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公布通川區審計局2019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總體情況
2019年度以來,我局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完善信息公開工作機制,豐富信息公開形式,狠抓信息公開質量建設,確保公開信息真實性,提升信息公開及時性,堅持積極、穩步、有序原則,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主動公開
2019年主動公開信息58條,按期公示審計結果,公開年度預、決算信息等,及時更新單位及領導數據。
(二)依審公開
局黨組高度重視,設立專人負責,部門領導審核,黨組成員監督,嚴守信息公開規范化制度。
(三)加強管理
我局加大信息審核把關力度,嚴格公開流程,及時更新上報信息,做到規范化管理。
(四)平臺建設
自信息公開網絡開展以來,單位嚴格控制平臺欄目設置,有效解決了公開信息和欄目不符。
(五)監督保障
我局信息公開工作堅持“先審查、后公開”“上網不涉密、涉密不上網”的原則,制定完善信息管理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辦事,確保政務公開工作順利開展,全面落實監督崗位責任。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
規范性文件 | 58 | 58 | 58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
行政強制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
2.重復申請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
(六)其他處理 | |||||||||
(七)總計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信息公開欄目信息未齊全
2019年我局共有7個欄目0公開,公開方式仍不夠開闊,在下步工作中積極完善信息欄目分類,切實改進信息公開內容多樣化。
(二)信息公開質量不高、更新不及時
2019年我局信息公開數量雖有所上升,但還存在信息公開內容質量不高,更新不及時,文章用語不夠規范,下步工作中我局夯實信息公開基礎,加強信息公開質量監督審核,及時公開單位信息。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