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市通川區衛生健康局
關于《達州市通川區支持生育促進人口均衡發展八條措施實施細則(試行)(征求意見稿)》
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達州市支持生育促進人口均衡發展八條措施》(達市府辦發〔2024〕19號)、《達州市支持生育促進人口均衡發展八條措施實施細則(試行)》(達市衛發〔2024〕35號),結合我區工作實際,通川區衛生健康局起草了《達州市通川區支持生育促進人口均衡發展八條措施實施細則(試行)(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
為盡快落實優化生育政策的各項決策部署,措施征求意見為7天,若有意見建議,請于2024年10月3日前向我局反饋。聯系電話:0818-2123707;電子郵箱:543700967@qq.com。
附件:1《達州市通川區支持生育促進人口均衡發展八條措施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
2《達州市通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通川區支持生育促進人口均衡發展八條措施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的解讀
達州市通川區衛生健康局
2024年9月29日
達州市通川區支持生育促進人口均衡發展八條措施實施細則(試行)(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優化生育政策的各項決策部署,促進人口均衡發展,為全面建設健康達州提供人口保障,根據我區實際制定本細則。
一、關于享受“長幼隨學”政策
(一)支持內容。符合國家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家庭,子女義務教育享受“長幼隨學”入學政策。
(二)支持對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2024年6月20日—2026年12月31日擬就讀學校的適齡兒童少年。2.擬就讀學校的適齡兒童少年為通川區戶籍。3.擬就讀學校的適齡兒童少年同胞兄(弟)姐(妹)為通川區屬學校在校生。
(三)辦理流程。攜帶擬就讀學校的適齡兒童少年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同胞兄(弟)姐(妹)在相關學校就讀相關佐證資料到相應學校登記報名。
二、關于享受“免除孕產婦門診掛號診療費”政策
(一)支持內容。達州市戶籍的孕婦在通川區屬的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孕期健康檢查,為其免除產科普通門診掛號診療費。
(二)支持對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2024年6月20日—2026年12月31日期間進行孕期健康檢查的孕婦。2.在通川區屬的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孕期健康檢查的孕婦。
(三)辦理流程。孕婦攜帶《母子健康手冊》、身份證,在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孕期健康檢查,所在的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直接免除產科普通門診掛號診療費。
三、關于享受“孕產婦分娩補助”政策
(一)支持內容。通川區戶籍的產婦在達州市域內的任一助產機構住院分娩或居家分娩,給予500元/孩一次性補助。
(二)支持對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在2024年6月20日—2026年12月31日分娩的產婦。2.具有通川區戶籍的產婦。3.所生育子女落戶達州市。
(三)辦理流程。1.符合條件的產婦需提供本人戶口簿、社保卡、分娩記錄或證明、孩子落戶證明等材料,并填寫《達州市通川區孕婦分娩補助申請表》,向產婦戶籍地鄉鎮(街道辦)申請。2.區衛生健康局每年匯總一次并將資金需求報送區財政局。3.區財政局審核后及時將資金發放到申請人社保卡。
四、關于享受“入托體檢費用減免”政策
(一)支持內容。3歲以下嬰幼兒在通川區衛生健康局備案的托育機構入托,并在通川區屬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體檢每年減免80元/人體檢費。
(二)補助對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在通川區衛生健康局備案的托育機構入托(含全日托、半日托、臨時托等)的3歲以下嬰幼兒。2.具有達州市戶籍的3歲以下嬰幼兒。3.在與通川區屬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簽訂合作協議并按照要求開展體檢的3歲以下嬰幼兒。
