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職能簡介。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負責轄區內參保單位和個人養老、工傷、生育保險基金的征收、管理、審核、撥付工作。
3、承辦轄區參保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注銷,職工保險關系轉移,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續保工作。
4、審核參保職工待遇享受條件、計算其待遇,按時足額發放各類社會保險金,指導、督促、協調街鎮搞好社會保險和社區建設工作。
5、負責參保單位和個人養老、工傷、生育保險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社會保險數據、信息的處理和管理,參保
6、為參保單位和個人、提供有關養老、工傷、生育保險的政策宣傳咨詢服務,受理群眾來信來訪。
7、負責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事項。
(二)2020年重點工作。
根據區委、區政府關于2020年全區工作的總體部署,達州市通川區社會保險管理局堅持科學發展、加快發展的工作指導思想,認真落實區委、區政府重大決策,全面深化社保改革,圍繞全區發展改革思路,堅持依法辦公,擴大全民參保范圍,增加各類保險的參保收入,依規辦理養老、工傷支出事項,全面完成社保收支預算目標,促進經濟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嚴格資金監管,提高資金使用績效。
(一)加大擴面征繳力度
加強社保各項政策的宣傳和貫徹落實,通過延伸服務、強化稽核、部門聯動等手段,切實加大擴面征繳力度,重點推進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并全力做好市區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工作,保質保量完成市局下達的參保人數及基金征繳任務,全力擴大社保覆蓋面,將更多群眾納入社會保障體系,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二)持續推進機保制度改革
一是做好新機保制度改革啟動前與各參保單位的養老保險基金清算和2020年職業年金繳費工資申報工作;二是繼續做好原試點老機保有關問題的處理;三是繼續做好“老機保”編外人員清理、轉移工作;四是做好原試點“老機保”試點期間轉移人員個人賬戶的清理及轉移、退還工作;五是繼續做好“中人”退休視同繳費年限核定確認工作;六是按照省局要求,抓好機保網上業務經辦系統的推廣應用工作。七是嚴格按照政策規定,做好辭職、辭退及調動等轉移人員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工作(含退役軍人養老保險關系省級平臺轉移接續工作);八是按照年度基金征收計劃,落實責任,多舉措加大職業年金征繳和清欠力度,做好職業年金記賬做實工作;九是加強政策宣傳、解釋和引導,嚴格個人信息數據核實、錄入;十是做好退休“中人”待遇重新計算準備工作。
(三)進一步健全基金預決算和風險防范機制
強化審計稽核,規范經辦行為,提升管理水平。進一步細化和完善社會保險經辦風險防控機制,針對風險點做好監督審核工作,對各股室業務進行有針對性地開展重點稽核和日常稽核相結合,把好關,確實履行好監督審核工作。
(四)持續推動綜合柜員制度的建設
提高社會保障運行管理體制的信息化水平,將對原有的設施設備、業務系統進行改造升級,同時加大職工業務能力和服務質量的培訓投入。
1.同時需要對現有辦公設施設備進行改造升級,按省級部門綜合柜員制要求,統一服裝、對業務大廳實現區域化改造,著力打造業務高標準、辦事高效率、服務高質量的綜合柜員服務平臺。
2.為滿足綜合柜員制度的實施,需加大對干部職工業務工作、服務態度、黨風廉政等方面的培訓,以滿足綜合柜員制度對于干部職工個人素質、服務質量的要求。
(五)加強信訪維穩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建立健全社保輿情民意應急反應機制,做好信訪問題的事前排查和化解,強化信訪督辦力度,切實維護群眾的切身利益。
(六)加強部門協調配合
加強與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區就業局的配合,核算2019年公益性崗位人員繳費金額,待政府繳費部分和個人繳費部分完全到賬后及時完善其參保信息。積極開展退役士兵補繳年限核查工作,并開具補繳通知單移交軍人事務局,待應繳費用到賬后,完善參保信息。
(七)加大社保稽核力度
對全區繳費單位的繳納情況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對被稽核單位存在少報、瞞報繳費基數和人數、拒絕稽核或偽造、變造、故意毀滅有關賬冊、資料延遲繳費情況的報請人社部門查處。
二、部門概況
達州市通川區社會保險管理局下屬二級單位1個,其中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0個。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達州市通川區社會保險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達州市通川區社會保險管理局2020年收支總預算887.58萬元,比2019年預算數增加253.3萬元,主要原因是2018、2019個人工作性獎勵納入年初一次性專項。
(一)收入預算情況
達州市通川區社會保險管理局2020年收入預算887.58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占0%;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887.58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0年支出合計887.5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55.78萬元,占96.42%;項目支出31.80萬元,占3.58%。
四、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達州市通川區社會保險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887.58萬元,比2019年預算數增加253.3萬元,主要是2018、2019個人工作性獎勵納入年初一次性專項。
(二)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31萬元,占0.0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82.86萬元,占88.20%;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36.36萬元,占4.10%;農林水支出2萬元,占0.23%;住房保障支出66.05萬元,占7.44%。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紀檢監察事務(款)其他紀檢監察事務(項):2020年預算數為0.31萬元,主要是省紀檢電子監控專網項目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項):2020年預算數為694.81萬元,主要用于: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郵電費、印刷費等日常公用經費等。
