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磐石鎮義務教育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鎮級 | 村級 | |||||||
1 | 財務信息 | 財務 信息 | 財務管理及監督辦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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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標及中標結果 | 工程招投標管理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學校公示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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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收費公示 | 財政收費管理要求 | 開學前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學校公示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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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磐石鎮社會救助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 對象 | 公開 方式 | 公開 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鎮級 | 村級 | ||||||
1 | 綜合業務 | 政策 |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規定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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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監督 | 社會救助信訪通訊地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規定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村(社區)公示欄(電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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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最低生活保障 | 政策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試行)》、各地配套政策法規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規定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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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辦事 指南 | 辦理事項、辦理條件、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間、地點、聯系方式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各地相關政策法規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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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最低生活保障 | 審核 | 初審對象名單及相關信息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各地相關政策法規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公示7個工作日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村(社區)公示欄(電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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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審批 信息 | 低保對象名單及相關信息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各地相關政策法規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村(社區)公示欄(電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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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 | 政策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民政部關于印發《特困人員認定辦法》的通知、民政部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的通知、各地配套政策法規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規定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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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辦事 指南 | 辦理事項、辦理條件、救助供養標準、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間、地點、聯系方式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各地相關政策法規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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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 | 審核 | 初審對象名單及相關信息、終止供養名單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各地相關政策法規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公示7個工作日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村(社區)公示欄(電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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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審批 信息 | 特困人員名單及相關信息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各地相關政策法規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村(社區)公示欄(電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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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臨時救助 | 政策 | 《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民政部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臨時救助工作的意見》、各地配套政策法規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規定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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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臨時救助 | 辦事 指南 | 辦理事項、辦理條件、救助標準、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間、地點、聯系方式 | 《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關政策法規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村(社區)公示欄(電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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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審核 | 支出型臨時救助對象名單、救助金額、救助事由 | 《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關政策法規文件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村(社區)公示欄(電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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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磐石鎮養老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 對象 | 公開 方式 | 公開 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鎮級 | 村級 | ||||||
1 | 養老服務業務辦理 | 老年人補貼 | 老年人補貼名稱(高齡津貼、養老服務補貼、護理補貼等);各項老年人補貼依據;各項老年人補貼對象;各項老年人補貼內容和標準;各項老年人補貼方式;補貼申請材料清單及格式;辦理流程、辦理部門、辦理時限、辦理時間、地點、咨詢電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規定 | 制定或獲取補貼政策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便民服務中心 ■村(社區)公示欄(電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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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磐石鎮財政預決算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鎮級 | 村級 | ||||||
1 | 財政預決算 | 政府預算 | 一般公共預算:①一般公共預算收入表。②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③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支出表。④一般公共預算本級基本支出表。⑤一般公共預算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表。⑥政府一般債務限額和余額情況表。 | 《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財政部關于印發<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的通知>》、《財政部關于印發<地方政府債務信息公開辦法(試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 | 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批準后20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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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預算:①政府性基金收入表。②政府性基金支出表。③本級政府性基金支出表。④政府性基金轉移支付表。⑤政府專項債務限額和余額情況表。 | |||||||||||||
對財政轉移支付安排、舉借政府債務等重要事項進行解釋、說明,并公開重大政策和重點項目等績效目標。 | |||||||||||||
地方本級匯總的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包括預算總額,以及“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區分“公務用車購置費”“公務用車運行費”兩項)、“公務接待費”分項數額,并對增減變化情況進行說明。 | |||||||||||||
地方本級匯總的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包括預算總額,以及“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區分“公務用車購置費”“公務用車運行費”兩項)“公務接待費”分項數額,并對增減變化情況(與預算對比)進行說明。 | |||||||||||||
地方政府債務限額、余額、使用安排及還本付息等信息,包括:上年末本地區、本級及所屬地區地方政府債務限額、余額決算數,地方政府債券發行、還本付息決算數,以及債券資金使用安排等。 | |||||||||||||
沒有數據的表格應當列出空表并說明。 | |||||||||||||
