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市通川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公開征求《通川區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管護市場化方案(征求意見稿)》和《通川區城市園林綠化管護市場化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結果反饋
為全面提升通川區轄區內區屬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和城市園林綠化的養護效率、養護質量,不斷改善城市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現結合通川區實際情況,特制定了《通川區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管護市場化方案(征求意見稿)》和《通川區城市園林綠化管護市場化方案(征求意見稿)》,現予以公布,公開征求公眾意見。
任何單位或個人如有意見或建議的,請在公告期內以書面形式向通川區市政園林管理所反映(辦公室地址:達州市通川區北外鎮張家壩安置房10棟4樓15號辦公室,聯系電話:0818-2150286)。單位反映情況請書面回復并加蓋單位公章,個人反映情況需持本人身份證明證件,并留聯系人姓名、電話、地址、郵政編碼。
征求意見期限: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6月7日(共30天)。
附件:1《通川區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管護市場化方案》和《通川區城市園林綠化管護市場化方案》
2 通川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通川區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管護市場化方案》和《通川區城市園林綠化管護市場化方案(征求意見稿)》的解讀
達州市通川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5月8日
通川區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管護市場化方案(征求意見稿)
為建立健全我區市政基礎設施運營管護長效機制,促進市政基礎設施運營管護專業化和規范化,全面提高管護效率,提升管護質量,不斷改善城市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現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按照“政企分開、管護分離”的原則,逐步構建起“政府管理、企業管護、社會監督”的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運營管護新體系。采取“分類管護、動態管理”的方式,通過專業化管護,減輕市政基礎設施財政投入,推動我區市政基礎設施管護事業全面提升。
二、職責分工
(一)區住建局是全區市政基礎設施運營管護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全區市政基礎設施運營管護工作的統籌協調、業務指導、督促檢查等;實施市政基礎設施運營管護考核標準,加強運營管護資金監管。
(二)區財政局負責籌集市政基礎設施運營管護資金并納入財政預算,審定運營管護費用,同時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按程序撥付市政基礎設施日常運營管護費用。
(三)區審計局負責市政基礎設施設備維修、大修等工程項目的審計監督。
(四)全區市政基礎設施運營管護單位主要負責市政基礎設施的日常運營管護(含清掃保潔,日常巡查,安全應急管理,市政基礎設施設備維修,聘請專業機構按照規定對全區市政道路、橋梁、隧道進行定期檢測和特殊性檢測等);區政府同意讓其負責的道路、橋梁及其他市政基礎設施大規?;蜻B片維修。
三、明確管護范圍
(一)通川區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運營管護范圍是指區級各部門或企業在區管范圍內建設完成,已竣工驗收且報請區政府同意后,按照《通川區市政設施移交管理辦法》移交給運營管護單位進行管理維護的城市道路及橋梁等市政基礎設施。
(二)合同期內,運營管護單位會同區住建局、區財政局根據城市市政道路及橋梁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實際情況,實行動態管理,適時納入運營管護范疇,根據納入管理時段,及時納入財政預算并據實結算費用。(已建成市政道路詳見附件4,最終管護面積以道路建成移交時幾方共同實際測算面積為準)。
四、管護內容及標準
(一)運營管護內容
1.日常運營管護:日常巡查、城市道路及設施清掃保潔、安全管理,應急管理,道路、橋梁設施檢測,市政基礎設施設備維修等。
(1)日常巡查:巡查車行道路面、人行道路面、市政橋梁、邊坡及其附屬設施,如路緣石、井蓋、車行護欄、人行護欄、路燈及電纜、雨水管網等,發現缺失、破損、安全等問題。
城市道路及設施清掃保潔:涉及道路路面、綠化帶、人行道、燈桿、護欄、路牌、垃圾桶等設施的清掃保潔及垃圾清運。
(3)安全管理:運營管護單位應加強管護區域安全管理,嚴格執行落實國家、省、市相關安全管理要求,做好安全技術培訓、養護作業現場人員和車輛應有明顯安全標志,暴雨等特殊氣候條件下加強巡查,防止地質災害、洪澇災害發生,做好管護區安全管理。
(4)應急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建章立制,編制應急預案和相關保障制度。重大節日及重大活動期間,運營管護單位有義務按照區委、區政府及區住建局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做好交通安全措施,衛生保潔護等臨時工作。全力做好風災、雪災、旱災、冰雹、洪澇、滑坡、垮塌等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5)道路、橋梁設施檢測:根據《城鎮道路養護技術規范》(CJJ36-2016)、《城市橋梁養護技術標準》(CJJ99-2019)要求,對使用中的城鎮道路、橋梁應按規定進行經常性檢查、定期檢測、特殊檢測。
①道路經常性檢查:道路日常巡查應對路面外觀變化、結構變化、道路施工作業情況及附屬設施等狀況進行檢查;
②道路定期檢測:分為常規檢測和結構強度檢測,常規檢測應每年一次。結構強度檢測,Ⅰ等養護的道路應為2-3年一次,Ⅱ等、Ⅲ等養護的道路宜3-4年一次;
③道路特殊性檢測:道路進行改擴建前,發生不明原因的沉陷、開裂或冒水,在道路下進行管涵頂進、降水作業或隧道開挖等工程施工完成后,存在影響道路使用功能和結構安全的施工,道路路面及附屬設施超過設計使用年限時,應進行特殊性檢測,對道路結構整體性能等進行評價并提出維護或加固建議。
④橋梁經常性檢查:對結構變異、橋梁及橋梁安全保護區域施工作業情況和橋面系、限載標志、限高標志、交通標志及其他附屬設施等狀況進行日常巡檢。
⑤橋梁定期檢測:分為常規定期檢測和結構定期檢測,常規定期檢測應至少每年一次,可根據城市橋梁實際運行狀況和結構類型、周邊環境等適當增加檢測次數。結構定期檢測應按規定的時間間隔進行,Ⅰ類養護的城市橋梁宜為3-5年,關鍵部位可設儀器監控測試;Ⅱ-Ⅴ類養護的城市橋梁宜6-10年。
⑥橋梁特殊性檢測:城市橋梁在特殊情況下應進行特殊檢測(如災害造成結構損傷、超過設計年限等),具體詳見《城市橋梁養護技術標準》(CJJ99-2017)。
(6)市政基礎設施設備維修:路基、路面(包括橋梁、隧道)、人行道、邊坡、擋土墻、路沿石、路障、分隔帶、護欄、交通標線、標識標牌、信號燈、路燈、纜線更換埋設、控制系統、變配電設施、雨水篦子、檢查井、雨水溝等維修養護。
2.市政基礎設施設備大修:涉及市政道路、橋梁、隧道等基礎設施設備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單項或單次超過100萬的大規模連片維修。
(二)管護標準及要求
運營管護單位應嚴格按照《通川區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管護內容及標準》對城市道路和橋梁隧道進行運營維護(詳見附件1)。
五、確定運營管護單位及服務期限
通過公開招投標的方式選定具有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管護能力的企業作為運營管護單位。服務期限為5年,服務合同實行“一年一簽”,在上一年度運維期內無違反合同條款及不良記錄,經考核、審核合格后續簽合同。合同中應明確運維期限、管護道路范圍、管護內容及標準、人員配置、車輛配備、工機具配置、辦公場地及辦公設備配置、驗收考核標準、費用支付方式、安全應急處置措施等內容。
六、運營管護費用核定及撥付
(一)運營管護費用核定
1.日常運營管護費用包括:日常巡查,城市道路及設施清掃保潔,安全管理,應急管理,道路、橋梁設施檢測,水電費,市政基礎設施設備維修等。
城市道路清掃保潔(包含日常巡查費),根據區財政局出具的清掃保潔費用控制價為X元/㎡/年計算,垃圾清運焚燒費用為X元/噸,經費納入區財政年度預算,實行包干使用。
(2)道路、橋梁設施檢測費用,運營管護單位每年根據道路、橋梁實際情況,編制檢測費用報區財政局評審后實施檢測。
(3)水電費,根據水電表據實支付,區財政局據實保障。
(4)市政基礎設施設備維修費用,運營管護單位每年根據道路維修情況及維修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市政工程設施養護維修估算指標》(HGZ-120-2011)編制年度維修費用,報財政評審后,實行包干使用。
2.市政基礎設施設備大修費用,管護單位每年根據實際情況預估費用納入年初預算,一事一議,由區住建局審核后,報請區政府同意,按照《通川區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按程序實施,最終工程費用報區審計局據實審計結算,不計入運維費內。
(二)付款方式及要求
1.每年末運營管護單位根據年度運營管護情況,編制下一年度城市日常運營管護費用(日常巡查、城市道路清掃保潔、安全管理,應急管理,道路、橋梁設施檢測,市政基礎設施設備維修等),大修費用等計劃報區住建局審核后,由區財政局據實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并據實保障。
2.區財政局根據年初預算,日常運營管護費用每月按時支付90%,剩余10%根據年度實際情況和考核情況據實支付。
3.按照《通川區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運維考核辦法》(詳見附件2),按年度考核。
4.考核結果作為付款依據。考核總分為100分,在85分(含)以上全額撥付管護費用;考核分在75分(含)--85分的,扣除管護費的5%;考核分低于75分的,扣除管護費的10%。連續兩次考核低于75分,取消其管護資格并終止管護合同。
七、明確市政基礎設施建成移交程序
建設單位在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書面報請區政府同意移交,按照《通川區市政設施移交管理辦法》(詳見附件3)移交運營管護單位負責后期維護管理。
八、嚴格工作考核
由區住建局組織考核專班,采取日常督查與定期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綜合評定,嚴格按照《通川區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運維考核辦法》(詳見附件2)按年度進行考核。
