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東城街道辦事處社會救助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縣級 | 鄉(xiāng)、村級 | ||||||
1 | 綜合業(yè)務 | 政策 |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規(guī)定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通川區(qū)人民政府東城街道辦事處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 | √ | √ | |||
2 | 監(jiān)督 | 社會救助信訪通訊地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規(guī)定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通川區(qū)人民政府東城街道辦事處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 | √ | √ | ||||
3 | 最低生活保障 | 政策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試行)》、各地配套政策法規(guī)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規(guī)定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通川區(qū)人民政府東城街道辦事處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 | √ | √ | |||
4 | 辦事 指南 | 辦理事項、辦理條件、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間、地點、聯(lián)系方式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各地相關政策法規(guī)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通川區(qū)人民政府東城街道辦事處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 | √ | √ | ||||
5 | 最低生活保障 | 審核 | 初審對象名單及相關信息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各地相關政策法規(guī)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公示7個工作日 | 通川區(qū)人民政府東城街道辦事處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社區(qū)公示欄(電子屏) | √ | √ | √ | |||
6 | 審批 信息 | 低保對象名單及相關信息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各地相關政策法規(guī)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通川區(qū)人民政府東城街道辦事處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社區(qū)公示欄(電子屏) | √ | √ | √ | ||||
7 |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 | 政策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制度的意見》、民政部關于印發(fā)《特困人員認定辦法》的通知、民政部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制度的意見》的通知、各地配套政策法規(guī)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規(guī)定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通川區(qū)人民政府東城街道辦事處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 | √ | √ | |||
8 | 辦事 指南 | 辦理事項、辦理條件、救助供養(yǎng)標準、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間、地點、聯(lián)系方式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制度的意見》、各地相關政策法規(guī)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通川區(qū)人民政府東城街道辦事處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 | √ | √ | ||||
9 |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 | 審核 | 初審對象名單及相關信息、終止供養(yǎng)名單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制度的意見》、各地相關政策法規(guī)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公示7個工作日 | 通川區(qū)人民政府東城街道辦事處 | ■ 便民服務中心 ■ 社區(qū)公示欄(電子屏) | √ | √ | √ | |||
10 | 審批 信息 | 特困人員名單及相關信息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制度的意見》、各地相關政策法規(guī)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通川區(qū)人民政府東城街道辦事處 | ■ 便民服務中心 ■ 社區(qū)公示欄(電子屏) | √ | √ | √ | ||||
11 | 臨時救助 | 政策 | 《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民政部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臨時救助工作的意見》、各地配套政策法規(guī)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規(guī)定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通川區(qū)人民政府東城街道辦事處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 | √ | √ | |||
12 | 臨時救助 | 辦事 指南 | 辦理事項、辦理條件、救助標準、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間、地點、聯(lián)系方式 | 《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關政策法規(guī)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通川區(qū)人民政府東城街道辦事處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社區(qū)公示欄(電子屏) | √ | √ | √ | |||
13 | 審核 | 支出型臨時救助對象名單、救助金額、救助事由 | 《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關政策法規(guī)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通川區(qū)人民政府東城街道辦事處 | ■ 政府網(wǎng)站 ■ 社區(qū)公示欄(電子屏) | √ | √ | √ |
(二)東城街道辦事處養(yǎng)老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縣級 | 鄉(xiāng)、村級 | ||||||
1 | 養(yǎng)老服務業(yè)務辦理 | 老年人補貼 | 老年人補貼名稱(高齡津貼、養(yǎng)老服務補貼、護理補貼等);各項老年人補貼依據(jù);各項老年人補貼對象;各項老年人補貼內容和標準;各項老年人補貼方式;補貼申請材料清單及格式;辦理流程、辦理部門、辦理時限、辦理時間、地點、咨詢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規(guī)定 | 制定或獲取補貼政策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通川區(qū)人民政府東城街道辦事處 | ■ 政府網(wǎng)站 ■ 便民服務中心 ■ 社區(qū)公示欄(電子屏) | √ | √ | √ | |||
2 | 便民服務 | 便民服務目錄和流程圖 | 提供所有服務事項的名稱、內容、辦理主體,行使依據(jù),期限,監(jiān)督渠道等信息;流程圖清楚、易讀,能夠按照服務部門或職權事項分類;便民服務中心的目錄清單 | 《 | 信息形成(變更)5個工作日內更新 | 通川區(qū)人民政府東城街道辦事處 | ■ 便民服務中心 ■ 其他 | √ | √ | √ |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縣級 | 鄉(xiāng)、村級 | ||||||
3 | 便民服務 | 便民服務事項辦理情況 | 按照事項辦理類別按月或季度公開便民服務辦理結果 | 《 | 信息形成(變更)5個工作日內更新 | 通川區(qū)人民政府東城街道辦事處 | ■ 便民服務中心 ■ 其他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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