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征求《達州市通川區青少年科技創新“區長獎”評選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結果的反饋
達州市通川區科學技術協會
關于征求《達州市通川區青少年科技創新
“區長獎”評選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意見建議的公告
《達州市通川區青少年科技創新“區長獎”評選管理辦法》自區政府2019年3月12日發布施行,五年有效期已滿,為激發廣大科技教師和青少年學生的創新熱情,提高青少年科學素質,根據《達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達州市青少年科技創新市長獎評選管理辦法的通知》(達市府規〔2023〕5號),結合通川區實際,我協牽頭草擬了《達州市通川區青少年科技創新“區長獎”評選管理辦法》,現廣泛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如有意見或建議的,請于2024年6月3日前,以函告或電告等形式向通川區科學技術協會反饋。
聯系人:達州市通川區科學技術協會,聯系電話:2122598,郵箱:117460208@qq.com。
地址:達州市通川區文華街54號。
附件:1.《達州市通川區青少年科技創新“區長獎”?評選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2.達州市通川區科學技術協會關于《達州市通川區青少年科技創新“區長獎”評選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解讀
達州市通川區科學技術協會
2024年5月23日
達州市通川區青少年科技創新
“區長獎”評選管理辦法
(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通川區青少年科技創新區長獎評選程序,激發廣大青少年科技創新熱情,增強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推動學??茖W素質教育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國務院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2021—2035年)、《達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達州市青少年科技創新市長獎評選管理辦法的通知》(達市府規〔2023〕5號)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達州市通川區青少年科技創新區長獎(以下稱區長獎)是由達州市通川區人民政府設立的全區青少年科技創新活動的最高榮譽獎。獲獎者由區政府進行表彰,授予區長署名的榮譽證書,并給予一定的獎勵。
第三條 達州市通川區青少年科技創新區長獎獎勵委員會(以下稱獎勵委員會)負責領導和統籌協調評選活動。獎勵委員會主任委員由區政府分管負責人擔任,副主任委員由區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區科協主席、區教育局局長、區財政局局長、團區委書記擔任。獎勵委員會成員由區科協、區教育局、區財政局、團區委分管青少年科技教育的負責人和通川區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評審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共同組成。
獎勵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科協,負責區長獎評選工作中的組織、協調、初評、宣傳等事務。
第四條 通川區青少年科技創新區長獎評審委員會(以下稱評審委員會)在獎勵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評審工作。評審委員會組成人員由獎勵委員會辦公室提出,報獎勵委員會審定同意。
第五條 區教育局負責指導各中小學校組織學生開展科技創新,參與各級、各部門青少年科技創新競賽,幫助學生申報專利,協助獎勵委員會辦公室做好專項資金的申報工作。
第六條 區長獎專項資金分為區長獎獎金和組織工作經費,由區財政納入預算保障。
區長獎獎金用于獲獎單位和個人的獎勵;組織工作經費用于評選、組織、頒獎大會、宣傳、創新輔導等工作支出。
第七條 區長獎的評選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二章 獎勵設置
第八條 區長獎每個競賽年度表彰一次,競賽年度為當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當年對同一集體和個人不重復評獎。對同一作品(項目)獲獎的,按獲獎最高等次申報評獎,對同一競賽年度的優秀組織獎按最高獎勵標準執行。
第九條 區長獎分設項目獎和組織獎,具體獎勵對象如下:
(一)項目獎獎勵對象包括:競賽年度內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一、二、三等獎獲得者;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活動及比賽(少年兒童科學幻想繪畫、青少年機器人競賽、青少年科學影像、青少年科學調查體驗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等活動)一、二、三等獎獲得者(未設等級獎確定的參照執行);全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省科學影像作品)、青少年科學調查體驗活動和青少年機器人競賽(提高組)一、二、三等獎以及青少年機器人競賽(普及組)一等獎的每項全省前3名獲得者;全市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特等獎、一等獎、青少年科學調查體驗活動一等獎和青少年機器人競賽(普及組)一等獎的每項全市前3名獲得者;全區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特等獎獲得者;全國、全省、全市、全區“十佳科技輔導員”獲得者;國家發明專利獲得者。
(二)組織獎獎勵對象包括:競賽年度內全國、全省、全市、全區優秀組織獎獲獎單位。