附件:1.《通川區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管護內容及標準》
2.《通川區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運維考核辦法》
3.《通川區市政設施移交管理辦法》
4.通川區已建成市政基礎設施統計表
附件1:
通川區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管護內容及標準
一、清掃保潔
(一)保潔內容:車行道、人行道、綠化帶、路燈、路牌、護欄、垃圾桶、邊溝等附屬設施清掃保潔。
(二)標準及要求:車行道、人行道、綠化帶、路燈、路牌、護欄等市政基礎設置無垃圾雜物、無積水、無果皮、無積塵,道路每天普掃不少于一次,每周灑水不少于三次,每月人機協作沖洗不少于兩次,隨時保持路面干凈。清掃保潔達到《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規劃標準》(GB/T50337-2018)。
二、日常巡查
(一)巡查內容:道路、橋梁隧道、綠化等所有工程。
1.道路:
(1)路基:
①路基是否出現翻漿、沉降、空洞、塌陷、滑移等病害,病害是否危及車行安全等。
②路肩是否保持完好、平整、堅實、順適;是否出現變形、坑槽、邊緣積土;土路肩橫坡是否滿足排水要求。
③路肩、邊溝、邊坡、平臺是否有雜物、垃圾;邊溝淤塞及積水情況;急流槽、邊溝砌體及勾縫損壞情況。
④邊坡:邊坡是否出現沖溝、缺口、沉陷及塌落;風化程度等。
⑤擋土墻:墻體及坡面是否出現裂縫或斷裂;風化程度;泄水孔是否堵塞;墻體是否出現傾斜、滑動及下沉等。
(2)路面:
①路面是否出現線裂、網裂、龜裂、沉陷、坑洞、翻漿等病害情況;病害是否危及行車安全;路面的各種雜物、污損情況;車輛拋撒物及路障情況;是否有積水、結冰等。
②人行道:是否出現裂縫、松動、變形、殘缺,病害是否危及行人安全;檢查井蓋是否丟失;緣石和臺階是否牢固、有無缺失;樹池框是否拱起或殘缺;路名牌和指示牌等公用設施是否設置在人行步道的設施帶范圍內等。
(3)附屬設施:
①聲屏障是否保持結構牢固、完整、表面清潔;連接螺栓等是否松動、缺失;金屬表面是否油漆脫落、銹蝕等。
②防眩板、里程碑、示警樁、標志牌是否保持整潔、清潔;是否出現松動、傾斜等現象。
③分隔帶、護欄和隔離墩:是否整齊、清潔、無缺損;反光標識是否有污穢、遮擋;金屬類護欄是否銹蝕等。
④涵洞:洞內淤積程度;主體結構是否出現開裂、漏水、變形、位移、下沉及凍脹;涵頂及涵背填土沉陷程度;排水是否通暢;洞口鋪砌與上下游渠道坡度是否平順、有無雜物等;大雪或大雨后,是否有淤積物或積雪;暴雨后, 排水構筑物是否有水毀或堆積物;涵洞是否有裂縫、局部脫落或缺損;沉降縫填料是否脫落等。
⑤邊溝、排水溝、截水溝:設施是否完好;路基排水是否通暢;排水設施內是否有淤積物等。
⑥檢查井、雨水口:安裝是否與路面平順相接;是否出現沉陷、突起或破損;井蓋、井座、井壁是否斷裂、丟失或不配套等。
2.橋梁:
外觀是否整潔,有無雜物堆積;橋面鋪裝是否平整,有無裂縫、局部坑槽、破碎、變形等,是否有積水、淤積物等,橋面泄水孔是否通暢;伸縮縫是否清潔,是否有明顯變形;混凝土防撞護欄是否有變形、破損。
3.綠化:
行道樹及中間綠化帶苗木的存活、修剪、病蟲害情況,草坪的生長情況,護坡草是否已長成高草或雜草,綠地保潔情況等。
(二)巡查要求
1.正常情況下,每天不少于一次巡查,對路基、路面、人行道、邊坡、雨水溝、擋土墻、橋涵及沿線所有附屬設施的完好程度、病害、路面與綠化區域內的保潔、車輛拋灑物或其它路障進行巡查,每月對沿線橋梁、涵洞進行一次巡查,對橋梁、涵洞的完好程度及其病害進行巡查。(《城鎮道路養護技術規范》CJJ36-2016)
2.汛期雨季(5月至10月)以及冬季或大風季節,加強日常巡查次數(每天兩次)和巡查內容,對高邊坡、半填半挖防護、擋土墻,作為重點詳細巡視和檢查。(《城鎮道路養護技術規范》CJJ36-2016)
3.夜間巡視(每月不少于一次)和特殊天氣(根據實時天氣)巡查,將嚴格按照規定適當增加巡查頻率。(《城鎮道路養護技術規范》CJJ36-2016)
4.所有的巡查和經常性檢查都必須形成相應的巡查臺賬,嚴格按照《城鎮道路養護技術規范》(CJJ36-2016)、《城市橋梁養護技術標準》(CJJ99-2017)執行。
三、安全管理
(一)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設專職安全員,做到“專管成線,群管成片”。
(二)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
(三)日常性養護工作必須配備齊全的安全設施,按規定擺放標識牌、警示牌以及錐形標等;施工車輛必須懸掛醒目的安全指示標志;上路作業人員必須穿著統一服裝并穿戴安全服或安全帽。
(四)每月對安全生產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一次大檢查,每年進行一次總檢查。
(五)抓好安全崗位人員的安全培訓,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六)嚴格按照《城鎮道路養護技術規范》(CJJ36-2016)、《城市橋梁養護技術標準》(CJJ99-2017)執行。
四、應急管理
(一)編制應急預案,成立應急管理小組,儲備一定數量的應保設備和材料。
(二)日常管護工作開展的同時,做好上級領導檢查的應急施工或突發事件搶修措施。
(三)嚴格按照《城鎮道路養護技術規范》(CJJ36-2016)、《城市橋梁養護技術標準》(CJJ99-2017)執行。
五、組織管理
(一)運維主體需設置明確的組織機構、管理制度、人員配備合理等。
(二)運維資料須按年度分類歸檔,做到一路一檔、一橋一檔,保證檔案資料的完整性和規范性。
(三)材料采購、維修工程須按程序上報、審批。
(四)嚴格按照《城鎮道路養護技術規范》(CJJ36-2016)、《城市橋梁養護技術標準》(CJJ99-2017)執行。
六、路基養護及維修
(一)養護內容及要求
1.路基各部分經常保持完整,各部尺寸保持規定的標準要求,不損壞變形,經常處于完好狀態。
2.路肩:保證土路肩整潔,嚴禁堆放雜物,每周對土路肩的垃圾、雜物清除、外運。硬路肩整潔、無沉陷、缺損,橫坡適度、邊緣順適,與路面接茬平順,排水順暢。確保路基保持原幾何尺寸。路肩外側邊緣被流水沖缺,或車輛碾壓形成缺口時,應及時修復。種植草皮的路肩,經常進行修剪,不得有雜草,草高保持在10cm以下,保護路肩不被沖刷。
3.邊坡:保證邊坡邊溝整潔,對邊坡邊溝2立方米以內的垃圾、雜物當天由人工進行清除、外運,2立方米以上的于3天內人工配合機械清理完畢。每天安排專人拾撿塑料袋、紙屑等白色污染物;對由于水毀、車毀等各種原因造成的邊坡損壞,立即進行整修、加固。
4.擋土墻:保證堅固、耐用、整齊和美觀的要求。對有裂縫、斷縫、傾斜、鼓肚、移位、沉陷、泄水孔堵塞、墻后地面開裂等問題,及時查明原因,并觀察其發展變化,立即采取措施加以修理或加固,并做好記錄。清除擋土墻上滋生的雜草和樹叢以防止損毀構筑物。每兩個月對擋土墻進行一次沖洗,使其保持干凈。
5.其他構造物:輔道涵等構造物疏通瘀塞,清理雜草,保證縱坡符合要求,排水暢通,保證路基、路面不積水,檢查井每兩月進行一次清淤工作,泄水管每半年進行一次保養,排水管網每季度進行一次清淤工作。及時對防護工程進行檢查,汛期每周巡查一次,平常一月一次,做好巡查記錄。巡查中發現的破損部分,2天內修復完畢。
6.汛期前要對排水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疏通,并將疏通路段做好記錄,采取相應措施保證在雨季和洪水來臨之前做好水毀預防工作。雨中必須上路巡查,及時排除堵塞并疏流,防止水流直接沖刷路基。暴雨后應在2天以內重點檢查一遍,如有沖刷、損壞,應做好記錄并及時修理加固,如有堵塞應立即清除,修復時采用的結構形式必須與原結構一致。
7.路基詳細養護標準嚴格執行《城鎮道路養護技術規范》(CJJ36-2016)。
(二)維修標準
維修質量達到《城鎮道路養護技術規范》(CJJ36-2016)維修和驗收標準。
七、路面養護及維修
(一)養護內容及要求
1.路面、人行道、附屬設施隨時保持干凈、整潔,無果皮紙屑。交通意外或事故等因素造成的路面污染時,應發現后立即清理、維修。
2.及時做好道路的防汛和除雪防滑等應急工作,及時進行搶險,保障道路暢通。加強雨霧冰雪天氣養護巡查頻率,及時排除路面積水、積雪、積冰。冬季來臨之前按規定要求在橋梁、急彎陡坡及背陰路段備置防滑料,雪后及時撒布以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3.做好路面范圍內的里程碑、防眩板、示警樁的安全管護工作,及時進行維修和調整,并按要求進行刷漆。
4.路面巡查發現的路面坑洞、人行道磚殘缺等中大型病害,應立即編制維修方案,按程序立即維修。檢查井蓋缺失、邊溝、排水溝等附屬設施損壞等,應立即進行維修。
5.每季度或者重大節日前對路面進行一次全面的水車沖洗,如果上級部門進行安排或者通知時,也要進行全面的沖洗。
6.路面詳細養護標準嚴格執行《城鎮道路養護技術規范》(CJJ36-2016)。
(二)維修標準
維修質量達到《城鎮道路養護技術規范》(CJJ36-2016)維修和驗收標準。
八、橋梁和涵洞養護及維修
(一)橋梁養護要求
1.橋梁養護工作遵循“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以橋面養護為中心,以承重部件為重點,加強全面養護。
(1)橋涵養護做到橋涵外觀整潔,橋面鋪裝堅實平整、橫坡適度、排水暢通,橋頭連接順適,無橋頭跳車現象,結構完好無損,標志、標線等附屬設施齊全完好,承載能力和橋面行車條件符合設計指標。
(2)橋面構件要求:橋面鋪裝層完好、平整、清潔;防水層完好、泄水管完好、暢通;伸縮縫完好、定期清潔;橋頭平順,無跳車現象;人行道欄桿、護欄無損壞、斷裂、缺件、生銹現象;橋面排水順暢,泄水管完好、暢通,橋頭排水功能完好;橋上標志、標線等設施完好無損;防撞護欄無廣告、亂涂亂畫現象。橋面的泄水孔、泄水管、排水管要每月疏通一次;橋欄桿及兩端示警樁每年定期油漆,每周清洗一次;橋梁翼墻、錐坡要及時清掃,無雜草等。
(3)支座要求:要及時清掃、按要求防銹涂油;活動支座靈活、實際位移量正常;支座墊石無裂縫;鋼支座的組件無開裂;橡膠支座無老化,砼支座無破碎,活動支座無壞死、支座工作狀態完好;每季度對支座進行檢查維護,保持支座清潔、完好,每年對滾動支座的滾動面涂潤滑油。
(4)墩臺及基礎要求:墩臺各部分完好;無滑動、傾斜、下沉現象;臺背填土無沉降或擠壓隆起。砼墩臺及帽梁無凍脹、風化、開裂、剝落、露筋現象;基礎下無沖刷或淘空現象。
(5)翼墻錐(護)坡要求:翼墻完好無損,清潔;錐坡完好,無垃圾堆積,無雜草滋生;橋頭排水溝和行人臺階完好。
(6)加大橋梁檢查頻率,巡查人員每日對運維路段橋梁巡查一次,檢查構造物及橋涵部件有無缺件、斷裂和露筋現象,發現影響安全問題,及時上報主管部門并采取防護措施,同時做好詳細記錄。
(7)橋梁詳細養護標準嚴格執行《城市橋梁養護技術規范》(CJJ99-2017)。
2.維修標準
維修質量達到《城市橋梁養護技術標準》(CJJ99-2017)維修和驗收標準。
(二)涵洞養護要求
1.涵洞養護要做到:涵洞行車安全、排水順暢和排放適當;涵洞結構及填土完好;涵洞表面清潔、不漏水。
(1)涵洞的洞口應保持清潔,發現雜物堆積要及時清除。涵洞內要保持排水暢通,發現淤塞要及時疏通。
(2)涵洞內和洞口如有積雪要盡快清除,被清除的積雪應堆放在路基邊溝以外。
(3)涵底鋪砌、洞口上下游路基邊坡、引水溝、匯水槽、沉砂井發生變形時,均應及時修理。
(4)涵底鋪砌出現沖刷破壞、下沉、缺口要及時修復。路基填土出現滲水、缺口要及時封塞填平。
(5)汛期時對涵洞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掌握變化情況,及時采取正確的養護措施。涵洞經常性檢查每季度不少于兩次,2-3年由專業工程師對涵洞進行一次定期檢查。
