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職能。
1、貫徹《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護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分析、掌握林區社會治安動態。做好森林、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工作和林區治安工作,維護全區社會穩定和生態安全。
2、查處破壞森林、野生動植物資源案件和危害林區社會治安案件;預防、制止和偵查嚴重破壞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違法犯罪活動;負責全區森林公安工作的統計、分析、上報工作。
3、抓好森林公安執法質量,依法參加行政復議和訴訟工作。
4、編制全區森林公安發展建設規劃,組織抓好森林公安裝備、基礎設施建設,承擔警用裝備專用物質的申請、購置工作,對森林公安的裝備、設施設備及公務用槍進行監督管理。
5、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抓好森林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做好森林公安機構設置、編制和警力配備的審核報批,民警招收錄用的審核,民警警籍管理,警銜審核申報,民警教育培訓、民警立功授獎、優撫、宣傳、警務監督、民警違法違紀案件查處等工作。
6、完成達州市通川區林業局、達州市公安局通川區分局、達州市森林公安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二、機構設置
通川區森林公安局于2012年2月成立,單位機構編制1個,系通川區林業局獨立核算的二級行政單位。人員情況,行政編制7人,工勤人員1人,臨聘協警10人與去年持平。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 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收、支總計226.43萬元。與2019年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減少38.85萬元,增減變動原因是協警費用增加及辦案經費支出增加
二、 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計226.4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26.23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經營收入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2萬元。
三、 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計213.7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65.3萬元,占77%;項目支出48.44萬元,占23%。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26.43萬元。與2019年相比,收入與上年對比收入增加9.53萬元,增加率5.29%;支出增加11.52萬元,增加率6.55%;增減變動原因是協警費用增加及辦案經費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13.54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增加11.52萬元,增長6.55%。主要變動原因是協警費用增加及辦案經費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13.54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農林水支出(類)支出188.57萬元,占8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9.34萬元,占4.3%;衛生健康支出4.08萬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11.55萬元,占5%。(羅列全部功能分類科目,至類級。)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決算數為213.74,完成預算100%。其中:
1.農林水支出(類)林業(款)林業執法與監管(項):支出決算為188.77萬元,完成預算100%。
2.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支出決算為11.55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支出決算為9.34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原因是養老保險繳費基數降低。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支出決算為4.08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43.65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43.66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32.33萬元、津貼補貼38.88萬元、獎金40.50萬元、伙食補助費2.77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9.34萬元、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4.08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4.20萬元、獎勵金0.01萬元、住房公積金11.55萬元等。
公用經費68.7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2.96萬元、印刷費0.20萬元、手續費0.01萬元、水費0.42萬元、電費1.25萬元、郵電費0.81萬元、物業管理費0.35萬元、差旅費6.52萬元、培訓費0.11萬元、勞務費46.71萬元、工會經費0.43萬元、福利費1.0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萬元、其他交通費3.94萬元等。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4.00萬元,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運行費。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萬元。
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完成預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次,出國(境)0人。因公出國(境)支出決算比2019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4萬元,完成預算10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比2018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全年按規定更新購置公務用車0輛,金額0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單位共有公務用車1輛,其中: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 執法執勤用車1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4萬元。主要用于執法與監管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3.公務接待費支出0.08萬元,完成預算26.67%。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比2018年增加0.08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務接待費沒發生。
國內公務接待支出0.08萬元。
外事接待支出0萬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計支出0萬元。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支出0萬元。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支出0萬元。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20年,森林公安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13.74萬元,與2019年決算數持平。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0年,森林公安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森林公安局共有車輛1輛,其中: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1輛、其他用車**輛……其他用車主要是用于……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本部門按要求對2020年部門整體支出開展績效自評,從評價情況來看完成情況很好。本部門還自行組織了1個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從評價情況來看,本部門認真完成協警招聘使用及警察加班及執勤補貼項目全部完成。
1.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本部門在2020年度部門決算中反映“招聘10名協警 ”“警察加班補助和執勤津貼”等2個項目績效目標實際100%完成。
2.“招聘10名協警” 和“警察加班補助和執勤津貼”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綜述。項目全年預算數招聘協警57.2萬元,完成48.44萬元,完成預算84.68%,主要原因是年末未來的及報賬;警察加班補助和執勤津貼14.15萬元完成預算的100%。通過項目實施,保障了協警人員和警察的工作福利費用按時發放,為林業執法與監管工作發揮最大作用。