前款所稱全區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特等獎包括集體項目在內設項目獎15項,由評審委員會從全區競賽獲獎的一等獎中投票推選。其中,少年兒童科學幻想繪畫、青少年科學影像作品、科技創新競賽類作品、青少年科學調查體驗活動、教師作品等每個參賽項目入選特等獎最多不超過5項;全區青少年科技創新優秀組織獎,評選不超過10個,并對參評的農村學校適當傾斜。
第十條 區長獎獎勵標準為:
(一)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活動及比賽(少年兒童科學幻想繪畫、青少年機器人競賽、青少年科學影像、青少年科學調查體驗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等活動)一、二、三等獎項目,每項分別獎勵10000元、8000元、6000元。
(二)全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和青少年科學調查體驗活動、青少年機器人競賽(提高組)一、二、三等獎、青少年機器人競賽(普及組)一等獎每項全省前3名,每項分別獎勵5000元、4000元、3000元。
(三)全市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青少年科學調查體驗活動特等獎、一等獎、青少年機器人競賽(普及組)一等獎的每項全市前3名獲得者,每項分別獎勵3000元、500元。
(四)全區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特等獎獲獎項目,每項獎勵2000元。
(五)“十佳”優秀科技輔導員,國家級每個獎勵10000元,省級獎勵6000元,市級獎勵3000元,區級獎勵2000元。
(六)經評審委員會專家評審認定對本區經濟社會發展有一定推進作用的國家發明專利,每項獎勵5000元。
(七)全國優秀組織獎獲獎單位,每個單位獎勵20000元。
(八)全省優秀組織獎獲獎單位,每個單位獎勵6000元。
(九)全市優秀組織獎獲獎單位,每個單位獎勵5000元
(十)全區優秀組織獎獲獎單位,每個單位獎勵2000元。
第三章 參評條件
第十一條 區長獎的參評對象為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通川區中小學校(包括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中學)在校學生、科技輔導員和優秀組織單位:
(一)中國科協、教育部等主辦的“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 、“全國青少年機器人競賽”、“全國青少年科學影像節活動”、青少年科學調查體驗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等活動中一、二、三等獎獲獎者。
(二)全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機器人競賽(提高組)、青少年科學調查體驗活動等中一、二、三等獎和機器人競賽(普及組)一等獎每項全省前3名獲得者。
(三)全市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青少年科學調查體驗活動中的特等獎、一等獎獲得者以及市青少年機器人競賽中一等獎獲得者中的前3名。
(四)全區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特等獎獲得者。
(五)全國、全省、全市、全區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十佳”優秀科技輔導員。
(六)對本區經濟社會發展有一定推進作用的青少年國家發明專利獲得者。
(七)全國、全省、全市、全區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優秀組織獎獲獎單位。
(八)其他經評審委員會認可的項目。
第十二條 區長獎的參評學生應當熱愛祖國、熱愛科學、做到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第四章 申報和評審程序
第十三條 符合申報條件的學生、科技輔導員由所在學校提出書面推薦意見,并附學生和科技輔導員本人填寫《通川區青少年科技創新區長獎候選申報表》、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二份),報獎勵委員會辦公室。
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由申報單位自行填寫《通川區青少年科技創新區長獎候選申報表》,并附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二份),報獎勵委員會辦公室。
第十四條 獎勵委員會辦公室對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查,確定符合推薦條件的候選個人和單位;評審委員會從候選的個人和單位中推選獲獎建議人選,獎勵委員會對獲獎建議人選進行審核,報請區長審定,確定本年度的獲獎者名單。
第五章 表彰獎勵
第十五條 區長獎表彰會一般在全區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結束時舉行,具體時間由獎勵委員會確定。
第十六條區政府下發文件、召開頒獎會,對獲獎單位和個人頒發證書和獎牌、獎金。
第十七條 把“通川區青少年科技創新”工作納入對學校素質教育和中小學生素質評價及科技輔導員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 區長獎的評選工作接受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評選工作中違反評選活動程序和工作紀律的,由相關部門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第十九條 參評對象或區長獎獲獎者在評選活動中弄虛作假,造成重要影響的,由獎勵委員會取消參選資格或榮譽稱號,收回區長獎獲得者榮譽證書及獎勵金。
相關部門確認參評對象有違紀違法行為或正在接受行政、司法機關立案調查的,由獎勵委員會報區政府同意,終止其繼續參評資格。
