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東岳鎮重大建設項目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
1 | 征收土地信息 | 征收土地信息 | 征地告知書以及履行征地報批前程序的相關證明材料、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實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關于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 | 信息形成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示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二)東岳鎮義務教育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鎮級 | 村級 | |||||||
1 | 財務信息 | 財務信息 | 財務管理及監督辦法、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鎮級教育部門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2 | 招生管理 | 學校介紹 | 辦學性質、辦學地點、辦學規模、辦學基本條件、聯系方式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小學升入初中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于推進中小學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鎮級教育部門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3 | 教師管理 | 教師職稱評審 | 評審政策、評審通知、學校擬推薦人選名單、評審結果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關于印發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 信息形成(變更)3個工作日內,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 東岳鎮人民政府、鎮級教育部門 | ■政務公示欄 | 教師 | √ | √ | √ |
(三)東岳鎮社會救助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鎮級 | 村級 | ||||||
1 | 綜合業務 | 政策 |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 《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規定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2 | 監督 | 社會救助信訪通訊地址 | 《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規定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3 | 最低生活保障 | 政策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試行)》、各地配套政策法規文件 | 《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規定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4 | 辦事 指南 | 辦理事項、辦理條件、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間、地點、聯系方式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各地相關政策法規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5 | 最低生活保障 | 審核 | 初審對象名單及相關信息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各地相關政策法規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公示7個工作日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6 | 審批 信息 | 低保對象名單及相關信息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各地相關政策法規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7 |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 | 政策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民政部關于印發《特困人員認定辦法》的通知、民政部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的通知、各地配套政策法規文件 | 《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規定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8 | 辦事 指南 | 辦理事項、辦理條件、救助供養標準、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間、地點、聯系方式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各地相關政策法規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9 |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 | 審核 | 初審對象名單及相關信息、終止供養名單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各地相關政策法規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公示7個工作日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 | √ | √ | ||||
10 | 審批 信息 | 特困人員名單及相關信息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各地相關政策法規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11 | 臨時救助 | 政策 | 《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民政部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臨時救助工作的意見》、各地配套政策法規文件 | 《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規定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12 | 臨時救助 | 辦事 指南 | 辦理事項、辦理條件、救助標準、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間、地點、聯系方式 | 《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關政策法規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13 | 審核 | 支出型臨時救助對象名單、救助金額、救助事由 | 《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關政策法規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四)東岳鎮養老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鎮級 | 村級 | ||||||
1 | 養老服務通用政策 | 國家和地方層面養老服務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 | 文件名稱、文號、發文部門 | 《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規定 | 制定或獲取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2 | 養老服務扶持政策措施清單以及養老機構投資指南 | ①扶持政策措施名稱、扶持對象、實施部門、扶持政策措施內容和標準; ②象山鎮人民政府養老機構投資環境簡介;養老機構投資審批條件及依據;養老機構投資審批流程;投資審批涉及部門和聯系方式。 | 《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規定 | 制定或獲取扶持政策措施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 | √ | √ | √ | |||||
3 | 養老服務業務辦理 | 養老機構備案以及養老服務扶持補貼 | ①備案申請材料清單及樣式、備案流程、辦理部門、辦理時限,辦理時間、地點,咨詢電話; ②養老服務扶持補貼名稱(建設補貼、運營補貼等)、補貼依據、補貼對象、補貼申請條件、補貼內容和標準 補貼方式,補貼申請材料清單及樣式,辦理流程、辦理部門、辦理時限、辦理時間、地點、咨詢電話。 | 《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規定 | 制定或獲取備案政策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4 | 養老服務業務辦理 | 老年人補貼 | 老年人補貼名稱(高齡津貼、養老服務補貼、護理補貼等);各項老年人補貼依據;各項老年人補貼對象;各項老年人補貼內容和標準;各項老年人補貼方式;補貼申請材料清單及格式;辦理流程、辦理部門、辦理時限、辦理時間、地點、咨詢電話 | 《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規定 | 制定或獲取補貼政策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5 | 養老服務行業管理信息 | 養老機構備案信息 | 象山鎮行政區域內已備案養老機構案數量;象山鎮行政區域內已備案養老機構名稱、機構地址、床位數量等基本信息 |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養老機構管理辦法》、《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規定 | 每20個工作日更新 | 東岳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6 | 養老服務扶持補貼信息以及老年人補貼申領和發放信息 | 象山鎮行政區域內各項養老服務扶持及老年人補貼申請數量;象山鎮行政區域內各項養老服務扶持、老年人補貼申請審核通過數量;象山鎮行政區域內各項養老服務扶持、老年人補貼申請審核通過名單及補貼金額;象山鎮行政區域內各項養老服務扶持及老年人補貼發放總金額。 | ①養老服務扶持補貼政策、《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規定; ②《財政部 民政部 全國老齡辦關于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 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的通知》、各地相關政策法規文件、《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規定 | 每20個工作日更新 | 東岳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7 | 養老機構評估信息 | 象山鎮行政區域內養老機構評估事項(綜合評估、標準評定等)申請數量,象山鎮行政區域內養老機構評估總體結果(綜合評估、標準評估等),象山鎮行政區域內養老機構評估機構清單(綜合評估、標準評估等) |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各地相關評估政策、《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規定 | 制定或獲取評估結果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8 | 養老服務行業管理信息 | 民政部門負責的養老機構行政處罰信息 | 行政處罰事項及標準、行政處罰結果,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監督方式及電話 |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行政強制法》、《行政處罰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 | 行政處罰決定做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五)東岳鎮公共法律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鎮級 | 村級 | ||||||
1 | 法治宣傳教育 | 法律知識普及服務 | 法律法規資訊;普法動態資訊;普法講師團信息等 | 《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各省“七五”普法規劃<!--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岳鎮司法所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2 | 推廣法治文化服務 | 轄區內法治文化陣地信息;法治文化作品、產品 | 同上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岳鎮司法所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3 | 對在法治宣傳教育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 評選表彰通知;先進集體和個人申報表(空白表);擬表彰的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名單;表彰決定 | 同上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岳鎮司法所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4 | 法律援助 | 法律援助服務 | 給予法律援助決定書;不予法律援助決定書;指派通知書 | 《法律援助條例》、《四川省法律援助條例》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岳鎮司法所 | ■政務公示欄 | 法律援助申請人、受指派的律師事務所或其他組織等 | √ | √ | |||
12 | 人民調解 | 對有突出貢獻的人民調解委員會和人民調解員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 評選表彰通知;先進集體和個人申報表(空白表);擬表彰的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名單; 表彰決定 | 《人民調解法》、《四川省人民調解條例》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岳鎮司法所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六)東岳鎮財政預決算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鎮級 | 村級 | ||||||
1 | 財政預決算 | 部門 | 收支總體情況表:1部門收支總表。2部門預算收入總表。3部門預算支出總表。 | 《預算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財政部關于印發<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的通知--><!--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的通知--><!--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的通知--><!--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的通知--><!--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的通知--> | 東岳鎮政府財政部門批復后20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財政所 | ■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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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撥款收支情況表:1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2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政府經濟分類科目)。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表。4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5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表。6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7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8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9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 |||||||||||||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公開到功能分類項級科目。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 | |||||||||||||
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按“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公開,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應當細化到“公務用車購置費”“公務用車運行費”兩個項目。 | |||||||||||||
本部門職責、機構設置情況、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機關運行經費安排以及政府采購(主要包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金額和貨物、工程、服務采購的預算金額)等情況的說明,并對專業性較強的名詞進行解釋。結合工作進展情況,逐步公開國有資產占用、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等情況。 | |||||||||||||
沒有數據的表格應當列出空表并說明。 | |||||||||||||
2 | 財政預決算 | 部門 | 收支總體情況表:1收入支出決算總表。2收入決算表.3支出決算表. | 《預算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財政部關于印發<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的通知--><!--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的通知--><!--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的通知--><!--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的通知--><!--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的通知--> | 本級政府財政部門批復后20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財政所 | ■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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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撥款收支情況表:1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2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3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4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5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決算表.7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8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9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1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決算表. | |||||||||||||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表公開到功能分類項級科目。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決算表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 | |||||||||||||