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表 | |||||
項目名稱 | 招聘10名協警 | ||||
預算單位 | 通川區森林公安局 | ||||
預算執行情況(萬元) | 預算數: | 57.2 | 執行數: | 48.44 | |
其中-財政撥款: | 48.44 | 其中-財政撥款: | 48.44 | ||
其它資金: | 其它資金: | ||||
年度目標完成情況 | 預期目標 | 實際完成目標 | |||
保障協警人員工作福利費用,為林業執法與監管工作發揮最大作用。 | 保障了協警人員工作福利費用按時發放,為林業執法與監管工作發揮最大作用。
| ||||
績效指標完成情況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預期指標值(包含數字及文字描述) | 實際完成指標值(包含數字及文字描述) |
項目完成指標 | 10 | 10名協警各項費用 | 10名協警各項費用 | ||
項目完成指標 | |||||
項目完成指標 | |||||
項目完成指標 | |||||
項目完成指標 | |||||
…… | |||||
效益指標 | 對化解社會矛盾工作工作的促進作用 | 98% | |||
效益指標 | 制止違法違紀事件影響率 | 95% | |||
…… | 改善 質量 | 達到考核標準 | |||
滿意度指標 | 服務對象滿意度 | 100% |
2.部門績效評價結果。
本部門按要求對2020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情況開展自評,《森林公安局部門2020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見附件(附件1)。
本部門自行組織對招聘10協警項目開展了績效評價,《招聘10名協警項目2020年績效評價報告》見附件(附件2)。(非涉密部門均需公開部門整體支出評價報告,部門自行組織的績效評價情況根據部門實際公開,若未組織項目績效評價,則只需說明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情況)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區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農林水(類)林業與草原(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3.農林水(類)林業與草原(款)執法與監管(項):指反映執法與監管隊伍建設,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處和督辦,行政許可、復議與訴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反映單位離退休方面的支出。
5.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單位退休人員生活補助支出。
6.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本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支出。
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反映單位按規定為職工繳納的工傷、生育、失業保障的支出。
8.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本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等支出。
9.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10.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其他等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
12.“三公”經費:納入區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3.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辦公用品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勞務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4.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6.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7.“三公”經費: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8.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名詞解釋部分請根據各部門實際列支情況羅列,并根據本部門職責職能增減名詞解釋內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通川區森林公安局部門2020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一、部門(單位)概況
(一)機構組成。
通川區森林公安局于2012年2月成立,單位機構編制1個,系通川區林業局獨立核算的二級行政單位。
(二)機構職能。
1、貫徹《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護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分析、掌握林區社會治安動態。做好森林、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工作和林區治安工作,維護全區社會穩定和生態安全。
2、查處破壞森林、野生動植物資源案件和危害林區社會治安案件;預防、制止和偵查嚴重破壞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違法犯罪活動;負責全區森林公安工作的統計、分析、上報工作。
3、抓好森林公安執法質量,依法參加行政復議和訴訟工作。
4、編制全區森林公安發展建設規劃,組織抓好森林公安裝備、基礎設施建設,承擔警用裝備專用物質的申請、購置工作,對森林公安的裝備、設施設備及公務用槍進行監督管理。
5、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抓好森林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做好森林公安機構設置、編制和警力配備的審核報批,民警招收錄用的審核,民警警籍管理,警銜審核申報,民警教育培訓、民警立功授獎、優撫、宣傳、警務監督、民警違法違紀案件查處等工作。
(三)人員概況。
行政編制7人,工勤人員1人,臨聘協警10人。
二、部門財政資金收支情況
(一)部門財政資金收入情況。
2020年本年收入226.43。
(二)部門財政資金支出情況。
2020年本年支出合計213.7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65.3萬元,占77%;項目支出48.44萬元,占22%。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13.5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34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4.0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1.55萬元等。
三、部門整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一)部門預算管理。
1. 本部門在2019年度部門決算中反映整體績效目標是157.14萬元,其中專項“招聘10名協警 ”等1個項目績效目標實際100%完成。2.招聘10名協警 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綜述。項目全年預算數35萬元,追加后執行數為48萬元,完成預算的100%。通過項目實施,保障了協警人員工作福利費用按時發放,為林業執法與監管工作發揮最大作用。
(二)結果應用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森林公安局在年初預算編制階段,組織對招聘10名協警項目開展了預算事前績效評估,對1個項目編制了績效目標,預算執行過程中,選取1個項目開展績效監控,年終執行完畢后,對1個項目開展了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自評。
本部門按要求對2020年部門整體支出開展績效自評,從評價情況來看完成情況很好。本部門還自行組織了1個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從評價情況來看,本部門認真完成協警招聘使用及警察加班及執勤補貼項目全部完成。
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本部門在2020年度部門決算中反映“招聘10名協警 ”等1個項目績效目標實際100%完成。
四、評價結論及建議
(一)評價結論。
本部門按要求對2020年部門整體支出開展績效自評,從評價情況來看完成情況很好。
(二)存在問題。
(三)改進建議。
附件2
通川區森林公安局
2020年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基本情況。
1.本部門在2020年度部門決算中反映“招聘10名協警 ”“警察加班補助和執勤津貼”等2個項目績效目標實際100%完成。
2.“招聘10名協警” 和“警察加班補助和執勤津貼”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綜述。項目全年預算數招聘協警57.2萬元,完成48.44萬元,完成預算84.68%,主要原因是年末未來的及報賬;警察加班補助和執勤津貼14.15萬元完成預算的100%。通過項目實施,保障了協警人員和警察的工作福利費用按時發放,為林業執法與監管工作發揮最大作用。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