(6)涵洞詳細養護標準嚴格執行《城市道路養護技術規范》(CJJ36-2016)。
2.維修標準
維修質量達到《城市道路養護技術規范》(CJJ36-2016)維修和驗收標準。
九、附屬設施養護及維修
(一)養護內容及要求
1.分隔帶及護欄應保持整齊、清潔、無缺損。當損壞或丟失,應按原設計的樣式、顏色及時修補。
2.防撞護欄分隔帶應保持整齊、醒目,定期清洗。
3.路緣石類分隔帶,應按路緣石維修標準進行檢查、維護。
4.金屬類護欄,宜定期清洗。當油漆脫落面積較大、有銹蝕現象,應重新刷涂油漆。
5.路面上的檢查井蓋、雨水口,應安裝牢固并保持與路面平順相接,每季度進行一次清淤。檢查井及其周圍路面1.5m c 1.5m范圍內不得出現沉陷或突起。
6.檢查井井座、雨水口出現松動,或發現井座、井蓋、井箅斷裂、丟失,應立即維修補裝完整。
7.井筒腐蝕、損壞或井墻塌方,應立即拆除到完好界面重新砌筑。
8.每月清洗一次路面標線,確保其完整、醒目、美觀。
9.定期清洗一次標志牌,確保其完整、醒目、美觀。
10.為確保道路完整、醒目、美觀,最少每周用水車進行一次護欄的清洗,并根據干凈程度進行次數的調整。
11.按規范對交安設施進行一次經常性檢查。
12.定期對隔音板進行一次清洗,并根據干凈程度進行次數的調整。
13.附屬設施詳細養護標準嚴格執行《城市道路養護技術規范》(CJJ36-2016)。
(二)維修標準
維修質量達到《城鎮道路養護技術規范》(CJJ36-2016)維修和驗收標準。
十、照明設施管護及維修
(一)養護內容及要求
1.路燈:路燈的巡查檢修,一般在晚上進行,但要隨時掌握早上和夜晚的運行情況。燈泡壽止、燈的電源、保險絲燒斷、鎮流器損壞、燈頭燈泡松動或照明方向不正等應立即維修。每次修燈或時隔半年對燈具進行清掃一次。
2.路燈電桿:桿身傾斜、被撞、桿基下沉、變形現象,應及時處理。未經允許嚴禁在路燈桿上牽掛廣告牌或橫幅,一經發現即予拆除;每年對金屬電桿的接地電阻測試一次,接地電阻不大于4Ω。每次修燈時或者每半年對路燈燈桿及燈架進行一次除銹。
3.專用變壓器:油位、油色是否正常,有無漏洞現象。聲音是否正常,有無噪音及異響。高低壓瓷管是否清潔,有無放電閃爍和裂紋。低壓中點接地線是否良好,變壓器外殼是否接地。其他輔助設備高壓令克、避雷器、低壓保險、閘刀是否完好。變壓器上有無搭落的樹枝、金屬等雜物。每年對變壓器接地電阻測試一次,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Ω。
4.電纜線:地下電纜路徑上的路面是否正常,有無挖掘痕跡,如有施工單位施工,應提醒注意,并加強巡視。地纜線路上不得栽種樹木,堆置重物、排泄化工污物、汽油、機油易燃物或埋設任何東西等。檢查電纜有無破損,接頭有否過熱及燒蝕情況。低壓電纜絕緣電阻用500伏搖表測量,絕緣電阻值必須在0.5MΩ以上。
5.配電室:維護人員應熟悉掌握配電箱(室)設施、運行方式、控制方式、變壓器和配盤供電容量及運行狀況。
配電箱(室)每月對配電箱清潔維護一次。箱(室)是否漏雨積水,門窗齊全、電纜等設施齊全有效。開關斷合標志、指示燈指示正確,空氣開頭、真空開頭、磁吸開頭、滅弧罩完整無燒痕,保險管完整,熔斷絲工作正常,內部無響聲。避雷器外殼無破損裂紋、內部無異聲,接地良好。電纜絕緣良好,接頭無過熱、燒焦等現象。
6.交通信號燈:確保交通信號燈的日常使用,線路的日常巡查和維護。
7.附屬設施詳細養護標準嚴格執行(《城市道路養護技術規范》(CJJ36-2016)。
(二)維修標準
維修質量達到《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程》 (CJJ89-2012)標準。
十一、行道樹及中間綠化帶
行道樹及中間綠化帶養護符合《園林綠化養護標準》(CJJ/T287-2018),同時按照《通川區城市園林綠化管護實施方案》分類養護。
十二、道路、橋梁設施檢測
根據《城鎮道路養護技術規范》(CJJ36-2016)、《城市橋梁養護技術標準》(CJJ99-2019)要求,對使用中的城鎮道路、橋梁應按規定進行經常性檢查、定期檢測、特殊檢測。檢測機構的確定須符合《城鎮道路養護技術規范》(CJJ36-2016)、《城市橋梁養護技術標準》(CJJ99-2019)相關資質要求。
(一)道路:
1.道路經常性檢查:道路日常巡查應對路面外觀變化、結構變化、道路施工作業情況及附屬設施等狀況進行檢查;
2.道路定期檢測:分為常規檢測和結構強度檢測,常規檢測應每年一次。結構強度檢測,Ⅰ等養護的道路應為2-3年一次,Ⅱ等、Ⅲ等養護的道路宜3-4年一次;
3.道路特殊性檢測:道路進行改擴建前,發生不明原因的沉陷、開裂或冒水,在道路下進行管涵頂進、降水作業或隧道開挖等工程施工完成后,存在影響道路使用功能和結構安全的施工,道路路面及附屬設施超過設計使用年限時,應進行特殊性檢測,對道路結構整體性能等進行評價并提出維護或加固建議。
(二)橋梁:
1.橋梁經常性檢查:對結構變異、橋梁及橋梁安全保護區域施工作業情況和橋面系、限載標志、限高標志、交通標志及其他附屬設施等狀況進行日常巡檢。
2.橋梁定期檢測:分為常規定期檢測和結構定期檢測,常規定期檢測應至少每年一次,可根據城市橋梁實際運行狀況和結構類型、周邊環境等適當增加檢測次數。結構定期檢測應按規定的時間間隔進行,Ⅰ類養護的城市橋梁宜為3年—5年,關鍵部位可設儀器監控測試;Ⅱ-Ⅴ類養護的城市橋梁宜6年—10年。
3.橋梁特殊性檢測:城市橋梁在特殊情況下應進行特殊檢測(如災害造成結構損傷、超過設計年限等),具體詳見《城市橋梁養護技術標準》(CJJ99-2017)。
附件2:
通川區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運維考核辦法
為促進通川區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運維工作規范化、制度化,進一步強化考核工作,提高管護水平,根據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范圍
通川區市政基礎設施運維工作適用本辦法進行考核。
二、考核要求
區住建局負責日常檢查考核工作??己巳藛T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認真、嚴格地考核評分,確??己斯ぷ髟鷮嵱行А?己私Y果于考核后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運維單位。
三、考核項目
考核項目分5大項,即日常運維、項目管理、安全與應急管理、社會效益與滿意度、市政基礎設施維修。
四、考核辦法
考核采用不定期巡查方式進行,每年度由區住建局組織全面考核,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開考核結果。
(一)考核實行百分制,考核項目所占比分分別為:清掃保潔15分、管護巡查5分、市政道路維護30分、維護及時率5分、交通安全及照明設施維護10分、排水設施維護5分、橋涵維護5分、項目管理10分(組織管理、資料管理等)、安全與應急管理10分、社會效益及滿意度5分。
(二)考核分數與管護費掛鉤,考核總分為100分,在85分(含)以上全額撥付管護費用;考核分在75分(含)--85分的,扣除管護費的5%;考核分低于75分的,扣除管護費的10%。連續兩次考核低于75分,取消其管護資格并終止管護合同。
打分表
指標 | 扣分 | 扣分原因 |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
日常管護(20分) | 清掃保潔(15分): 1、路面每一處積水扣0.5分;2、路面、人行道上垃圾、雜物每20平方米扣0.5分; 3、堆積垃圾不及時清運扣1分; 4、護欄、路牌、垃圾桶等積塵每1平方米扣0.5分 | 車行道(5分) | ||
人行道(4分) | ||||
綠化帶(2分) | ||||
護欄(1分) | ||||
路牌(1分) | ||||
垃圾桶(1分) | ||||
燈桿(1分) | ||||
日常巡查(5分): 1、巡查人員缺失一名扣0.5分; 2、巡查臺賬缺失1處扣1分 | 巡查制度(1分) | |||
配置巡查人員(1分) | ||||
巡查臺賬(3分) | ||||
項目管理(10分) | 組織管理(3分) | 組織機構(1分) | ||
管理制度(1分) | ||||
人員配備(1分) | ||||
資料管理(3分) | 資料完整性(1分) | |||
歸檔規范性(1分) | ||||
資料上報(1分) | ||||
財務管理(1分) | 會計核算(1分) | |||
合同管理(1分) | 合同管理(1分) | |||
安全與應急管理(10分) | 安全管理(7分): 1、日常養護工作未配齊安全設施扣1分; 2、機械設備未持證上崗扣1分; 3、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扣3分 | 安全管理機構(1分) | ||
安全管理制度(1分) | ||||
日常安全檢查工作(2分) | ||||
安全事故(3分) | ||||
應急管理(3分) | 應急預案(1分) | |||
應急小組(1分) | ||||
應急物資(1分) | ||||
社會效益與滿意度合同管理(5分) | 社會效益(1分) | 經濟和社會影響合同管理(1分) | ||
滿意度合同管理(4分) | 政府部門滿意度合同管理(2分) | |||
社會公眾滿意度合同管理(2分) | ||||
外部監督(2分) | 投訴渠道(2分) | |||
市政基礎設施維修(55分) | 市政道路維護(30分): 1、路基沉降、變形等每一處扣0.5分; 2、路面網裂、坑洞等每處扣0.5分; 3、人行道、路肩、邊坡、擋土墻等破損、缺失、沉陷、裂縫等每一處扣0.5分; 4、其他附屬設施每缺失一處扣0.2分; 5、行道樹,綠化帶死亡、病蟲害,雜草等每一處扣0.2分; 6、未定期檢測或按期結構性檢測、檢測資料缺失等扣1分 | 路基(4分) | ||
路面(10分) | ||||
人行道(6分) | ||||
行道樹、綠化(2分) | ||||
路肩(2分) | ||||
擋土墻(2分) | ||||
邊坡(2分) | ||||
附屬設施(1分) | ||||
定檢(1分) | ||||
維護及時率(5分): 1、日常小修補3日內未整改到位每一處扣0.5分; 2、存在安全隱患1日內未整改或采取措施每一處扣2分 | 日常維護及時率(5分) | |||
交通安全及照明設施維護(10分): 1、護欄、標牌、標線缺損,路燈不亮,每1處扣0.2分; 2、信號燈不亮每一處扣0.5分; | 護欄(2分) | |||
交通標線(1分) | ||||
標識標牌(1分) | ||||
信號燈(2分) | ||||
路燈(2分) | ||||
電纜線(1分) | ||||
配電箱(1分) | ||||
排水設施維護(5分): 1、排水溝、檢查井、雨篦子等堵塞每一處扣0.5分 | 檢查井(1分) | |||
雨水篦子(2分) | ||||
排水溝等(2分) | ||||
橋梁涵洞維護(5分): 1、未定期檢測或按期結構性檢測、檢測資料缺失等扣2分; 2、橋基沉降裂縫、橋面破損坑洞、安全護欄等附屬設施缺失等每一處扣0.5分 | 日巡、定檢(2分) | |||
橋基(1分) | ||||
橋面(1分) | ||||
附屬設施等(1分) |
考核意見表
項目名稱 | |||||
考核單位 | |||||
評分結果 | |||||
考核專家組意見:
考核部門意見:
年 月 日 | |||||
項目 | 姓名 | 單位 | 專業領域 | ||
專家組長 | |||||
專家組員 | |||||
專家組員 | |||||
考核成員 | |||||
考核成員 | |||||
考核成員 | |||||
考核成員 |
附件3:
通川區市政基礎設施移交管理辦法