2 | 財政預決算 | 部門 | 收支總體情況表:①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②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③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 《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財政部關于印發<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 | 本級政府財政部門批復后20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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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撥款收支情況表:①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②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③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④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表。⑤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 |||||||||||||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公開到功能分類項級科目。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 | |||||||||||||
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按“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公開,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應當細化到“公務用車購置費”“公務用車運行費”兩個項目,并對增減變化情況進行說明。 | |||||||||||||
本部門職責、機構設置情況、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機關運行經費安排以及政府采購(主要包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金額和貨物、工程、服務采購的預算金額)等情況的說明,并對專業性較強的名詞進行解釋。結合工作進展情況,逐步公開國有資產占用、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等情況。 | |||||||||||||
沒有數據的表格應當列出空表并說明。 |
(五)磐石鎮社會保險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鎮級 | 村級 | ||||||
1 | 社會保險登記
|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登記 | 事項名稱、事項簡述、辦理材料、辦理方式、辦理時限、結果送達、收費依據及標準、辦事時間、辦理機構及地點、咨詢查詢途徑、監督投訴渠道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 公開事項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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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磐石鎮農村集體土地征收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鎮級 | 村級 | ||||||
1 | 征地前期準備 | 擬征收土地告知 | 在擬征收土地前,應明確征收土地有關事項并予以公開。1.擬征收土地用途;2.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圍;3.征地補償標準及安置途徑;4.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5.擬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搶栽、搶種、搶建等有關規定);6.聽證權利;〔*對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有異議的救濟措施〕。 |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 | 在實地啟動擬征收土地工作時,在村公示欄公開。
| 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以及負責實施農村集體土地征收的有關部門(含鄉鎮政府等) | ■村(社區)公示欄(電子屏) ▲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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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向擬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體成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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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征地批準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政府網站、征地信息公開平臺公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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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磐石鎮農村危房改造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鎮級 | 村級 | ||||||
1 | 對象認定 | 認定結果 | 認定結果 | 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關于印發農村危房改造脫貧攻堅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加強和完善建檔立卡貧困戶等重點對象農村危房改造若干問題的通知》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辦事大廳、公示欄、便民服務窗口等場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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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磐石鎮涉農補貼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區級 | 鄉級 | |||||||
1 | 農業生產發展資金 | 農機購置補貼 | 政策依據; 申請指南:包括補貼對象、補貼范圍、補貼標準、申請程序、申請材料、咨詢電話、受理單位、辦理時限、聯系方式等; 補貼結果; 監督渠道:包括舉報電話、地址等。 | 《農業機械化促進法》《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管理辦法》《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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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農業生產發展資金 | 耕地地力保護 | 政策依據; 申請指南:包括補貼對象、補貼范圍、補貼標準、申請程序、申請材料、咨詢電話、受理單位、辦理時限、聯系方式等; 補貼結果; 監督渠道:包括舉報電話、地址等。 | 《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管理辦法》《財政部農業部關于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區級農業農村部門
| ■公開查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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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農業生產發展資金 | 新型職業農民培育 | 政策依據; 申請指南:包括補貼對象、補貼范圍、補貼標準、申請程序、申請材料、咨詢電話、受理單位、辦理時限、聯系方式等; 補貼結果; 監督渠道:包括舉報電話、地址等。 | 《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關于支持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意見》《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管理辦法》《“十三五”全國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發展規劃》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區級農業農村部門
| ■公開查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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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農業生產發展資金 | 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 政策依據; 申請指南:包括補貼對象、補貼范圍、補貼標準、申請程序、申請材料、咨詢電話、受理單位、辦理時限、聯系方式等; 補貼結果; 監督渠道:包括舉報電話、地址等。 | 《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管理辦法》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區級農業農村部門
| ■公開查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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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 | 強制撲殺、強制免疫和養殖環節無害化處理補助 | 政策依據; 申請指南:包括補貼對象、補貼范圍、補貼標準、申請程序、申請材料、咨詢電話、受理單位、辦理時限、聯系方式等; 補貼結果; 監督渠道:包括舉報電話、地址等。 | 《動物防疫法》《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管理辦法》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區級農業農村部門
| ■公開查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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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磐石鎮公共文化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區級 | 鄉、村級 | ||||||
1 | 公共 | 公共文化機構免費開放信息 | 1.機構名稱;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文化部財政部關于推進全國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工作的意見》《文化部財政部關于做好城市社區(街道)文化中心免費開放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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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特殊群體公共文化服務信息 | 1.機構名稱; | 《殘疾人保障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意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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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共 | 組織開展群眾文化活動 | 1.機構名稱;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文化館服務標準》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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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下基層輔導、演出、展覽和指導基層群眾文化活動 | 1.活動時間;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文化館服務標準》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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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舉辦各類展覽、講座信息 | 1.活動時間;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鄉鎮綜合文化站管理辦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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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輔導和培訓基層文化骨干 | 1.培訓時間;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鄉鎮綜合文化站管理辦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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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磐石鎮安全生產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區級 | 鄉、村級 | ||||||