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項):2020年預算數為31.49萬元,主要用于:業務工作的項目支出。如:6.30干部門診費、全市電子政務專網、社保業務專網使用費等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0年預算數為56.19萬元,主要用于:實施養老保險制度后,部門按規定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職業年金支出。
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2020年預算數為0.36萬元,主要用于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工傷、生育、失業保險費支出。
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20年預算數為36.36萬元,主要用于: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7.農林水支出(類)扶貧(款)其他扶貧支出(項):2020年預算數為2.00萬元,主要用于:非貧困村第一書記工作經費。
8.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0年預算數為66.05萬元,主要用于:部門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達州市通川區社會保險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855.78萬元,其中:人員經費777.99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生活補助、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77.7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等。
六、“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達州市通川區社會保險管理局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
達州市通川區社會保險管理局單位現有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
無公務用車購置的寫明:2020年無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
2020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達州市通川區社會保險管理局2020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0年,達州市通川區社會保險管理局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77.79萬元,比2019年預算增加-11.36萬元,增長-12.7%。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0年,達州市通川區社會保險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購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9年底,達州市通川區社會保險管理局共有車輛0輛,其中,公務接待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四)預算目標設置情況
1.專項預算績效目標管理情況。
本部門年初預算下達項目預算31.80萬元、保留項目預算20萬元。對2020年專項預算項目支出績效目標進行設定,共設定完成專項預算項目6個,互聯網光纖使用費,涉及財政資金8.4萬元;6.30干部門診費,涉及財政資金14.4萬元;全市電子政務專網,涉及財政資金1.62萬元;省紀檢電子監控專網,涉及財政資金0.31萬元;大廳窗口工作運行經費,涉及財政資金20萬元;事權專項,涉及財政資金7.07萬元。共計涉及財政資金51.80萬元,覆蓋率達到100%。同時,對保留預算20萬元按項目設定績效目標。
2.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情況。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對2020年開展的主要任務整體支出績效目標進行設定,共設定完成任務數4個,分別為保障人員支出、運行支出、下達單位專項預算、保留預算專項,任務績效目標1個涉及財政資金51.80萬元,覆蓋率達到100%。
九、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區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紀檢監察事務(款)其他紀檢監察事務(項):指單位紀檢專網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項):指單位人員和機構基本運行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本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支出。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反映單位按規定為職工繳納的工傷、生育、失業保障的支出。
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本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等支出。
7.農林水支出(類)扶貧(款)其他扶貧支出(項):指用于扶貧工作的幫扶支出。
8.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9.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其他等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
11.“三公”經費:納入區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2.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辦公用品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勞務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表1-1.部門收入部表
表1-2.部門支出部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政府經濟分類科目)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2020年區級部門預算績效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