為了提高行政效能,規范市政基礎設施管理,改進市政基礎設施服務質量,提高城市治理運營水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等法規規章,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市政基礎設施定義
本辦法所稱市政基礎設施,是指區級各部門或企業在區管范圍內新建、改擴建完成竣工驗收,報請區政府同意后需移交市政基礎設施運維單位管理的城市道路設施、城市橋梁隧道設施、城市道路照明設施、交通標識標牌、城市園林綠化設施等其他市政基礎設施。
二、移交條件
市政基礎設施管理移交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建設內容并通過竣工驗收,具備運行和養護條件;
(二)三圖一表(施工圖、竣工圖、移交范圍圖、移交設施數量統計表)和技術資料完整;
(三)采用新技術、新材料的市政設施,提供養護作業指導資料;
(四)城市道路、橋梁經驗收合格,施工單位與業主單位簽訂的質量保修期滿后(合同有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質量保修期執行,合同未約定的至少竣工驗收后一年),運轉正常、滿足使用功能,復驗合格方可移交。
(五)城市公(游)園、市街綠化等公共綠地經驗收合格,施工單位與業主單位簽訂的質量保修期滿后(合同有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質量保修期執行,合同未約定的至少竣工驗收后一年),復驗合格方可移交。
三、移交程序
(一)市政項目竣工驗收后,建設單位報請區政府同意移交,再函告通川區住建局并提交《達州市通川區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移交登記表》。
(二)建設單位向市政基礎設施運維單位移交相關技術資料,主要包括:項目情況說明、工程施工圖紙、工程竣工圖紙、移交范圍圖、工程量清單(含宏業電子軟件版)、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通川區政府投資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報告、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表)等。
(三)建設單位組織區住建局、區財政局、運維單位進行項目現場復驗,合格后辦理移交手續。
四、經費保障
市政基礎設施移交手續辦理前,由建設單位負責養護管理,所需經費由建設單位承擔;市政基礎設施移交手續辦理之日起,由市政基礎設施運維單位負責養護管理,養護管理經費由財政納入部門預算,移交文件另有約定的除外。
運維單位應當在移交手續辦理后將移交項目所需維護管理經費報區住建局和區財政局審核。區財政局根據移交資料據實追加當年維修養護計劃,所需經費從移交之日起計算。區財政局應當及時安排和撥付日常維護費用,確保市政基礎設施管理維護工作正常開展。
達州市通川區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移交登記表
項目名稱 | 建設地址 | ||
立項文號 | 中標造價 | ||
開工日期 | 驗收備案 通過日期 | ||
綜合竣工 驗收日期 | 合同約定保修截止日期 | ||
建設單位 | 施工單位 | ||
設計單位 | 監理單位 | ||
工程建設內容簡介 | |||
工程移交內容簡介 | |||
建設單位意見: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 區財政局意見: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 ||
區住建局意見: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 運維單位意見: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
備注:此表一式四份,建設單位、區財政局、區住建局、運維單位各一份。
通川區城市園林綠化管護市場化方案(征求意見稿)
為建立健全我區中心城區園林綠化管護的專業化、規范化管理機制,全面提升養護效率、養護質量和城市綠化整體水平,更好的服務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借鑒周邊市縣綠化養護先進經驗,結合通川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按照“政企分開、管護分離”的原則,逐步構建起“政府管理、企業管護、社會監督”的城市園林綠化管護新體系,采取“分級養護、動態管理”的方式,通過專業化管護,減輕市政基礎設施財政投入,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雙優化,推動我區園林綠化事業全面發展。
二、職責分工
(一)區住建局是全區城市公(游)園、市街綠化等公共綠地管理維護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對全區城市公(游)園、市街 綠化等公共綠地管理維護工作的統籌協調、業務指導、督促檢查等;實施相關養護考核標準,加強管理維護資金監管。
(二)區財政局負責籌集全區城市公(游)園、市街綠化等公共綠地管理維護資金并納入財政預算,審定園林綠化管護費用,按程序撥付管護費用。
(三)區審計局負責全區城市公(游)園、市街綠化等公共綠地涉及的設施設備維修、大面積補植等項目的審計監督。
(四)全區城市公(游)園、市街綠化等公共綠地管護單位,主要負責城市公(游)園、市街綠化等公共綠地的公園清掃保潔、綠地管護(含設施設備維修及植物補植、安全管理、應急管理等)、大面積補植或維修。
三、明確管護范圍
(一)通川區城市公(游)園、市街綠化等公共綠地管理維護范圍是指區級各部門或企業在區管范圍內建設完成,已竣工驗收且報請區政府同意后,按照《通川區市政設施移交管理辦法》移交給管護單位統一管理維護的城市公(游)園、市街綠化等公共綠地。
(二)合同期內,管護單位會同區住建局、區財政局根據城市公共綠地建設項目實際情況,對涉及管護的綠化面積實行動態管理,適時納入運營管理范疇,根據納入管理時段,及時納入財政預算并據實結算費用。(已建成城市市街綠化和公園情況詳見附件4,最終管護面積以管護一年后實際測算面積為準)。
四、管護內容及標準
(一)日常管護內容
1.公園清掃保潔,涉及城市公園廣場、公廁、游步道、健身游樂設施、亭臺樓閣等設施設備日常清掃保潔,垃圾清運。
2.綠地管護,主要包括:
(1)松土除草、修剪、抹芽、澆水、中耕施肥、病蟲害防治、防凍保暖、抗旱防澇、缺株補植、清除枯枝、綠地內白色垃圾、樹木綁扎、樹干刷白、草坪修剪、加固扶正、災害防治、文明勸導等一切養護工作(含養護所需材料)。
(2)設施設備維修及植物補植,包含園路、廣場、花臺、公廁、景觀燈等設施設備維修,植物補植。
(3)安全管理,運維單位應加強管護區域安全管理,嚴格執行落實國家、省、市相關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日常巡查、防火、防盜、防倒伏、防枝椏斷裂、防地質災害、防洪澇災害、安全隱患消除、亂擺亂賣等;加強管護區域內游步道(含木棧道)、亭臺樓榭廊、游樂健身設施巡查及維修,摩托車、電動車、單車管控及管理房安全管理,做到安全用電、用水。抓好管護區域內秩序管理,做好游人安全管理。
(4)應急管理,重大節日及重大活動期間,運維單位有義務按照區委、區政府及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做好環境維護、秩序維護等臨時工作。全力做好風災、雪災、旱災、冰雹、洪澇、滑坡、垮塌等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二)大面積補植或維修,植株或綠地、廣場等附屬設施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導致的單項或單次超過100萬的大面積補植或維修。
(三)管護標準
1.管護單位應按照《達州市通川區城市園林綠化養護質量標準及要求》(詳見附件1),精心組織、細化措施,按質保量完成好各項養護任務。
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園林綠化養護標準》,園林綠化養護管理等級分為:一級養護管理、二級養護管理、三級養護管理。本方案參照達州周邊市縣,結合通川實際城市綠地現狀,將養護管理等級分為:一類養護管理、二類養護管理。
(1)一類養護管理標準。指主要街道、游園和公園主要區域,實行嚴格保護和精細化養護管理,做到綠地整潔美化,植物生長旺盛,無病蟲害、無缺株少苗,喬木形態美觀,灌木形狀輪廓清晰,表平面平整圓滑,行道樹分支點、樹高、冠幅一致。園林設施完好無損、清潔,園內道路、綠地、廣場、廁所隨時保持清潔。
(2)二類養護管理標準。指次要道路、公園較偏區域,實行嚴格保護和正常養護管理,做到綠地整潔,植物生長好,喬木形態美觀,灌木適時修剪,基本無病害,無大塊缺株少苗,園林設施完好、清潔,園內道路、綠地、廣場、廁所保持清潔。
五、確定運維單位及服務期限
通過公開招投標的方式選定具有城市園林綠化管護能力的企業作為管護單位。服務期限為5年,服務合同實行“一年一簽”,在上一年度運維期內無違反合同條款及不良記錄,經考核、審核合格后續簽合同。合同中應明確管護期限、管護范圍、管護內容及標準、人員配置、車輛配備、工機具配置、辦公場地及辦公設備配置、驗收考核標準、費用支付方式、安全應急處置措施等內容。
六、管護經費核定及撥付
(一)管護費用核定
1.日常管護費用主要包括:公園清掃保潔費用,綠地管護費用,水電費等。
(1)公園清掃保潔費用,根據區財政局出具的清掃保潔費用控制價為X元/㎡/年計算,垃圾清運焚燒費用為X元/噸,經費納入區財政年度預算,實行包干使用。公廁清掃保潔費用暫按1人清掃2個廁所,2800元/人/月計算,每年編制年初預算時,根據上一年度實際工資支出據實納入。
(2)綠地管護費用,包含:綠地養護、安全管理、應急管理、設施設備巡查維修、小面積植物補植養護等(含維修、養護材料)。根據區財政局出具的公園綠地、市街綠化等一類養護管理費用控制價為X元/平方米 f 年;二類養護管理費用控制價為X元/平方米 f 年;行道樹管護費用控制在X元/株/年。經費納入區財政年度預算,實行包干使用。
(3)水電費,根據水電表據實支付,財政據實保障。
2.大面積補植或維修費用,管護單位每年根據實際情況預估費用納入年初預算,一事一議,由住建局審核后,報請區政府同意,按照《通川區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按程序實施,最終工程費用報區審計局據實審計結算,不計入日常管護費用內。
(二)付款方式及要求
1.每年末管護單位根據年度管護情況,編制下一年度公園日常管護費用、大面積補植或維修費用等計劃報區住建局審核后,由區財政局據實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并據實保障。區財政局根據年初預算,每月按時支付日常管護費用的90%,剩余10%根據年度實際情況和考核情況據實支付。
2.按照《通川區園林綠化養護考核管理辦法》(詳見附件2),按年度考核并撥付管護費用。
3.考核結果作為付款依據??己丝偡譃?00分,考核分高于85分(含85分)的全額撥付養護管理費,考核分在75至85分之間的扣除養護管理費5%。考核分低于75分的,扣除養護管理費10%。被考核單位連續兩次75分以下,將被取消本項目養護管理資格并終止養護管理合同。
七、明確城市公園及市街綠化建成移交程序
建設單位在城市公(游)園、市街綠化等公共綠地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書面報請區政府同意移交,按照《通川區市政設施移交管理辦法》(詳見附件3)移交管護單位負責后期管理維護。
八、嚴格工作考核
