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有關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公安部、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廳、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以及市公安局有關公安工作的決定、指示,部署和指導全區公安工作。
(二)負責全區公安隊伍的管理教育訓練和警務督察暨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斷加強全區公安隊伍的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
(三)為區委、區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社會治安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對策建議。
(四)直接參與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經濟案件的偵察工作;偵查、打擊走私犯罪活動;組織協調重大警務行動;協調和處置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災害事故。
(五)依法管理區戶籍、居民身份證和出入國境,往來華僑、港澳臺人員和入區境的外國人、外籍華人。
(六)管理全區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
(七)領導、監督全區公安機關對社會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監察工作。
(八)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全區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和法制教育工作。
(九)依法管理社會治安,組織治安巡邏與防范;組織全區公安機關依法指導監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經濟保安隊伍的建設。
(十)組織、協調對恐怖活動的防范、偵辦和處置工作。
(十一)協助上級機關實施來本轄區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的警衛工作;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警衛任務。
(十二)組織協調全區的禁毒工作,偵查、查處、防范管轄區內種、吸、販、制毒工作。
(十三)負責打擊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違法犯罪,負責森林防范火災和火案偵破工作。
(十四)為全區公安機關提供通信、信息、技術、后勤服務工作。
(十五)管理本局各單位的黨建、紀檢、監察、人事、勞動工資福利、計劃生育、精神文明建設、老干部工作和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六)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市公安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一)指揮中心:負責指揮調度、科技通信、辦公室工作。
(二)政治處:負責隊伍管理、人事、教育訓練工作。
(三)通川區公安局警務保障室:負責財務裝備、警務保障和后勤服務等工作。
(四)機關黨委:組織指導政治理論學習,督促黨員履行義務。
(五)警察公共關系辦公室:負責外宣工作。
(六)紀檢監察室:負責辦理部門干部違犯黨紀案件。
(七)政治安全保衛大隊:負責政治安全保衛工作。
(八)刑事偵查大隊:負責刑事偵查工作;負責刑事科學技術等工作。
(九)治安管理大隊:負責治安管理工作。
(十)巡特警大隊:負責城區巡邏、打擊、防范工作。
(十一)網絡安全保衛大隊:負責網絡安全保衛工作。
(十二)法制大隊:負責公安法制方面工作。
(十三)經濟犯罪偵查大隊:負責經濟犯罪偵查工作。
(十四)禁毒大隊:負責禁毒工作。
(十五)森林警察大隊:負責森林安全管理及食藥環犯罪偵查工作。
(十六)情報信息大隊:負責情報信息收集工作。
(十七)警務督察大隊:負責警務督察工作。
三、辦公地址:通川區柴市街80號
四、辦公時間:9:00—12:00 13:00—17:00(節假日除外)
五、聯系電話:0818—2122209
六、負責人姓名:沈曉 副區長、公安分局黨委書記、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