 □檔案館 □其他 | R主動公開 □依申請公開 □不予公開 | □預公開 R全文發(fā)布 □脫密(脫敏)公開 □政策解讀 □現(xiàn)場宣講 □其他 | 社會 | 0818-5909925 | ||
政府采購公告 | 【采購項目名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 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股 | 實時公開 | R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政務微博 □政務微信 □移動客戶端 □微視 □手機短信推送 □電視 □廣播 □報刊 □信息公告 □電子信息屏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點(室) □圖書館 □檔案館 □其他 | R主動公開 □依申請公開 □不予公開 | □預公開 R全文發(fā)布 □脫密(脫敏)公開 □政策解讀 □現(xiàn)場宣講 □其他 | 社會 | 0818-5909925 | ||
| 政府采購更正公告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 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股 | 實時公開 | R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政務微博 □政務微信 □移動客戶端 □微視 □手機短信推送 □電視 □廣播 □報刊 □信息公告 □電子信息屏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點(室) □圖書館 □檔案館 □其他 | R主動公開 □依申請公開 □不予公開 | □預公開 R全文發(fā)布 □脫密(脫敏)公開 □政策解讀 □現(xiàn)場宣講 □其他 | 社會 | 0818-5909925 | |
政府采購結果公告 | 【采購項目名稱】 【備注】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 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股 | 實時公開 | R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政務微博 □政務微信 □移動客戶端 □微視 □手機短信推送 □電視 □廣播 □報刊 □信息公告 □電子信息屏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點(室) □圖書館 □檔案館 □其他 | R主動公開 □依申請公開 □不予公開 | □預公開 R全文發(fā)布 □脫密(脫敏)公開 □政策解讀 □現(xiàn)場宣講 □其他 | 社會 | 0818-5909925 | ||
行政許可 | 中介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yè)務審批 | 權力名稱、權力類型、責任主體、責任事項、追責情形、監(jiān)督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四川省行政權力指導清單(2021年本)》 | 財稅法規(guī)會計股 | 編制或調(diào)整后5個工作日內(nèi)公開 | R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政務微博 □政務微信 □移動客戶端 □微視 □手機短信推送 □電視 □廣播 □報刊 □信息公告 □電子信息屏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點(室) □圖書館 □檔案館 □其他 | R主動公開 □依申請公開 □不予公開 | R預公開 R全文發(fā)布 □脫密(脫敏)公開 □政策解讀 □現(xiàn)場宣講 □其他 | 社會 | 0818-5909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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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權力 | 撤銷、注銷代理記賬資格 | 權力名稱、權力類型、責任主體、責任事項、追責情形、監(jiān)督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四川省行政權力指導清單(2021年本)》 |
財稅法規(guī)會計股 | 編制或調(diào)整后5個工作日內(nèi)公開 | R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政務微博 □政務微信 □移動客戶端 □微視 □手機短信推送 □電視 □廣播 □報刊 □信息公告 □電子信息屏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點(室) □圖書館 □檔案館 □其他 | R主動公開 □依申請公開 □不予公開 | R預公開 R全文發(fā)布 □脫密(脫敏)公開 □政策解讀 □現(xiàn)場宣講 □其他 | 社會 | 0818-5909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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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對財政收入執(zhí)收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財政收入管理規(guī)定行為的處罰;對財政收入執(zhí)收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財政收入上繳規(guī)定行為的處罰;對財政部門、國庫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有關上解、下?lián)茇斦Y金規(guī)定行為的處罰;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規(guī)定使用、騙取財政資金行為的處罰;對財政預決算的編制部門和預算執(zhí)行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有關預算管理規(guī)定行為的處罰;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有資產(chǎn)管理的規(guī)定,擅自占有、使用、處置國有資產(chǎn)的處罰;對單位和個人違反國家有關