由區住建局組織考核專班,采取日常監督與定期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綜合評定,嚴格按照《通川區園林綠化養護考核管理辦法》(詳見附件2)每年度考核。
附件:1.通川區城市園林綠化養護質量標準及要求
2.通川區園林綠化養護考核管理辦法
3.通川區市政設施移交管理辦法
4.通川區已建成城市市街綠化和公園情況統計表
附件1:
通川區城市園林綠化養護質量標準及要求
一、綠化養護標準
(一)市街道路
本標準適用于城市行道樹、分車帶、花帶、花壇(臺)、中心綠島和沿街綠地的綠化養護。
☆一類
1.樹木生長旺盛、健壯,根據植物生長習性,合理修剪整形,保持樹形整齊美觀,骨架均勻,樹干基本挺直。
2.樹穴、花池、綠化帶以及沿街綠地平面低于沿圍平面距離3—5厘米,無雜草、無污物雜物,無積水,無白色垃圾、清潔衛生。
3.行道樹缺株在1%以下,無死樹、枯枝。
4.樹木基本無病蟲危害癥狀,病蟲危害程度控制在5%以下,無藥害。
5.無人為損害,無亂貼、亂畫、亂釘、亂掛、亂堆、亂放的現象。
6.種植5年內,新補植行道樹同原有的樹種,規格保持一致,有保護措施。
7.新植、補植、養護行道樹成活率達98%以上 , 保存率達95%以上。
8.綠籬生長旺盛,修剪整齊、合理,無死株、斷檔,無病蟲害癥狀。
9.草坪生長旺盛,保持青綠、平整、無雜草、無枯枝落葉。高度控制在6-8厘米,無裸露地面,無成片枯黃。枯黃率控制在1%以內。
10.花壇、花帶、花臺植物生長健壯,花大艷麗,整齊有序,定植花木花期一致,開花較為整齊、均勻,換花花壇(臺)及時換花,整體觀賞效果好。
☆二類
1.樹木生長旺盛、健壯,根據植物生長習性,合理修剪整形,保持樹形整齊美觀,骨架均勻,樹干基本挺直。
2.樹穴、花池、綠化帶以及沿街綠地平面低于沿圍平面距離3—5厘米,無雜草、無污物雜物,無積水,無白色垃圾、清潔衛生。
3.行道樹缺株在2%以下,無死樹、枯枝。
4.樹木基本無病蟲危害癥狀,病蟲危害程度控制在10%以下,無藥害。
5.無人為損害,無亂貼、亂畫、亂釘、亂掛、亂堆、亂放的現象。
6.種植5年內,新補植行道樹同原有的樹種,規格保持一致,有保護措施。
7.新植、補植、養護行道樹成活率達95%以上 , 保存率達90%以上。
8.綠籬生長旺盛,修剪整齊、合理,無死株、斷檔,無病蟲害癥狀。
9.草坪生長旺盛,保持青綠、平整、無雜草、無成片枯枝落葉。高度控制在6-8厘米,無裸露地面,無成片枯黃??蔹S率控制在3%以內。
10.花壇、花帶、花臺植物生長健壯,花大艷麗,整齊有序,定植花木花期一致,開花整齊、均勻,換花花壇(臺)及時換花,整體觀賞效果好。
(二)公園、小游園
本標準適用于綜合性公園、沿街小游園和開放性廣場花壇等各級各類公園及小游園的綠化養護。
☆一類
1.根據植物生態習性,合理修剪,留枝均勻,疏密合理,剪口平滑,保持樹形整齊美觀,枝繁葉茂。
2.綠籬生長旺盛、修剪整齊、合理、無死株、缺檔。
3.草坪生長繁茂、平整、無雜草、無枯枝落葉、無白色垃圾,高度控制在6-8厘米,無裸露地面,無成片枯黃??蔹S面不得超過總面積的1%。
4.花壇(臺)、草坪等綠地內保持無雜草生長,無雜藤攀援樹木,無污物、白色垃圾等。
5.樹木花草基本無病蟲危害癥狀,病蟲害危害率控制在5%以下,無藥害現象。
6.無人為損害花草樹木。
7.基本無枯枝、死樹。
8.古樹名木掛牌、建檔管理,有保護、復壯措施。
9.花壇圖案、造型新穎,花大葉肥,色彩協調,觀賞整體效果明顯,保持三季有花。
10.新栽植物,成活率達95%以上,保存率達90%以上;原有植物保存率達99.8%以上。
11.園容整潔衛生,園路平整,綠地整潔無枯枝落葉亂堆亂放,園林建筑小品保持清潔,無亂貼、亂畫,公廁保持干凈整潔、無雜物堆放。
12.水面無漂浮物,水中無雜物,水質清凈,無臭味。
13.園林設施完好無損、干凈整潔。
☆二類
1.根據植物生態習性,合理修剪,剪口平滑,樹形整齊美觀,枝繁葉茂。
2.綠籬生長旺盛、修剪整齊、合理、無死株、無明顯缺檔。
3.草坪生長繁茂、平整、無雜草、無枯枝落葉、無白色垃圾,高度控制在6-8厘米,無明顯裸露地面,無成片枯黃??蔹S面不得超過總面積的3%。
4.花壇(臺)、草坪等綠地內保持無雜草生長,無雜藤攀援樹木,無污物、白色垃圾等。
5.樹木花草無明顯病蟲危害癥狀,病蟲害危害率控制在10%以下,無藥害現象。
6.基本無人為損害花草樹木。
7.基本無死樹,無明顯枯枝。
8.古樹名木掛牌、建檔管理,有保護、復壯措施。
9.花壇圖案、造型新穎,花大葉肥,色彩協調,觀賞整體效果明顯,保持三季有花。
10.當年植樹成活率達90%以上,保存率達85%以上,老樹保存率達99%以上。
11.園容整潔衛生,園路平整,基本無坑洼、無積水、無死角、無焚燒垃圾樹葉現象,園林建筑小品保持清潔,無亂貼亂畫,公廁保持干凈整潔、無雜物堆放。
12.水面無漂浮物,水中無雜物,水質基本清凈,無臭味。
13.園林設施完好無損、干凈整潔。
二、綠化養護要求
☆一類
1.修剪:
(1)原則上修剪應根據樹種習性、設計意圖、養護季節、景觀效果為原則,達到均衡樹勢、調節生長、姿態優美、花繁葉茂的目的。
(2)修剪包括除芽、去蘗、摘心摘芽、疏枝、短截、整形、更冠等技術。
(3)養護性修剪分常規修剪和造型(整形)修剪兩類。常規修剪以保持自然樹型為基本要求,按照“多疏少截”的原則及時剝芽、去蘗、合理短截并疏剪內膛枝、重疊枝、交叉枝、下垂枝、腐枯枝、病蟲枝、徒長枝、衰弱枝和損傷枝,保持內膛通風透光,樹冠豐滿。造型修剪以剪、鋸、捆、扎等手段,將樹冠整修成特定的形狀,達到外形輪廊清晰、樹冠表面平整、圓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4)喬木的修剪一般只進行常規修枝,對主、側枝尚未定型的樹木可采取短截技術逐年形成三級分枝骨架。庭蔭樹的分枝點應隨著樹木生長逐步提高,樹冠與樹干高度的比例應在7:3至6:4之間。行道樹在同一路段的分枝點高低、樹高、冠幅大小應基本一致,上方有架空電力線時,應按電力部門的相關規定及時剪除影響安全的枝條。
(5)灌木的修剪一般以保持其自然姿態,疏剪過密枝條,保持內膛通風透光。對叢生灌木的衰老主枝,應本著“留新去老”的原則培養徒長枝或分期短截老枝進行更新。觀花灌木和觀花小喬木的修剪應掌握花芽發育規律,對當年新稍上開花的花木應于早春萌發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條,促使新枝萌發。對當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開花的花木,應在開花后適度修剪,對著花率低的老枝要進行逐年更新。在多年生枝上開花的花木,應保持培養老枝,剪去過密新枝。
(6)綠籬和造型灌木(含色塊灌木)的修剪一般按造型修剪的方法進行,按照規定的形狀和高度修剪。每次修剪應保持形狀輪廓線條清晰、表面平整、圓滑。修剪后新梢生長超過10cm時,應進行第二次修剪。若生長過密影響通風透光時,要進行內膛疏剪。當生長高度影響景觀效果時要進行強度修剪,強度修剪宜在休眠期進行。
(7)藤本的修剪藤本每年常規修剪一次,每隔2~3年應理藤一次,徹底清理枯死藤蔓、理順分布方向,使葉幕分布均勻、厚度相等。
(8)盆草花的修剪要掌握各種花卉的生長開花習性,用剪梢、摘心等方法促使側芽生長,增多開花枝數。要不斷摘除花后殘花、黃葉、病蟲葉,增強花繁葉茂的觀賞效果。
(9)草坪的修剪草坪的修剪高度應保持在6-8cm,當草高超過12cm時必須進行修剪。
(10)修剪時間落葉喬、灌木在冬季休眠期進行,常綠喬、灌木在生長間隙期進行,亞熱帶植物在早春萌發前進行。綠籬、造型灌木、色塊灌木、草坪等按養護要求及時進行。
(11)修剪次數喬木不少于1次/年,灌木不少于2次/年,綠籬、造型灌木不少于12次/年,色塊灌木不少于8次/年,混播草坪修剪次數不少于20次/年,結縷草不少于5次/年。
(12)修剪的剪口或鋸口平整光滑,不得劈裂、不留短樁。
(13)修剪應按技術操作規程的要求進行,須特別注意安全。
2.澆水排水:
(1)原則上澆水應根據不同植物生物學特性、樹齡、季節、土壤干濕程度確定。做到適時、適量、不遺漏。每次澆水要澆足澆透。
(2)澆水的年限樹木定植后一般喬木需連續澆水3年,灌木5年。土壤質量差、樹木生長不良或遇干旱年份,則應延長澆水年限。
(3)澆水次數喬木不少于4次/年,灌木不少于6次/年,色塊灌木不少于6次/年、綠籬不少于6次/年,草坪不少于24次/年,盆草花不少于48次/年。
(4)澆水量喬木不少于40公斤/株?次(胸徑10公分以下),灌木不少于30公斤/株?次,色塊灌木、綠籬不少于30公斤/㎡?次,草坪不少于20公斤/㎡?次、盆草花不少于20公斤/㎡?次。大樹依據具體情況和澆水原則確定。地栽宿根花卉以土壤不干燥為準。噴灌澆水每次開啟時間不少于30分鐘,以地面無逕流為準。
(5)喬灌木澆水時間一般集中在12月至次年6月、以“過冬水”、“發芽水”和4月至6月的“抗旱水”為主。夏季高溫季節應在早晨和傍晚進行、冬季宜午后進行。
(6)雨季應注意排澇、及時排出積水。
3.施肥:
(1)原則上為確保園林植物正常生長發育,要定期對樹木、花卉、草坪等進行施肥。施肥應根據植物種類、樹齡、立地條件、生長情況及肥料種類等具體情況而定。
(2)施肥對象定植五年以內的喬、灌木;生長不良的樹木;木本花卉;草坪及盆草花。
(3)施肥分基肥、追肥兩類。基肥一般采用有機肥,在植物休眠期內進行,追肥一般采用化肥或復合肥在植物生長期內進行?;蕬浞指旌蟀匆欢ū壤c細土混合后施用,化肥應溶解后再施用。干施化肥一定要注意均勻,用量宜少不宜多,施后必須及時充分澆水,以免傷根傷葉。
(4)施肥次數喬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1次;灌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2次;色塊灌木和綠籬每年施基肥2次,追肥4次;草坪每年結合打孔施基肥2次,追肥不少于9次;盆草花以施葉面肥為主,每半月1次。
(5)施肥量施基肥喬木(胸徑在10公分以下)不少于20公斤/株?次,灌木不少于10公斤/株?次,色塊灌木和綠籬不少于0.5公斤/㎡?株,草坪不少于0.2公斤/ ㎡?次.施追肥一般按0.5%-1%濃度的溶解液施用。干施化肥一般用量,喬木不超過250克/株?次,灌木不超過150克/株?次,色塊灌木和綠籬不超過30克/㎡?次,草坪不超過10克/㎡?次。
(6)喬、灌木施肥應挖掘施肥溝、穴,以不傷或少傷樹根為準,深度不淺于30公分。
4.病蟲害防治:
(1)原則上全面貫徹“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方針,要掌握園林植物病蟲害發生規律,在預測、預報的指導下對可能發生的病蟲害做好預防。已經發生的病蟲害要及時治理、防止蔓延成災。病蟲害發生率應控制在10%以下。
(2)病蟲害的藥物防治要根據不同的樹種、病蟲害種類和具體環境條件,正確選用農藥種類、劑型、濃度和施用方法,使之既能充分發揮藥效,又不產生藥害,減少對環境的污染。
(3)噴藥應成霧狀,做到由內向外、由上向下、葉面葉背噴藥均勻,不留空白。噴藥應在無風的晴天進行,陰雨或高溫炎熱的中午不宜噴藥。噴藥時要注意行人安全、避開人流高峰時段,噴藥范圍內有食品、水果等存放物,要待移出或遮蓋后方能進行。噴藥后要立即清洗藥械,不準亂倒殘液。
(4)對藥械難以噴到頂端的高大樹木或蛀干害蟲,可采用樹干注射法防治。
(5)施藥要掌握有利時機,害蟲在孵化期或幼蟲三齡期以前施藥最為有效、真菌病害要在孢子萌發期或侵染初期施藥。
(6)挖除地下害蟲時,深度應在5~20cm以內,接近樹根時不能傷及根系。人工刮除樹木枝干上介殼蟲等蟲體,要徹底干凈,不得損傷枝條或枝干內皮,刮除樹木枝干上的腐爛病害時,要將受害部位全部清除干凈,傷口要進行消毒并涂抹保護劑,刮落的蟲體和帶病的樹皮,要及時收集燒毀。
(7)農藥要妥善保管。施藥人員應注意自身的安全,必須按規定穿戴工作服、工作帽、戴好風鏡、口罩、手套及其他防護用具。
(8)藥物防治少于6次(注:冷季型草坪不少于12次),人工防治少于二次。
5.松土、除草:
(1)松土土壤板結時要及時進行松土,松土深度5~10cm為宜。草坪應用打孔機松土,每年不少于2次。