第二十條 區長獎專項資金實行??顚S茫褂眠^程中有違法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追回已撥付的專項資金,并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在有效期內,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規范性文件另有規定,或已按程序對本辦法作出廢止、修改的決定,從其規定和決定。2019年3月12日《達州市通川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通川區青少年科技創新“區長獎”獎勵辦法的通知》(通區府發〔2019〕6號)同時廢止。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達州市通川區科學技術協會負責解釋。
達州市通川區科學技術協會
關于《達州市通川區青少年科技創新“區長獎”
評選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解讀
《達州市通川區青少年科技創新“區長獎”評選管理辦法》于2019年3月12日經達州市通川區第十一屆人民政府第5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實施五年來,全區共有10余萬青少年參加了科技創新活動,共獲得全國性獎項55件,全省性獎項763件,全市性獎項205件;對全區1677名青少年和1174名教師授予了區長獎,進一步夯實了全區廣大青少年的科技創新意識和學校的科技創新基礎。近年來,中科協、省科協相繼調整了青少年科技創新的相關內容,為適應新的發展需要,現將修訂區長獎評選管理辦法相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修訂原因
一是為全面貫徹落實《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2021—2035年)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充分調動廣大青少年的科技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不斷提高科技輔導員隊伍的科學素質和技能。二是國家、省級將青少年科技創新等內容進行了重大調整,特別是國家層面將科幻畫不作為青少年科技創新內容,省級層面只是作為協會層面開展。三是達州市和各縣市區先后修改完善了“市長獎”、“縣長獎”、“區長獎”。原《通川區青少年科技創新“區長獎”獎勵辦法》(通區府發〔2019〕6號)確定的5年法定期限已滿,按規定需修訂完善和出臺新的《通川區青少年科技創新“區長獎”獎勵辦法》。四是通過近五年貫徹落實區長獎獎勵辦法情況來看,對照各兄弟縣市區先進做法,為進一步提高青少年科學素質提升,個別獎勵實施項目有待于更新和完善。
二、修訂依據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見》明確指出:科普工作的重點對象是青少年、農民和各級領導干部。國務院《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規劃綱要(2021—2035年)》提出在“十四五”時期實施5項提升行動,其中青少年科學素質提升行動更是位居首位,激發青少年好奇心和想象力,增強科學興趣、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培育一大批具備科學家潛質的青少年群體,為加快建設科技強國夯實人才基礎已成為重中之重?!吨腥A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明確規定:各類學校及其它教育機構,應當把科普作為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組織學校開展多種形式的科普活動。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科技創新、科學普及是實現創新發展的兩翼,要把科學普及放在與科技創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沒有全民科學素質普遍提高,就難以建立起宏大的高素質創新大軍,難以實現科技成果快速轉化”。這一重要指示精神是新發展階段科普和科學素質建設高質量發展的根本遵循。
三、修訂過程
區科協成立了修訂工作領導小組專門負責修訂,結合國家、省、市關于青少年科技創新的相關文件精神和達州市青少年科技創新市長獎評選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參照各縣(市、區)的做法,在廣泛聽取區級相關部門和區屬學校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形成《達州市通川區青少年科技創新“區長獎”獎勵辦法》修訂初稿。我協多次與區財政局、教育局協商,征求意見和建議,并進行了相關修改完善,形成了新的《通川區青少年科技創新區長獎評選管理辦法》(草案)。
四、修訂內容
(一)原《通川區青少年科技創新“區長獎”獎勵辦法》中的第二條規定的獎勵范圍沒有將“青少年科學調查體驗活動”納入獎勵范圍,現將“青少年科學調查體活驗動”納入了獎勵范圍。
(二)原《通川區青少年科技創新“區長獎”獎勵辦法》中全省青少年機器人競賽(普及組)獎勵一、二、三等獎,修改后只獎勵省級機器人競賽普及組一等獎的前3名。
(三)原《通川區青少年科技創新“區長獎”獎勵辦法》中沒有獎勵市機器人普及組一等獎獲得者,根據新修訂的市長獎獎勵辦法,結合通川區的實際,現在增加了獎勵市機器人競賽普及組每個項目一等獎的前3名獲獎者。
(四)根據國家這幾年競賽項目一直處于調整狀態的實際情況,在《通川區青少年科技創新“區長獎”獎勵辦法》中增加了中科協牽頭組織的需要青少年參加的其他評比競賽活動。
(五)根據其他縣市區的青少年科技創新縣市區長獎的獎勵標準,結合我區實際,適時調整了我們的獎勵標準,將全國二、三等獎的獎勵標準分別由原來的5000元、4000元調整為8000元、6000元;省級一、二、三等獎獎勵標準分別由原來的3000元、2000元、1000元調整為5000元、4000元、3000元;十佳優秀科技輔導教師的獎勵標準由原來的國家級5000元、省級4000元、市級3000元調整為國家級10000元、省級6000元、市級3000元;全區優秀組織獎的評選由原來的15個調整為10個,獎勵標準由原來的5000元、4000元、3000元調整為2000元。
(六)根據其他兄弟縣市區的情況,將我區區級特等獎由原來的10件,調整為1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