投資建設項目規(guī)定,截留、挪用、騙取國家建設資金或超概算投資、虛列投資完成額等行為的處罰;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國家有關規(guī)定,擅自提供擔保的處罰;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有關賬戶管理規(guī)定,擅自在金融機構開立、使用賬戶的處罰;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規(guī)定騙取、滯留、截留、挪用政府承貸或者擔保的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等行為的處罰;對企業(yè)和個人不繳或者少繳財政收入行為的處罰;對企業(yè)和個人騙取、挪用財政資金以及政府承貸或者擔保的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或者從中非法獲益行為的處罰;對單位和個人違反財政收入票據(jù)管理規(guī)定行為的處罰;對單位和個人違反財務管理的規(guī)定,私存私放財政資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處罰;對不依法設置、私設會計賬簿,未按規(guī)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或填制、取得的原始憑證不符合規(guī)定,以未經(jīng)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jù)登記會計帳簿或者登記會計帳簿不符合規(guī)定的,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的,向不同的會計資料使用者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編制依據(jù)不一致的,未按照規(guī)定使用會計記錄文字或者記帳本位幣的,未按照規(guī)定保管會計資料,致使會計資料毀損、滅失的,未按照規(guī)定建立并實施單位內(nèi)部會計監(jiān)督制度或者拒絕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或者不如實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及有關情況的,任用會計人員不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行為的處罰;對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對外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的處罰;對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的處罰;對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匿、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的處罰;對隨意改變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標準的,隨意改變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jù)、編制原則和方法的,提前或者延遲結賬日結賬的,在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前,未按照本條例規(guī)定全面清查資產(chǎn)、核實債務的,拒絕財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財務會計報告依法進行的監(jiān)督檢查,或者不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的企業(yè)行為的處罰;對拒絕、拖延提供情況和資料以及提供虛假情況和材料,妨礙、阻撓和拒絕財政監(jiān)督檢查行為的處罰;對公司在法定的會計賬簿以外另立會計賬簿的處罰;對公司不依法提取法定公積金的處罰; | 權力名稱、權力類型、責任主體、責任事項、追責情形、監(jiān)督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四川省行政權力指導清單(2021年本)》 | 區(qū)財政監(jiān)督局 | 編制或調(diào)整后5個工作日內(nèi)公開 | √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政務微博 □政務微信 □移動客戶端 □微視 □手機短信推送 □電視 □廣播 □報刊 □信息公告 □電子信息屏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點(室) □圖書館 □檔案館 □其他 | √主動公開 □依申請公開 □不予公開 | □預公開 √全文發(fā)布 □脫密(脫敏)公開 □政策解讀 □現(xiàn)場宣講 □其他 | 社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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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對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的加處罰款; | 權力名稱、權力類型、責任主體、責任事項、追責情形、監(jiān)督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四川省行政權力指導清單(2021年本)》 | 區(qū)財政監(jiān)督局 | 編制或調(diào)整后5個工作日內(nèi)公開 | √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政務微博 □政務微信 □移動客戶端 □微視 □手機短信推送 □電視 □廣播 □報刊 □信息公告 □電子信息屏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點(室) □圖書館 □檔案館 □其他 | √主動公開 □依申請公開 □不予公開 | □預公開 √全文發(fā)布 □脫密(脫敏)公開 □政策解讀 □現(xiàn)場宣講 □其他 | 社會 | 0818-5909916 | |