(2)除草掌握“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則,隨時清除雜草,除草必須連根剔除。綠地內應做到無雜草,草坪的純凈度應達到95%以上。
(3)綠地中耕、除草五次以上。
6.冬季防寒:
(1)涂白在11月份下旬開始,12月初結束,對喬灌木類樹干進行涂白。喬木應涂白120cm高,灌木至分枝點。以藥液涂抹后不流失,干后不翹裂、不脫落,樹穴無污染為宜。同一樹種涂白高度應整齊一致。
(2)纏干、包裹秋植苗木及耐寒性稍差的苗木,栽植當年及2—3年,在上凍前應用草繩、無紗布或防寒棉氈條纏干纏膜保護,可纏干高2m或至分枝點。不耐寒樁景樹小葉榕等,樹干全部用草繩加保溫膜纏干,樁景樹的樹冠,應用保溫膜包裹。
(3)覆地膜秋植的大規格苗木、耐寒性較差及12月上旬移植的苗木,待灌凍水后樹穴土面略干時,用稍大于土球的薄膜覆蓋,然后培土防寒。
(4)搭設防寒棚當年栽植較晚或耐寒性稍差及邊緣的樹種應設防寒棚防寒越冬。
7.支柱、扶正:
(1)傾斜度超過10度的樹木,須進行扶正,落葉樹在休眠期進行,常綠樹在萌芽前進行。扶正前應先疏剪部分枝椏或進行短截,確保扶正樹木的成活。
(2)新栽大樹和扶正后的樹木應進行支柱。支柱材料在同一路段或區域內應當統一,支柱方式要規范、整齊。支柱著力點應超過樹高的1/2以上,支柱材料在著力點與樹干接觸處應鋪墊軟質材料,以免損傷樹皮。每年雨季前要對支柱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松動的支柱要及時加固,對嵌入樹皮的捆扎物要及時解除。
8.綠地容貌:
(1)開放性公園避開人多時清掃,做到全天候清掃保潔,隨時保持綠地清潔、美觀。
(2)及時清除綠地及花臺內死樹、枯枝、垃圾、磚頭、瓦塊等廢棄物,做到垃圾日產日清。
(3)水面漂浮物及水中雜物及時清理,噴泉水池每周換水1次,水池每月換水1次。
(4)及時清除綠地設施上的牛皮蘚及亂涂亂畫痕跡。
(5)及時清運草屑、樹枝、死樹等施工殘留物,現場堆放時間不得超過當天。
(6)經常沖洗樹木枝葉上的積塵,防止堵塞氣孔和影響市容。行道樹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1日保證每周沖洗1次以上。
(7)人為損害花草樹木及時修復。
9.古樹名木:
(1)保持古樹及周圍環境的清潔。
(2)加強古樹的病蟲害防治工作。
(3)在古樹根系分布范圍內,嚴禁廚房或廁所等有污染氣體、液體的設施和排放污水的滲溝。
(4)嚴禁在樹下設置臨時設施、堆放污染古樹根系、土壤的物品。
(5)嚴禁在樹體上釘釘子、繞鐵絲、掛雜物或作為施工的支撐點。
(6)嚴禁攀折、剮蹭和刻劃樹皮等傷害古樹的行為。
(7)古樹樹體上的傷疤或空洞應及時填充修補,防止進水。
(8)古樹樹體及大枝有傾倒、劈裂或折斷的可能時,應及時采取加固、支撐等保護措施和及時清除安全隱患。
(9)古樹復壯事先應制定嚴格的方案,報請主管部門審查,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10)古樹移植按程序報批后方可實施,必須事先制定施工技術方案,事后及時制定養護方案,并進行跟蹤管理,確保成活和移植質量。
(11)記錄樹木生長情況及養護措施。
10.補栽:
(1)保持綠地植物的種植量,缺株斷行應適時補栽。補栽應使用同品種、基本同規格的苗木,保證補栽后的景觀效果。
(2)草坪禿斑應隨缺隨補,保證草坪的覆蓋度和致密度。補草可采用點栽、播種和鋪設等不同方法。
11.綠地設施維護:
(1)綠地設施包括園路、花臺、花架、亭廊、座椅、園燈、欄桿、標志牌、果屑箱等園林小品及供水閥門、噴頭等設施。
(2)綠地設施應保持完好無損,發現缺損應及時修補、更換,若發現較大缺損,及時報甲方審批維修。
12.綠地保護:
(1)綠地中無堆物、堆料、搭棚,建筑墻面等現象。
(2)全天候24小時保護,無重大破壞和偷盜案件,如遇重大事件及時上報,未及時上報而造成的損失由養護單位承擔。
(3)綠地占用必須持有嚴格的審批手續,未經審批,嚴禁各種侵占綠地行為發生。經審批同意占用的,須全過程跟蹤,嚴格控制施工作業面,臨時占用的要及時恢復。
13.應急搶險及抗災保護:
(1)遇市上重大活動或應急的事項,及時組織隊伍完成指定的突擊性任務。
(2)遇不可抗拒因素(如由于大風、暴雨、大雪等自然災害)引起樹木突然倒伏,碰線、碰屋以及其它原因造成的樹枝阻擋人車同行,應迅速組織力量,半小時內到達現場及時處理,若有傷人、傷物,在迅速組織搶險的同時,并報甲方。
14.綠化養護臺賬:
應建立完整的綠化養護臺賬,并由專人負責。綠化資料記錄詳細,分類清楚,數據詳實。季度養護計劃及養護作業應按時記錄、及時上報,并符合現狀和季節特點,針對性強,不弄虛作假。
15.安全施工:
(1)綠化養護的各道工序施工要做到以人為本,安全施工,文明作業。
(2)道路綠化養護施工要統一著安全裝,設施工警示語或警示標志,保證施工人員和過往行人的安全
☆二類
1.修剪: 喬木不少于1次/年,灌木不少于2次/年,綠籬、造型灌木不少于8次/年,色塊灌木不少于6次/年,混播草坪修剪次數不少于18次/年,結縷草不少于3次/年。其余同一類。
2.澆水排水:喬木不少于3次/年,灌木不少于4次/年,色塊灌木不少于4次/年、綠籬不少于4次/年,草坪不少于18次/年,盆草花不少于48次/年。其余同一類。
3.施肥:喬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1次;灌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2次;色塊灌木和綠籬每年施基肥2次,追肥2次;草坪每年結合打孔施基肥2次,追肥不少于7次;盆草花以施葉面肥為主,每月1次。其余同一類。
4.病蟲害防治:藥物防治少于4次(注:冷季型草坪不少于10次),人工防治少于1次。
5.松土、除草:綠地中耕、除草3次以上。其余同一類。
6.冬季防寒:同一類。
7.支柱、扶正:同一類。
8.綠地容貌:噴泉水池兩周換水1次,水池兩月換水1次。其余同一類。
9.古樹名木:同一類。
10.補栽:同一類。
11.綠地設施維護:同一類。
12.綠地保護:同一類。
13.應急搶險及抗災保護:同一類。
14.綠化養護臺賬:同一類。
15.安全施工:同一類。
附件2:
通川區園林綠化養護考核管理辦法
為促進我區城市園林綠地養護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進一步強化考核工作,提高養護管理水平,根據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1)考核范圍
所有區管城市園林綠地的養護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進行考核。
(2)考核要求
區住建局負責日常檢查考核工作??己巳藛T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認真、嚴格地考核評分,確??己斯ぷ髟鷮嵱行А?己私Y果于考核后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養護管理單位。
(3)考核項目
考核項目分8大項,即養護技術措施、綠地清掃保潔、設施維護、綠地保護及巡查管理、養護檔案、工作紀律、安全措施以及其它要求。
(4)考核辦法
考核采用不定期巡查方式進行,每年度由區住建局組織全面考核,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開考核結果。
(5)考核評分
①考核實行百分制,考核項目所占比分分別為:養護技術措施45分、綠地清掃保潔10分、設施巡查及維護10分、綠地保護及巡查管理10分、養護檔案5分、工作紀律5分、安全措施10分、其它要求5分。
②綠地分公園綠地、街頭綠地及風景林地等類型,考核重點根據綠地性質有所側重,每塊(條)綠地為考核單位進行考核。各塊綠地考核得分的數學平均值為本項目的綜合得分。
③考核分數與養護管理費掛鉤,考核分高于85分(含85分)的全額撥付養護管理費,考核分在75至85分之間的扣除養護管理費5%??己朔值陀?5分的,扣除養護管理費10%。被考核單位連續兩次75分以下,將被取消本項目養護管理資格并終止養護管理合同。
(6)通川區城市綠地養護管理檢查考核評分細則
考核項目 | 考核細則及要求 | 評分標準 | ||
一 養護技術措施 (45分) |
(一) 高大喬木、行道樹及獨立景觀樹等 (15分) | 1、修剪及抹芽(3分) | (1)根據樹木生長習性,及時修剪定形,截口平整,不拉傷樹皮。截口涂抹傷口保護劑。 (2)枝條分布均勻,無枯枝危膀,生長季節無異長黃葉。 (3)妥善處理樹與線、樹與屋矛盾,及時排除事故隱患。 (4)同條道路行道樹同樹種樹形留養一致。 (5)根據樹種確定抹芽次數及抹芽部位。抹芽需及時,芽長不超過10cm,抹芽時不允許拉傷樹皮。 | (1)每次抽查20株,未按樹種要求修剪,一處扣0.25分。截口不平,截口直徑15cm以上,截口未涂傷口保護劑的,一處扣0.25分。 (2)每次抽查20株,枯枝敗葉未及時清除,一處扣0.25分。 (3)因工作懈怠,拖而不決,未及時處理樹與線、屋矛盾,一次扣0.5分。 (4)每次抽查20株,發現未抹芽或未抹到位,一株扣0.25分。 (5)發現樹皮拉傷現象,有一處扣0.25分。 |
2、病蟲害防治(3分) | (1)及時防治和控制病蟲害的發生,無群眾舉報。 (2)用藥配比正確,操作安全,噴藥均勻,不發生藥害事故。 | (1)每次抽查50株,發現有明顯蟲口、蟲糞、巢螟,危害率在2%至5%內扣0.25分,危害率在5%至10%內扣0.5分,超過10%扣1分。 (2)經群眾舉報查實一處扣0.25分 (3)藥液比例配制不正確,造成樹木傷害,每次扣0.25分。 | ||
3、樹木扶正、施肥(3分)
| (1)視樹木生長勢,及時施基肥、追肥。 (2)樹木及時扶正,暴風雨季節及時檢查清理倒伏樹木。 (3)夏季及時抗旱,冬季易凍害的樹木及所有行道樹、獨立景觀樹等應及時涂白。 | (1)每次抽查20株,發現樹木長勢衰弱、歪斜,一株扣0.25分。 (2)每次抽查20株,樹木嚴重缺水,葉片枯萎,一株扣0.25分。 (3)發現藥液涂白配比不正確或未進行規范涂白操作的,每次扣1分。 | ||
4、樹穴除草、保潔(1.5分) | (1)行道樹穴內無高雜草 (5cm)。 (2)樹穴內無垃圾。 | (1)樹穴雜草率高于5cm,一株扣0.25分。 (2)發現樹穴中有煙頭、紙屑等垃圾,一株扣0.25分。 | ||
5、保存率(3分) | (1)保存率98%。 (2)視種植季節,及時補植。 (3)如出現死亡樹木,及時報批換植。 | (1)保存率低于98%的,發現一株扣0.25分。 (2)及時補植同品種、同規格苗木,并確保成活。否則,我局安排其他單位進行補植,所產生費用在當月養護管理費用中扣除。 | ||
6、行道樹沖洗(1.5分) | 定期對行道樹進行沖洗,確保行道樹及其樹下灌木、地被植物等干凈亮麗。 | 發現葉面灰塵或粘滯物沖洗不及時的,每發現一次,扣0.5分。 | ||
(二) 花灌木 (15) | 1、灌木修剪、抹芽(3分) | (1)根據花灌木品種生長習性進行修剪、抹芽(含腳芽)。 (2)無枯枝敗葉,無修后枝葉殘存或散落不清。 (3)保存率98%,缺株視季節及時補種。 | (1)每次抽查20株,未按要求進行修剪、抹芽,發現一株扣0.1分。 (2)枯枝敗葉未及時清除,發現一處扣0.1分。 (3)保存率低于98%的,發現一株扣0.25分。 (4)及時補植同品種、同規格苗木,并確保成活。否則,我局安排其他單位進行補植,所產生費用在當月養護管理費用中扣除。 | |
2、綠籬修建(3分) | (1)修剪面整齊劃一,目測一條線或光滑曲面。 (2)日常修剪及時到位,不脫腳,不得出現單枝(芽)超出5cm未剪現象。 (3)保存率98%,缺株視季節及時補種。 | (1)每次抽查50米綠籬,發現修剪線條缺斷或不一致,合格率在95%至98%之間扣0.25分;合格率低于95%扣0.5分。 (2)發現修后枝葉殘存,單枝(芽)超出5cm未剪現象一處扣0.25分。 (3)保存率低于98%的,發現一株扣0.25分。 (4)及時補植同品種、同規格苗木,并確保成活。否則,我局將安排其他單位進行補植,所產生費用在當月養護管理費用中扣除。 | ||