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按“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公開,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應當細化到“公務用車購置費”“公務用車運行費”兩個項目。 | |||||||||||||
本部門職責、機構設置情況、決算收支增減變化、機關運行經費安排以及政府采購(主要包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金額,貨物、工程、服務的采購金額)等情況的說明,并對專業性較強的名詞進行解釋。結合工作進展情況,逐步公開國有資產占用、績效評價結果等情況。 | |||||||||||||
沒有數據的表格應當列出空表并說明。 |
(七)東岳鎮就業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鎮級 | 村級 | ||||||
1 | 就業信息服務 | 就業政策法規咨詢 | 就業創業政策項目、對象范圍、政策申請條件、政策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地點(方式)、咨詢電話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就業促進法》、《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 ||
2 | 崗位信息發布 | 招聘單位、崗位要求、福利待遇、招聘流程、應聘方式、咨詢電話 | 同上 | 東岳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 | √ | √ | √ | √ | |||||
3 | 求職信息登記 | 服務對象、提交材料、辦理流程、服務時間、服務地點(方式)、咨詢電話 | 同上 | 東岳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 | √ | √ | √ | √ | |||||
4 | 就業信息服務 | 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信息發布 | 市場工資指導價位、相關說明材料、咨詢電話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就業促進法》、《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 | 同上 | 東岳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 ||
5 | 職業培訓信息發布 | 培訓項目、對象范圍、培訓內容、培訓課時、授課地點、補貼標準、報名材料、報名地點(方式)、咨詢電話 | √ | √ | √ | √ | |||||||
6 | 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和創業開業指導 | 職業介紹 | 服務內容、服務對象、提交材料、服務時間、服務地點(方式)、咨詢電話 服務內容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就業促進法》、《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 | 同上 | 東岳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 ||
7 | 職業指導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 | √ | √ | √ | |||||||
8 | 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和創業開業指導 | 創業開業指導 | 服務內容、服務對象、提交材料、服務時間、服務地點(方式)、咨詢電話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就業促進法》、《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 ||
9 | 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 | 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 | 活動通知、活動時間、參與方式、相關材料、活動地址、咨詢電話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 |||
10 | 就業失業登記 | 失業登記 | 對象范圍、申請人權利和義務、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辦理地點(方式)、辦理結果告知方式、咨詢電話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 |||
11 | 就業登記 | 對象范圍、申請人權利和義務、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辦理地點(方式)、辦理結果告知方式、咨詢電話 | 東岳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 |||||
12 | 就業失業登記 | 《就業創業證》申領 | 對象范圍、申請人權利和義務、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辦理地點(方式)、辦理結果告知方式、咨詢電話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就業促進法》、《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 ||
13 | 創業服務 | 創業補貼申領 | 對象范圍、申請人權利和義務、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辦理地點(方式)、辦理結果告知方式、咨詢電話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 |||
14 | 創業擔保貸款申請 | 對象范圍、申請人權利和義務、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辦理地點(方式)、辦理結果告知方式、咨詢電話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 ||||
15 | 對就業困難人員(含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實施就業援助 | 就業困難人員認定 | 對象范圍、申請人權利和義務、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辦理地點(方式)、辦理結果告知方式、咨詢電話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就業促進法》、《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 ||
16 | 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領 | 對象范圍、申請人權利和義務、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辦理地點(方式)、辦理結果告知方式、咨詢電話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 ||||
17 | 公益性崗位補貼申領 | 對象范圍、申請人權利和義務、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辦理地點(方式)、辦理結果告知方式、咨詢電話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 ||||
18 | 對就業困難人員(含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實施就業援助 | 求職創業補貼申領 | 對象范圍、申請人權利和義務、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辦理地點(方式)、辦理結果告知方式、咨詢電話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就業促進法》、《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 ||
19 | 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獎補申領 | 對象范圍、申請人權利和義務、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辦理地點(方式)、辦理結果告知方式、咨詢電話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 ||||
20 | 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 | 高等學校等畢業生接收手續辦理 | 對象范圍、申請人權利和義務、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辦理地點(方式)、辦理結果告知方式、咨詢電話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
(八)東岳鎮社會保險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鎮級 | 村級 | ||||||
1 | 社會保險登記 | 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登記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辦理材料、辦理方式、辦理時限、結果送達、收費依據及標準、辦事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咨詢查詢途徑、監督投訴渠道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 ||
2 | 社會保險登記
|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登記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辦理材料、辦理方式、辦理時限、結果送達、收費依據及標準、辦事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咨詢查詢途徑、監督投訴渠道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 ||