行政檢查 | 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yè)事業(yè)組織和相關人員涉及財政、財務和會計等事項實施監(jiān)督檢查; | 權力名稱、權力類型、責任主體、責任事項、追責情形、監(jiān)督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四川省行政權力指導清單(2021年本)》 | 區(qū)財政監(jiān)督局 | 編制或調(diào)整后5個工作日內(nèi)公開 | √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政務微博 □政務微信 □移動客戶端 □微視 □手機短信推送 □電視 □廣播 □報刊 □信息公告 □電子信息屏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點(室) □圖書館 □檔案館 □其他 | √主動公開 □依申請公開 □不予公開 | □預公開 √全文發(fā)布 □脫密(脫敏)公開 □政策解讀 □現(xiàn)場宣講 □其他 | 社會 | 0818-5909916 | |
其他行政權力 | 暫停使用或者追回違法行為涉及的財政資金;對到期無法退還的違法所得收繳國庫; | 權力名稱、權力類型、責任主體、責任事項、追責情形、監(jiān)督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四川省行政權力指導清單(2021年本)》 | 區(qū)財政監(jiān)督局 | 編制或調(diào)整后5個工作日內(nèi)公開 | √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政務微博 □政務微信 □移動客戶端 □微視 □手機短信推送 □電視 □廣播 □報刊 □信息公告 □電子信息屏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點(室) □圖書館 □檔案館 □其他 | √主動公開 □依申請公開 □不予公開 | □預公開 √全文發(fā)布 □脫密(脫敏)公開 □政策解讀 □現(xiàn)場宣講 □其他 | 社會 | 0818-5909916 | |
行政許可、行政處罰“雙公示” | 行政處罰信息(法人或其他組織) | 職權名稱、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處罰事由處罰依據(jù)、行政相對人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處罰結果、處罰決定日期、處罰機關、其他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四川省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函〔2016〕81號) | 區(qū)財政監(jiān)督局 | 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nèi)(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 √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政務微博 □政務微信 □移動客戶端 □微視 □手機短信推送 □電視 □廣播 □報刊 □信息公告 □電子信息屏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點(室) □圖書館 □檔案館 □其他 | √主動公開 □依申請公開 □不予公開 | □預公開 √全文發(fā)布 □脫密(脫敏)公開 □政策解讀 □現(xiàn)場宣講 □其他 | 社會 | 0818-5909916 | |
| 行政處罰信息(自然人) | 職權名稱、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處罰事由、處罰依據(jù)、行政相對人名稱、處罰結果、處罰決定日期、處罰機關、其他 |
| 區(qū)財政監(jiān)督局 | 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nèi)(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 √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政務微博 □政務微信 □移動客戶端 □微視 □手機短信推送 □電視 □廣播 □報刊 □信息公告 □電子信息屏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點(室) □圖書館 □檔案館 □其他 | √主動公開 □依申請公開 □不予公開 | □預公開 √全文發(fā)布 □脫密(脫敏)公開 □政策解讀 □現(xiàn)場宣講 □其他 | 社會 | 0818-5909916 | |
行政執(zhí)法檢查“雙隨機” | 隨機抽查事項檢查內(nèi)容 | 抽查主體、事項名稱、抽查依據(jù)、檢查事項具體內(nèi)容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四川省推廣隨機抽查規(guī)范事中事后監(jiān)管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發(fā)﹝2015﹞100號) | 區(qū)財政監(jiān)督局 | 實時公開 | √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政務微博 □政務微信 □移動客戶端 □微視 □手機短信推送 □電視 □廣播 □報刊 □信息公告 □電子信息屏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點(室) □圖書館 □檔案館 □其他 | √主動公開 □依申請公開 □不予公開 | □預公開 √全文發(fā)布 □脫密(脫敏)公開 □政策解讀 □現(xiàn)場宣講 □其他 | 社會 | 0818-5909916 | |
財政專項資金 | 財政專項資金 | 【項目名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 | 區(qū)財政監(jiān)督局 | 實時公開 | √政府網(wǎng)站 □政府公報 □政務微博 □政務微信 □移動客戶端 □微視 □手機短信推送 □電視 □廣播 □報刊 □信息公告 □電子信息屏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點(室) □圖書館 □檔案館 □其他 | √主動公開 □依申請公開 □不予公開 | □預公開 √全文發(fā)布 □脫密(脫敏)公開 □政策解讀 □現(xiàn)場宣講 □其他 | 社會 | 0818-5909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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