3、球類修剪(3分) | (1)球形豐滿、完整,球面光滑密實,無明顯空洞,同一要求的球類大小保持一致。 (2)日常修剪及時到位,不脫腳,不得出現單枝(芽)超出5cm未剪現象。 (3)保存率98%,缺株視季節及時補種。 | (1)每次抽查20株,未按要求進行留養修剪,造成球面空洞,球類大小不一,發現一株扣0.25分。(原來大小不一的除外) (2)發現修后枝葉殘存,單枝(芽)超出5cm未剪現象一處扣0.25分。 (3)保存率低于98%的,發現一株扣0.25分。 (4)及時補植同品種、同規格苗木,并確保成活。否則,我局安排其他單位進行補植,所產生費用在當月養護管理費用中扣除。 | ||
4、 攀援植物修剪(1分) | (1)抹芽及時,過長莖蔓抑制到位。 (2)殘花枯藤清理干凈。 | (1)修剪不及時,每發現一次,扣0.25分。 (2)殘花枯藤未清理干凈,每發現一處,扣0.25分。 | ||
5、病蟲害防治(3分) | (1)及時防治和控制病蟲害的發生,無群眾舉報。 (2)用藥配比正確,操作安全,不發生藥害事故。 | (1)每次抽查50株,發現有明顯蟲口、蟲糞、成(幼)沖,危害率在2%至5%內扣0.25分,在5%至10%內扣0.5分,超過10%扣1分。 (2)藥液比例配制不正確,造成樹木傷害,每次扣0.25分。 | ||
6、 施肥、抗旱、扶正、葉面蒙塵清除(2分) | (1)根據植株生長勢,及時施基肥、追肥。 (2)植株無歪斜、倒伏現象。 (3)及時沖洗確保葉面無蒙塵及粘滯物。 (4)夏季及時抗旱。 | (1)每次抽查50株,發現一株長勢衰弱,扣0.1分。 (2)歪斜植株不及時扶正,每發現一次,扣0.1分。 (3)葉面蒙塵或粘滯物不及時清除,每發現一次,扣0.5分。 (4)樹木嚴重缺水,葉片枯萎,每發現一次,扣1分。 | ||
(三)地被草坪 (10分) | 1、修剪(4分) | (1)根據不同地被、草坪品種,及時修剪,其中暖季型草坪秋后最后一次需重修。 (2)草坪中的樹坑、花壇邊緣應切邊,保持線條清晰。 | (1)每次抽查100平方米,若發現草坪修剪高度不一致,扣0.5分。 (2)發現草坪中的樹坑、花壇邊緣切邊不平的,一處扣0.25分。 | |
2、病蟲害防治(3分) | (1)及時防治和控制病蟲害的發生,無群眾舉報。 (2)用藥配比正確,操作安全,不發生藥害事故。 | (1)每次抽查100平方米,病蟲害危害率2%至5%內扣0.25分,在5%至10%內扣0.5分,超過10%扣1分。 (2)藥液比例配制不正確,造成樹木傷害,每次扣0.25分。 | ||
3、覆蓋率(3分) | (1)覆蓋率98%。 (2)生長良好,無大范圍長勢衰退或滯長現象。 (3)雜草及時控制。 | (1)每次抽查100平方米,98%≤覆蓋率≤100%,扣0.25分;95%≤覆蓋率<98%,扣0.5分;覆蓋率<95%,扣3分。 (2)每次抽查100平方米,雜草率≤2%,扣0.25分;2%<雜草率≤5%,扣0.5分;雜草率每下降5%,扣1分。 花壇花帶 | ||
(四)花壇花帶 (5分) | 1、草花種植(3分) | (1)按時更換花壇或種植地草花,按質按量完成種植或布置工作,保持適當密度。 (2)花卉長勢良好,色澤鮮艷,無病蟲害發生。 | (1)抽查50平方米花壇,未按要求種植或布置的,扣0.25分,密度達不到標準,扣0.25分。 (2)花卉嚴重缺水,大面積葉片萎蔫,每發現一次扣0.5分。 | |
2、病蟲害防治(2分) | (1)及時防治和控制病蟲害的發生,無群眾舉報。 (2)用藥配比正確,操作安全,不發生藥害事故。 | (1)每次抽查100平方米單位地塊花卉,發現有明顯蟲口、蟲糞、成(幼)蟲危害,危害率在2%至5%內扣0.25分,危害率在5%至10%內扣0.5分。危害率每上升5%扣1分。 (2)藥液比例配制不正確,造成花卉傷害的,每次扣0.25分。 | ||
二、清掃保潔 (10分) | 1、清掃保潔(6分) | (1)公園綠地、廣場、游步道等整潔,無雜物、無白色污染(樹掛)等。 (2)綠地內水面雜物及時清理,做到巡視保潔。 | (1)抽查面積500平方米。發現塑料袋、煙盒、枯枝落葉等雜物,每個扣0.1分。 (2)抽查綠地內水面保潔情況,發現雜物,每處扣0.1分。 | |
2、園林植物垃圾處理(4分) | (1)廢棄物(如樹枝、樹葉、草屑、白色垃圾等)重點地區隨產隨清,其它地區日產日清。 (2)改進植物垃圾收集和處理方式,有條件的進行粉碎和再利用。 | (1)抽查植物垃圾處理情況,對垃圾收集和處理不及時的,發現一處扣0.25分。 (2)企業擁有樹木粉碎機具,并開展樹枝粉碎和樹葉集中循環利用處理的,加1分。 | ||
三、設施巡查及維護 (10分) | 1、建筑、道路等基礎設施巡查及維護(3分) | 園林建筑、雕塑噴泉、園路廣場以及路燈等公園綠地基礎設施及時巡查,維護良好。 | (1)抽查公園綠地中建筑、道路等基礎設施維護情況,發現墻面破損、路面缺損、油漆剝落等,一處扣0.25分。 (2)抽查路燈、噴泉等設施維護情況,發現問題一處扣0.25分。 | |
2、園林小品巡查及維護(3分) | 桌椅、垃圾桶和指示牌等園林設施完整、安全,上報及時、維護及時。 | 檢查桌椅、垃圾桶和指示牌等園林設施,發現問題一處扣0.25分。 | ||
3、設施完好率(4分) | 設施完好率100%,缺損應在三天內上報并及時修補。 | (1)檢查綠地設施維護綜合情況,98%≤設施完好率≤100%,扣0.25分;95%≤設施完好率<98%,扣0.5分;90%≤設施完好率<95%,扣1分。 (2)及時對損失設施設備進行上報并維修。因未及時發現、未及時上報或未及時維修造成的安全等問題,責任和費用由養護單位全部承擔。 | ||
四、綠地保護及巡護管理(10分) | 1、日常保護(4分) | 綠地中無堆物、堆料、搭棚、建筑墻面和樹干上無釘拴刻畫等現象。 | 檢查中發現一處扣0.5分。 | |
2、巡查管理(6分) | (1)加強日常巡護,主動查找問題,及時整改,對開挖綠地、修剪植物、移植砍伐植物進行監督,要求做到無重大破壞和偷盜案件發生。 (2)采取措施防止人為踐踏、損毀、盜竊園林植物和園林小品及設施設備。 (3)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損毀、盜竊園林植物和園林設施設備案件的查處。 | 未按照要求進行巡查管理的,發生一次扣1分;發生重大破壞及偷盜案件的,一次扣3-6分。 | ||
五、養護檔案(5分) | 1、綠化養護管理臺賬(3分) | 養護管理臺賬記錄清楚,有詳細操作記錄、農藥化肥領用及施用記錄等。農藥化肥購買單據及發票保存完整。 | 未按規定要求記錄記載的視情況每次扣0.5-2分,未能提供農藥化肥領施用記錄及單據發票等原始記錄的一次性扣3分并在養護期滿綜合驗收前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農藥化肥費用。 | |
2、綠化統計報表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正確報送。(2分) | (1)按時完成通川區市政園林管理所安排的各項統計報表。 (2)撰寫季度工作總結,制定季度養護管理工作計劃等。 | 季度工作總結及養護計劃等未及時報送,每次扣0.5分。 | ||
六、工作紀律(5分) | 1、定人定崗定責任范圍 | 要求管護工劃定責任范圍,采取定人定崗定責任片區的管理方式。 | 如經發現缺勤,不在崗的,每人每次扣0.25分。 | |
2、著裝上崗并佩帶胸卡 | 要求著裝上崗并佩戴工作牌。 | 未著裝上崗,佩戴工作牌的,每人每次扣0.1分。 | ||
七、安全措施(10分) | 安全措施得當,杜絕發生安全問題 | (1)制定切實可行的制度和辦法,不得發生園林火災、火警、火情。 (2)制定嚴格措施,科學使用農藥,負責安全處理已使用過的農藥瓶,不得發生農藥領取、保管使用及處理農藥等過程中的安全事故。 (3)在修枝整形、高巖高坎管護、巡查、補植、補栽、抗旱排澇等管護作業中不得發生安全事故。 (4)制定措施、灑水車、工程車、三輪車等不得發生安全事故。 (5)其他安全措施。 | 因安全措施不當,發生較大事故的,每次扣3分;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一次性扣10分。且責任和費用由養護單位全部承擔。 | |
八、其他要求(5分) | 1、突發事件處理 | 及時處理突發事件及應急事件。 | 按時保質完成上級交給的突擊和重大搶險任務,每次加1分。 | |
2、其他 | 通報批評及重大問題。 | 管護過程中被通報批評的,按照0.5分/次進行扣分;管護過程中出現重大問題的,按3分/次進行扣分; |
(7)通川區公共綠地養護管理驗收表
通川區公共綠地養護管理驗收表
管護公司: 驗收時間:
驗收項目 | 扣分依據(填寫評分細則中評分標準編號) | 得分 | ||
一 養護技術措施 (45分) |
(一)高大喬木、行道樹及獨立景觀樹等 (15分) | 1、修剪及抹芽(3分) | ||
2、病蟲害防治 (3分) | ||||
3、樹木扶正、施肥 (3分) | ||||
4、樹穴除草、保潔 (1.5分) | ||||
5、保存率 (3分) | ||||
6、行道樹沖洗(1.5分) | ||||
(二)花灌木(15) | 1、灌木修剪、抹芽(3分) | |||
2、綠籬修建(3分) | ||||
3、球類修剪(3分) | ||||
4、攀援植物修剪(1分) | ||||
5、病蟲害防治(3分) | ||||
6、施肥、抗旱、扶正、葉面蒙塵清除(2分) | ||||
(三)地被草坪(10分) | 1、修剪(4分) | |||
2、病蟲害防治(3分) | ||||
3、覆蓋率(3分) | ||||
(四)花壇花帶(5分) | 1、草花種植(3分) | |||
2、病蟲害防治(2分) | ||||
二、清掃保潔(10分) | 1、公園綠地、廣場、游步道等清掃保潔(6分) | |||
2、園林植物垃圾處理(4分) | ||||
三、設施巡查及維護(10分) | 1、建筑、道路等基礎設施巡查及維護(3分 ) | |||
2、園林小品巡查及維護(3分) | ||||
3、設施完好率(4分) | ||||
四、綠地保護及巡護管理(10分) | 1、日常保護(4分) | |||
2、巡查管理(6分) | ||||
五、養護檔案(5分) | 1、綠化養護管理臺賬(3分) | |||
2、綠化統計報表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正確報道。(2分) | ||||
六、工作紀律(5分) | 1、定人定崗定責任范圍 | |||
2、著裝上崗并佩帶胸卡 | ||||
七、安全措施(10分) | 安全措施得當,杜絕發生安全問題 | |||
八、其他要求(5分) | 1、突發事件處理 | |||
2、其他 | ||||
總得分 |
(8)考核意見表
考核意見表
項目名稱 | |||||
考核單位 | |||||
評分結果 | |||||
考核專家組意見:
考核部門意見:
年 月 日 | |||||
項目 | 姓名 | 單位 | 專業領域 | ||
專家組長 | |||||
專家組員 | |||||
專家組員 | |||||
考核成員 | |||||
考核成員 | |||||
考核成員 | |||||
考核成員 |
附件3:
通川區市政基礎設施移交管理辦法
為了提高行政效能,規范市政基礎設施管理,改進市政基礎設施服務質量,提高城市治理運營水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等法規規章,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市政基礎設施定義
本辦法所稱市政基礎設施,是指區級各部門或企業在區管范圍內新建、改擴建完成竣工驗收,報請區政府同意后需移交市政基礎設施運維單位管理的城市道路設施、城市橋梁隧道設施、城市道路照明設施、交通標識標牌、城市園林綠化設施等其他市政基礎設施。
二、移交條件