1 | 政策 文件 | 法律法規 | 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法律、法規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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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部門和地方規章 | 與安全生產有關的部門和地方規章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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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政策文件 | 其他可以公開的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工作計劃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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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標準 | 安全生產領域有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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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重大決策草案 | 涉及管理相對人切身利益、需社會廣泛知曉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決策,決策前向社會公開決策草案、決策依據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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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政策 文件 | 重大政策解讀及回應 | 有關重大政策的解讀與回應,安全生產相關熱點問題的解讀與回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重大決策作出后及時公開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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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重要會議 | 通過會議討論作出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決策時,經黨組研究認為有必要公開討論決策過程的會議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提前一周發通知邀請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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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征集采納社會公眾意見情況 | 重大決策草案公布后征集到的社會公眾意見情況、采納與否情況及理由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征求意見時對外公布的時限內公開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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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依法 行政 | 行政處罰 | 辦理行政處罰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本級行政機關認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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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行政強制 | 辦理行政強制的依據、條件、程序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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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行政 管理 | 隱患管理 | 重大隱患排查、掛牌督辦及其整改情況,安全生產舉報電話等 | 《安全生產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公示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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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行政 管理 | 應急管理 | 承擔處置主責、非敏感的應急信息,包括事故災害類預警信息、事故信息、事故后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應對結果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突發事件應對法》《關于全面加強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公示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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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行政 管理 | 事故通報 | 1、事故信息:本部門接報查實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情況(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傷亡情況、簡要經過) 2、典型事故通報:各類典型安全生產事故情況通報,主要包括發生時間、地點、起因、經過、結果、相關領導批示情況、預防性措施建議等內容 3、事故調查報告:依照事故調查處理權限,經批復的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依法應當保密的除外 | 《安全生產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 | 按照中央有關要求公開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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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動態信息 | 業務工作動態、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動態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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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行政 管理 | 安全生產預警提示信息 | 氣象及災害預警信息 不同時段、不同領域安全生產提示信息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 | 信息形成后及時公開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入戶/現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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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重點 領域 信息 公開 | 財政資金信息 | 預算、決算 “三公”經費 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使用等財政資金信息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關于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意見的通知》 | 按中央要求時限公開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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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重點 領域 信息 公開 | 政府采購信息 | 本單位采購實施情況相關信息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關于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中辦、國辦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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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辦事紀律和監督管理 | 本單位的辦事紀律,受理投訴、舉報、信訪的途徑等內容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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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磐石鎮救災生產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區級 | 鄉、村級 | ||||||
1 | 政策 文件 | 法律法規 | 與救災有關的法律、法規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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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部門和地方規章 | 與救災有關的部門和地方規章、規范性文件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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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政策文件 | 其他可以公開的與救災有關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工作計劃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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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標準 | 救災領域有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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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政策 文件 | 重大決策草案 | 涉及管理相對人切身利益、需社會廣泛知曉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決策,決策前向社會公開決策草案、決策依據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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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重大政策解讀及回應 | 有關重大政策的解讀及回應 相關熱點問題的解讀及回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政務公開工作中進一步做好政務輿情回應的通知》 | 重大決策作出后及時公開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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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重要會議 | 以會議討論作出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決策時,經黨組研究認為有必要公開討論決策過程的會議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提前一周發通知邀請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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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政策 文件 | 征集采納社會公眾意見情況 | 重大決策草案公布后征集到的社會公眾意見情況、采納與否情況及理由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征求意見時對外公布的時限內公開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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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備災 管理 | 災害信息員隊伍 | 縣鄉兩級災害信息員工作職責和辦公電話 | 同上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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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預警信息 | 氣象、地震等單位發布的預警信息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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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災后 救助 | 災情核定信息 | 