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市通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明確在區級重點項目建設領域及農業農村基礎設施領域采用以工代賑方式實施項目的通知?
一、文件出臺背景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多采用以工代賑、生產獎補、勞務補助等方式,組織動員貧困群眾參與幫扶項目實施,教育和引導廣大群眾用自己的辛勤勞動實現脫貧致富。李克強總理強調,加大以工代賑投入,擴大以工代賑投資建設領域和實施范圍。為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積極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充分發揮以工代賑功能作用,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二、推廣以工代賑方式的意義
(一)有利于拓寬農村就業渠道,解決就近就業難題。
(二)有利于持續增加農民收入,鞏固脫貧攻堅成果。
(三)有利于補上“三農”短板,有效銜接鄉村振興。
(四)有利于激發群眾的內生動力,實現扶志扶智結合
三、政策實施范圍
(一)農村生產生活基礎設施。包括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廢棄村莊和危房拆除、生活環境治理,災毀水毀農村小型基礎設施恢復重建,農田、優勢特色產業集群或生產基地配套機耕道等附屬設施建設,以及片區綜合開發等。
(二)農村交通基礎設施。包括村內主干道等路基整理、路面硬化、亮化及必要防護設施建設,國有農場、林場林區內公路改造,農村渡口、漫水路、漫水橋等小型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等。
(三)水利基礎設施。包括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和維修養護,小型水庫、堤防維修養護,農村河湖管理、巡護和保潔,小流域綜合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農村飲水工程建設、改造和維修養護等。
(四)文化旅游基礎設施。包括鄉村文化旅游和休閑農業景區景點與通鄉、通村主干道連接道路路基建設,景區景點內旅游道路及步游道、公共衛生設施、垃圾污水處理設施、綠化工程等配套和附屬工程建設等。
(五)林業草原基礎設施。包括在森林保護、荒漠化治理等生態保護修復及儲備林基地建設等領域中,生產作用道路、灌溉基礎設施和管護用房等配套和附屬工程建設與維護,因災損毀營造林附屬配套工程復建等。
四、核心舉措
(一)積極謀劃采取以工代賬方式實施的項目
開展相關農業農村基礎設施項目謀劃、相關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編制時,積極推廣以工代賑方式,梳理形成年度項目清單。
(二)廣泛組織動員農村勞動力參與工程建設
在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的前提下,盡量動員當地農村勞動力參與,優先吸納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和其他農村低收入群體。
(三)及時足額發放以工代賑勞務報酬
在項目審批、投資計劃下達、事中事后監管、竣工驗收的全過程中,將勞務報酬發放作為重要考慮因素。
(四)多措并舉做好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
有針對性地開展技能培訓、實訓和以工代訓,解決農村勞動力技能不足問題。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部門協同。建立部際溝通協調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壓實工作責任,加強協同聯動,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強投入保障。將符合條件的農業農村基礎設施項目按規定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和抗疫特別國債支持范圍,在組織實施項目時大力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多渠道擴大以工代賑實施規模。
(三)強化督促指導。采取工作會商、實地督導、聯合調研、定期調度等方式,解決在以工代賑方式推廣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
(四)做好宣傳引導。通過召開工作現場會、經驗交流會等加大宣傳推介力度,及時總結推廣以工代賑方式的經驗做法。
六、名詞解釋
以工代賑。以工代賑就是以務工代替賑濟,是指國家以實物折款或現金形式投入受賑濟地區實施基礎設施建設,讓受賑濟地區的困難群眾參加勞動并獲得報酬,從而取代直接賑濟的一種扶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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