3 | 社會保險參保信息維護 | 單位(項目)基本信息變更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辦理材料、辦理方式、辦理時限、結果送達、收費依據及標準、辦事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咨詢查詢途徑、監督投訴渠道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 ||
4 | 個人基本信息變更 | √ | √ | √ | √ | ||||||||
5 | 社會保險參保信息維護 | 養老保險待遇發放賬戶維護申請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辦理材料、辦理方式、辦理時限、結果送達、收費依據及標準、辦事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咨詢查詢途徑、監督投訴渠道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 ||
6 | 養老保險服務 | 職工正常退休(職)申請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辦理材料、辦理方式、辦理時限、結果送達、收費依據及標準、辦事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咨詢查詢途徑、監督投訴渠道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社會保險法》、《勞動保險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 ||
7 |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申領 | √ | √ | √ | √ | ||||||||
8 | 喪葬補助金、撫恤金申領 | √ | √ | √ | √ | ||||||||
9 | 養老保險服務 | 居民養老保險注銷登記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辦理材料、辦理方式、辦理時限、結果送達、收費依據及標準、辦事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咨詢查詢途徑、監督投訴渠道 | 《信息公開條例》、《社會保險法》、《勞動保險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 ||
10 | 遺屬待遇申領 | √ | √ | √ | √ | ||||||||
11 | 病殘津貼申領 | √ | √ | √ | √ | ||||||||
12 |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辦理材料、辦理方式、辦理時限、結果送達、收費依據及標準、辦事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咨詢查詢途徑、監督投訴渠道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 |||
13 |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辦理材料、辦理方式、辦理時限、結果送達、收費依據及標準、辦事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咨詢查詢途徑、監督投訴渠道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社會保險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 |||
14 | 養老保險服務 |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辦理材料、辦理方式、辦理時限、結果送達、收費依據及標準、辦事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咨詢查詢途徑、監督投訴渠道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社會保險法》、《勞動保險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 ||
15 |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互轉申請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社會保險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 ||||
16 |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申請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社會保險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印發<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的通知》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
(九)東岳鎮城鄉規劃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鎮級 | 村級 | ||||||
1 | 公共 服務 | 法規文件 | 城鄉規劃領域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 | 《城鄉規劃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2 | 政民互動 | 城鄉規劃事項的意見征集、咨詢、信訪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實時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3 | 辦事服務 | 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實時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4 | 規劃編制 | 城市、鎮總體規劃及同級的土地利用規劃 | 規劃批準文件、脫密后的文本及圖紙等 | 《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5 | 鄉規劃及同級的土地利用規劃 | 脫密后的文本及圖紙等 | 《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6 | 城市、鎮詳細規劃 | 脫密后的文本及圖表等 | 《城鄉規劃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7 | 規劃編制 | 部分村莊編制完成的村莊規劃、村土地利用規劃 | 脫密后的文本及附圖等 | 《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土資源部關于有序開展村土地利用規劃編制工作的指導意見》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8 | 規劃許可 | 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 新辦、變更、延續、補證、注銷的辦理情況(涉密項目除外) | 《城鄉規劃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9 |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 新辦、變更、延續、補證、注銷的辦理情況(涉密項目除外) | 《城鄉規劃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10 |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 新辦、變更、延續、補證、注銷的辦理情況(涉密項目除外) | 《城鄉規劃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11 | 規劃許可 | 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 新辦、變更、延續、補證、注銷的辦理情況 | 《城鄉規劃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十)東岳鎮農村集體土地征收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鎮級 | 村級 | ||||||
2 | 征地前期準備 | 擬征收土地告知 | 在擬征收土地前,應明確征收土地有關事項并予以公開。1.擬征收土地用途;2.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圍;3.征地補償標準及安置途徑;4.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5.擬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搶栽、搶種、搶建等有關規定);6.聽證權利;〔*對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有異議的救濟措施〕。 |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 | 在實地啟動擬征收土地工作時,在村公示欄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面向擬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體成員 | √ | √ | √ | ||
收到征地批準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政府網站、征地信息公開平臺公開。 | √ |
(十一)東岳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鎮級 | 村級 | ||||||
1 | 法規 政策 | 國家層面法規政策 |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關于推進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重點項目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2 | 地方層面法規政策 | 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重點項目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3 | 征收 | 啟動要件 | 征收項目符合公共利益的相關材料。 |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 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重點項目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申請人 | √ | √ | |||