本行政區域內因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受災時間、災害種類、受災范圍、災害造成的損失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自然災害救助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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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災后 救助 | 救助審定信息 | 自然災害救助(6類)的救助對象、申報材料、辦理程序及時限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自然災害救助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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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災害 救助 | 應急管理部門審批 | 救助款物通知及劃撥情況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自然災害救助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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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款物 管理 | 捐贈款物信息 | 年度捐贈款物信息以及款物使用情況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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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年度款物使用情況 | 年度救災資金和救災物資等使用情況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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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工作 動態 | 工作信息 | 防災減災救災其他相關動態信息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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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磐石鎮食品藥品監管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區級 | 鄉、村級 | ||||||
1 | 行政 審批 | 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服務指南 | 適用范圍、審批依據、受理機構、申請條件、申請材料目錄、辦理基本流程、辦結時限、收費依據及標準、結果送達、監督投訴渠道等 | 《食品安全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信息公開管理辦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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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政 審批 | 藥品零售許可服務指南 | 適用范圍、審批依據、受理機構、申請條件、申請材料目錄、辦理基本流程、辦結時限、收費依據及標準、結果送達、監督投訴渠道等 | 同上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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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共 服務 |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警示 |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警示信息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信息形成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 ■村(社區)公示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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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共 服務 | 食品安全應急處置 | 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保障、監測預警、應急響應、熱點問題落實情況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 ■村(社區)公示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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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食品藥品投訴舉報 | 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制度和政策、受理投訴舉報的途徑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辦法》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 ■村(社區)公示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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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食品用藥安全宣傳活動 | 活動時間、活動地點、活動形式、活動主題和內容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信息形成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中心 ■村(社區)公示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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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磐石鎮扶貧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鎮級 | 村級 | ||||||
1 | 政策文件 | 行政法規、規章 | f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貧領域的行政法規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變更)2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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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規范性文件 | f 各級政府及部門涉及扶貧領域的規范性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變更)2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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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政策文件 | f 涉及扶貧領域其他政策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變更)2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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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扶貧對象 | 貧困人口識別 | f 識別標準(國定標準、省定標準) | 《國務院扶貧辦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工作方案》 | 信息形成(變更)2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村(社區)公示欄(電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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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貧困人口退出 | f 退出計劃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貧困退出機制的意見》 | 信息形成(變更)2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村(社區)公示欄(電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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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扶貧資金 |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結果 | f 資金名稱 | 《國務院扶貧辦、財政部關于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導意見》 | 資金分配結果下達15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村(社區)公示欄(電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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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扶貧資金 | 年度計劃 | f 年度縣級扶貧資金項目計劃或貧困縣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方案(含調整方案) | 《國務院扶貧辦、財政部關于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導意見》 | 信息形成(變更)2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村(社區)公示欄(電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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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精準扶貧貸款 | f 扶貧小額信貸的貸款對象、用途、額度、期限、利率等情況 | 《國務院扶貧辦、財政部關于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導意見》 | 每年底前集中公布1次當年情況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村(社區)公示欄(電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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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扶貧項目 | 項目庫建設 | f 申報內容(含項目名稱、項目類別、建設性質、實施地點、資金規模和籌資方式、受益對象、績效目標、群眾參與和帶貧減貧機制等) | 《國務院扶貧辦、財政部關于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導意見》《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完善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建設的指導意見》 | 信息形成(變更)2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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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年度計劃 | 項目名稱、實施地點、建設任務、補助標準、資金來源及規模、實施期限、實施單位、責任人、績效目標、帶貧減貧機制等 | 《國務院扶貧辦、財政部關于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導意見》 | 信息形成(變更)2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村(社區)公示欄(電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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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扶貧項目 | 項目實施 | f 扶貧項目實施前情況(包括項目名稱、資金來源、實施期限、績效目標、實施單位及責任人、受益對象和帶貧減貧機制等) | 《國務院扶貧辦、財政部關于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導意見》 | 信息形成(變更)2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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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監督管理 | 監督舉報 | 監督電話(12317) | 《國務院扶貧辦、財政部關于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導意見》 | 信息形成(變更)20個工作日內 | 磐石鎮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村(社區)公示欄(電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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