(三)辦理流程。1.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于每年11月前將年度入托的3歲以下嬰幼兒體檢名單和體檢報告報區衛生健康局。2.區衛生健康局匯總后將資金需求報送至區財政局。3.區財政局審核后將資金及時撥付至體檢的公立醫療衛生機構。
五、關于享受“托位補助”政策
(一)支持內容。2024年6月20日—2026年12月31日期間在通川區衛生健康局備案的新建或改擴建的托育綜合服務中心,每月按備案托位數給予每個托位補助300元。
(二)支持對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按照國家衛健委《托育綜合服務中心建設指南(試行)》標準完成建設。2.建筑面積不低于3000平米且不低于100個托位數。3.能夠提供托育從業人員培訓、托育機構管理咨詢、托育產品研發與創新設計、家庭養育指導及嬰幼兒早期發展等服務。4.托育綜合服務中心已在通川區衛生健康局備案并投入運營。
(三)辦理流程。1.托育綜合服務中心根據備案核定的托位數向區衛生健康局申請。2.區衛生健康局匯總后將資金需求報送到區財政局。3.區財政局審核后及時將資金撥付至托育綜合服務中心。
六、關于享受“醫保繳費補助”政策
(一)支持內容。在通川區登記落戶的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90天內參加本地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出生當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由區財政全額補助。
(二)支持對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2024年6月20日—2026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的新生兒。2.具有通川區戶籍的新生兒。3.自出生之日起90天內參加通川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新生兒。
(三)辦理流程。1.在醫療機構通過“新生兒出生一件事”多證聯辦的,醫保經辦機構受理相關部門推送的已上戶新生兒基本信息,通過審核后,個人不再繳納出生當年城鄉居民醫保費;未通過“新生兒出生一件事”途徑辦理的,可攜帶新生兒戶口簿到醫保經辦機構窗口、鄉鎮(街道)醫保服務窗口、醫保服務站辦理參保登記,審核通過后,個人不再繳納出生當年城鄉居民醫保費。2.符合補助政策但個人已繳費的,可在新生兒出生90天內到經辦機構窗口、鄉鎮(街道)醫保服務窗口、片區稅務分局、區稅務大廳社保征收窗口申請退費。3.區醫療保障局、區財政局應分別于當年6月底前、12月底前完成半年度補助清算與資金撥付。
七、關于享受“工會慰問”政策
(一)支持內容。基層工會每年向符合條件生育的二孩、三孩所屬會員發放500元慰問金。
(二)支持對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符合國家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的會員,且孩子未滿18歲。2.職工具有達州市戶籍,且加入所在部門(單位)會員。3.所生育子女落戶達州市。
(三)辦理流程。符合條件的會員提供戶口簿或其他能證明孩子落戶達州市及與會員關系的材料,向所在部門(單位)工會申請,所在部門(單位)工會審核后及時發放慰問金。
八、關于責任分工
按照職能職責分工負責落實《八條措施》,其中“長幼隨學”政策由區教育局牽頭負責;免除孕產婦門診掛號診療費、孕產婦分娩補助、入托體檢費用減免、托位補助由區衛生健康局牽頭負責;醫保繳費補助由區醫療保障局牽頭負責;工會慰問由區總工會牽頭負責;第三、四、五、六條的資金預算保障由區財政局負責。
按補助類型一個申請主體規一檔,按職責由區、鄉鎮(街道)分級分部門進行整理、歸檔、保存。
區衛健局:《達州市通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通川區支持生育促進人口均衡發展八條措施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的解讀
一、制定《實施細則》的背景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優化生育政策的各項決策部署,促進人口均衡發展,為全面建設健康達州提供人口保障,根據《達州市支持生育促進人口均衡發展八條措施》(達市府辦發〔2024〕19號)、《達州市支持生育促進人口均衡發展八條措施實施細則(試行)》(達市衛發〔2024〕3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細則。
二、制定《實施細則》的目的
調節社會的人口比重分布,降低生育成本,讓青年夫妻更愿意生孩子,從而提高人口出生率。
三、制定《實施細則》的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通川區戶籍的人員和單位。
四、制定《實施細則》的施行時間
實施細則自2024年6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內若國家、省出臺新規定,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