市政基礎設施管理移交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建設內容并通過竣工驗收,具備運行和養護條件;
(二)三圖一表(施工圖、竣工圖、移交范圍圖、移交設施數量統計表)和技術資料完整;
(三)采用新技術、新材料的市政設施,提供養護作業指導資料;
(四)城市道路、橋梁經驗收合格,施工單位與業主單位簽訂的質量保修期滿后(合同有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質量保修期執行,合同未約定的至少竣工驗收后一年),運轉正常、滿足使用功能,復驗合格方可移交。
(五)城市公(游)園、市街綠化等公共綠地經驗收合格,施工單位與業主單位簽訂的質量保修期滿后(合同有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質量保修期執行,合同未約定的至少竣工驗收后一年),復驗合格方可移交。
三、移交程序
(一)市政項目竣工驗收后,建設單位報請區政府同意移交,再函告通川區住建局并提交《達州市通川區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移交登記表》(詳見附件1)。
(二)建設單位向市政基礎設施運維單位移交相關技術資料,主要包括:項目情況說明、工程施工圖紙、工程竣工圖紙、移交范圍圖、工程量清單(含宏業電子軟件版)、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通川區政府投資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報告、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表)等。
(三)建設單位組織區住建局、區財政局、運維單位進行項目現場復驗,合格后辦理移交手續。
四、經費保障
市政基礎設施移交手續辦理前,由建設單位負責養護管理,所需經費由建設單位承擔;市政基礎設施移交手續辦理之日起,由市政基礎設施運維單位負責養護管理,養護管理經費由財政納入部門預算,移交文件另有約定的除外。
運維單位應當在移交手續辦理后將移交項目所需維護管理經費報區住建局和區財政局審核。區財政局根據移交資料據實追加當年維修養護計劃,所需經費從移交之日起計算。區財政局應當及時安排和撥付日常維護費用,確保市政基礎設施管理維護工作正常開展。
達州市通川區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移交登記表
項目名稱 | 建設地址 | ||
立項文號 | 中標造價 | ||
開工日期 | 驗收備案通過日期 | ||
綜合竣工驗收日期 | 合同約定保修截止日期 | ||
建設單位 | 施工單位 | ||
設計單位 | 監理單位 | ||
工程建設內容簡介 | |||
工程移交內容簡介 | |||
建設單位意見: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 區財政局意見: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 ||
區住建局意見: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 運維單位意見: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
備注:此表一式四份,建設單位、區財政局、區住建局、運維單位各一份。
達州市通川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通川區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管護市場化方案》和《通川區城市園林綠化管護市場化方案》解讀
一、制定背景
根據2023年10月27日通川區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園林綠化、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運維專題會議精神,由區住建局負責完善區管范圍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園林綠化運維相關工作。采用公開招投標的方式,將全區市政基礎設施(含市政道路、橋梁)、公園綠地設施按程序授權給有專業資質的第三方公司統一負責管護。
二、目標任務
按照“政企分開、管護分離”的原則,逐步構建起“政府管理、企業管護、社會監督”的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運營管護新體系和城市園林綠化管護新體系,采取“分級養護、動態管理”的方式,通過專業化管護,減輕市政基礎設施財政投入,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雙優化,推動我區市政基礎設施和園林綠化管護事業全面發展。
三、主要內容
(一)明確運營范圍
區級各部門或企業在區管范圍內建設完成,已竣工驗收且報請區政府同意后,按照《通川區市政設施移交管理辦法》移交給運營管護單位進行管理維護的城市道路及橋梁、市街綠化、城市公園等市政基礎設施。合同期內,運營管護單位會同區住建局、區財政局根據城市市政道路及橋梁、市街綠化、城市公園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實際情況,實行動態管理,適時納入運營管護范疇,根據納入管理時段,及時納入財政預算并據實結算費用。
(二)明確運營維護內容及標準
根據《園林綠化養護標準》(CJJ/T287-2018)、《城鎮道路養護技術規范》(CJJ36-2016)、《城市橋梁養護技術標準》(CJJ99-2017)等相關規定,結合實際運行情況,進一步明確了運維內容及標準。
(三)明確運維費用
1.市政基礎設施運營管護費用包括:日常運營管護費用(包括:城市道路清掃保潔、道路、橋梁設施檢測費用、水電費、市政基礎設施設備維修費用)、市政基礎設施設備大修費用(一事一議,不計入運維費內)。
2.城市園林綠化運營管護費用包括:日常管護費用(包括:公園清掃保潔費用、綠地管護費用、水電費)、大面積補植或維修費用(一事一議,不計入運維費內)。
(四)明確考核標準
由區住建局嚴格按照《通川區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運維考核辦法》《通川區園林綠化養護考核管理辦法》按年度考核。
通川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
《通川區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管護市場化方案(征求意見稿)》和《通川區城市園林綠化管護市場化方案(征求意見稿)》
解讀
一、制定背景
根據2023年10月27日通川區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園林綠化、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運維專題會議精神,由區住建局負責完善區管范圍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園林綠化運維相關工作。擬采用公開招投標的方式,將全區市政基礎設施(含市政道路、橋梁)、公園綠地設施按程序授權給有專業資質的第三方公司統一負責管護。
二、目標任務
按照“政企分開、管護分離”的原則,逐步構建起“政府管理、企業管護、社會監督”的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運營管護新體系和城市園林綠化管護新體系,采取“分級養護、動態管理”的方式,通過專業化管護,減輕市政基礎設施財政投入,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雙優化,推動我區市政基礎設施和園林綠化管護事業全面發展。
三、主要內容
(一)明確運維范圍
區級部門或企業在完成建設、驗收并獲區政府批準后,應根據《達州市通川區市政設施移交管理辦法》將城市道路、橋梁、綠化、公園等市政基礎設施移交給運營單位。合同期內,運營單位與區住建局、區財政局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動態管理,適時調整運營范圍,并根據管理時段納入財政預算結算費用。最終管護面積以《達州市通川區市政設施移交管理辦法》中明確的單位部門現場復核面積為準。
(二)明確運營維護內容及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園林綠化養護標準》CJJ/T287-2018、《城鎮道路養護技術規范》CJJ36-2016、《城市橋梁養護技術標準》CJJ99-2017等相關規定,結合實際運行情況,進一步明確了運維內容及標準。
(三)明確運維費用核定和支付方式
1、市政基礎設施運營管護費用核定
(1)日常管護費用:城市道路及設施清掃保潔費,道路、橋梁設施檢測費,市政基礎設施設備維修費。具體費用參照周邊市縣市場化費用進行測算,以財評作為控制價,結合每年實際管護范圍,測算年度日常管護費用并納入區財政年度預算,實行包干使用。
(2)水電費:根據水電表由養護單位據實支付,經費納入區財政年度預算并據實保障。
2、城市園林綠化養護費用核定
(1)日常養護費:公園清掃保潔費用,公園綠地養護費用,行道樹養護費用、市街綠化養護費用。具體費用參照周邊市縣市場化費用進行測算,以財評作為控制價,結合每年實際養護范圍和養護等級,測算年度日常養護費用并納入區財政年度預算,實行包干使用。
(2)水電費:根據水電表由養護單位據實支付,經費納入區財政年度預算并據實保障。
3、明確支付方式
(1)每年末運營管護單位根據年度運營管護情況,編制下一年度城市市政基礎設施日常管護費用、公園綠地日常養護費用及水電費計劃報區住建局審核后,由區財政局據實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并據實保障。
(2)按照《達州市通川區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運營管護考核辦法》、《達州市通川區園林綠化養護考核管理辦法》,按季度考核并撥付季度管護費用。
4、大面積維修或補植
有且僅當市政道路、橋梁、隧道等市政基礎設施設備及植株或綠地、廣場等附屬設施單項或單次大規模連片維修金額達100萬元(含)以上時,根據每年實際情況,一事一議,由主管部門報請區政府同意,按照《達州市通川區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按程序組織實施,最終工程費用按程序審定后結算,不計入運營管護費內。其余市政基礎設施設備維修費用、補植費用,已計入運營管護費內,由管護單位承擔。
(四)明確考核標準
區住建局嚴格按照《達州市通川區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運維考核辦法》、《達州市通川區園林綠化養護考核管理辦法》按季度考核。區綜合執法局按照《達州市通川區環衛一體化特許經營運行管理考核辦法》對于城市市政道路、城市園林綠化等基礎設施清掃保潔工作進行考核,結果移交區住建局運用于對運維單位的整體考核。
(五)確定運維單位方式及服務期限
主管部門通過公開招投標的方式選定具有相應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管護資質、城市園林綠化養護資質的企業作為養護單位。服務期限為3年,期間,服務合同實行“一年一簽”,在上一年度運維期內無違反合同條款及不良記錄,經考核、審核合格后續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