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市通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達州市通川區推進瓶裝液化石油氣“瓶改管”“瓶改電”實施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燃氣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實做好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整改整治工作,全面落實全國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署,著力消除不安全用氣環境下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的安全隱患,全力守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總體要求
全面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屆四次全會精神、市委五屆七次全會精神、區委六屆六次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確保通川燃氣領域持續向好發展。2024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風險較大的餐飲等場所改造工作,最大限度降低風險,消除安全隱患。
三、改造范圍
全區范圍內燃氣管網〔含LNG(液化天然氣)瓶組管道供氣〕覆蓋范圍內,符合戶內管道燃氣建設改造規范的餐飲等場所可實施“瓶改管”,滿足電力增容及供配電設施布點區域內的餐飲等場所可實施“瓶改電”。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的工業用戶、居民用戶;不符合天然氣管道(含LNG瓶組管道供氣)建設相關標準規范的場所;其他不符合“瓶改管”“瓶改電”條件的,不在此次改造范圍。
四、改造類別
(一)重點改造類。已取得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含食品小經營店備案證),現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且存在安全風險隱患的餐館、火鍋店、燒烤店、小吃店、大排檔、食品小作坊等各類餐飲場所。
(二)有序改造類。機關事業單位、醫院、學校(含幼兒園)民政服務機構、企業單位食堂及賓館、酒店等各類服務場所。
(三)其他改造類。其他自愿申請改造的理發店、茶樓等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的商業用戶。
五、獎補政策
建筑區劃紅線內“瓶改管”用戶使用獨立式報警裝置的小型場所安裝成本價(含主體管道、商業報警器、電磁切斷閥、設計監理費)原則上不超過8000元,加長管道、增加探測器等材料費、安裝費據實核算。2024年1月30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向其轄區鄉鎮、街委提交“瓶改管”或“瓶改電”申請并獲得受理的用戶,用戶出資燃氣改造建設費用15%,企業承擔35%,政府獎補50%(省、市、區三級財政);2024年6月30日后實施的“瓶改管”“瓶改電”不享受企業優惠和政府獎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