4 |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 |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 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重點項目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申請人 | √ | √ | ||||
5 | 征收 | 房屋調查登記 | 入戶調查通知;調查結果;認定結果。 |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關于推進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重點項目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在征收范圍內向被征 | √ | √ | |||
6 | 房屋征收補償方案擬訂 | 論證結論;征求意見情況;根據公眾意見修改情況。 |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關于推進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 東岳鎮人民政府重點項目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申請人 | √ | √ | ||||
7 | 房屋征收決定 | 房屋征收決定公告(包括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關于推進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重點項目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在征收范圍內 | √ | √ | ||||
8 | 評估 | 房地產估價機構確定 | 房地產估價機構選定或確定通知。 |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關于推進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重點項目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在征收范圍內向被征
| √ | √ | |||
9 | 被征收房屋評估 | 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 |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關于推進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重點項目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10 | 補償 | 分戶補償情況 | 分戶補償結果。 |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關于推進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重點項目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在征收范圍內向被征 | √ | √ | |||
11 | 補償 | 產權調換房屋 | 房源信息;選房辦法;選房結果。 |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關于推進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重點項目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在征收范圍內向被征 | √ | √ | |||
12 | 房屋征收補償決定 | 房屋征收補償決定公告。 |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關于推進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重點項目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在征收范圍內向被征 | √ | √ |
(十二)東岳鎮農村危房改造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鎮級 | 村級 | ||||||
1 | 部門文件 | 農村危房改造相關文件 | 文件分類、生成日期、標題、文號、有效性、關鍵詞和具體內容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及其實施細則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規建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2 | 政策解讀 | 上級政策解讀 | 著重解讀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據、目標任務、主要內容、涉及范圍、執行標準,以及注意事項、關鍵詞詮釋、惠民利民舉措、新舊政策差異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及其實施細則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規建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3 | 本級政策解讀 | ||||||||||||
4 | 計劃實施 | 任務分配 | 及時公開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農戶名單 | 《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加強和完善建檔立卡貧困戶等重點對象農村危房改造若干問題的通知》等 | 分配結果確定后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規建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5 | 組織培訓 | 組織開展農村建筑工匠培訓文件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規建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6 | 條件與標準 | 農村危房等級評定標準 | 農村危房等級評定相關標準 | 《預算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關于印發農村危房改造脫貧攻堅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加強和完善建檔立卡貧困戶等重點對象農村危房改造若干問題的通知》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規建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7 | 農村危房改造對象申請條件 | 農村危房改造農戶申請條件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規建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8 | 條件與標準 | 農村危房改造資金補助標準 | 農村危房改造資金補助標準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規建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9 | 農村危房改造竣工合格標準 | 農村危房改造竣工驗收要求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規建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10 | 對象認定 | 危改戶認定程序 | 農村危房改造申請程序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規建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11 | 認定結果 | 認定結果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規建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12 | 預算管理 | 預算編制和執行情況 | 預算、預算調整、決算、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及報表有關內容,部門預算、決算及報表有關內容 | 同上 | 經 | 東岳鎮人民政府規建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13 | 決策部署 | 決策部署落實情況 | 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等 | 《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及其實施細則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規建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14 | 年度任務實施 | 年度任務執行情況 | 年度工作完成情況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規建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15 | 輿情收集、熱點及關鍵問題回應 | 輿情收集回應 | 接受投訴、咨詢、建議等聯系電話、通信地址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及其實施細則 | 信息形成之日 起20個工作日 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規建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16 | 互動回應 | 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和輿論關注的焦點、熱點及關鍵問題等回應內容 | 及時發布信息;對涉及重大輿情的,要快速反應,并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持續發布信息。 | 東岳鎮人民政府規建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十三)東岳鎮涉農補貼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鎮級 | 村級 | |||||||
1 | 農業生產發展資金 | 農機購置補貼 | 政策依據; 申請指南:包括補貼對象、補貼范圍、補貼標準、申請程序、申請材料、咨詢電話、受理單位、辦理時限、聯系方式等; 補貼結果; 監督渠道:包括舉報電話、地址等。 | 《農業機械化促進法》、《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管理辦法》、《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東岳鎮人民政府農業綜合服務中心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2 | 農業生產發展資金 | 耕地地力保護 | 政策依據; 申請指南:包括補貼對象、補貼范圍、補貼標準、申請程序、申請材料、咨詢電話、受理單位、辦理時限、聯系方式等; 補貼結果; 監督渠道:包括舉報電話、地址等。 | 《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管理辦法》、《財政部 農業部關于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東岳鎮人民政府農業綜合服務中心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3 | 農業生產發展資金 | 新型職業農民培育 | 政策依據; 申請指南:包括補貼對象、補貼范圍、補貼標準、申請程序、申請材料、咨詢電話、受理單位、辦理時限、聯系方式等; 補貼結果; 監督渠道:包括舉報電話、地址等。 | 《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關于支持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意見》、《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管理辦法》、《“十三五”全國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發展規劃》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東岳鎮人民政府農業綜合服務中心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4 | 農業生產發展資金 | 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 政策依據; 申請指南:包括補貼對象、補貼范圍、補貼標準、申請程序、申請材料、咨詢電話、受理單位、辦理時限、聯系方式等; 補貼結果; 監督渠道:包括舉報電話、地址等。 | 《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管理辦法》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東岳鎮人民政府農業綜合服務中心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5 | 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 | 強制撲殺、強制免疫和養殖環節無害化處理補助 | 政策依據; 申請指南:包括補貼對象、補貼范圍、補貼標準、申請程序、申請材料、咨詢電話、受理單位、辦理時限、聯系方式等; 補貼結果; 監督渠道:包括舉報電話、地址等。 | 《動物防疫法》、《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管理辦法》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東岳鎮人民政府農業綜合服務中心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十四)東岳鎮公共文化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鎮級 | 村級 | ||||||
39 | 公共 | 公共文化機構免費開放信息 | 1.機構名稱; | 《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文化部 財政部關于推進全國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工作的意見》、《文化部 財政部關于做好城市社區(街道)文化中心免費開放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40 | 特殊群體公共文化服務信息 | 1.機構名稱; | 《殘疾人保障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意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41 | 公共 | 組織開展群眾文化活動 | 1.機構名稱;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文化館服務標準》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42 | 下基層輔導、演出、展覽和指導基層群眾文化活動 | 1.活動時間;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文化館服務標準》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43 | 舉辦各類展覽、講座信息 | 1.活動時間;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鄉鎮綜合文化站管理辦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44 | 輔導和培訓基層文化骨干 | 1.培訓時間;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鄉鎮綜合文化站管理辦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十五)東岳鎮安全生產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鎮級 | 村級 | ||||||
1 | 政策 文件 | 法律法規 | 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法律、法規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2 | 部門和地方規章 | 與安全生產有關的部門和地方規章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 √ | √ | √ | √ | ||||
3 | 其他政策文件 | 其他可以公開的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工作計劃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 √ | √ | √ | √ | ||||
4 | 標準 | 安全生產領域有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 √ | √ | √ | |||||
5 | 重大決策草案 | 涉及管理相對人切身利益、需社會廣泛知曉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決策,決策前向社會公開決策草案、決策依據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6 | 政策 文件 | 重大政策解讀及回應 | 有關重大政策的解讀與回應,安全生產相關熱點問題的解讀與回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重大決策作出后及時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十六)東岳鎮救災生產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鎮級 | 村級 | ||||||
1 | 政策 文件 | 法律法規 | 與救災有關的法律、法規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2 | 部門和地方規章 | 與救災有關的部門和地方規章、規范性文件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3 | 其他政策文件 | 其他可以公開的與救災有關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工作計劃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4 | 標準 | 救災領域有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5 | 政策 文件 | 重大決策草案 | 涉及管理相對人切身利益、需社會廣泛知曉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決策,決策前向社會公開決策草案、決策依據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6 | 重大政策解讀及回應 | 有關重大政策的解讀及回應 相關熱點問題的解讀及回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政務公開工作中進一步做好政務輿情回應的通知》 | 重大決策作出后及時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7 | 重要會議 | 以會議討論作出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決策時,經黨組研究認為有必要公開討論決策過程的會議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提前一周發通知邀請 | 東岳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8 | 政策 文件 | 征集采納社會公眾意見情況 | 重大決策草案公布后征集到的社會公眾意見情況、采納與否情況及理由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征求意見時對外公布的時限內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12 | 災后 救助 | 災情核定信息 | 本行政區域內因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受災時間、災害種類、受災范圍、災害造成的損失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自然災害救助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13 | 災后 救助 | 救助審定信息 | 自然災害救助(6類)的救助對象、申報材料、辦理程序及時限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自然災害救助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14 | 災害 救助 | 應急管理部門審批 | 救助款物通知及劃撥情況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自然災害救助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15 | 因災過渡期生活救助 | 因災過渡期生活救助標準、過渡期生活救助對象評議結果公示(災民姓名、受災情況、擬救助金額、監督舉報電話) 過渡期生活救助對象確定(災民姓名、受災情況、救助金額、監督舉報電話)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自然災害救助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16 | 災后 救助 | 居民住房恢復重建救助 | 居民住房恢復重建救助標準(居民因災倒房、損房恢復重建具體救助標準) 居民住房恢復重建救助對象評議結果公示(公開災民姓名、受災情況、擬救助標準、監督舉報電話)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自然災害救助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19 | 工作 動態 | 工作信息 | 防災減災救災其他相關動態信息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東岳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十七)東岳鎮食品藥品監管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鎮級 | 村級 | ||||||
2 | 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基本信息 | 生產經營者名稱、許可證編號、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生產地址/經營場所、食品類別/經營項目、日常監督管理機構、投訴舉報電話、有效期限等 | 同上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4 | 藥品零售許可企業基本信息 | 經營者名稱、許可證編號、社會信用代碼、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注冊地址、經營范圍、變更項目等 | 同上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5 | 監督 檢查 | 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 | 檢查制度、檢查標準、檢查結果等 | 《食品安全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信息公開管理辦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6 | 監督 檢查 | 特殊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 | 檢查制度、檢查標準、檢查結果等 | 同上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12 | 行政 處罰 | 食品生產經營行政處罰 | 處罰對象、案件名稱、違法主要事實、處罰種類和內容、處罰依據、作出處罰決定部門、處罰時間、處罰決定書文號、處罰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實施細則》《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 | 行政處罰決定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13 | 藥品監管行政處罰 | 處罰對象、案件名稱、違法主要事實、處罰種類和內容、處罰依據、作出處罰決定部門、處罰時間、處罰決定書文號、處罰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實施細則》《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 | 行政處罰決定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16 | 公共 服務 |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警示 |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警示信息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信息形成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17 | 公共 服務 | 食品安全應急處置 | 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保障、監測預警、應急響應、熱點問題落實情況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18 | 食品藥品投訴舉報 | 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制度和政策、受理投訴舉報的途徑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辦法》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19 | 食品用藥安全宣傳活動 | 活動時間、活動地點、活動形式、活動主題和內容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信息形成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十八)東岳鎮扶貧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鎮級 | 村級 | ||||||
1 | 政策文件 | 行政法規、規章 | f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貧領域的行政法規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變更)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2 | 規范性文件 | f 各級政府及部門涉及扶貧領域的規范性文件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變更)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3 | 其他政策文件 | f 涉及扶貧領域其他政策文件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變更)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4 | 扶貧對象 | 貧困人口識別 | f 識別標準(國定標準、省定標準) | 《國務院扶貧辦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工作方案》 | 信息形成(變更)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5 | 貧困人口退出 | f 退出計劃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貧困退出機制的意見》 | 信息形成(變更)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6 | 扶貧資金 |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結果 | f 資金名稱 | 《國務院扶貧辦、財政部關于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導意見》 | 資金分配結果下達15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7 | 扶貧資金 | 年度計劃 | f 年度縣級扶貧資金項目計劃或貧困縣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方案(含調整方案) | 《國務院扶貧辦、財政部關于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導意見》 | 信息形成(變更)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8 | 精準扶貧貸款 | f 扶貧小額信貸的貸款對象、用途、額度、期限、利率等情況 | 《國務院扶貧辦、財政部關于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導意見》 | 每年底前集中公布1次當年情況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9 | 扶貧項目 | 項目庫建設 | f 申報內容(含項目名稱、項目類別、建設性質、實施地點、資金規模和籌資方式、受益對象、績效目標、群眾參與和帶貧減貧機制等) | 《國務院扶貧辦、財政部關于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導意見》《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完善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建設的指導意見》 | 信息形成(變更)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10 | 年度計劃 | 項目名稱、實施地點、建設任務、補助標準、資金來源及規模、實施期限、實施單位、責任人、績效目標、帶貧減貧機制等 | 《國務院扶貧辦、財政部關于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導意見》 | 信息形成(變更)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11 | 扶貧項目 | 項目實施 | f 扶貧項目實施前情況(包括項目名稱、資金來源、實施期限、績效目標、實施單位及責任人、受益對象和帶貧減貧機制等) | 《國務院扶貧辦、財政部關于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導意見》 | 信息形成(變更)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 ||
12 | 監督管理 | 監督舉報 | 監督電話(12317) | 《國務院扶貧辦、財政部關于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導意見》 | 信息形成(變更)20個工作日內 | 東岳鎮人民政府 | ■政務公示欄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